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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股份(600538)经营分析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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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分析☆ ◇600538 国发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产业、分子医学影像中心和肿瘤放疗中心及肿瘤远程医疗技术服务、酒店服务等。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5-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流通(产品) 9537.08万 62.04 1329.06万 39.23 13.94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产品) 3406.04万 22.16 1173.45万 34.64 34.45 医药制造(产品) 1274.21万 8.29 396.83万 11.71 31.14 司法鉴定(产品) 956.08万 6.22 551.54万 16.28 57.69 其他(产品) 199.57万 1.30 -63.06万 -1.86 -31.60 ───────────────────────────────────────────────── 国内市场(地区) 1.52亿 98.89 3386.67万 99.97 22.28 其他业务(地区) 171.29万 1.11 1.15万 0.03 0.67 ───────────────────────────────────────────────── 医药流通(业务) 9545.00万 62.09 1316.77万 38.87 13.80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业务) 4362.12万 28.38 1724.99万 50.92 39.54 医药制造(业务) 1269.69万 8.26 394.92万 11.66 31.10 其他(业务) 245.55万 1.60 -22.02万 -0.65 -8.97 分部间抵销(业务) -49.38万 -0.32 -26.83万 -0.79 54.33 ───────────────────────────────────────────────── 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流通(行业) 1.83亿 53.64 2516.17万 28.83 13.78 司法IVD(行业) 1.19亿 34.87 4648.23万 53.26 39.15 医药制造(行业) 3545.29万 10.41 1761.15万 20.18 49.68 其他(行业) 364.96万 1.07 -197.85万 -2.27 -54.21 ───────────────────────────────────────────────── 医药批发产品(产品) 1.76亿 51.66 2220.70万 25.44 12.63 司法IVD产品(产品) 1.19亿 34.87 4648.23万 53.26 39.15 中成药类产品(产品) 1961.89万 5.76 1218.29万 13.96 62.10 中药饮片类产品(产品) 948.21万 2.79 408.45万 4.68 43.08 医药连锁零售产品(产品) 675.24万 1.98 295.47万 3.39 43.76 消毒液类产品(产品) 635.19万 1.87 134.41万 1.54 21.16 其他行业(产品) 364.96万 1.07 -197.85万 -2.27 -54.21 ───────────────────────────────────────────────── 国内销售(地区) 3.38亿 99.36 8841.91万 101.31 26.14 其他业务(地区) 216.39万 0.64 -114.21万 -1.31 -52.78 ───────────────────────────────────────────────── 医药流通(业务) 1.83亿 53.68 2516.17万 28.83 13.77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业务) 1.19亿 34.87 4648.23万 53.26 39.15 医药制造(业务) 3581.61万 10.52 1761.16万 20.18 49.17 其他(业务) 605.49万 1.78 38.59万 0.44 6.37 分部间抵销(业务) -290.73万 -0.85 -236.46万 -2.71 81.33 ─────────────────────────────────────────────────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流通(产品) 9903.01万 56.03 1337.92万 30.34 13.51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产品) 4856.21万 27.48 1822.61万 41.33 37.53 医药制造(产品) 1902.90万 10.77 930.23万 21.09 48.88 司法鉴定(产品) 820.21万 4.64 384.76万 8.72 46.91 其他(产品) 60.26万 0.34 -65.50万 -1.49 -108.71 ───────────────────────────────────────────────── 国内地区(地区) 1.75亿 99.26 4410.02万 100.00 25.14 ───────────────────────────────────────────────── 医药流通(业务) 9901.65万 56.02 1337.92万 30.72 13.51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业务) 5676.42万 32.12 2207.38万 50.68 38.89 医药制造(业务) 1904.25万 10.77 930.22万 21.36 48.85 其他(业务) 275.51万 1.56 -36.10万 -0.83 -13.10 分部间抵销(业务) -83.95万 -0.47 -83.95万 -1.93 100.00 ───────────────────────────────────────────────── 截止日期:2023-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流通(行业) 2.01亿 54.57 2724.88万 29.72 13.53 司法IVD(行业) 1.17亿 31.66 4296.82万 46.86 36.76 医药制造(行业) 4431.38万 12.00 2155.21万 23.50 48.64 其他(行业) 650.83万 1.76 -7.16万 -0.08 -1.10 ───────────────────────────────────────────────── 医药流通:批发业务(产品) 1.95亿 52.71 2447.98万 26.70 12.58 司法IVD业务:DNA检测设备及耗材(产品 9307.08万 25.21 3332.44万 36.34 35.81 ) 医药制造:珍珠明目滴眼液(产品) 2232.86万 6.05 1697.04万 18.51 76.00 司法IVD业务:司法鉴定(产品) 1595.89万 4.32 655.42万 7.15 41.07 医药制造:医药制造其他产品(产品) 