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分析☆ ◇603439 三力制药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主营业务】【2.主营构成分析】【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5.经营情况评述】
【1.主营业务】
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主营构成分析】
截止日期:2025-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制造业(行业) 17.02亿 99.95 11.91亿 99.98 69.99
其他业务(行业) 85.86万 0.05 19.69万 0.02 22.94
─────────────────────────────────────────────────
呼吸系统用药(产品) 10.93亿 64.19 7.83亿 65.73 71.64
补益用药(产品) 2.96亿 17.41 2.21亿 18.55 74.56
妇科用药(产品) 1.35亿 7.90 1.11亿 9.31 82.39
药材贸易(产品) 5329.13万 3.13 134.93万 0.11 2.53
心脑血管用药(产品) 5076.87万 2.98 3348.06万 2.81 65.95
骨科用药(产品) 4644.87万 2.73 2753.13万 2.31 59.27
其他(产品) 2822.41万 1.66 1399.06万 1.17 49.57
─────────────────────────────────────────────────
华东地区(地区) 4.58亿 26.93 3.30亿 27.69 71.94
西南地区(地区) 3.60亿 21.11 2.11亿 17.72 58.71
华中地区(地区) 2.77亿 16.29 2.01亿 16.86 72.40
华南地区(地区) 2.38亿 13.97 1.73亿 14.49 72.58
华北地区(地区) 2.07亿 12.14 1.58亿 13.22 76.17
西北地区(地区) 8135.29万 4.78 5938.32万 4.98 72.99
东北地区(地区) 8049.58万 4.73 5981.25万 5.02 74.31
其他业务(地区) 85.86万 0.05 19.69万 0.02 22.94
─────────────────────────────────────────────────
截止日期:2025-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呼吸系统用药(产品) 4.21亿 60.03 2.97亿 62.78 70.61
补益用药(产品) 9649.31万 13.75 7325.04万 15.46 75.91
妇科用药(产品) 6856.76万 9.77 5752.84万 12.14 83.90
其他(产品) 5966.28万 8.50 1149.24万 2.43 19.26
骨科用药(产品) 3339.98万 4.76 1939.89万 4.09 58.08
心脑血管用药(产品) 2237.12万 3.19 1468.18万 3.10 65.63
─────────────────────────────────────────────────
华东地区(地区) 1.72亿 24.52 1.22亿 25.80 71.06
西南地区(地区) 1.67亿 23.74 9187.85万 19.39 55.14
华南地区(地区) 1.11亿 15.83 7662.93万 16.17 68.96
华中地区(地区) 1.01亿 14.40 7112.55万 15.01 70.39
华北地区(地区) 8922.54万 12.71 6688.23万 14.11 74.96
西北地区(地区) 3433.34万 4.89 2477.23万 5.23 72.15
东北地区(地区) 2706.54万 3.86 1999.53万 4.22 73.88
其他业务(地区) 32.84万 0.05 29.34万 0.06 89.35
─────────────────────────────────────────────────
截止日期:2024-12-31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医药制造业(行业) 21.44亿 99.97 14.94亿 99.97 69.69
其他业务(行业) 54.75万 0.03 38.04万 0.03 69.47
─────────────────────────────────────────────────
呼吸系统用药(产品) 14.55亿 67.83 10.25亿 68.60 70.48
补益用药(产品) 3.79亿 17.65 2.84亿 19.02 75.09
妇科用药(产品) 1.13亿 5.27 9322.21万 6.24 82.49
其他(产品) 1.06亿 4.93 3902.53万 2.61 36.94
骨科用药(产品) 4990.72万 2.33 2575.07万 1.72 51.60
心脑血管用药(产品) 4270.35万 1.99 2704.51万 1.81 63.33
─────────────────────────────────────────────────
华东地区(地区) 6.02亿 28.09 4.36亿 29.14 72.31
西南地区(地区) 4.08亿 19.05 2.47亿 16.56 60.59
华中地区(地区) 3.96亿 18.49 2.82亿 18.88 71.15
华南地区(地区) 2.75亿 12.82 1.91亿 12.79 69.49
华北地区(地区) 2.31亿 10.79 1.73亿 11.58 74.75
西北地区(地区) 1.19亿 5.54 8558.05万 5.73 72.01
东北地区(地区) 1.11亿 5.19 7916.68万 5.30 71.15
其他业务(地区) 54.75万 0.03 38.04万 0.03 69.47
─────────────────────────────────────────────────
截止日期:2024-06-30
项目名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
呼吸系统用药(产品) 6.41亿 69.66 4.51亿 71.61 70.30
血液用药(产品) 8686.58万 9.44 7564.87万 12.02 87.09
妇科用药(产品) 6155.61万 6.69 4852.58万 7.71 78.83
补益用药(产品) 4609.28万 5.01 2442.45万 3.88 52.99
其他产品(产品) 3507.12万 3.81 108.25万 0.17 3.09
骨科用药(产品) 2932.27万 3.19 1545.62万 2.46 52.71
心脑血管用药(产品) 1998.61万 2.17 1319.96万 2.10 66.04
其他业务(产品) 34.72万 0.04 32.16万 0.05 92.62
─────────────────────────────────────────────────
华东地区(地区) 2.71亿 29.44 1.95亿 30.93 71.85
西南地区(地区) 1.77亿 19.27 9961.89万 15.83 56.17
华中地区(地区) 1.59亿 17.28 1.13亿 18.03 71.36
华南地区(地区) 1.33亿 14.46 9174.96万 14.58 68.96
华北地区(地区) 9608.80万 10.44 7057.22万 11.21 73.45
