经营分析☆ ◇600212 绿能慧充 更新日期:2025-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将战略退出热电业务,将集中资源进行战略和业务转型,聚焦以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为主业的业务布局
。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新能源行业(行业) 9.64亿 94.95 2.75亿 100.69 28.52
铁路运输(行业) 2085.34万 2.05 -342.66万 -1.26 -16.43
无人机业务(行业) 1745.15万 1.72 633.19万 2.32 36.28
其他业务(行业) 1298.02万 1.28 -477.64万 -1.75 -36.80
─────────────────────────────────────────────────
充电桩销售(产品) 8.06亿 79.44 2.44亿 89.31 30.24
工程施工业务(产品) 8243.99万 8.12 1286.40万 4.71 15.60
储能业务(产品) 6249.53万 6.16 1648.24万 6.04 26.37
铁路运输(产品) 2085.34万 2.05 -342.66万 -1.26 -16.43
无人机业务(产品) 1745.15万 1.72 633.19万 2.32 36.28
其他业务(产品) 1684.33万 1.66 -183.43万 -0.67 -10.89
充电业务(产品) 864.65万 0.85 -123.22万 -0.45 -14.25
─────────────────────────────────────────────────
国内销售(地区) 9.83亿 96.86 2.69亿 98.63 27.39
国外销售(地区) 1887.61万 1.86 852.82万 3.12 45.18
其他业务(地区) 1298.02万 1.28 -477.64万 -1.75 -36.80
─────────────────────────────────────────────────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绿能技术公司(行业) 3.77亿 96.63 --- --- ---
绿能慧充铁路运营公司(行业) 1315.37万 3.37 --- --- ---
─────────────────────────────────────────────────
截止日期:2023-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新能源行业(行业) 5.87亿 90.25 1.76亿 101.32 29.99
铁路运输(行业) 3284.83万 5.05 -243.10万 -1.40 -7.40
其他业务(行业) 3056.86万 4.70 14.11万 0.08 0.46
─────────────────────────────────────────────────
充电桩销售(产品) 5.05亿 77.67 1.68亿 96.96 33.34
工程施工业务(产品) 7007.53万 10.77 717.25万 4.13 10.24
其他业务(产品) 3303.92万 5.08 242.60万 1.40 7.34
铁路运输(产品) 3284.83万 5.05 -243.10万 -1.40 -7.40
充电业务(产品) 927.77万 1.43 -187.97万 -1.08 -20.26
─────────────────────────────────────────────────
国内销售(地区) 6.13亿 94.31 1.71亿 98.22 27.82
其他业务(地区) 3056.86万 4.70 14.11万 0.08 0.46
国外销售(地区) 643.93万 0.99 294.66万 1.70 45.76
─────────────────────────────────────────────────
截止日期:2023-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新能源业务(产品) 2.36亿 93.03 1031.90万 16.50 4.38
铁路运输业务(产品) 1766.37万 6.97 -165.43万 -2.65 -9.37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1.7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7.29%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17546.25│ 17.29│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2.90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0.97%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29008.14│ 40.97│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4-12-31
●发展回顾: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我国经济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砥砺前行,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未来经
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注入了强劲动力。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不仅对2024年的经济
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深入剖析了当下经济形势,同时对2025年的经济工作做出了详尽的部署,其中新质生
产力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
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融合前沿技术,推动产业实现高端化、智能化与绿色化转型,而
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多个关键层面与之高度契合,展现出强大的发展活力与潜力。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
业一路高歌猛进,迅猛的发展态势,对充电桩产业提出了极为迫切的需求。新质生产力,代表着创新起主导
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在当今科技创新引
领产业变革的时代浪潮中,重载工业无人机作为低空经济领域的重要创新成果,正深度融入新质生产力的发
展脉络,成为推动产业升级、提升生产效率、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及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
1、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
作为行业领先的智慧能源服务商,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致力于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储能、智
能微电网领域技术、产品的突破与进步。报告期内,公司在充电和储能技术上继续积累沉淀,在已建立的电
力电子、嵌入式软硬件、应用软件、电气系统、结构设计五大核心开发平台上持续研发投入,提高综合竞争
力,提升产品质量表现,精研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断巩固已有市场,开拓新兴市场,逐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大功率群充二代640/800/10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行业首创多机并联、跨机型并
机的功能。积极迭代储能产品,相继推出新一代107kW/215kWh分布式储能系统、30kW/64kWh分布式储能系统
、115kW/233kWh分布式储能系统等,满足分布式发电、微电网等多角度的需求。
2、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
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为江泉工业园区及周边钢铁、焦化等企业提供铁路运输及配套服务,随着
江泉工业园的整体搬迁,铁路运输业务量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利用原有资源、资产拓展铁路运输周边
业务。
3、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中创航空57%的股权收购,新增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
中创航空是一家专注于工业级无人直升机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拥有国内领先的无
人直升机飞控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纵列式双旋翼无人直升机具有大载荷、长航时、高可靠的特点,广泛应
用于应急救援、应急通信、城市消防、森林消防、物资投送、电力吊装、后勤保障等领域。报告期内,随着
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对低空经济支持政策的不断出台,工业无人机在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物资投送、电力吊
装等低空经济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工业无人机市场规模将迎来快速增长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1,507.20万元,同比增长56.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
405.41万元,同比下降1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26.12万元,同比上
升93.61%。
报告期内的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
1、对外投资事项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
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270万元对中创航空进行增资并收购其股东持有的
部分股权,本次交易已完成,公司现持有中创航空57%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回购股份事项
