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分析☆ ◇600538 国发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产业、分子医学影像中心和肿瘤放疗中心及肿瘤远程医疗技术服务、酒店服务等。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流通(产品) 9903.01万 56.03 1337.92万 30.34 13.51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产品) 4856.21万 27.48 1822.61万 41.33 37.53
医药制造(产品) 1902.90万 10.77 930.23万 21.09 48.88
司法鉴定(产品) 820.21万 4.64 384.76万 8.72 46.91
其他(产品) 60.26万 0.34 -65.50万 -1.49 -108.71
─────────────────────────────────────────────────
国内地区(地区) 1.75亿 99.26 4410.02万 100.00 25.14
─────────────────────────────────────────────────
医药流通(业务) 9901.65万 56.02 1337.92万 30.72 13.51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业务) 5676.42万 32.12 2207.38万 50.68 38.89
医药制造(业务) 1904.25万 10.77 930.22万 21.36 48.85
其他(业务) 275.51万 1.56 -36.10万 -0.83 -13.10
分部间抵销(业务) -83.95万 -0.47 -83.95万 -1.93 100.00
─────────────────────────────────────────────────
截止日期:2023-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流通(行业) 2.01亿 54.57 2724.88万 29.72 13.53
司法IVD(行业) 1.17亿 31.66 4296.82万 46.86 36.76
医药制造(行业) 4431.38万 12.00 2155.21万 23.50 48.64
其他(行业) 650.83万 1.76 -7.16万 -0.08 -1.10
─────────────────────────────────────────────────
医药流通:批发业务(产品) 1.95亿 52.71 2447.98万 26.70 12.58
司法IVD业务:DNA检测设备及耗材(产品 9307.08万 25.21 3332.44万 36.34 35.81
)
医药制造:珍珠明目滴眼液(产品) 2232.86万 6.05 1697.04万 18.51 76.00
司法IVD业务:司法鉴定(产品) 1595.89万 4.32 655.42万 7.15 41.07
医药制造:医药制造其他产品(产品) 1387.33万 3.76 301.83万 3.29 21.76
医药制造:乙醇消毒液(产品) 811.19万 2.20 156.34万 1.70 19.27
司法IVD业务:DNA检测服务(产品) 785.63万 2.13 308.96万 3.37 39.33
医药流通:连锁零售(产品) 687.44万 1.86 276.89万 3.02 40.28
其他行业(产品) 650.83万 1.76 -7.16万 -0.08 -1.10
─────────────────────────────────────────────────
国内销售(地区) 3.67亿 99.43 9300.03万 101.42 25.34
其他业务(地区) 209.05万 0.57 -130.28万 -1.42 -62.32
─────────────────────────────────────────────────
直销(销售模式) 3.00亿 81.21 6396.11万 69.75 21.34
经销(销售模式) 6728.46万 18.23 2903.93万 31.67 43.16
其他业务(销售模式) 209.05万 0.57 -130.28万 -1.42 -62.32
─────────────────────────────────────────────────
截止日期:2023-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国内地区(地区) 1.93亿 99.34 4862.21万 100.00 25.20
─────────────────────────────────────────────────
医药流通(业务) 1.05亿 54.02 1459.28万 30.01 13.91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业务) 6413.24万 33.01 2322.14万 47.76 36.21
医药制造(业务) 2218.84万 11.42 1043.71万 21.47 47.04
其他(业务) 280.28万 1.44 133.63万 2.75 47.68
分部间抵销(业务) -108.48万 -0.56 -96.54万 -1.99 88.99
─────────────────────────────────────────────────
截止日期:2022-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流通(行业) 1.91亿 41.56 2699.29万 20.90 14.13
DNA耗材及检测服务(行业) 1.68亿 36.45 6793.99万 52.59 40.54
医药制造(行业) 6096.02万 13.26 2315.83万 17.93 37.99
其他(行业) 2332.43万 5.07 537.27万 4.16 23.03
司法鉴定(行业) 1433.20万 3.12 571.76万 4.43 39.89
─────────────────────────────────────────────────
批发业务(产品) 1.84亿 39.93 2403.00万 18.60 13.09
DNA检测设备及耗材(产品) 1.45亿 31.48 5700.43万 44.13 39.39
乙醇消毒液(产品) 2656.36万 5.78 507.50万 3.93 19.11
其他行业(产品) 2332.43万 5.07 537.27万 4.16 23.03
DNA检测服务(产品) 2285.82万 4.97 1093.56万 8.47 47.84
珍珠明目滴眼液(产品) 1796.83万 3.91 1416.36万 10.96 78.83
医药制造其他产品(产品) 1642.83万 3.57 391.97万 3.03 23.86
司法鉴定(产品) 1433.20万 3.12 571.76万 4.43 39.89