西北地区(地区) 4793.89万 5.21 3370.17万 5.36 70.30
东北地区(地区) 3554.42万 3.86 2520.59万 4.01 70.91
其他业务(地区) 34.72万 0.04 32.16万 0.05 92.62
─────────────────────────────────────────────────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销售模式) 9.20亿 99.96 6.29亿 99.95 68.37
其他业务(销售模式) 34.72万 0.04 32.16万 0.05 92.62
─────────────────────────────────────────────────
【3.前5名客户营业收入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7.8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6.16%
┌───────────────────────┬───────────┬───────────┐
│客户名称 │ 营收额(万元)│ 占比(%)│
├───────────────────────┼───────────┼───────────┤
│客户1 │ 27302.14│ 16.04│
│客户2 │ 22986.25│ 13.51│
│客户3 │ 14049.30│ 8.25│
│客户4 │ 7915.13│ 4.65│
│客户5 │ 6308.44│ 3.71│
│合计 │ 78561.26│ 46.16│
└───────────────────────┴───────────┴───────────┘
【4.前5名供应商采购表】
截止日期:2025-12-3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2.0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9.3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占比(%)│
├───────────────────────┼───────────┼───────────┤
│供应商1 │ 11658.15│ 33.73│
│供应商2 │ 5185.66│ 15.00│
│供应商3 │ 1647.90│ 4.77│
│供应商4 │ 1076.09│ 3.11│
│供应商5 │ 936.58│ 2.71│
│合计 │ 20504.38│ 59.32│
└───────────────────────┴───────────┴───────────┘
【5.经营情况评述】
截止日期:2025-12-31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有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开喉剑喷雾剂、芪胶
升白胶囊、妇科再造丸、止嗽化痰丸、黄芪颗粒、强力天麻杜仲胶囊等。相关主要产品如下:
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开喉剑喷雾剂是国家专利产品及独家品种,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及部分省份
的国家基本药物地方增补目录,临床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咽喉肿痛、口腔炎、口腔
溃疡、牙龈肿痛等病症。
芪胶升白胶囊是国家专利产品及独家品种,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及部分省份的国家基本药物地方增补目
录,临床用于气血亏损证所引起的头晕眼花、气短乏力、自汗盗汗,以及白细胞减少症见上述证侯者。
妇科再造丸是国家专利产品及独家品种,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及部分省份的国家基本药物地方增补目录
,临床用于养血调经,补益肝肾,暖宫止痛。用于月经先后不定期,带经日久、淋漓出血、痛经、带下等症
。
止嗽化痰丸是全国独家品种,已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为祛痰剂,具有清肺化痰,止嗽定喘之功效。用于
热阻肺,久嗽,咯血,痰喘气逆,喘息不眠。具有服用方便,止咳迅速等特点。黄芪颗粒是国家医保目录品
种,功能主治补气固表,用于气短心悸,虚脱,自汗,体虚浮肿等症状。
强力天麻杜仲胶囊是国家医保目录品种,临床用于中风引起的经脉掣痛、肢体麻木、行走不便、腰腿酸
痛、头痛头晕等病症。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八爪金龙、山豆根、蝉蜕、天麻、杜仲、当归、黄芪、苦参、岗梅、蔗糖等药材
及辅料、包装材料等。对于中药材,公司已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年均签订框架合同,并根
据实际需求及市场价格进行具体采购;对于辅料、包材、设备等,公司多通过招投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同时考虑到如频繁更换辅料、包材、设备等供应商,需要与生产制程进行匹配、调试,耗费较大的时间成本
和人工成本,因此公司在遴选出的合格辅料、包材、设备供应商范围内,根据其供应产品的品质、销售价格
、售后服务质量等,不定期进行调整。公司重要采购均由采购部执行,采购流程如下:
(1)供应商遴选
公司遵循在“保质、保量、保供应”的前提下,执行比质比价原则,按照GMP的相关要求进行供应商的
选择。采购部门负责寻找和接洽相关物料的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后索取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资质材料,
交质保部进行审核;质保部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初审、现场审计后,负责组织采购部、物资部、生产部等部门
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所有原材料供应商必须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后才能进
行采购交易。为保证供应稳定,每一种原材料原则上都选择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质保部对每批次采购货
物进行检验,负责对合作供应商进行持续跟踪评价,作为供应商遴选的依据。
(2)制定物料采购计划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为提高原材料的使用效率,公司于每年年末根据当年的生产、销售情况,以
及来年的市场预估和销售计划,预计年度采购计划。每月底前,公司销售部门将次月销售计划发给生产副总
及生产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物资部再根据生产计划以及原
材料库存情况,编制物资计划并提交至采购部,采购部经理根据最终确认的物资需求,在下月初编制出采购
计划。
(3)采购价格确定
公司根据原材料的不同分类采取不同的价格确认方式。对于原药材采购,公司编制采购计划后,由采购
