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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603105)经营分析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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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分析☆ ◇603105 芯能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提供、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以及光伏产品制造。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产品) 2.98亿 88.07 1.93亿 97.84 64.83 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服务(产品) 3165.12万 9.35 373.62万 1.89 11.80 光伏产品销售(产品) 362.97万 1.07 -61.25万 -0.31 -16.88 充电桩充电服务(产品) 200.21万 0.59 -30.59万 -0.15 -15.28 其他业务(产品) 192.29万 0.57 90.12万 0.46 46.86 材料销售及其他(产品) 118.19万 0.35 54.99万 0.28 46.52 ───────────────────────────────────────────────── 境内(地区) 3.37亿 99.43 1.97亿 99.54 58.43 其他业务(地区) 192.29万 0.57 90.12万 0.46 46.86 ───────────────────────────────────────────────── 截止日期:2023-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光伏行业(行业) 6.65亿 96.86 3.92亿 99.44 58.91 其他业务(行业) 1557.47万 2.27 183.58万 0.47 11.79 充电桩行业(行业) 534.64万 0.78 18.80万 0.05 3.52 储能行业(行业) 65.94万 0.10 19.87万 0.05 30.13 ───────────────────────────────────────────────── 光伏发电(产品) 5.96亿 86.85 3.91亿 99.37 65.66 光伏产品(产品) 5125.56万 7.47 -108.57万 -0.28 -2.12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EPC项 1742.80万 2.54 132.76万 0.34 7.62 目)(产品) 其他业务(产品) 1557.47万 2.27 183.58万 0.47 11.79 充电桩(产品) 534.64万 0.78 18.80万 0.05 3.52 工商业储能(产品) 50.11万 0.07 18.77万 0.05 37.46 储能产品(产品) 15.83万 0.02 1.10万 0.00 6.92 ───────────────────────────────────────────────── 浙江(地区) 5.73亿 83.43 3.49亿 88.71 61.01 江苏(地区) 4316.50万 6.29 2267.08万 5.76 52.52 福建(地区) 2044.34万 2.98 -22.68万 -0.06 -1.11 其他业务(地区) 1557.47万 2.27 183.58万 0.47 11.79 广东(地区) 989.26万 1.44 585.79万 1.49 59.21 江西(地区) 939.98万 1.37 547.56万 1.39 58.25 安徽(地区) 644.21万 0.94 429.19万 1.09 66.62 天津(地区) 414.38万 0.60 283.06万 0.72 68.31 湖北(地区) 289.83万 0.42 194.53万 0.49 67.12 四川(地区) 172.42万 0.25 -22.89万 -0.06 -13.28 ───────────────────────────────────────────────── 截止日期:2023-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产品) 2.84亿 85.58 --- --- --- 光伏产品销售(产品) 2734.37万 8.25 --- --- --- 材料销售及其他(产品) 1191.76万 3.60 --- --- --- 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服务(产品) 404.50万 1.22 --- --- --- 充电桩充电服务(产品) 264.29万 0.80 --- --- --- 其他(补充)(产品) 185.99万 0.56 --- --- --- ───────────────────────────────────────────────── 境内(地区) 3.30亿 99.44 --- --- --- 其他(补充)(地区) 185.99万 0.56 --- --- --- ───────────────────────────────────────────────── 截止日期:2022-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光伏行业(行业) 6.46亿 99.38 3.55亿 99.51 54.98 其他(补充)(行业) 402.49万 0.62 174.55万 0.49 43.37 ───────────────────────────────────────────────── 光伏发电(产品) 5.29亿 81.36 3.47亿 97.60 65.54 光伏产品(产品) 8380.60万 12.90 194.85万 0.55 2.33 开发建设及服务(产品) 2899.44万 4.46 577.05万 1.63 19.90 充电桩(产品) 433.80万 0.67 80.80万 0.23 18.63 其他(补充)(产品) 402.49万 0.62 174.55万 --- 43.37 ───────────────────────────────────────────────── 浙江(地区) 5.44亿 83.68 3.28亿 92.50 60.40 江苏(地区) 2504.92万 3.85 