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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600905)经营分析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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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分析☆ ◇600905 三峡能源 更新日期:2025-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和运营。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风力发电(行业) 198.15亿 66.68 105.07亿 67.18 53.02 光伏发电(行业) 91.20亿 30.69 48.41亿 30.95 53.08 其他(补充)(行业) 4.28亿 1.44 1.46亿 0.93 34.11 其他业务(行业) 1.91亿 0.64 6000.80万 0.38 31.46 水力发电(行业) 1.63亿 0.55 8558.91万 0.55 52.48 ───────────────────────────────────────────────── 电力产品(产品) 290.98亿 97.92 154.33亿 98.68 53.04 其他(补充)(产品) 4.28亿 1.44 1.46亿 0.93 34.11 其他业务(产品) 1.91亿 0.64 6000.80万 0.38 31.46 ───────────────────────────────────────────────── 华东(地区) 104.21亿 35.07 57.62亿 36.85 55.30 西南及华南(地区) 65.99亿 22.20 31.17亿 19.93 47.24 华北(地区) 57.62亿 19.39 35.80亿 22.89 62.13 西北(地区) 49.75亿 16.74 24.13亿 15.43 48.49 东北(地区) 13.42亿 4.52 5.61亿 3.59 41.81 其他(补充)(地区) 4.28亿 1.44 1.46亿 0.93 34.11 其他业务(地区) 1.91亿 0.64 6000.80万 0.38 31.46 ───────────────────────────────────────────────── 国有企业(其他) 296.19亿 99.67 155.87亿 99.67 52.62 民营企业(其他) 5319.32万 0.18 3128.63万 0.20 58.82 外资企业(其他) 3220.58万 0.11 1326.72万 0.08 41.20 其他(其他) 1258.16万 0.04 737.32万 0.05 58.60 ───────────────────────────────────────────────── 国网(销售模式) 204.05亿 68.66 107.42亿 68.69 52.64 南网(销售模式) 53.43亿 17.98 24.32亿 15.55 45.51 其他(销售模式) 39.69亿 13.36 24.65亿 15.76 62.11 ─────────────────────────────────────────────────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风力发电(产品) 101.74亿 67.56 56.21亿 67.04 55.25 太阳能发电(产品) 45.91亿 30.49 26.59亿 31.71 57.92 水电及其他(产品) 2.94亿 1.95 1.04亿 1.24 35.51 ───────────────────────────────────────────────── 华东(地区) 52.86亿 35.10 29.32亿 34.96 55.46 西南及华南(地区) 36.26亿 24.08 19.26亿 22.97 53.12 华北(地区) 28.54亿 18.95 18.44亿 21.99 64.61 西北(地区) 26.17亿 17.38 13.96亿 16.65 53.36 东北(地区) 6.76亿 4.49 2.87亿 3.42 42.39 ───────────────────────────────────────────────── 国网(销售模式) 102.97亿 68.38 56.39亿 67.25 54.76 南网(销售模式) 29.14亿 19.35 14.89亿 17.76 51.09 其他(销售模式) 18.48亿 12.27 12.57亿 14.99 68.00 ───────────────────────────────────────────────── 截止日期:2023-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风力发电(行业) 185.69亿 70.11 105.73亿 72.18 56.94 光伏发电(行业) 74.12亿 27.98 39.43亿 26.92 53.20 水力发电(行业) 1.42亿 0.53 6989.03万 0.48 49.39 其他业务(行业) 1.34亿 0.51 6139.52万 0.42 45.90 ───────────────────────────────────────────────── 电力(产品) 261.22亿 98.63 145.87亿 99.58 55.84 其他业务(产品) 1.34亿 0.51 6139.52万 0.42 45.90 ───────────────────────────────────────────────── 华东(地区) 91.35亿 34.49 52.01亿 35.51 56.94 西南及华南(地区) 58.67亿 22.15 34.87亿 23.81 59.45 西北(地区) 53.15亿 20.07 29.35亿 20.04 55.22 华北(地区) 42.89亿 16.19 22.55亿 15.39 52.58 东北(地区) 15.16亿 5.73 7.08亿 4.83 46.68 其他业务(地区) 1.34亿 0.51 6139.52万 0.42 45.90 ───────────────────────────────────────────────── 国网(销售模式) 194.60亿 73.48 106.68亿 73.07 54.82 南网(销售模式) 47.15亿 17.80 27.65亿 18.94 58.65 其他(销售模式) 23.10亿 8.72 11.67亿 7.99 50.52 ───────────────────────────────────────────────── 截止日期:2023-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风力发电(产品) 98.98亿 72.23 60.53亿 75.09 61.15 太阳能发电(产品) 36.11亿 26.35 18.50亿 22.96 51.25 水电及其他(产品) 1.95亿 1.42 --- --- --- ───────────────────────────────────────────────── 华东(地区) 49.94亿 36.44 --- --- --- 西南及华南(地区) 29.86亿 21.79 --- --- --- 西北(地区) 27.08亿 19.76 --- --- --- 华北(地区) 22.39亿 16.34 --- --- --- 东北(地区) 7.77亿 5.67 --- --- --- ───────────────────────────────────────────────── 风力发电业务(业务) 98.98亿 72.23 60.53亿 75.09 61.15 太阳能发电业务(业务) 36.11亿 26.35 18.50亿 22.96 51.25 水电业务及其他(业务) 3.35亿 2.44 -1173.57万 -0.15 -3.50 分部间抵销(业务) -1.40亿 -1.02 1.69亿 2.10 -120.99 ───────────────────────────────────────────────── 国网(销售模式) 101.45亿 74.03 --- --- --- 南网(销售模式) 24.48亿 17.86 --- --- --- 其他(销售模式) 11.11亿 8.11 --- --- ---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293.2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8.68%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2040486.48│ 68.6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534339.63│ 17.98│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7782.61│ 11.03│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5864.55│ 0.87│ │山东黄金电力有限公司 │ 4159.19│ 0.14│ │合计 │ 2932632.46│ 98.68│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4-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318.1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4.57%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320293.53│ 26.80│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51556.94│ 15.25│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92745.56│ 10.00│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77895.34│ 7.67│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8856.81│ 4.85│ │合计 │ 3181348.18│ 64.57│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4-12-31 ●发展回顾: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 中、三中全会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三峡集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陆上 大基地、海上风电引领者”两大战略主线,深入落实“四强四化”行动要求,积极把握发展机遇,统筹推进 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业务,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基地开发,着力巩固海上风 电优势,深入推动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氢能、地热等新兴业务发展,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和 重点工作任务,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2024年,公司入选全球新能源企业50 0强、《财富》中国500强,荣获国资委中央企业“双百行动”2023年度专项考核“标杆企业”,首次获得20 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评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2024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等荣誉。 