部向已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在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期限等因素
后,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和数量。对于辅料、包材,公司采购部门在年末与供应商签订的年度采
购合同中协商约定采购品名、规格和单价。实际采购过程中,如发生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等情况,公司将与供
应商重新协商价格等内容。
(4)实施采购与付款
根据物料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的商业谈判情况,公司对目标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供应商的所有货
款均由财务部按照管理程序规定支付。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一般在检验合格入库后1-3个月付款。
(5)物料验收
物料到货以后,采购部、物资部、质保部共同对货品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数量、规格,并经质控部按
照药典及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后,按照GMP要求完成质量放行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生产产品中的喷雾剂与颗粒剂需要共用前处理和提取车间,为提高生产效率并与产品销售相配
合,优化公司投入产出效能,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1)制定生产计划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销售计划并向生产部提出要货计划,生产部在接到销售要货计划
后,结合公司产成品和原辅料库存、设备和人员情况、原材料供应等因素,合理制订出年度、季度和月生产
计划,最大限度提高生产过程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2)实施生产计划
公司根据新版GMP要求,针对各种产品的工艺特点,制定了技术标准类文件(STP)、管理流程类文件(
SMP)和操作规程类文件(SOP),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过程管理、操作和执行。生产车间领料员按批生产指
令或批包装指令的要求,开具《领料单》;仓库管理员收到批生产指令或批包装指令和《领料单》后,备好
所需物料后通知生产车间领料员,双方核对无误后办理领料手续并签字;质保部对生产现场卫生、生产设备
状态、物料情况检查合格后,生产车间工艺员、班组长便可根据生产计划和物料准备组织相关生产操作,期
间由质保部现场全程监督、检查,保障产品的质量。
(3)产品质量控制
公司已通过新版GMP认证,并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了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配
备了专业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产品工艺规程》《生产质
量风险评估规程》《原辅料质量标准》《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成品质量标准》《包材质量标准》等,规范
了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标准,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以下质量控制措施:
①自检
生产岗位各班组长和操作员,按照公司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要求,对工序和岗位上的关键质量属性(CQ
A)和关键工艺参数(CPP)是否在工艺规程的既定范围内,按照既定的频率进行检查,确保生产工艺和产品
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②互检
各岗位班组成员对上工序移交中间产品进行严格核查容器内标签所填内容是否有误,按公司质量指标和
内控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班组长反馈,并启动偏差调查流程,开展相应的原因调查,
制定合理的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确保不合格的和有质量风险的产品不流入下一工序。
③专检
生产过程中,质保部随时对关键工序的操作步骤进行监督检查,对关键质量属性(CQA)和关键工艺参
数(CPP)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反馈,对控制工序样品抽样送检。质量控制部按照公司质量标准和有关GMP文
件规定,对中间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质保部应凭检验报告单对中间产品进行放行,产品方可流入下一
工序。质保部还负责监督各工序按照GMP文件组织生产活动(如生产前检查、卫生管理、清洁清场和状态标
识等)。
(4)产品入库和发货
生产部每天生产完工的产品必须入库,统一进入成品库由物资部管理,物资部库管员先核对品名、批号
、规格、数量无误后,待该批产品完成相应的出厂检验,完成该批产品的记录审核、物料平衡调查、追溯码
上传后,经质量受权人签字给予上市放行后,方可发货至下游客户。
3、销售模式
(1)医药制造业的销售模式
医药制造业销售模式主要包含经销模式、专业化学术推广、自建销售团队等,目前处方渠道销售模式以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为主,OTC渠道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和自建销售团队为主。
(2)公司销售模式
公司处方渠道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专业的学术推广服务商及公司销售团队负
责公司产品在合作推广区域开展学术推广,实现产品向医院等终端的销售意向。公司通过专业化推广模式下
的产品营销、学术交流、学术推广、市场调研、客户服务、商业维护等专业化市场推广活动,建立了强大的
营销体系。公司以持续加强营销体系的建设为目的,在深耕临床市场的同时,加强二、三终端渠道的开发与
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公司OTC渠道采用自建销售团队的销售模式,直接参与终端市场的销售管理。通过自建销售团队,公司
一方面实现渠道布局自主化,直接与连锁药店、单体药店、商超、电商平台等合作,聚焦核心城市和高潜力
市场,通过精细化运营,提升铺货率和终端陈列质量;另一方面提高销售策略执行力,自营队伍能够快速贯
彻公司制定的各类销售政策,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属于“CE27医药制
造业”。
(一)行业总体情况
2025年中国医药制造业在政策密集推动下,总体呈现出以创新驱动、质量提升和数字化转型为核心的高
质量发展态势。政策层面,国务院、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多部门协同发力,从医保支付方式优化到反