(1)第一次回购: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回购股份的方案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月7日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
5)。
2024年2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并于2024年3月1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6)。
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分别披露了股份回购的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009)。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7)。
(2)第二次回购: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十一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2024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4)。2024年12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并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1)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10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787.00万股,授予价
格为4.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5)。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所
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十四次(临时)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143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312.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2.00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
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5)。
(3)回购注销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十四次(临时)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
2月18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1)。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新能源充电及储能行业
2023年2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要
求在试点期2023-2025年内,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占比力争到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
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根据国家统计局及中国充电联盟统计,2024年
年末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140万辆,同比增加1099万辆,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281
.8万台,同比上升49.1%,整体车桩比为2.45:1,其中公共充电桩为357.9万台,2024年公共车桩比为8.77:1
。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快速增加,使得市场对充电桩的需求相应增大,为满足新能源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充
电桩建设速度有望进一步加快。
报告期内,政策对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
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文件提出鼓励
有条件的地区对电子产品下乡、充电桩建设、家电“以旧换新”等按照能效水平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为能
效节能水平及以上产品设备提供适当补贴。
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该《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
的指导意见》。探索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等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通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
、换电模式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系统调节,挖掘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持续推动重点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加
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深入推动交通用能电气化,持续优化城市、公路沿线和居民社区充电网络,
加大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创建一批充电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探索开展车网双
向互动。
2024年4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
通知》。总体要求2024—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
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
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
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2024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提出新型储能在促进新能
源开发消纳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应结合新型储能功能定位和市场化要求,
进一步规范新型储能并网管理,持续完善新型储能调度机制,保障新型储能合理高效利用,有力支撑新型电
力系统建设。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充
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
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2024年7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制定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电动汽车充电
设施网络拓展行动,要求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
施标准体系。
202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动车网互
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序充电,扩大双向充放电(V2G)项目规
模。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应用推广。制定完善充换电设施智能化相关技术要求,推动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替
代或改造。
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
据局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加气站、加
氢站建设,完善城乡充电网络体系。
(2)铁路运输行业
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国家铁路货运总发送量完成39.85亿吨,比上年增加0.74
亿吨,增长1.9%。2024年国家铁路货运总周转量完成32,580.63亿吨公里,与上年基本持平,2024年国家铁
路总换算周转量完成48,356.99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1,001.36亿吨公里,增长2.1%。
(3)重载无人机行业
2024年,“低空经济”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对发展低空经济提出明确要求。20
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机构设置”中新增“低空经济发展司”,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低
空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专
门的管理和推动机构。
报告期内,国内及地方政府不断出台对低空经济及无人机发展的支持政策。
2024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
方案(2024-2030年)》,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开放融合、示范引领、安全发展,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
化为导向,以应用场景创新和大规模示范应用为牵引,加快通用航空技术和装备迭代升级,打造中国特色通
用航空产业发展新模式,为培育低空经济新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8月,河南省政府发布《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以扩
大低空消费需求为牵引,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和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着力提升航空研发制造能力,着力推动场
