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02 万 科A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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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26 │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2万科07”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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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26 │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2万科07”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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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56 │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0万科08”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
├─────────┼──────────────────────────────────────────────┤
│2025-09-24 17:56 │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0万科08”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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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56 │万 科A(000002):万科A: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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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55 │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64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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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9:07 │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5年8月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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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06 │万 科A(000002):万科A: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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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04 │万 科A(000002):万科A:《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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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04 │万 科A(000002):万科A:《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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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26│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2万科07”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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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148099。
2.债券简称:22万科07。
3.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30日。
4.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10月31日。
5.赎回价格:人民币103.45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6.债券赎回比例:100%。
7.摘牌日: 2025年10月31日。
一、“22万科07”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22 万科 07。
4.债券代码:148099。
5.债券余额:2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3.45%。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9.选择权条款:
(1)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
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
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 年利息在第 3 个年度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 年存续。
(2)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
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赎回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期债券赎回的程序
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公司将于本期债
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行使“22万科07”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2万科07”全部赎回
。
2.本期债券赎回的时间安排
(1) 付息登记日/赎回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25年10月30日。
(2) 付息日/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10月31日。
(3) 赎回日/摘牌日:2025年10月31日。
三、本次赎回实施方案
1.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10月30日(含)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22万科0
7”全部持有人。2025年10月30日买入“22万科07”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2025年10月30日卖出“22万科07”
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
2.赎回价格:人民币103.4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公司赎回债券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3.本次赎回债券享有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3.45%。每10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4.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7.60元;非居民企业(
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4.50元。
4.赎回本金及付息办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赎回工作。在本期债券赎回资金到账日前2个交易日,
即2025年10月29日,公司将本次赎回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赎回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证券登记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赎回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
账户中。
四、关于本次赎回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0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号)的规定,
自2021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大厦
联系人:肖哲
联系电话:0755-22198759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受托管理人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f56f20fc-61c1-409a-adf0-2fbe2c1b66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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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26│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2万科07”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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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有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2 万科 07”、“
本期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
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
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3 年利息在第 3 个年度付息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 年存续。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完成“22万科 07”发行,2025 年 10 月 31 日为“22
万科 07”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
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行使“22 万科 07”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2 万科 07”全部
赎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1f864634-fa4d-4ec3-a8e1-971faf777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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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56│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0万科08”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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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有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0 万科 08”、“
本期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
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5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
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5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6、7 年存续。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完成“20万科 08”发行,2025 年 11 月 13 日为“20
万科 08”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
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行使“20 万科 08”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0 万科 08”全部
赎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bdc2e0de-0538-4d68-a87e-4273b5b66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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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56│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0万科08”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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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149297。
2.债券简称:20万科08。
3.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4.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11月13日。
5.赎回价格:人民币104.11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6.债券赎回比例:100%。
7.摘牌日: 2025年11月13日。
一、“20万科08”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20 万科 08。
4.债券代码:149297。
5.债券余额:16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4.11%。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
9.选择权条款:
(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
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5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
赎回的本金加第 5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6、7 年存续。
(2)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
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以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
权的公告,将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
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5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
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赎回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期债券赎回的程序
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公司将于本期债
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行使“20万科08”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0万科08”全部赎回
。
2.本期债券赎回的时间安排
(1) 付息登记日/赎回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25年11月12日。
(2) 付息日/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11月13日。
(3) 赎回日/摘牌日:2025年11月13日。
三、本次赎回实施方案
1.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11月12日(含)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20万科0
8”全部持有人。2025年11月12日买入“20万科08”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2025年11月12日卖出“20万科08”
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
2.赎回价格:人民币104.1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公司赎回债券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3.本次赎回债券享有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4.11%。每10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1.1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2.88元;非居民企业(
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1.10元。
4.赎回本金及付息办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赎回工作。在本期债券赎回资金到账日前2个交易日,
即2025年11月11日,公司将本次赎回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赎回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证券登记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赎回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
账户中。
四、关于本次赎回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0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号)的规定,
自2021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大厦
联系人:肖哲
联系电话:0755-22198759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受托管理人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ed92bad7-66af-47eb-801d-60e8f043f9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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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56│万 科A(000002):万科A: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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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年 9月 12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含当日)前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0.64 亿元借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20.64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辛杰、黄力平和雷江松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f977d843-74e8-4e09-8464-ad11e00c2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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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55│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64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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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协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铁集
团”或“出借人”)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64亿元借款(以下简称“股东借款”)。
2.截至目前,深铁集团持有公司27.18%股权,深铁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64亿元借款的议案》
,关联董事辛杰、黄力平、雷江松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法定代表人:辛杰
注册资本:4,723,198.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深铁集团100%股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深铁集团成立于1998年7月31日,是深圳市国资委直管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负责深圳市90%以上城市轨道
交通建设与运营,构建了国家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三铁合一”的产业布局和轨道建设、轨道运营、站城开发、资源经营
“四位一体”的核心价值链,着力构建开放、创新、共融的“轨道+”生态圈。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铁集团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30,149,243.88万元,具体参见公司在2025年6月7日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万〉2025-084)。
截至目前,深铁集团持有公司27.18%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法人。
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深铁集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64亿元。
2.借款用途: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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