垄断监管等方面系统深化全链条改革。
具体产业动态中,医药制造业加速向数智化和绿色化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医药工业
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明确推动人工智能与医药产业链融合,提升供应链韧性;而药品集
采常态化和扩围(如第十一批国家集采启动)倒逼企业降本增效,中选率超60%显示竞争加剧但趋于理性。
此外,医保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含50种一类创新药)、药品追溯码强制实施等措施,共同推动产业从规模
扩张转向价值导向,强化了质量安全与合规经营。
总体来看,2025年医药制造业在政策引导下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药临床应用加速(如《支持创新药高质
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基层医疗和慢性病管理得到强化,中医药国际化步伐加快(如中国—东盟平台启动
)。产业在应对集采降价压力的同时,通过数智升级和国际化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但监管趋严(如商业贿
赂整治、医保基金“百日行动”)也要求企业提升合规能力,预示着产业将迈向更加精细化、可持续的发展
阶段。
(二)行业主要政策
2025年,中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磅政策,核心特征是深化全链条监管改革与强化
多部门系统协同。部分主要政策如下:
2025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召开《2025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
作会议》,会议部署了全年药品监管的七个方面重点任务,明确以“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
民生”为工作主线,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效率和公平,统筹监管和服务,全过程深化药品监管改革,
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链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全产业链
关键环节入手,系统谋划一批重要改革举措、重大制度机制、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构建现代化中医药产业
体系,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
实施方案(2025—2030年)》,提出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为根本目标,以全产业链协调
发展为主线,以数智化改造为主攻方向,以场景应用为牵引,坚持规划引导、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系统推
进,统筹提升医药工业数智化发展和智慧监管水平,以场景化、图谱化方式推进医药工业高端化、智能化、
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该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效推动医药工业向更高质量、更高安全性和更高效率的方向
升级。
2025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本次制
度的修订是为了更好地破除商业贿赂、带金销售等不正当交易行为,敦促医药企业诚信参与市场经营,优化
资源配置,对净化行业生态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是为了更加严格约束不诚信经营的企业,从严从
紧处置,提高医药企业的失信成本,引导医药企业改进质量、提高疗效,合规销售、更多通过集采、国谈等
方式进入市场,减少对“高定价、高返点、轻质量”的路径依赖。
2025年6月,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
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从全面强化纠风工作顶层设计、持续深化医药购销领域治理、系
统纠治医疗服务乱象、扎实推进保障落实工作等4个部分提出了15条要点。
2025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
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2025年医保目录调整将关注基本目录保障还不充分或有保
障空白的领域,如鼓励研发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等不限制上市时间,弥补临床用药需求短板。
2025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提出了加强对创新药研发支持、支持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鼓励创新药临床
应用、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强化组织保障等5方面16条举措,未来一段时间将为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
展提供积极助力。
2025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便民服务相关技术规范》,该标准
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研制,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项国家标准,标志着我国医保标准化建设取得里程碑
式突破。标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2025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聚焦整治重点加力推进医药领
域纠风治乱》,明确医药领域纠风工作下一步将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以及药品、高值耗材、医用
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行风及腐败案件。
2025年9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是根据
中药生产特点制定的专门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药生产及其监督管理的补充。聚焦影响中药生产和质
量的源头问题、关键环节,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着眼中药材规范化发展,鼓励中药生产加快改造升级,推
进数智化转型。该规定的实施将为严格把关源头质量、加强中药生产全过程控制、提升中药质量、因地制宜