2024年,公司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796.14万千瓦,营业收入297.1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13%,利润 总额85.6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紧跟国家战略,高效推进陆 上基地开发 公司坚持差异化、常态化策划开发百万千瓦、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大基地,形成“建设一批、推进一批、 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基地滚动开发格局。推动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南疆塔克 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相关工程顺利开工建设。主动把握政策趋势和技术发展方向,因地制宜推进基地项目 策划,持续优化青海格尔木西基地规划方案,研究策划其他区域新能源外送基地。 (二)强化陆海统筹,全力巩固海上风电引领者地位 公司坚持海陆并进、向海图强,持续巩固海上风电引领者地位,全面推进三峡广东阳江青洲六海上风电 场工程项目(100万千瓦)、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20万千瓦)等重点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底 ,公司海上风电并网装机总规模704.98万千瓦,继续保持国内第一、全球领先。加快推进规模化、深远海项 目策划开发,探索推动“海上风电+燃气调峰发电”“海上风电+产业园”等一体化资源获取模式。举办海 上风电现代产业链共链行动大会,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链融通发展与技术创新,16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在漳浦海 上风电场实现批量化生产运用。 (三)打造精品工程,如期建成两个“风光三峡” 公司全面统筹建设资源配置,充分提升“大建管”专业化管理效能,克服项目分散、施工难度大、业态 种类多等挑战,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库布其“沙戈荒”基地二期工程(100万千瓦)、内蒙古包头可再 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项目(50万千瓦)、新疆哈密“光热+光伏”项目光伏部分(90万千瓦)等一批项目全 容量并网,青海海西光热项目(10万千瓦)、青豫直流光热项目(10万千瓦)、甘肃瓜州光热项目(10万千 瓦)如期实现并网。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并网装机791.7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301.55万千瓦,太阳能发 电装机444.15万千瓦。公司风电、太阳能发电并网装机容量合计4669.77万千瓦。 (四)加强精益运行,坚决扛牢电力保供责任 公司持续贯彻落实保供各项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提升电力生产精益运维管理水平。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 理,做好设备缺陷统计分析,落实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和三级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关键部件(技术)项目团队 专业技术力量;推动智慧化运维转型升级,深化故障诊断及预警系统应用,加快智能场站建设推广;全力推 进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保障新建电站安全有序并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发电量719.52亿千瓦时;圆满 完成全国“两会”、迎峰度夏及重大法定节假日期间的保发保供任务;单日发电量最高突破3亿千瓦时。 (五)聚焦价值创造,精准施策提升交易质效 公司紧跟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不断拓展市场营销业务规模与业务范围,全面发展风光电力交易、绿证交 易、独立储能交易、碳资产开发交易、售电服务等业务。积极主动对接优质客户,创新策划长期合作方案, 因地制宜实施交易策略,提升绿电销售率;借助公司发电资产多省布局优势,主攻跨省跨区交易,提升整体 交易效益;统筹组织公司各区域绿证销售工作,打造区域间联合互助模式,有效促进绿证大宗销售。报告期 内,公司在23个省区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结算交易电量409.65亿千瓦时,占上网总电量的58.59%;全年绿 电交易结算电量同比增长48%,跨省跨区消纳电量同比增长27%,绿证销售数量创新高;除常规电力交易外, 公司绿证、独立储能、碳资产、售电服务多品类增收合计2.95亿元(含税)。 (六)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统筹推动国资委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创建。全面落 实“两个一以贯之”,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 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 制。滚动修订公司党委决定和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两张清单”、总经理办公会事项清单,为规范决 策提供制度保障。强化董事会行权履职,优化董事会授权,充分发挥董事会核心职能。科学推动新型经营责 任制提质扩面,深入贯彻落实管理人员竞争择优选拔、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持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探 索构建ESG指标管理体系,高质量发布ESG专项报告。健全完善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制度“五位一体”管理体系 ,创新性开展内控管理提升分析、风险内控合规行业对标,从精从细筑牢合规防线。 (七)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壮大发展核心动力 公司将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动力,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优化科技创新管理体系,通过组织开展重大 科技攻关、推进重点科技项目,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完成的“海上风电安全高效开 发成套技术和装备及产业化”荣获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海上风电场智能运行控制技术研 究”等4项国家省部级项目顺利通过验收/综合绩效评价,全年研发投入超7亿元,新增受理专利超1400项、 授权专利超500项,累计拥有专利超1200项。(八)突出党建引领,凝心铸魂赋能业务发展 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 维护”。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强化政治引领,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 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见效。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加强廉 洁文化建设,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注重品牌宣传,持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企业美誉度。开展 “堡垒对标先锋引领”行动,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扎实推进“幸福三峡”建设,组织 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先进典型选拔选树,深化青年精神素养提升工程、“青马工程” ,不断激发职工爱国爱企热情。