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06 深振业A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0-31 00:00│深振业A(000006):监事会决议公告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10 月 24 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登载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资产状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fffd3838-48f7-40d3-8095-5dfedea7e129.PDF
─────────┬────────────────────────────────────────────────
2024-10-31 00:00│深振业A(000006):董事会决议公告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及文件于 10 月 24 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登载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9,067.36 万元,前三季度累计计提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 58,377.32 万元(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原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建春先生因到龄退休原因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宋扬先生提名,董事会选举王增金先
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非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李固根(主任委员)、王增金、郭经纬。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个人住房及商业用房按揭贷款额度的议案》:因公
司天境云庭项目销售需要,公司决定选择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华夏银行水贝支行等 17 家银行作为该项目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合
作银行,合计按揭额度人民币 32.4 亿元。按揭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按照不超过当前本地外部监管规定及政策明确的最高贷款金额及
贷款期限执行。公司对按揭贷款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自办理好不动产登记证明并将抵押物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等资料交付银行保管后
担保责任解除。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为了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强化合规管理工作,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定《深圳市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合规委员会委员组成、办事机构、职责权限、议事程序等进行明确。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实
施方案>的议案》:为了强化合规管理工作,公司制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合规管
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予以明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c860da71-5be0-40af-985d-75e31d4f6a88.PDF
─────────┬────────────────────────────────────────────────
2024-10-31 00:00│深振业A(00000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9月 30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
,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 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9,067.36 万元,前三季度公司累
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58,377.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 计提减值准备 计 提 原 因
目 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 18,802.71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
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64.65 对应收款项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合计 19,067.3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对于完工开发产品,公司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在建开发产
品,公司以该开发项目的估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已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确认。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
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对于应收款项,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三、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减少 19,067.36万元,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减少 58,37
7.32 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充足,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原因合理,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53daae67-2e74-472d-9d82-a67cb737229d.PDF
─────────┬────────────────────────────────────────────────
2024-10-31 00:00│深振业A(000006):2024年三季度报告
─────────┴────────────────────────────────────────────────
深振业A(00000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eccd2dfa-c813-4cc8-89de-ae8a266e0c07.PDF
─────────┬────────────────────────────────────────────────
2024-10-28 00:00│深振业A(0000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22 日达到异常波动后再次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 年 10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收
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 20.06%,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涨幅累计偏离 45.86%。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深振业 A(证券代码:000006)连续两个交易日(2024 年 10 月24 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
离 20.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核实,并征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意见,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
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将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请的资
产评估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财务数据的情形。目前相关报告仍在编制期间,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27a04e0a-ee04-4f77-b07d-0fedfdd6567a.PDF
─────────┬────────────────────────────────────────────────
2024-10-23 00:00│深振业A(0000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深振业A(0000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62a1f71d-9792-49b4-9853-daecbb19b848.PDF
─────────┬────────────────────────────────────────────────
2024-10-18 19:06│深振业A(000006):招商证券关于深 振 业2024年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
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
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振业01”、“23振业02”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
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
《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如下:“(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建春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李建春,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部职员、项目评审处副经理、法务事务处副经理,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兼三亚市企业
工委副书记、兼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中国北方航空三亚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旅游控股集团副董事长,三亚市国有资产
管理办公室主任,三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深圳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集体企业工
作处)处长,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信息管线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3月起任公司董事,2019年4月起任公司工会主席。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李建春先生因到龄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王增金先生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10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增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3年。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新任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增金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王增金,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历任深圳市投资管理
公司法律部副业务经理、董事会秘书室高级业务经理,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深圳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董事。2023年1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增金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上述非独立董事变更已取得有权机关批准。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人员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上述人员变动系公司正常人事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
事变动不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3振业01”和“23振业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
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6a7081d3-c482-4c12-a64a-36b000e4559c.PDF
─────────┬────────────────────────────────────────────────
2024-10-16 00:00│深振业A(000006):深 振 业关于非独立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
─────────┴────────────────────────────────────────────────
深振业A(000006):深 振 业关于非独立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91dd1e3e-23f1-4693-8dc7-157a4de4abee.PDF
─────────┬────────────────────────────────────────────────
2024-10-15 00:00│深振业A(00000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0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日 9:15 至 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层 1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宋扬。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1 人,代表股份508,881,7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69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99,449,3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99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6 人,
代表股份 9,432,4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98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8 人,代表股份9,483,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0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6
人,代表股份 9,432,4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98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7,466,4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19%;反对1,208,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7
4%;弃权 207,21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8,0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753%;反对1,208,1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
7396%;弃权 207,21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51%。
候选人王增金先生的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王增金先生当选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年。
王增金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内容已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9 月 28 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 (深圳) 律师事务所刘中律师、 张北晨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现场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 (深圳)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8b37efdf-8249-4272-aaff-832c69cc3f3a.PDF
─────────┬────────────────────────────────────────────────
2024-10-15 00:00│深振业A(000006):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 振 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深振业A(000006):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 振 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73a7d74f-9ff4-45b9-b0ba-c114fb45a3fd.PDF
─────────┬────────────────────────────────────────────────
2024-10-10 00:00│深振业A(00000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4 年 10 月 14日 14:30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栋 A座 43层 1
号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4年 9月 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0月 14日 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0月 14日 9:15至 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9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