1519.01万 4.28 60.64 国外(地区) 2404.80万 3.70 77.67万 0.22 3.23 福建(地区) 2284.75万 3.52 66.32万 0.19 2.90 中国香港(地区) 1393.12万 2.14 19.98万 0.06 1.43 江西(地区) 620.54万 0.95 331.44万 0.93 53.41 安徽(地区) 446.45万 0.69 285.27万 0.80 63.90 其他(补充)(地区) 402.49万 0.62 174.55万 --- 43.37 广东(地区) 398.09万 0.61 260.50万 0.73 65.44 天津(地区) 141.97万 0.22 96.07万 0.27 67.66 湖北(地区) 8.14万 0.01 5.35万 0.02 65.77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3-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2.9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3.33%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29732.84│ 43.33│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3-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2.57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5.83%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合计 │ 25678.05│ 45.83│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4-06-30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光伏行业,所在行业细分领域是分布式光伏领域,且公司聚焦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 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区别于“全额上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区别于渔 光互补光伏、农光互补光伏、林光互补光伏、户用光伏等类型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的主要特点是利用分散闲置的屋顶资源建设电站,实现光能与电能的转化,所发电量 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具备清洁环保、所发电量就地消纳等优点,在给公司提供稳定的发电收入的同 时也能满足屋顶资源业主用电需求并降低其用电成本,实现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之间的互利共赢。当前光伏 行业整体发展呈现以下趋势和特点: 1、“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光伏行业迎来能源转型的历史发展契机 “双碳目标”的提出为国家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指明了发展方向,即大力发展风光发电为主的非化石能源 ,以非化石能源电力逐步替代传统燃煤电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此趋势下,光伏发电 作为原来能源消费的增量补充,将跃升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之一,在能源转型过程中起到主导性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推算,近十年来国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由9%提升至18%,提升比例约9%,其中 光伏发电从无到有,异军突起,为其占比提升贡献超4%。但反观现有能源静态占比,当前化石能源仍以82% 比例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为实现2025年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达20%及25%的目标,任重而道远,加速能源 转型已势在必行。2024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 见指出从能源、产业结构、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消费模式等全方位、多维度地倡导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进一步强调了新能源在转型过程中的核心地位。作为新能源“主力军”之一的光伏发电,其装机规模预计 将大比例提升,而东中部高耗电、高购电等经济发达地区将是未来分布式光伏规模的重要增长区域。伴随着 未来全国用电量的持续增长,又鉴于近年水电来水欠佳,呈现水力发电装机容量增加但发电量不增反降的情 况,风、光发电需做出更大贡献以补齐能源“缺口,预计”2030年风、光发电总装机规模1200GW目标仅仅只 是下限,产业的内在需求将远超这一数值,在加速能源转型背景下光伏行业迎来历史发展契机。 2、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光伏、储能承担着主要任务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推动新能源向主体能源转变,而化石能源将作为调节性电源为新能源提供辅助,形 成优先通过新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步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在新能源中,水电、核 电等非化石能源受资源、站址,安全性的约束,建设逐步放缓,而光伏、风电以其安全可靠、建设资源丰富 、建设周期短、相关产业链及技术完整成熟等诸多优势承担着新能源规模增长的主要任务。未来随着光伏、 风电装机规模及发电量的不断增加,全国用电需求的刚性增长,发电侧出力不稳定与用电侧峰谷差将对电力 系统造成较大冲击,亟需相关调节性资源作为支撑、辅助以构建清洁高效、安全稳定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 新型储能将是一种有效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的解决方案,也是完善消纳体系的关键。