连锁零售(产品) 749.59万 1.63 296.29万 2.29 39.53
─────────────────────────────────────────────────
国内销售(地区) 4.57亿 99.47 1.29亿 100.00 28.25
─────────────────────────────────────────────────
直销(销售模式) 3.41亿 74.23 9330.55万 72.23 27.35
经销(销售模式) 1.16亿 25.24 3587.59万 27.77 30.92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3-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1.0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7.60%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10184.56│ 27.60│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3-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0.6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1.16%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6514.80│ 21.16│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4-06-30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的行业为F51
批发业。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主要产业包括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产业、司法IVD(体外诊断)技术服务、分子
医学影像中心和肿瘤放疗中心及肿瘤远程医疗技术服务等,主要业务分布于广西、广东、北京、重庆、江苏
、深圳等省市。
(1)医药制造
涉及医药制造的主要单位是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
。
国发制药厂目前生产的剂型包括滴眼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合剂等。其主要产品有“海宝”
牌珍珠明目滴眼液、胃肠宁颗粒等。
其经营模式为:①生产模式: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按照国家GMP规定的药品质量标
准、生产工艺规程等组织生产。销售部门下达要货计划;采购部门采购生产物料;生产部门负责安排生产任
务、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监督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要求和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质量控制部门通
过对生产各环节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质量严格控制,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保证最终产
品的质量和安全。②采购模式:主要原材料为酒精、白糖及布渣叶、珍珠等多种中药材及各种化学原料药、
包装材料。其生产的原材料均系向外部供应商采购。公司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遴选与审核机制,并根据
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业务流程,由采购部遵照相关制度行使采购职能。③销售模
式:分省区进行招商代理和自有销售队伍相结合。对于广西、广东等成熟省区通过自有的销售队伍进行销售
,其他省区通过招商代理的方式实现销售。销售渠道主要是通过医药公司(医药连锁企业)配送至终端药店
,再最终销售给消费者。
中药饮片厂主要经营中药饮片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主要是采购中药原材料,按GMP的要求组织生产
,再将成品中药饮片通过医院、批发、连锁等渠道对外进行销售。
(2)医药流通
涉及医药流通的企业为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批发和零
售。两家企业在广西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等北部湾地区经营多年,具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截至报
告期末,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拥有直营店8家,特许加盟店3家,加盟店54家。
主要经营模式:按照GSP的相关要求,从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
配送等环节,销售给客户。批发业务:主要是作为上游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配送商,将各类药品、医疗器械
配送至各级医院、农村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及加盟连锁药店。零售业务:以直营店为载体,向
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
(3)司法IVD(体外诊断)技术服务
高盛生物主要产品服务包括DNA检测设备及试剂耗材的生产和销售,以及DNA检测服务等技术服务,所处
细分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是一家DNA检测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覆盖DNA检测行
业的上游、中游、下游,具体包括上游配备自主产品超微量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可实现检测样本自动
化提取制备;中游提供DNA扩增、DNA测序等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满足客户DNA检测综合需求;下游通过派
驻技术服务人员,为客户提供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服务。高盛生物通过有机地结合产业链上、中、下游产
品和技术服务,形成了针对性的法医DNA检测整体解决方案。