发展中药新质生产力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
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通过,“十五五”时期,健全医疗、医保和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优化
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支付和结余资金的使用政策。
2025年10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国家(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医
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中医药标准化
规范管理,引领和促进中医药标准高质量发展。
2025年11月,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
+医疗卫生”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五部分内容,提出了包括人工智能在基层应用、临床
诊疗、患者服务、中医药、公共卫生、科研教学、行业治理、健康产业等8个方向24项重点应用。
2025年1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医
保基金结算管理,加快构建与“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相适应的科学结算体系,全面提高医保基金清
算质量和效率,持续赋能医药机构发展。
2026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中药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
方案衔接了此前国家层面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布局: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
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构建了从源头到终端的质量保障体系,而本次方案则聚焦“工业”环节,进一
步细化中药生产制造、技术创新、产业链协同的落地路径,与《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
年)》形成呼应,推动数智技术与中药工业深度融合。
2026年2月,国家卫健委等部门正式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实
施,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实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短缺药品保供稳价
、规范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解决临床用药均衡性、可及性等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基本药物遴选和调整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临床首选的原则,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
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发布,十五五时期,
医药行业将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牵引,把生物医药打造为新兴支柱产业,聚焦药械核心技术原始创新攻坚,
深化三医协同改革,推动产业数智化绿色化升级与中医药守正创新及国际化发展,强化药品全链条质量安全
监管,完善创新支撑体系,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医药发展成果普惠民生。
国家药监局《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落地进入最后窗口期。这一被业内称为中成药“生
死条款”的规定明确,自2023年7月1日施行满3年起,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任意一项
仍标注“尚不明确”的中成药,再注册申请将依法不予通过。
国家医保局等部门通过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动态调整医保目录(重点关注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等临床
需求)、支持创新药发展以及探索中医优势病种付费等方式,着力提升药品可及性,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并
构建“三医”协同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医药领域纠风治乱行动,以及针对商业贿赂等不
正之风的严厉整治,致力于净化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回归以质量和创新为本的良性发展轨道,从而全方位保
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与权益。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全球经济复苏动能分化、地缘政治冲突持续演化,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
确定性进一步上升。国内宏观经济坚持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政策导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年国内生产
总值突破140万亿元,同比增长5.0%,消费与产业升级协同发力,为医药行业稳健运行提供支撑。
医药健康产业处于政策深化、结构调整与创新提速的关键周期,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2025年医药工业
经济运行数据显示,2025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3%,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6%、利润总额同比
增长1.4%,行业整体筑底回升,呈现结构性分化加剧、龙头效应凸显、创新驱动强化的特征。政策层面,国
家组织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中成药、中药饮片联采全面落地,集采规则向稳价保质、提质增效优化
;中医药振兴发展政策持续加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5〕11号)落地实施,中药注册分类与审评审批机制改革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