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全球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头迅猛,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报告》,到2030年 ,可再生能源将满足全球近一半电力需求,太阳能将占可再生能源发电增长80%,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 预计将占全球总装机容量的近60%,中国太阳能设备制造的全球市场份额预计维持在80%-90%。但世界多国仍 存在融资成本过高、电网基础设施不足、系统整合程度较弱等多方面挑战,各国还应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 ,推动实现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3倍的联合国既定目标。 (二)我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 要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推进能源等领域价格改革 ,优化居民电价、气价制度,推进能源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 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指出,要统筹好新能源发展和国家能源 安全,坚持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搞好统筹兼顾,注意处理好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全局与局部、政府与 市场、能源开发和节约利用等关系,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国新能源行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 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构建 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推动电力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风、光、水、核、火多 轮驱动的清洁电力供应体系,新能源保持快速发展势头,电力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纵深推进电力市场化改 革和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统一电力市场,持续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动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加大力度开 展高效新能源发电、先进核电、灵活煤电、多元新型储能、特高压输电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推进电力产业 数字化进程,电力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进一步增强;扎实推进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构建亚太电力命 运共同体取得新成效,高水平电力国际合作全方位拓展。新能源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逐渐增加,对推动能源 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并网情况,可再生能源装 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电力新增装 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1378万千瓦,风电新增798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7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 增185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发电总装机 的56%,其中,水电装机4.36亿千瓦,风电装机5.2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 .46亿千瓦。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2024年,公司新增装机容量791.70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796.14万千瓦。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 243.20万千瓦,占全国风力发电行业市场份额的4.31%,其中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04.98万千瓦,占 全国市场份额的17.08%;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426.57万千瓦,占全国太阳能发电行业市场份额的2 .74%。 (四)报告期内的重点行业政策 1.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路径更加清晰 2024年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 能源保障能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深化能源改革创新,提高国际合作水平,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能源保障。主要目标是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质量效率,夯实能 源保障基础,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深化能源利用方式变革,推进能源技术创新,持续推进能源治理 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务实推进能源国际合作,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求,同时积极 应对能源安全风险挑战。2024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千乡万村 驭风行动”,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推 动风电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 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4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通知提出,电力调度机 构应根据系统需求,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程,科学确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方式,公平调用新型储能调节 资源。积极支持新能源+储能、聚合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联合调用模式发展,优先调用新型储能试点示范 项目,充分发挥各类储能价值。 2024年5月1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 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将光伏开发与传统治沙相结合,开展光伏治沙 项目建设,对于推进生态治理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高度重视,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共同做好规划布局,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实施光伏治沙项目,有效支撑清洁低碳、 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全力推进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 2024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 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 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 ,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2024年8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 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为中国未来绿色转型提供发展路线图。《意见》指出,到2030年, 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 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 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 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 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2024年10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 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旨在推动能源转型,确保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实施。核心在于统筹谋划安全替 代,供需有序替代,多元融合替代,以及科技引领创新替代。