高盛生物的主要经营模式涵盖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生产和服务模式。
①销售模式:根据销售对象及需求差异等情况,高盛生物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即对于公安单位等主要客户采取直销的方式,通过参与招投标等符合政采管理相关规定的方式,或通过竞
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非公开投标的方式进行合作。高盛生物与全国各地多家DNA检测行业
内的企业建立了经销合作关系,高盛生物将向非终端客户销售DNA检测相关设备、试剂耗材产品或服务的活
动,全部纳入经销模式管理。
②采购模式:高盛生物主要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其中:设备采购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
合同,进行相应的采购;试剂及耗材采购主要是根据已有订单情况进行采购;其他设备零件或辅助材料,根
据销售订单和产品设计需求进行采购。
③生产模式:高盛生物生产的产品主要为DNA提取检测设备、DNA提取试剂等自主产品,其自主产品的生
产主要由控股子公司高盛智造承担,目前生产的具体产品为超微量DNA自动化提取检测工作站等。
高盛生物根据中标项目销售订单的需求,由技术部门设计提取检测工作站自动化运作流程,设计产品运
作流程图和生产计划,向采购部门提交生产部件需求,采购部门选择相应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并签署采购
合同。生产部件到货并验收后,技术部门从仓库领用相应生产部件后,经生产、组装、调试等步骤后,工作
站实现稳定自动化运行进行验收,验收后入库。
④服务模式:高盛生物涉及服务的业务类型为DNA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包括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业务、
司法鉴定业务两类,具体服务模式如下:
A、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业务
高盛生物向公安单位提供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服务。高盛生物参与公安单位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项目
公开招标,中标后,由高盛生物技术部门制定服务计划书并派驻技术服务人员至客户单位执行相应中标项目
,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和专业技术支持,并按照周度、月度定期汇总业务进度。技术项目组按照合
同要求进行项目中期验收。项目完成后,客户组织项目验收,技术项目组进行数据整理、样本交付和检测结
果签收。
B、司法鉴定业务
高盛生物旗下的广东正航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正航鉴定中心”)向客户提供司法鉴定服务,主要
包括亲子鉴定、毒物鉴定、工伤鉴定等。委托人向正航鉴定中心提供委托书和鉴定材料,由正航鉴定中心进
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经补充材料符合后予以受理。正航鉴定中心受理委托书和鉴
定材料,与委托人签订相关司法鉴定协议书,并确定鉴定人,若鉴定人存在可能影响鉴定结论等情形,鉴定
人则需回避。鉴定人对鉴定材料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鉴定结果存在疑问或鉴定过程存在问题则需进行
补充鉴定(更换试剂盒或鉴定人等)确定。具备副主任级法医师对鉴定结果审核后给予鉴定结论,若存在结
论错误或结论不完整等情形可重新鉴定。
(4)分子医学影像中心和肿瘤放疗中心及肿瘤远程医疗技术服务
全资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医学影像中心、肿瘤放疗中心、肿瘤领域医疗技术服务
及医疗器械销售。其经营模式为:
①医学影像及放疗中心合作共建模式:北京香雅以外购大型医疗设备(如:PET-CT、CT、MRI、DR等大
型医学影像设备,伽玛刀、直线加速器等大型放疗设备)及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作为投入,医疗机构以场地
、机房及医技人员作为投入,双方合作成立医学影像中心及放疗中心,开展医学影像诊疗、放疗服务。双方
按照约定的成本核算方法,分期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的模式。目前江苏宿迁影像中心项目就是这种模式。
②技术服务与咨询模式:建立比较完整的技术服务与咨询团队,形成公司独特的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与
咨询模式,为医院项目运行过程提供全程的完整价值链服务。
③医疗器械销售模式:将外购的医疗设备出售给医疗机构,按合同约定收取设备款并取得收益。
(二)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长期看,周期性特征不突出。
(2)区域性
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习惯等特点决定了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对于在省市
区域内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能更好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对渠道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
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季节性
医药行业整体而言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受中国传统习俗的影响,在春节期间医药销售会相对降低
,致使销售额比其他季节要低。此外,部分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受季节因素影响,相应的药物市场存
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三)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制造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1-6月,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12352.7亿元,同比下滑0.