景应用与产业融合,加快高端要素集聚,构建低空经济产业生态,积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形成全国
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重要支撑。
2024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提出到2025年底,在空域条件优越、基础良好的城市先行先试,建成一批标杆性示范应用场景,完善低
空飞行基础设施与服务体系,深化低空装备技术研发与合作,低空装备产业链初步形成,低空经济规模显著
扩大。到2026年底,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应用场景规模化运营,低空装备产业链基本形成,低空经
济规模不断增长,我区成为面向东盟的低空场景服务方案供给地和低空装备研发制造基地。
2、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新能源充电目前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储能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平抑电网波动,保
障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因此新能源充电及储能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随着“双碳”战
略目标的推进,新能源充电及储能行业将保持快速增长。
重载无人机主要应用于农林植保、物流运输、电力吊装、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等多个领域,目前重载无
人机行业处于政策和技术驱动的高速成长期。重载无人机的技术突破是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如飞控系统
不断迭代、动力系统不断更新、载荷能力不断提升等,相关技术研发周期长,投入高,企业需要持续实现技
术创新以应对市场需求,相关技术的突破将会推动行业的快速增长。
3、行业地位情况
公司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由子公司绿能技术来开展,绿能技术是一家集充电、储能、微电网产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充电场站建设、运营及维护,充电平台和能源管理平台于一体的新能源生态服务商。报告
期内,公司在市场开拓、品牌影响力、行业地位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公司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由控股子公司中创航空开展,中创航空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专注于工业级重
载长航时无人直升机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科技企业,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无人机飞控核心技术,自主
研发的ZC系列大型重载无人直升机,是具有多项专利技术、国内智能化程度最高、载荷最大的无人直升机之
一。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团队扩张,提升研发力度,优化产品性能,积极开拓市场,完善提高售后服务体系
,产品影响力及客户认知度显著提升。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新增重载工业无人机业
务。
1、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
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由子公司绿能技术开展,绿能技术是一家集充电、储能、微电网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充电场站建设、运营及维护,充电平台和能源管理平台于一体的新能源生态服务商,所处行业为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
2、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
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为江泉工业园区及周边钢铁、焦化等企业提供铁路运输服务,随着江泉工
业园的整体搬迁,铁路运输业务量大幅度下降。公司积极利用原有资源、资产拓展铁路运输周边业务,如利
用公司货场为园区外其他客户提供仓储服务,利用装卸车辆为园区外其他客户提供装卸服务,该部分业务的
稳定性和持续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收购中创航空57%的股权,并于2024年7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收购完
成后,公司新增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
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创航空开展,中创航空是一家专注于工业级无人直升机研发、
生产与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拥有国内领先的无人直升机飞控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纵列式双旋翼无
人直升机具有大载荷、长航时、高可靠的特点,广泛应用于应急救援、应急通信、城市消防、森林消防、物
资投送、电力吊装、后勤保障等领域。随着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对低空经济支持政策的不断出台,工业无人机
在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物资投送、电力吊装等低空经济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工业无人机市场规模将迎来
快速增长阶段。
核心产品介绍:
(1)飞控系统系列产品
(2)ZC500无人直升机
ZC500无人直升机采用纵列式双旋翼结构,纵向重心范围大,最大起飞重量650Kg,有效载荷260Kg,最
大飞行高度6500米,最大速度160千米/小时,抗风能力强。
(3)ZC300无人直升机
ZC300无人直升机采用纵列式双旋翼结构,机体结构紧凑,抗风能力强,最大起飞重量300Kg,额定任务
载荷100Kg,最大速度140千米/小时,抗扰动能力强。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建立和执行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保证所采购的物品符合需求部门、采购订单及生产技
术的要求。
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是采购装卸服务、维修服务和租赁服务等。
公司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主要通过集中采购与按需采购两种方式进行,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充电枪
、机柜结构件、电池、计量表计、开关器件、风机、熔断器、防雷器、显示屏等。
公司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主要通过按需采购进行,根据公司订单情况及市场预计情况进行零部件原材料
及配件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主要提供货物运输、装卸以及延伸的综合物流服务。
公司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采取两种生产模式:依据预测及需求进行半成品备货生产和依据订单交付拉
动式的成品生产,公司在这两种模式下又分为半成品生产、标准机型成品生产、非标改制成品生产、非标成
品生产等四种生产工单类型展开生产活动。半成品生产优势在于以半成品库存应对市场交付、缩短货期、提
升产品竞争力;标准机型成品生产可以快速响应市场标准客户需求;非标改制成品生产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
化、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非标成品生产能够避免改制工时浪费,提高劳动生产率,降
低生产成本。
公司重载无人机业务现阶段采用机体结构自主设计后由外协加工为主,自主加工辅助的模式进行。公司
紧抓原材料管理和来件检验关,确保外协产品质量。航电、飞控系统等核心零部件采用自主生产的模式,严
格把控电子产品原材料、生产加工、质量检验、环境试验等环节,确保产品可靠性。
3、销售模式
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根据运输货物的重量、品种等不同标准进行收费。
公司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主要销售渠道如下:
(1)大客户销售渠道,以各地城投、交投、产投等地方国资企业为主。主要包括如国家电网、中石油
、中石化等国内能源巨头以及国际能源公司如BP、壳牌等。此类客户对充电或光储充综合能源站建设、运营
、平台搭建、运营运维等方面需要借助于公司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
(2)中小运营商销售渠道,以各地方中小型工商业主体拓展新行业为主。此类客户在当地具有土地、
电力等资源,可快速建设优质地段充电站,公司主要提供充电桩产品。
(3)车企销售渠道,主要包含传统公交、重卡、特种车等企业,以及部分新势力造车等企业。此类客
户根据项目落地,采取随车配桩或配建充电站等模式,品牌站多建光储充综合站,公司可提供充电桩产品及
相关服务。
(4)地产销售渠道,以房地产企业为主。随着新能源汽车进入快速增长期,政策要求地产项目配建新
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公司可为各地产商提供专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解决方案。
(5)海外销售渠道,以分销商、服务商、集成商为主,为车队、CPO(充电站运营商)等提供大功率快
充设备。
(6)储能销售渠道,以工商业园区等用能大户,地方建设主体等示范单位为主体。公司为此类客户建
设储能或光储充一体化综合项目。
公司重载工业无人机的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和代理销售两种。
(1)直接销售
公司销售专员直接对接大客户(如政府、大型企业)等,根据客户诉求,提供定制化服务;参与招标项
目(如应急救援、地质勘探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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