当前由于储能系统成本 相对较高尚未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未来随着技术的革新、上下游产业链的配套升级,储能的系统成 本将逐步降低,结合分时电价政策的出台拉大峰谷价差,提高储能的投资回报率,逐渐具备的大规模商业化 条件将为新型储能打开广阔的市场空间。 3、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配变容量扩容为分布式光伏规模高质量增长保驾护航 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光伏、风电合计装机达1180GW,首次超过煤电装机,新能源主体地位更加突出 。但随着光伏、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大规模增加,波动性、随机性强的能源特点逐步被放大,从而导致部分地 区承载力接近极限,存在配电网电压越限、电网调节困难的情况,部分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审批受阻、接入 受限,存量项目所发电量上网承压,新能源电力无法充分消纳。2024年5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市 场运营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规则》旨在通过容量交易、辅 助服务交易,为火力等传统发电机组提供容量补偿和调峰、调频收益,以新的盈利模式推动火力发电由主体 电源向调节电源转变,成为电力系统稳定的重要支撑。同时将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纳入经营主体, 刺激各类储能投资主体投资意愿,进一步扩大稳定的电源容量规模,构建更合理的电力系统来适配高规模增 长的新能源。在电网基础配套设施方面,2024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新形势下 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将有显著提升,具备500GW 左右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配电网的建设、更新、改造,配变容量的扩容将有效解决变压器容量不足和供 配电紧张等重点难题,为光伏的接入和电力市场化交易创造有利条件。在此背景下,光伏参与市场化交易的 规模和比例将得到提升,通过中长协为主、现货交易为辅的电能量交易形式,还原电力商品属性,以价格机 制引导光伏电站投资和电力消纳,推动电力供需动态平衡。分布式光伏将以大规模、高质量的方式继续保持 强劲增长,以更加清晰、可靠的电力系统结构向双碳目标迈进。 4、光伏组件价格大幅下降,社会总用电需求迅猛增加,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市场蓬勃发展 随着光伏落后产能的加速出清,光伏产品价格继续下探,光伏电站投资成本不断降低,电站项目的投资 回报率进一步提升,更多符合收益条件的工商业分布式屋顶资源得到释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规模保持强劲 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02GW,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装 机新增37GW,占光伏新增装机比重高达36.13%。电力需求方面,得益于国内经济平稳运行,工商企业生产经 营持续发展,工商业用电需求随之迅猛增加。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6,5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由 于全社会用电需求主要源于工商业用电,我国东中部以长三角、珠三角为代表,工商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式 屋顶资源丰富,用电量庞大,消纳能力强,资源属性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高度契合,可通过光伏电站工商业 用户侧接入实现就近消纳,避免长距离输电线路的损失,提高电力的利用率,弃电风险甚小,电网包容度更 高。在能源转型的战略方针下,未来火力发电装机增量规模将逐年减少,全社会用电需求的增长将逐步由风 光增量发电来满足和覆盖,光伏装机大规模增长势必成常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市场将继续保持蓬勃发展的 良好态势。 5、“分时电价”“能耗双控”政策驱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业务发展受益 2021年下半年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陆续出台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峰谷电价及峰谷时段,其中以江苏、广东 、浙江为例的经济发达省份率先、多次调整。从各地最新的分时电价政策来看,在时段划分方面,东中部的 绝大部分省市区已采用“尖峰-高峰-平段-低谷”电价类型,尖峰时段得到广泛运用;在电价水平方面,整 体呈现出尖/峰电价更高、谷电价格更低的态势,峰谷价差进一步拉大,近年来大工业平均用电价格先呈波 动上行后呈相对稳定的趋势。与此同时,各地“能耗双控”政策频出,部分企业被通过停产、限电的方式控 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以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在此背景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 式光伏作为能从供给侧贯穿至消费侧实现零碳排放的清洁能源,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首先,对电站投资方 来说,大工业平均用电价格提高意味着“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综合度电收入相应提高,存 量和新增的分布式电站项目收益率将提高;其次,对业主来说,使用光伏电不仅能降低用电成本,且由于所 用光伏电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还可缓解其限电压力,可谓一举多得。