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04 *ST国华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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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8 │*ST国华(000004):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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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8 │*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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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8 │*ST国华(000004):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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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03 │*ST国华(000004):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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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8 │*ST国华(000004):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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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8 │*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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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12 │*ST国华(000004):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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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08 │*ST国华(00000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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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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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28 │*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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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8│*ST国华(000004):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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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三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规
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2、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026 年 4 月 7 日,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71 元/股,对应总市值 4.91 亿元
,首次出现收盘总市值低于 5亿元的情形。截至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连续十三个交易日低于 5亿元,公司股
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股或同时发行 A、B 股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
5亿元时,上市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2.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 5亿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存托凭
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二者孰先发生
为准)。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4 月21 日、4月 2
2 日、4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3)、《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
值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及《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1),本次公告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国华网安”变更为“*ST
国华”,证券代码仍为“000004”,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公司预计将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的情况
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可能触及财务类终止
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的情况,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0000 万元至 30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9700 万元至 296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200 万元至 9300
万元;利润总额为 2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0 万元至 12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4000 万元至-2000 万元。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或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或低于3 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
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 年 3 月 28 日及 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2026-027),截至上述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5 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与会计师在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
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
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2 月 24 日、3 月 10 日、3 月 14 日、3月 28 日、4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分别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095504f-1dd0-4eb2-b9f1-69ca42fcd0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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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8│*ST国华(0000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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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价近日波动较大,且公司已多次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审慎决策,避免二级市场交易面临较大投资风险。
2、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国华网安”变更为“*ST
国华”,证券代码仍为“000004”,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3、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
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0000 万元至 30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9700 万元至 296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为 6200 万元至 9300 万元;利润总额为 2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0 万元至 1200 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00 万元至-2000 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若 2
025 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4、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71 元/股,对应总市值 4.91 亿元,首次触及总市值低于 5亿元情形。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
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
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国华,证券代码:000004)于 2026 年 4月 20 日
、4月 21 日、4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并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存在以下重大风险事项:
1)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
.1 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
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6),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若 2025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
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或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71 元/股,对应总市值 4.91 亿元,首次触及总市值低于 5亿元情形。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
止上市交易,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2bda312-f8bd-44b0-adee-b4805b43f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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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8│*ST国华(000004):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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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规
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2、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026 年 4 月 7 日,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71 元/股,对应总市值 4.91 亿元
,首次出现收盘总市值低于 5亿元的情形。截至 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低于 5亿元,公司股
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股或同时发行 A、B 股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
5亿元时,上市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2.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 5亿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存托凭
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二者孰先发生
为准)。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4 月20 日、4月 2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
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及《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本次公告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国华网安”变更为“*ST
国华”,证券代码仍为“000004”,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公司预计将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的情况
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可能触及财务类终止
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的情况,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0000 万元至 30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9700 万元至 296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200 万元至 9300
万元;利润总额为 2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0 万元至 12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4000 万元至-2000 万元。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或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或低于3 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
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 年 3 月 28 日及 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2026-027),截至上述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5 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与会计师在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
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
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2 月 24 日、3 月 10 日、3 月 14 日、3月 28 日、4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分别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77984f2-80fa-48aa-a05d-bf0d922c7e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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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03│*ST国华(000004):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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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一个交易日低于 5 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规
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2、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026 年 4 月 7 日,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71 元/股,对应总市值 4.91 亿元
,首次出现收盘总市值低于 5亿元的情形。截至 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连续十一个交易日低于 5亿元,公司股
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股或同时发行 A、B 股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
5亿元时,上市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2.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 5亿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存托凭
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二者孰先发生
为准)。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026 年 4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告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国华网安”变更为“*ST
国华”,证券代码仍为“000004”,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公司预计将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的情况
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可能触及财务类终止
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的情况,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0000 万元至 30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9700 万元至 296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200 万元至 9300
万元;利润总额为 2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0 万元至 12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4000 万元至-2000 万元。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或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或低于3 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
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 年 3 月 28 日及 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2026-027),截至上述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5 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与会计师在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
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
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2 月 24 日、3 月 10 日、3 月 14 日、3月 28 日、4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分别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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