1387.33万 3.76 301.83万 3.29 21.76 医药制造:乙醇消毒液(产品) 811.19万 2.20 156.34万 1.70 19.27 司法IVD业务:DNA检测服务(产品) 785.63万 2.13 308.96万 3.37 39.33 医药流通:连锁零售(产品) 687.44万 1.86 276.89万 3.02 40.28 其他行业(产品) 650.83万 1.76 -7.16万 -0.08 -1.10 ───────────────────────────────────────────────── 国内销售(地区) 3.67亿 99.43 9300.03万 101.42 25.34 其他业务(地区) 209.05万 0.57 -130.28万 -1.42 -62.32 ───────────────────────────────────────────────── 直销(销售模式) 3.00亿 81.21 6396.11万 69.75 21.34 经销(销售模式) 6728.46万 18.23 2903.93万 31.67 43.16 其他业务(销售模式) 209.05万 0.57 -130.28万 -1.42 -62.32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0.9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6.97%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9181.37│ 26.97│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0.6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7.90%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6780.80│ 27.90│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5-06-30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所处的行业为F51批发业。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主要产业包括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司法IVD(体外诊断)、分子医学影像中心 等。 (1)医药制造 涉及医药制造的主要单位是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 。国发制药厂目前生产的剂型包括滴眼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合剂、糖浆剂等。其主要产品有“ 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珍珠末、珍珠层粉、“国发”牌胃肠宁颗粒、金银花合剂、肥儿糖浆,“海马” 牌跌打药酒、海蛇药酒等。 国发制药厂经营模式为:①生产模式: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按照国家GMP规定的药 品质量标准、经备案的生产工艺规程等组织生产。销售部门下达要货计划;采购部门采购生产物料;生产部 门负责安排生产任务、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监督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要求和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 ;质量管理部通过对生产各环节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严格控制,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②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遴选与审核机制,并根据自身业 务特点制定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业务流程,由采购部遵照相关制度行使采购职能。③销售模式:分 省区进行招商代理和自有销售队伍相结合。对于广西、广东、云南等成熟省区通过自有的销售队伍进行销售 ,其他省区通过招商代理的方式实现销售。销售渠道主要是通过医药公司(医药连锁企业)配送至终端药店 ,再最终销售给消费者。 中药饮片厂主要经营中药饮片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主要是采购中药原材料,按GMP的要求组织生产 ,再将成品中药饮片通过医院、批发、连锁等渠道对外进行销售。 (2)医药流通 涉及医药流通的企业为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批发和零 售。两家企业在广西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等北部湾地区经营多年,具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截至报 告期末,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拥有直营店5家,特许加盟店8家,加盟店53家。 主要经营模式:按照GSP的相关要求,从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 配送等环节,销售给客户。批发业务:主要是作为上游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配送商,将各类药品、医疗器械 配送至各级医院、农村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零售业务:通过直营店和加盟连锁药店向个人消 费者提供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 (3)司法IVD(体外诊断) 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主要从事司法DNA检测设备及试剂耗材的生产和销售,以及DNA检测服务等技术服务 ,所处细分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是一家DNA检测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覆盖DNA 检测行业的上游、中游、下游,具体包括上游配备自主产品超微量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可实现检测样 本自动化提取制备;中游提供DNA扩增、DNA测序等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满足客户DNA检测综合需求;下游 通过派驻技术服务人员,为客户提供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服务。高盛生物通过有机地结合产业链上、中、 下游产品和技术服务,形成了针对性的法医DNA检测整体解决方案。 高盛生物的主要经营模式涵盖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生产和服务模式。 A、销售模式 根据销售对象及需求差异等情况,高盛生物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即对于公安 单位等主要客户采取直销的方式,通过参与招投标等符合政采管理相关规定的方式进行合作;对于高盛生物 向非终端客户的销售活动,则全部纳入经销模式管理。