业主出于降本增效的目的,安装 光伏电站的意愿大大增强;最后,对分布式光伏行业来说,在“双碳目标”顶层设计下,降碳控能的意识深 入人心,市场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接受度大大提高,屋顶资源的开发效率明 显提升。 6、峰谷电价差拉大,电池价格回落将加快工商业储能迈向商业化 当前工商业储能主要以“谷充峰放”的形式,通过峰谷价差套利在用户侧获取收益。国家能源局数据显 示,2023年,新型储能新增装机约22.6GW/48.7GWh,但装机增量主要源于政策性推动配置的源网侧大储,而 工商业储能新增装机占比不足3%,当前工商业储能的投资运行仍存在一些制约条件。一是用电企业在尖峰电 价时段需保持高负荷状态运行,以便工商业储能实现尖峰放电收益,理想的用电负荷曲线是保证储能充放利 用率的前提,企业用电负荷因为生产安排、停产检修、节假日存在间歇性、波动性,工商业储能的收益率存 在一定偏差。二是当前采用两部制电价的用电企业居多,工商业储能需占用变压器容量进行谷时充电,故对 于低压并网而言,可供配置的空间相对有限,规模效益较差。三是以需量申报基本电费的用电企业,工商业 储能很有可能拉高企业整体负荷水平,增加需量电费成本,压低项目收益率。因此工商业储能还需要通过增 收和降本这两种途径提高收益率,也能为充放利用率、价差分成比例创造更大的容忍空间。在增收方面,近 年来全国各省大工业用电峰谷价差呈现扩大趋势,且诸多省份具备两充两放条件,工商业储能价差套利更加 可观,目前部分工商业储能项目已具备较强经济性,优质工商企业的资源价值开始浮现。在降本方面,由于 工商业储能投资成本中,电芯成本占比超40%,这也意味着通过产能释放和技术手段降低电池成本将是推动 工商业储能商业化的根本途径。由于近年来上游电芯产能过剩,电芯价格较前期高位跌幅超50%,工商业储 能经济性明显增强,且随着未来产能的继续释放,未来电芯继续降价的趋势确定性较高,同时技术进步带动 电池循环次数及系统效率的提高,钠离子、液流电池及固态、半固态电1池等产品的研发及规模应用,也将 从多个维度继续降低LCOS,届时工商业储能凭借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在具备成熟的商业化条件下,装机量有 望迎来爆发式增长。 7、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激发碳资产价值,光伏发电潜在收益可期 2023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 》等多个意见,并强调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该意见为碳交 易市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强调清洁能源消费将有利于绿电使用比例的提升,增加下游绿证需求,加快 CCER的推进重启,激发清洁能源潜在的碳资产价值。在绿电、绿证交易方面,2023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 的通知》,将分布式光伏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并树立了绿证的政治地位和在绿电消费中的1LCOS:储能的全生 命周期成本即平准化储能成本(LevelizedCostofStorage,LCOS)。LCOS可以概括为一项储能技术的全生命 周期成本除以其累计传输的电能量或电功率,反映了净现值为零时的内部平均电价,即该项投资的盈利点。 平准化储能成本(LCOS)量化了特定储能技术和应用场景下单位放电量的折现成本,考虑了影响放电寿命成 本的所有技术和经济参数,可以与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类比,是进行储能技术成本比较的合适工具。 基础地位,对完善绿证制度、推广绿证交易提出了明确要求。2024年6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公告》,通知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于2024年6月30日正式 启用,对全国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上网电量核发绿证,强效推进绿证核发全覆盖工作 迈上新台阶。在政策的持续加码下,分布式光伏作为绿电、绿证产生的主体之一将明显受益。未来随着需求 的逐步放大,分布式光伏的附加收益十分可观,具备较大的潜在收益空间。公司将秉持积极参与、尽早申报 的原则,同时紧密跟踪各地相关政策,通过绿电、绿证交易为公司争取更多稳定可观的利润。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 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开发+EPC+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充电桩投资与运 营,其中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 1、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自持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销售电站所发电量,从中获得稳 定的发电收入。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以业主需求 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给予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电价折扣或者 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其 中,按照设计、施工和安装方式的不同,分为BAPV(在现有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与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 )两种形式,以上两种形式皆是利用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实现光伏发电。在公司的自持电站中,BA PV数量及装机规模相较BIPV占比较高。