9%(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收入增速为2.9%);实现利润总额1805.9亿元,同比增长0.7%(同期全国规
模以上工业企业整体利润总额增速为3.5%)。
医药批发业:受政策调整影响较大,终端用药结构、供应链关系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发生变化。
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形成以国家组织的集中采购、省份
牵头的全国联盟集中采购为主体,省级集采为补充的集中采购新格局。
医药零售业:在满足购药便利性和慢病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医院处方外流和医药分开趋势日益明
朗,零售药店渠道价值日益凸显。国家“门诊共济”“线上医保支付”等政策实施,互联网技术和数字化运
营管理的不断升级,推动了服务的智能化和便捷化进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零售”模式日益成熟。
中康CMH统计,今年1-5月全国药店零售市场规模约2178亿,同比下滑3.7%。中康瓴速系统数据,2024年
上半年,店均销售额同比下滑10.6%,其中客单价同比下滑8.9%。根据中康药店通的最新统计,2024年一季
度,全国新开门店16035家,关闭门店6778家,新增门店数为9257家,对比2023年期末门店数增长1.3%(同
比增长7.7%)。(上述数据摘自中康《2024半年度药店生存报告》)
(四)行业政策分析
2024年上半年,国家主要在支持创新药、中药发展、发展银发经济、儿童健康保障、药品价格治理、医
保资金合理使用、医疗服务规范等方面发布一系列重要政策,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和监管措施,推动医药行业
的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并确保医疗服务和药品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同时,强调了创新药物研发和中医药传
承创新的重要性,以及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性。
1、创新药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
2024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明确提出建立生物医药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临床科研合作,依照有关
规定允许生物医药新产品参照国际同类药品定价,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完善开放合作的国际协
同创新机制。深化基础科学研究国际合作,建设世界前沿科学交流中心。探索制定生物医药等全球重大前沿
科技领域伦理规则,建立协同审查机制,构建伦理审查快速通道。
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全链条强
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
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要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我
国创新药发展根基。
2、药品价格治理力度加强
2024年1月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
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主要目的是推动消除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
视性高价,通过“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工作,促进药品价格公平诚信。
3、集采持续提质扩面
2024年5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
。扩大联盟范围,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牵头开展全国联采,重点覆盖未过一致性评价
的化学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聚焦采购金额大、覆盖人群广的临床常用药品和耗材“大品种”,以及国家
组织集采品种的临床使用可替代或相关配套的药品和耗材。药品方面: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集采,做好胰岛
素和前几批集采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重点指导湖北继续牵头中成药集采、山东牵头中药饮片集采、河南
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可替代药品集采、三明联盟开展肿瘤和呼吸系统疾病用药集采等药品全国联采
工作。耗材方面:国家组织开展新批次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和人工关节接续采购;重点指导江西、安徽、广东
、浙江、福建、河南、河北等7省分别牵头体外诊断试剂、超声刀、结扎夹、冠脉切割球囊、血管介入等医
用耗材全国联采工作。
4、医疗反腐持续加强
2024年5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十四个部
委联合制定印发了《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对本年度纠风工作进行全
面部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行业乱象,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关键
领域,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医疗美容、互联网医疗
等成为今年“整治医药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重点行业。
5、中医药产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
2024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推进中医药
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建设。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
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在医保政府改革方面,提出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试点。在
中医药方面,提出健全中药审评证据体系,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审评审批,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
剂向新药转化等具体任务,有利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024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颁布的《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通过优化中医
药标准体系,强化标准质量,提升科研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完成180项中医药国内标准和30项中医药国际标
准制定。培养450名中医药标准化骨干人才,推动中医药现代化与产业化。
2024年7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规定按照中药材、中药饮片、
中药提取物与配方颗粒、中成药等中药产品属性分类,进一步对中药标准管理的各项要求进行细化和明确,
旨在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6、出台首个支持银发经济的专门文件
2024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该意见提出了从民
生事业、养老保障、养老金、养老医疗、养老保险、养老服务等七个方面措施,旨在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
