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04 国华网安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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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28 │国华网安(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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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26 │国华网安(000004):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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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25 │国华网安(000004):关于对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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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52 │国华网安(00000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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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4 │国华网安(00000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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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4 │国华网安(00000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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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34 │国华网安(00000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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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8:57 │国华网安(000004):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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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8:54 │国华网安(000004):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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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7:39 │国华网安(00000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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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28│国华网安(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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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华网安,证券代码:000004)于 2024年 12月 20日
、12月 23日、12月 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于近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十一
届董事会 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和《关于对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0)。除上述事项以外,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b743cb48-1449-474c-b22c-4829c019a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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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26│国华网安(000004):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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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深圳
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 10 号翠林大厦 12 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18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实到 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ae515225-31bd-4b7c-a066-4a5c4f089c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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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25│国华网安(000004):关于对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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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000004):关于对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336489cf-f8dd-4511-81cf-3203f19291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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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52│国华网安(00000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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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00000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cddf842e-b4dc-4737-a440-e173e4150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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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4│国华网安(00000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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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11:3
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 10 号翠林大厦 12 层会议室。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黄翔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0 人,代表股份 25,479,8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4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8 人,代表股份 25,372,4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66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17 人,代表股份1,165,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5%,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7 人,代表股份 1,165,
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5%。
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远程通讯参会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规定进
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49,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66%;反对 4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766%;弃权 8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782%;反对45,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08%;弃权 8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36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赵联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46,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76%;反对 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07%;弃权 84,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809%;反对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95%;弃权 84,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24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贤榕律师、徐兵律师
3.结论性意见:国华网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f1bc7286-945a-4a06-bc29-8036f8903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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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54│国华网安(00000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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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00000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e6ecc16b-0547-4c9f-84cc-2f1238d101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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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34│国华网安(00000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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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网安”或“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3),此后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增加深圳国华网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并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事项再次公告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华网安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6 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 10 号翠林大厦 12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赵联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 √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披露情况:第 1 项提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提案《关于选举赵联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为控股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详细内
容请参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8 日和 2024 年 12 月 4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2024 年 12月 6 日 15:00 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
)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周五)开会前半个小时。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 10 号翠林大厦 12 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阮旭里
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联系传真:(0755)83521727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增加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b6c15dba-7a1b-46ef-b8d2-b1cba4224a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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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8:57│国华网安(000004):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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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黄亚琪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亚琪女士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亚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黄亚琪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辞呈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黄亚琪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新任监事。
黄亚琪女士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为规范公司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监事会衷心感谢黄亚琪女士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作出的贡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ce8bd96b-0da9-4ca1-a867-88e22fa425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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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8:54│国华网安(000004):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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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网安(000004):关于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3536d917-df15-4a37-b4ef-56028476ef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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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7:39│国华网安(00000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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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华网安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6 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 10 号翠林大厦 12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披露情况: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2024 年 12月 6 日 15:00 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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