自2017年至今,公司累计已建成、并网BIPV项目装机规模超61MW,具 备成熟的BIPV方案实施经验。 分布式光伏电站按应用场景,可细分为工商业屋顶光伏、渔光互补光伏、农光互补光伏、林光互补光伏 、户用光伏等类型光伏电站。按消纳模式可分为“全额上网”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渔光、 农光、林光、户用等类型分布式电站由于就地消纳能力有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较低,几乎等同于“全 额上网”分布式电站。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绝大部分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电站,该 模式电费收入=屋顶资源业主自用电量×业主大工业实时电价×折扣+余电上网电量×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电站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盈利能力强,收入、利润弹性大 由于“自用”部分的电费结算价格参照大工业电价与屋顶资源业主(用电主)结算,与大工业电价具备 同步变动的特点,故综合度电收入远高于“全额上网”电站,投资回报率更可观,且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 持续推进,具备较强的收入、利润弹性。 (2)资源质量要求较高,开发难度较大 在筛选屋顶资源时,既要对屋面情况、屋顶承重等有所要求,又要对屋顶资源业主的用电量、信用情况 、经营情况有所要求,以保证高自用比例及电费的稳定收取,对屋顶资源的质量要求较高,屋顶资源开发难 度较大,相对“全额上网”来说,较不易实现电站规模的快速扩张。 (3)客户粘性强,可深度挖掘资源价值 光伏电站依托于屋顶资源业主的工商业屋顶建设,需根据业主需求及条件量身设计电站,电站建成后所 发电量“自用”部分电费向屋顶资源业主持续收取20年,具有极强的客户黏性,融洽、紧密的合作关系能为 后续拓展充电桩、工商业储能等分布式新应用提供业务空间,实现资源价值的深度挖掘,其他参与者、竞争 者不易介入。 2、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业务(屋顶开发+EPC+运维) 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三项业务:一是EPC业务,电站投资方负责提供屋顶 资源及所需资金,公司根据投资方需求提供EPC服务实现收入,EPC承包范围可涵盖屋顶整理、电站设计、施 工安装、自产组件供应、配件采购、试运行、并网支持等多环节,以快速度、高质量地完成工程实施并交付 电站。随着“整县推进”项目的逐步落地,该项业务收入有望进一步增加;二是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 业务,该业务与EPC业务不同之处在于屋顶资源由公司开发,通过工程实施并交付电站,以“组件+服务”的 形式实现收入。在每年屋顶资源开发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公司所获取的优质屋顶资源优先用于建设自持电站 ,在满足自持电站业务需求前提下,若有余力将合理发展此项业务;三是电站运维业务,公司通过多年的电 站运维积累,已具备成熟的运维体系、丰富的运维经验,能够为电站持有方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运维服务 实现运维收入。随着“整县推进”项目的逐步落地,项目分布更加呈现零散化、碎片化的特征,电站持有方 对运维需求放大。公司在运维方面具备较强优势,能够与电站持有方形成优势互补,将关注并寻求该业务的 发展机会。 3、光伏产品生产销售业务 公司光伏产品生产销售业务主要为光伏组件的生产销售,公司组件生产规模较小,其定位是在优先满足 电站业务对光伏组件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及订单情况生产销售光伏组件。 4、充电桩投资与运营 公司充电桩投资与运营业务主要依托现有分布式光伏屋顶资源企业主,在业主产业园区及网点投资、铺 设并持有、运营直流快充充电桩。充电桩对外部运营车辆及企业员工提供充电服务,并根据电网购电价格向 电动车主收取相应的充电电费及服务费。 公司在投资充电桩时,按“收益优先,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车流量监测、辐射半径内其他充电桩充 电情况调研等方法,预估平均有效充电小时数,优先在分布式客户所在园区铺设充电桩。相较于其他充电桩 投资商,公司具备以下两个突出优势:一是获取资源成本低。公司在分布式领域已先后为近千家企业提供服 务,优质的服务使公司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和信任,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充电桩业务能够依托现有分 布式客户资源进行拓展,有效降低资源的获取成本;二是投资成本较低。公司在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可以利 用分布式业务客户相关电力设施的冗余资源,降低充电桩的投资成本,形成较强的成本优势。公司将利用自 身优势,结合收益测算结果,稳健发展该业务。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所在行业细分领域是分布式光伏领域,聚焦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 站的投资运营。在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构成部件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上,公司采取“紧跟产品技术”的战略 ,采用最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路线,其他部件如逆变器、电缆皆采购华为、阳光电源、上上电缆等一线品 牌,通过系统集成建设光伏电站。相较于技术竞争力而言,分布式光伏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关键体现在屋顶资 源的获取能力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客户更加关注实施方的案例经验,能否根据屋顶条件尽可 能多地安装光伏组件;能否在电站建成后提供优质的运维服务。