具体如下: a.直销模式 DNA设备、试剂及耗材、测序建库等业务 对公安单位等主要客户,高盛生物采取直销模式,以招投标的形式开展合作。根据招投标形式的不同, DNA检测行业内的采购方式可分为公开招投标方式和非公开招投标方式。 1)公开招投标方式 公安单位等客户对检测设备、试剂及耗材、技术服务等进行采购,通常情况下以公开招投标方式为主。 高盛生物销售部门搜集全国DNA检测业务相关的招标需求信息,针对招标需求信息,结合产品或服务价格、 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服务覆盖半径、响应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销售 部门按照招标要求准备相应资格文件、撰写投标内容、提供协议文件、组织参与投标等。高盛生物中标后, 与客户签署合同,根据中标文件具体条款,并按照公安单位DNA实验室专业要求,向公安单位提供DNA检测设 备、试剂耗材或技术服务,以及提供持续协助解决DNA检测常规和疑难问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等D NA检测综合解决方案。公开招投标是高盛生物获取订单最主要的方式。 2)非公开招投标方式 除公开招投标外,公安单位、医院、研究机构等终端客户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条件下,部分采购通过竞争 性谈判、邀请招标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由于DNA检测业务具有一定的专业壁垒,通常终端客户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专业的技术规划和服务支持 ,持续协助解决DNA检测常规和疑难问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高盛生物与客户合作过程中,深入 了解客户DNA检测相关产品关键需求,与广东省内多家客户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高盛生物根据终端客户的 要求,通过参与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获取订单。 b.经销模式 高盛生物与全国各地多家DNA检测行业内的企业建立了经销合作关系,并将所有向高盛生物采购DNA检测 相关设备、试剂耗材产品或服务的非终端客户全部归类为经销商。 高盛生物与经销商客户之间不存在关于对销售区域划分、年度销售目标、销售指导价格、销售折扣优惠 、退货管理、奖罚机制等进行约束的合作条款或约定,也不存在独家代理关系。该等经销商主要通过参与公 安单位等客户公开招标等方式获取DNA检测相关设备、试剂耗材产品或服务业务订单,并根据其中标合同等 情况汇总产品需求后,向高盛生物或其他类似供应商采购相应产品,并销售给其他经销商或终端客户。高盛 生物与上述客户均为买断式交易,不存在经销商存货退货的情况。根据部分经销商配合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 ,其终端客户的类型可划分为公安单位、医院、研究鉴定机构等,其订单获取方式包括公开招投标、非公开 招投标、直接签订合同等。 B、采购模式 高盛生物主要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其中:设备采购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相 应的采购;试剂及耗材采购主要是根据已有订单情况进行采购;其他设备零件或辅助材料,根据销售订单和 产品设计需求进行采购。 高盛生物的采购部门根据中标项目确定采购需求,编制当期采购计划,选取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确 定供应商后即向其发送采购订单,并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项目中,若客户已明确指定采用某一类供应商产品 的,采购部门将根据合同订单的需求,与相应供应商沟通价格、货期、质量、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并按 照采购需求发送订单,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依据采购合同约定条款,将货品发货至高盛生物仓库,货品入 库并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根据项目的需求进行货物的统一调度。 高盛生物根据采购需求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初选供应商名单,随后通过调研考察供应商的产品质量 和供应能力,对样品进行检测和试用,完成供应商调查评审。对于合作良好的DNA检测领域内的国内外知名 设备和试剂耗材品牌供应商,高盛生物与该等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C、生产模式 高盛生物生产的产品主要为DNA提取检测设备等自主产品。高盛生物自主产品的生产主要由控股子公司 高盛智造承担,目前生产的具体产品为超微量DNA自动化提取检测工作站等。 高盛生物根据中标项目销售订单的需求,由技术部门设计提取检测工作站自动化运作流程,设计产品运 作流程图和生产计划,向采购部门提交生产部件需求,采购部门选择相应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并签署采购 合同。生产部件到货并验收后,技术部门从仓库领用相应生产部件后,经生产、组装、调试等步骤后,工作 站实现稳定自动化运行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 1)DNA提取检测工作站生产过程 技术部门设计提取检测工作站自动化运作流程,设计产品运作流程图和生产计划,向采购部门提交生产 部件需求,采购部门选择相应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并签署采购合同。生产部件到货并验收后,技术部门从 仓库领用相应生产部件后,经生产、组装、调试等步骤后,工作站实现稳定自动化运行后进行验收,验收合 格后入库。 2)DNA提取试剂生产过程 技术部门研发试剂配方,向采购部门提交采购需求,采购部门选择相应供应商并签署采购合同,原材料 到货后,技术部门从仓库领用相应原材料后,经配比、实验、调试等步骤后,试剂盒实现稳定后进行包装储 存。 D、服务模式 高盛生物涉及服务的业务类型为DNA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包括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业务、司法鉴定业务 两类。 1)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业务 高盛生物向公安单位提供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服务。高盛生物参与公安单位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项目 公开招标,中标后,由高盛生物技术部门制定服务计划书,技术服务人员派驻客户单位。技术人员派驻客户 单位执行相应中标项目,派驻客户单位的技术人员实施全程跟踪和专业技术支持,并按照周度、月度定期汇 总业务进度。同时,技术项目组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项目中期验收。项目完成后,客户组织项目验收,技术项 目组进行数据整理、样本交付和检测结果签收。 