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01 平安银行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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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平安银行(00000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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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11 │平安银行(00000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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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10 │平安银行(000001):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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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10 │平安银行(000001):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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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10 │平安银行(000001):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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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10 │平安银行(000001):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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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8:43 │平安银行(000001):关于2025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债券通)发行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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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3 │平安银行(00000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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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3 │平安银行(00000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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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12 │平安银行(000001):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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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平安银行(00000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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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8月 22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根据本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 8月 22日,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司 2025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19,405,918,198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2.3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80亿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405,918,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36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股派 2.12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72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36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0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 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0 月 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0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3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9 月 26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10月 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
咨询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电话:0755-82080386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3478f40d-d14a-43db-b1a9-51f2d5981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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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11│平安银行(00000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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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5年
9月 24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月 26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
到董事 13人(包括独立董事 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郭晓涛、付欣、蔡方方、郭建、项有志、杨志群、杨军、艾春荣
、吴志攀、刘峰和潘敏共 13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金融工具估值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基本办法〉的议案》。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平安银行个人贷款橙 e贷产品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零售贷款互联网业务合作机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代销理财相关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
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 2025年半年度消费投诉治理工作报告》。
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 2025年半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
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486798c5-4446-4896-bf36-71ea848d10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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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10│平安银行(000001):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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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给予远东宏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期限 12个月。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行外部监事韩小京任远东宏信独立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远东宏信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远东宏信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 2025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为 5,884.55亿元,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4,948.42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20亿元,占本
行资本净额 0.34%,占本行净资产 0.40%;本行过去 12个月及本次拟与远东宏信关联交易金额累计 30亿元,占本行净资产 0.61%。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远东宏信成立于 2008年 5月 15日,注册编号为 1237581,商业登记证号为39435911,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为香港九龙柯士甸
道西 1号环球贸易广场 67楼 6706B-6708A室,法定代表人为孔繁星。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服务。远东宏信主要股东为中化
资本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4 年末,远东宏信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603.90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3,029.13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
币 574.77 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77.49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80.2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8.62亿元。远东宏信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远东宏信新增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 2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期限 12个月。授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离岸循环贷款。本行将按照对客户的一般商业条
款与远东宏信签署相应授信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
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远东宏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0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远东宏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
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661a9bd4-5c4d-4f72-8837-ab780fffbc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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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10│平安银行(000001):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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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控)签订《服务及产品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预计 2026年至 2028年,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下,关联交易上限总额 1,287.50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易
上限总额 0.40 亿元,存款类关联交易按本金上限总额 1,117.60 亿元,衍生品服务协议金额 120亿元,同业拆借按额度协议金额 4
9.50亿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口径下,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总额为 183.68亿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陆控为中国平安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银
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陆控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 2025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为 5,884.55亿元,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4,948.42亿元。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下,本
次关联交易上限总额 1,287.50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 21.88%;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口径下,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总额为 183.68亿
元,占本行净资产 3.71%,本行过去 12个月及本次拟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 207.60亿元,占本行净资产 4.20%。根据
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
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
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陆控成立于 2014年 12月 2日,注册证书号:CT-294245,注册地址:PO Box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Cay
man Islands,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Yong Suk Cho。陆控主要间接股东为中国平安,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3年末,陆控资产总额 2,370.23 亿元,负债总额 1,433.39亿元,所有者权益 936.84 亿元,全年累计营业收入 342.5
5 亿元,净利润 10.34 亿元。陆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陆控签订《服务及产品
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分别约定由陆控向平安银行购买交易结算服务,由平安银行向陆控
提供存款、授信等金融服务。上述协议中,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下,关联交易上限总额 1,287.50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
交易上限总额 0.40 亿元,存款类关联交易按本金上限总额 1,117.60亿元,衍生品服务协议金额 120亿元,同业拆借按额度协议金
额 49.50亿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口径下,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总额为 183.68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
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陆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7.65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
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d87b5bce-518b-49e4-957b-f076e1319b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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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10│平安银行(000001):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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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进行协定存款业务合作,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18.71亿元,存款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41.95万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行和平安租赁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租赁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平安租赁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2025年第二季度末资本净额为5,884.55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8.71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0.32%,存款类关联交易金
额累计322.95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5.49%。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
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租赁成立于2012年9月27日,注册资本为145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054572362X,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主要办公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32楼,法定
代表人为李文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
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平安租赁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4年末,平安租赁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2,683.15亿元,负债总额为2,268.1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15.01亿元,营业收入为
201.54亿元,利润总额43.01亿元,净利润为30.24亿元。平安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平安租赁进行协
定存款业务合作,本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71亿元,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41.95万元。本行按照对客户的一般商业条款与平
安租赁签署相应协定存款协议。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
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平安租赁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6.57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
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
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70d2abd4-f583-4744-a792-1558a6ba5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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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10│平安银行(000001):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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