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02 万 科A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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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48 │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0万科04”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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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48 │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0万科04”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 │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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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30 │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万科置业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金桥项目提供履约担保的公 │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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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27 │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5年3月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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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31 │万 科A(000002):万科A: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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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万 科A(000002):万科A: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子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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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万 科A(000002):万科A: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明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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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万 科A(000002):万科A: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懿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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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万 科A(000002):万科A: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向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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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万 科A(000002):万科A: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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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48│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0万科04”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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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有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0 万科 04”、“
本期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
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
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5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5 个计息年
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
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6、7 年存续。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完成“20 万科 04”发行,2025 年 5 月 19 日为“20 万
科 04”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公司可于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
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行使“20 万科 04”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0 万科 04
”全部赎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f49b087a-34c9-46ef-9a2b-a85585c20f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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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48│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0万科04”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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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科A(000002):万科A:万 科关于行使“20万科04”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05edf84f-36f2-4e41-afa7-b8de2f5c3b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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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30│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万科置业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金桥项目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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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履行内部审议决策,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之间接全资子公司Wkland Limited(以下简称“
买方”)拟与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银投”或“卖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根据产权交易合同,买方拟收购卖方持有的Wkla
nd Investments II Limite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0% 股权,标的公司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位于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金
桥出口加工区36街坊3/3丘地块100%权益。为完成本次股权收购,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万科置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置
业香港”)为买方收购最终交易对价中的尾款及相应交易费用提供履约担保,涉及履约担保的金额约人民币5亿元。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
的新增担保总额须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董事会在取
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执行副总裁对于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低于人民币125亿元进行决策。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执行副总裁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Wkland Limited
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27 日
注册地点: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资本:1,000 美元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买方 100%股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买方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7,959.46 万港元,负债总额 9,795.66 万港元,净资产 38,163.80 万港
元;2024 年 1 月-12 月无营业收入 ,录的亏损-409.59 万港元。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买方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8,207.43 万港元,负债总额 9,736.22 万港元,净资产 38,471.21 万港
元;2025 年 1 月-2 月无营业收入,净利润 307.41 万港元。
截至目前,买方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担保、抵押及诉讼事项。买方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不适用在“全国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二、履约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产权交易合同,买方拟向卖方收购标的公司 50%的股权,万科置业香港为买方收购最终交易对价中的尾款及相应交易费用提
供履约担保,涉及履约担保的金额约人民币 5 亿元。担保期限自交易尾款支付义务产生之日起至(a)买方支付交易尾款及对应利息
之日或(b)产权交易合同项下约定的交易日解除之日(两者以较早者为准)起自动失效及终止。
三、公司意见
万科置业香港为买方提供履约担保,是为了保障本次股权收购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买方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本次履约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 742.50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36.6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724.07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18.43 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履约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约为人民币 782.79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比重将为 38.6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18c3ebaa-8a62-4acb-8bb6-76b837032e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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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8:27│万 科A(000002):万科A: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5年3月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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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13.25B 条关于披露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
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2.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披露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月报表》,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ace51934-1231-41a7-81f3-0df084fd0a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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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31│万 科A(000002):万科A: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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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科A(000002):万科A: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7184676f-1beb-4c90-89a5-e641c7517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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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万 科A(000002):万科A: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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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法律、
法规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12 月(以下简称“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现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香港商界会计师协会荣誉顾问。本人具有丰富的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合并、收购、
重组和上市项目实务经验,1985年获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拥有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资格、香港会计师
公会资深会员资格。本人曾任毕马威中国主席、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曾获委任为中国财政部会计咨询专家,天津市政
协香港委员。本人目前兼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199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998)独立董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60002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386)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
,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外
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
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前述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
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7 次,亲自出席 7 次。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
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审计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8 次,会议的举行均符合《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审议或听取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减值准备等事项,关注部分子公司或业务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整改进展。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2、通过月报等形式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
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
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1、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为董监高在履行董事责任时可能引致的诉讼或损失提供保障和赔偿,有助
于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
2、履职培训。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持续为董事提供各种内外部培训机会,更新法律法规和风险的知识,并通过董事月报、专题
汇报等形式让董事了解公司情况、行业动态以及相关监管要求。
3、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董事会主席、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同时,公司向有需要的董事安排了专人对
接,为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
4、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
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
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
为推动落实公司瘦身健体一揽子方案,盘活存量资产,聚焦三大主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深土交告〔2024〕14
号)(以下简称“《转让公告》”),以挂牌方式公开转让 T208-0053宗地的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
的”)。2024 年 5 月27 日挂牌截止,由深圳市百硕迎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硕投资”)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铁集团”)组成的联合竞买方(以下简称“联合竞买方”)以人民币 22.35 亿元竞得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与联合竞
买方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签署了《T208-0053 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及《成交确认书》(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
参与竞买,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易过程公开、公正,交易结果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和稳健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对本次交易回避表决,本次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将本次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告》等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毕马威华振在过去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专业水准,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
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24 年度续聘
毕马威华振进行审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内,本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为公司治理优化、
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5 年度,本人仍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廖子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4bd771e1-ed55-460d-b4bd-fc75c2098c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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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万 科A(000002):万科A: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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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法律、
法规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12 月(以下简称“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1985 年获得英国伯明翰大学机械工程及经济科学学士
学位,2002 年修毕哈佛大学商学院的高级管理课程。本人在中国及新加坡的房地产开发及投资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曾于凯德集团有
限公司(“凯德集团”,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C31;美国场外电子交易系统(OTCBB)股份代码:CLLDY))任职
超22 年,历任该公司首席运营官、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也曾担任凯德集团旗下多家子公司之重要职务,包括任凯德集团旗下的雅诗
阁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以及凯德置地中国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之行政总裁。本人目前兼任 Sembcorp Industries Ltd(新加坡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U96)非执行兼首席独立董事,曾任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832)之非执行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
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前述股东大会,并已向公司董事会请假。
(二)董事会
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7 次,亲自出席 7 次。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
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 6 次、委托参加会议 2 次,会议的举行均符合《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审议或听取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减值准备等事项,关注部分子公司或业务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整改进展。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 1次,会议的举行均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
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审议或听取了年度奖金等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半年报审阅期间,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
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确保相关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2、通过月报等形式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
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
(七)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亲临公司项目场景,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并在日常保
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
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1、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为董监高在履行董事责任时可能引致的诉讼或损失提供保障和赔偿,有助
于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
2、履职培训。在任职之初,公司会专门安排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各方面的情况、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等;在履职过程中,公司
持续为董事提供各种内外部培训机会,更新法律法规和风险的知识,并通过董事月报、专题汇报等形式让董事了解公司情况、行业动
态以及相关监管要求。
3、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主席、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同时,公司向有需要的董事安排了专人对接,
为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
4、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
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
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
为推动落实公司瘦身健体一揽子方案,盘活存量资产,聚焦三大主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深土交告〔2024〕14
号)(以下简称“《转让公告》”),以挂牌方式公开转让 T208-0053宗地的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
的”)。2024 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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