2)司法鉴定业务 高盛生物旗下的广东正航司法鉴定中心主要从事痕迹、毒物、病理、临床、物证、文书、亲子、工伤等 鉴定业务,其中主要为东莞、深圳等区域内的公安类客户(公安、交警等)提供痕迹、毒物、病理、临床等 鉴定业务,通过长期合作已得到该类客户充分地肯定和认可,并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安类客户有鉴定需求时,向正航鉴定中心提供委托书和鉴定材料,经正航鉴定中心审查通过后予以受 理,双方委托关系成立。正航鉴定中心提供相关鉴定服务,出具鉴定报告,形成鉴定服务收入。其他客户主 要为保险公司、银行等企业、其他组织、个人等,此类客户根据其具体需求主动联系正航鉴定中心开展相关 鉴定业务。 (4)分子医学影像中心 全资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医学影像中心、医疗器械销售。其经营模式为: ①医学影像中心合作共建模式:北京香雅以外购大型医疗设备(如:PET-CT、CT、MRI、DR等大型医学 影像设备)及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作为投入,医疗机构以场地、机房及医技人员作为投入,双方合作成立医 学影像中心,开展医学影像诊疗服务。双方按照约定的成本核算方法,分期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的模式。目 前江苏宿迁影像中心项目就是这种模式。 ②医疗器械销售模式:将外购的医疗设备出售给医疗机构,按合同约定收取设备款并取得收益。 (二)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长期看,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2)区域性 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习惯等特点决定了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对于在省市 区域内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能更好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对渠道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 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季节性 医药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如:受中国传统习俗的影响,春节期间门急诊、住院治疗的病人较少 ,药品销售在此期间受较大影响。此外,各种疾病发病率的季节分布不均,部分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 受季节因素影响,相应的药物市场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25年1-6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4,36 5.0亿元,同比下降1.8%。2025年1-6月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275.2亿元,同比 下降1.2%;实现利润总额1,766.9亿元,同比下降2.8%。 医药流通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叠加影响,药品流通行业增速明显放 缓。2024年扣除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长0.6%,较2021年8.5%的增速下降7.9个百分点,为近15年最低。2025 年第一季度,全国药品流通市场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约7,710亿元(含税),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下降2 .0%,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约1,715亿元(含税),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下降1.0%。“十四五”期间,我 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年销售额保持稳定增长,从2020年24,149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29,470亿元左 右,2020-2024年销售额复合增速5.6%。 药品零售:米内网零售数据库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1-5月中国实体药店的累计规模为2,474亿元,较去 年同期累计规模下滑了2.3%。2025年1-5月,药品占药店销售的81.6%,较2024年同期上升了1.1个百分点, 器械的份额与往期持平,中药饮片和保健品的份额则分别降了0.3和0.7个百分点。从2025年前五个月销售额 累计增长率来看,所有类别的销售均有下降,降幅最大的是保健品类别,接近20%的降幅,降幅最小的是药 品,略降了1.0%。 IVD行业:根据《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年度报告(2024版)》,2024年中国IVD市场规模预计低于1,200亿元 ,与2023年基本持平,产业整体规模低于1,700亿元。生化品类下滑,免疫和分子诊断基本无增长,血液体 液、POCT、微生物及病理领域增长约5%。国产品牌约占50%,其中部分细分市场国产占有率为20%-35%,国产 替代潜力大。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孪生技术推广,推动自动化与智能化检测设备普及。未来五年,中国 IVD市场预计年复合增长率为5-8%。 (四)行业政策分析 2025年上半年,中国医药行业政策持续发力,聚焦于推动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深化医药体制改革以 及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这些政策在多个关键领域展开,旨在通过政策 引导、市场调整以及技术创新,促进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人民健康提供坚实保障。2025年医药行业及 IVD行业上半年重点政策盘点如下: 1、医药体制改革持续深入 2025年上半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医疗服务提升的政策,如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深化公立医院 改革、改善医疗服务流程等。这些政策以患者为中心,注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鼓励优质医疗资源 下沉至基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目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同时,通过优化医疗资源分布 ,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资源的均衡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2、行业监管保持强度,引导高质量发展 (1)医疗机构:纠风常态化 为巩固深化拓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2025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国家医保 局等14部委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知》在全面强化纠风工作顶层设计上,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 建设任务落地,持续深化医药购销领域治理上,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压实各部门在全 流程监管上的主体责任,发挥穿透式审计监督优势,加强对医药行业社会组织的督促指导。 (2)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从“人防”到“智防”,从源头上减少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2025年4月2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的通知》,根据《通知》本次试点主要 聚焦于三个关键领域: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旨在通过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带动智 能监管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流程工作质效提升。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级医保局要用好国家医 保局分批次公开发布的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做好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工作。一方面,推动智能监 管“两库”在定点医药机构自建事前提醒系统中落地应用。另一方面,推动全省智能监管子系统应用成效提 升,实现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减少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使“两库”公开、智能监管成为定 点医药机构主动合规的有效途径。 (3)零售药店:强监管持续,行业加速出清 2024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对药店销售回流药行为进行严格 监管与曝光,取得较好效果。2025年3月19日,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 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药品追溯码在医 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 覆盖。通知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 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在医保控费、监管措施加强等外部因素影响下,合规性较差的零售药店将面临加速出清,具备合规意识 的龙头药店集中度有望加速提升。中康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关闭零售药店约3.9万家,闭店率达到5.7%, 其中第四季度关店1.4万家,高于前三季度闭店均值,行业出清加速。2025年医药零售行业延续了出清态势 。 3、医药监管改革加速推进 2025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 见》:到2027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制度更加完善,监管体系、监管机制、监管方式更好适应医药 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效率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监管显著加强,质 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建成与医药创新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到2035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有效、可及得到充分保障,医药产业具有更强的创新创造力和全球竞争力,基本实现监管现代化。 4、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 2025年上半年,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药从获批上市到纳入医保目录的时间大幅缩短 ,部分创新药实现了“当年获批、当年纳入”,极大地提高了创新药的可及性。丙类药品目录的设立,为创 新药提供了更宽松的进院政策和支付环境,鼓励企业加大创新药研发和投资力度。2025年7月1日,国家医保 局、国家卫健委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加大创新药研发支持、支持创新药进入基本 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及保障措施等 五大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工作安排,全方位支持创新药发展。 5、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发展。2025年4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 门联合发布《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此次《实施方案》提出两步走发展目标: 到2027年,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取得重要进展,以数智技术驱动的医药全产业链竞争力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 理水平显著提升。到2030年,规上医药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数智化转型全覆盖,数智技术融合创新能力大幅提 升,医药工业全链条数据体系进一步完善,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生态体系进一步健全。《实施方案》数智化 应用场景覆盖:医药研发、医药生产、医药质量安全保障、医药流通与追溯等场景。 6、集采政策优化基调明确,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一批集采标志着政策从“扩面降价”转向“精细化管理”,通过规则优化避免恶性低价竞争,强化 质量与供应保障。2025年7月15日国采办正式发布第十一批集采名单,55个产品正式启动信息填报,同时公 布68个满足条件但“暂不纳入”的药品,集采政策优化力度显著。第十一批集采聚焦临床成熟老药,明确集 采非新药、新药不集采原则。这一规则本质上为创新药划出政策安全边界——已上市多年、过专利期的仿制 药面临价格竞争,而处于专利保护期内的创新药则独享市场定价权。 相比化药仿制药,中成药集采时间较晚且以联盟/联采形式推进。湖北省牵头的首批中成药集采接续和 全国扩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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