公司经过多年业务积累,具备丰富的实施经 验,拥有高效、专业的运维团队,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口碑,能够与客户需求高度匹配,由此形成了公司强大 的屋顶资源获取能力。公司的具体竞争优势如下: (一)强大的优质工业屋顶资源开发能力及由此获取的庞大客户群 屋顶资源的获取是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所需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业发展初期,国内掌握屋顶 资源的业主对分布式电站开发模式尚显陌生,行业市场仍在培育过程中。对于屋顶业主来说,电站开发后的 电费折让受益程度、屋顶建筑耗损、发电可靠性、电量计量准确性与电站安全等因素是其决定是否开发建设 屋顶分布式电站的主要顾虑。经过多年的市场教育叠加现如今“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耗双控政策的出台 ,市场对分布式光伏的认可度和屋顶资源业主的装机意愿相比以往大大提高。 公司在筛选屋顶资源和用电业主时,优先考虑高耗电、高购电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海内外知名企 业等优质企业,这类企业用电量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存续期长,自持电站所发电量有较高的比例被企 业消纳,平均度电收入和项目投资回报率较高,也能保障后期电费稳定、及时的收取,坏账风险较小。公司 在获取屋顶资源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组建团队,普及推广 设立了专门的屋顶资源开发部门,并组建专业的技术团队,通过一对一走访的形式,以及组织专业的上 门宣讲、对已竣工电站案例参观、业务推广活动等方式,向潜在的屋顶资源业主进行关于分布式电站的业务 普及和技术培训,从多角度、多方面打消屋顶资源业主对于在屋顶建设分布式电站的顾虑,并最终通过屋顶 分布式电站的开发,实现投资方、建设方以及屋顶资源业主等多方的共赢。 2、未雨绸缪,提前布局 对于拟建而未建的部分大型工业项目,因其具有较大规模的潜在屋顶资源,公司屋顶开发团队在该类项 目立项阶段即开始介入进行推介,甚至参与厂房设计,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及早介入工业项目开发一 方面有利于公司先于竞争对手及时锁定屋顶资源,同时也有利于确保目标屋顶满足和适应未来建设分布式光 伏电站的各项设计和施工标准。 3、优质服务,赢得口碑 在屋顶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公司通过为众多屋顶资源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信任 ,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在此基础之上,公司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屋顶资源获取能力。截至2024年6月3 0日,公司已累计获取屋顶资源超1300万㎡,涉及工业企业超1000家,年发电能力最高可超13亿度。上述企 业客户中不乏娃哈哈、中国巨石、桐昆股份、立讯精密、华孚时尚、敏实集团、联鑫集团、久立特材、利欧 股份、浙江美大、珀莱雅、雅戈尔、索菲亚、火星人、飞利浦、法国赛峰集团、景兴纸业、兄弟科技、海利 得、德赛电池、博创科技、哈尔斯、普利特、新凤鸣、聚赛龙、巨星科技、天成自控等海内外知名优质企业 。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现拥有GW级以上的优质分布式客户资源,优质的服务使公司赢得了客户的充分 认可和信任,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和品牌效应,为后续电站规模再扩大、推进充电桩和工商业分布式储能 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后期进一步拓宽分布式新应用场景,深度挖掘客户潜在价值提供了可能性。 (二)品牌及经验优势 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屋顶资源业主屋顶屋面状况、变压器容量等参数进行电站设计、建设,具有个性化 特点,属于非标产品,案例经验对建成优质电站至关重要,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品牌和经验壁垒。公司是目 前国内较早从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芯能”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形成了较高的 知名度。具体如下: 1、相对于行业内其他企业,公司进入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行业较早,在屋顶资源整合、电站材料供应 、并网服务以及电站运维等领域均已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和技术实力,为以后新业务开拓和实施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2、由于已成功实施了众多项目,公司在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方、地方电网、屋顶资源业主方面均享有 较好的声誉,有较强的客户黏性,已经形成随客户业务发展向外地辐射的业务发展趋势,如敏实集团、中国 巨石、华孚时尚、娃哈哈等案例; 3、自公司2014年开始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业务以来,公司已对该行业和业务模式有了更为深刻 的理解和洞察,对行业的深入理解是公司未来能够抓住新业务机会的前提条件。 (三)优质的电站运维服务和突出的电站设计、并网支持能力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服务的对象是众多工商企业,各个电站分布零散,各地的气候、环 境、情况各异,需要配置足够专业的运维人员和设备,提供优质的运维服务才能降低电站的故障率,提高发 电效率和发电寿命,不断提升客户体验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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