到202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目标为11亿 吨标煤以上,至2030年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支撑碳达峰目标。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确立了国家能源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战略目标,强调能源安全,规定了开发、节 约、供应、使用和市场监管的基本制度。法律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旨在优化能源结 构,提升效率,减少污染,支持可持续发展。2024年11月29日,中电联发布《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 皮书》,提出“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25年初步建成,实现跨省跨区市场与省内市场有序衔接;第二 步,到2029年全面建成,实现新能源在市场中的全面参与;第三步,到2035年完善提升,支持新能源大规模 接入,形成市场、价格和技术全面协调的市场机制。《蓝皮书》共提出了八条近中期重点任务,一是构建多 层次统一电力市场架构;二是构建功能完备、品种齐全的市场体系;三是构建适应绿色低碳转型的市场机制 ;四是构建系统安全充裕、灵活互动的市场机制;五是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营机制;六是构建 批发与零售市场顺畅协调的衔接机制;七是构建统筹衔接的政策、管理和市场体系;八是构建科学高效的市 场监管体系。 2.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2024年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 知》。通知要求,加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等统筹衔接,科学确定辅助服务市场需求 ,合理设置有偿辅助服务品种,规范辅助服务计价等市场规则。按照“谁服务、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 的总体原则,不断完善辅助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辅助服务费用规范有序传导分担。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 运行的地区,原则上不向用户侧疏导辅助服务费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符合相关要求的调频、 备用辅助服务费用(不含提供辅助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量费用),原则上由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电能量市场 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担,分担比例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4 月1日起施行。文件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 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 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 同承担收购责任。 2024年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规则明确,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经营 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 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电力市场交易类型包 括电能量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容量交易等。电能量交易按照交易周期分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电力现货 交易。根据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逐步推动建立市场化的容量成本回收机制,探索通过容量补偿、容量市 场等方式,引导经营主体合理投资,保障电力系统长期容量充裕。国家统筹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持续完善电力市场功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能源法 》提出,完善能源开发利用政策,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结构,积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提高能源利 用效率;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 度双控制度体系;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依法规范能源市场 秩序,平等保护能源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供电企业、售电企业、 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责任。 2024年11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 要求各经营主体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电力市场秩序,依法合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实 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 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 户进行区别对待。各经营主体原则上以市场注册主体为单位独立进行报价,不得通过口头约定、签订协议等 方式串通报价。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集中报价。发电侧、售电侧相关经营主体 之间不得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在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外统一约定交易价格、电量等申报要素实现特定交易 。3.加快绿电绿证碳市场建设,推动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2024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 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绿证交易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 有效衔接,激发绿证需求潜力,夯实绿证核发交易基础,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强国内国际绿证互认。在绿 证与能耗双控政策衔接方面,明确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指标核算。在夯实绿证核发和交易基础方面,要求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核发,扩大绿证交易 范围。各地区要将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探索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 ,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证绿电进行抵消。 2024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方案明确,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在绿证绿电消费方面,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 电力证书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至 重点用能单位。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电绿证进行抵消。加快 建设绿证交易市场,做好与碳市场衔接,扩大绿电消费规模。在电价政策方面,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深化新 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 政策、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 2024年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规则明确了绿电交易定义、交易组织、交易方式、价格机制、合同签订与执行、交易结算及偏差处理、绿 证核发划转等内容。一是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 电量。二是绿色电力交易是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组成部分,执行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三是绿色电力交易坚持 绿色优先、市场导向、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 四是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和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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