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
2024年6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强化支持举措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到统
筹用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银发经济健康发展。重点提到要选树培育一批养老、康养护理
等行业品牌。
7、加快发展生物制造等新质生产力
2024年1月,工信部等7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细胞和基因技术
、合成生物、生物育种等前沿技术产业化。3月发布的《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新
质生产力,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国发制药厂具有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
国发制药厂目前生产的剂型包括滴眼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等,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珍珠及其贝
壳是北部湾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中间体珍珠液的提取技术比较先进,生产的“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是
1999年国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曾获得北海市及广西科技进步奖,是广西名牌产品;主营品种珍珠明目滴眼
液同时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以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市场、消费者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
和资源优势。
(二)医药流通企业具有地域优势和品牌优势
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为医药流通企业,以药品批发零售为主。一是具有区域市场渠道覆盖优势。两公司
分别是由原国有企业北海医药总公司和钦州医药总公司改制而来,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与北部湾地区三甲
、二甲以上医院建立了稳定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具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在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北部
湾地区有一定的竞争力。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中药饮片,因建厂时间较早,饮片质量持
续稳定,在钦州市地区享有很高的声誉。但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规模较小,与在北部湾地区经营的其他上市
公司相比,竞争力不强。
随着国家医改政策的深入推动,医保控费、“零加成”、“三省低价联动降价”、“集团采购招标”、
分级诊疗等政策不断出台,以及药品集中采购的常态化,医药市场集中度提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北海医
药和钦州医药面临的经营压力持续增大。
(三)提供分子诊断及司法鉴定技术服务的高盛生物具有核心技术优势、法医DNA检测全产业链优势、客
户渠道优势
高盛生物及其子公司高盛智造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至目前,高盛生物及其子
公司共取得授权的专利53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6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0件,授权外观专利6件,授权软
件著作权11件。
高盛生物主要产品包括DNA检测设备、试剂及耗材等法医DNA鉴定产品,并提供人类身份鉴定相关的基因
组学鉴定、数据分析等综合技术服务,项目涵盖DNA提取、DNAPCR-STR复合扩增、DNA数据入库等。自主研发
生产的“超微量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是为刑侦领域量身定做的全自动(自动裂解、自动离心、自动
纯化)、高通量(最大可达96个检材)核酸提取工作站,2019年被公安部评为首届刑事技术“双十计划”攻
关创新大赛银奖,且2021年获得了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是DNA鉴定检测领域实现国产替代的精细自动化
装备之一,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高盛智造的“合成生物学智造的自动化物联化系统”获得第十
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暨2023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生物医药成长组优胜奖。
高盛生物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人才积累,拥有成熟的业务模式,现已形成集设备研发、耗材生产、技
术服务、司法鉴定四大业务为一体,具备群体高通量测序核心技术和精细刻画精准识别刑侦技术的高新技术
生物企业,创造性地实现了从案发现场物证的DNA获取到DNA数据分析入库的法医DNA鉴定一站式服务体系,
具有全产业链优势。
高盛生物业务立足于华南DNA检测市场,常年服务于广东省各级公安单位的DNA实验室新建、扩建和设备
更新换代项目,配套提供DNA检测试剂耗材,参与DNA测序和数据库建库项目,为广州市、东莞市、江门市等
主要市局、分局公安系统DNA实验室建设项目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方案,为客户提供成套设备、日常试剂耗
材和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广东省公安系统DNA数据库建库服务中具有一定的客户渠道优势。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1610.96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亏损635.8万元。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2024年上半年按合同约定需执行的在手订单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营业收入下
降11.49%;且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为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所支付费用相应增多,致使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6.3%。
2、分公司国发制药厂受市场竞争激烈及市场需求下降的双重影响,营业收入下降;公司为提升市场影
响力而加大市场宣传力度,致使费用相应增加,与上年同期相比由盈转亏。
3、公司持有华大共赢一号基金27.03%的份额,华大共赢一号基金投资的项目里,股票已挂牌上市的华
大智造、北海康成、友芝友生物报告期末股价下跌,进而致使公司投资一号基金产生较大亏损。公司投资华
大共赢一号基金在2024年上半年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120.6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182.1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等14项议案,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修订)》,并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4项内控制度。公司顺利召开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通
过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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