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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国华网安)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004 *ST国华 更新日期:2025-05-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1 19:32 │*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5-20 21:11 │*ST国华(000004):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0 21:10 │*ST国华(000004):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0 00:00 │*ST国华(000004):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5-13 20:02 │*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5-06 20:03 │*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5-05 16:17 │*ST国华(00000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 │2025-04-29 01:25 │国华网安(000004):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5-04-29 01:24 │国华网安(0000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2025-04-29 01:24 │国华网安(000004):公司章程 │ └─────────┴──────────────────────────────────────────────┘ ─────────┬──────────────────────────────────────────────── 2025-05-21 19:32│*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国华,证券代码:000004)于 2025 年 5 月 19日 、5 月 20 日、5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由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年 4月 30日 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国华网安”变更为“*ST 国华”,股票代码仍为“00000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 为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9),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此前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月 18 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95% 股权及相关债权,未征集到符合资格的意向方,公司拟调整挂牌底价后继续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5 月 21 日 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本次公开挂牌依 然存在流拍的风险,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0ee746ec-d238-4173-8321-07c61df94109.PDF ─────────┬──────────────────────────────────────────────── 2025-05-20 21:11│*ST国华(000004):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在深圳市福 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 12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5月 19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名,实到 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及相关债权挂牌价格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推进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事宜,调整挂牌底价后继续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9ceb870-4637-45ac-bf7d-82162e6aac58.PDF ─────────┬──────────────────────────────────────────────── 2025-05-20 21:10│*ST国华(000004):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及相关债权,首次挂牌底价为 20,530,001 元,未 征集到符合资格的意向方,公司拟调整价格后第二次公开挂牌。本次公开挂牌依然存在流拍的风险,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改善现金流,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 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及全资子 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对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相关债权(以 下简称“标的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 及相关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此后,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上述标的股权及标的债权,挂牌底价参考评估值确定为人民币 20,530,001 元, 信息披露期自 2025 年 4 月 16日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山 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挂牌结果通知书》,截至前述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符合资格的意向方。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95%股权及相关债权挂牌价格的议案》,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资产转让,申请标的股权和标的债权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第二次公 开挂牌转让,并拟将标的债权挂牌价格调整为 1,847.7 万元,较前次挂牌价格下调 10%,标的股权挂牌价格不变,依然为 1 元,合 计挂牌底价为人民币 18,477,001 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的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接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挂牌及价格调整手 续、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风险提示 第二次公开挂牌依然存在流拍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edaf7f2e-1ecd-4ced-8a34-f017210e8c64.PDF ─────────┬──────────────────────────────────────────────── 2025-05-20 00:00│*ST国华(000004):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为使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动易”平台举办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6日(周一)下午 15:00-17:0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3、参 与 方 式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动 易 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 目进入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交流;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阮旭里先生,财务总监吴涤非先生,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独立董事 孙俊英女士。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动易平台进入公司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f190e959-b260-4138-9687-db908070cc42.PDF ─────────┬──────────────────────────────────────────────── 2025-05-13 20:02│*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国华,证券代码:000004)于 2025年 5月 9日、5 月 12日、5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由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年 4月 30日 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国华网安”变更为“*ST 国华”,股票代码仍为“00000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 为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9),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f0857055-461b-47dd-94a4-b462d3e715ad.PDF ─────────┬──────────────────────────────────────────────── 2025-05-06 20:03│*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ed12634f-b3f5-4bde-b7a0-6f9cd9b3ab33.PDF ─────────┬──────────────────────────────────────────────── 2025-05-05 16:17│*ST国华(000004):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2,734,198.73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 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 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5)粤 0304民初 29119号。案件相关当事人如下: 原告:深圳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A公司(因涉及他人经营信息,此处用“A公司”代称)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21 年,被告 A 公司作为需方曾与原告深圳智游作为供方签订《智能学生证合作框架协议》,并向深圳智游下达采购订单。深 圳智游已履行相关订单的交付义务,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足额支付货款,给深圳智游造成损失。因此,深圳智游向广东 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关采购订单尚欠货款合计人民币 11951600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 782598.73元; 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判决或裁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 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5/a8206e50-8bb6-4e28-8772-8f3ad3627647.PDF ─────────┬──────────────────────────────────────────────── 2025-04-29 01:25│国华网安(000004):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23 号 目 录 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关于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23 号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 会字(2025)第 215011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国华网安编制的《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国华网安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国华网安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国华网安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为了更好地理解国华网安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专项核查意见应当与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5011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侯胜利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杜丽 2025 年 4 月 28 日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9,866.04 11,004.8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95.32 138.5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0.97% 1.26%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95.32 138.50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95.32 正常经营之外 138.50 正常经营之外 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 的其他业务收 的其他业务收 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 入为公司房屋 入为公司房屋 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建筑物出租收 建筑物出租收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 入 入 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 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 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 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 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 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 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 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 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95.32 138.5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 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 项产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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