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09 中国宝安 更新日期:2026-06-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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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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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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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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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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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关于下属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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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关于下属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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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57 │中国宝安(000009):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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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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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中国宝安(000009):关于2026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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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31 │中国宝安(000009):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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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国宝安(00000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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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宝安”)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了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200万元人民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情况,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20
0万元人民币。本次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和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综合
类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纪律处分 5次,监督管
理措施 12次。
(2)47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人次、纪律处分 14人次、监
管措施 4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钧,199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年起为中国
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2025年
度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
23年-2025年度为中国宝安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刘钧、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明璀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共计 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70万。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 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70万。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繁
简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中审众环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并对中审众环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
(二)董事局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了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200万元人民币。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纪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a582c451-4281-4e40-b35e-80d021249d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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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国宝安(00000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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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6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号宝安广场 A座 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 公司《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效考核方案及2025年度实施情况的议案
5.00 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本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和 202
6年 6月 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提案 3、提案 4、提案 6、提案 7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8:30-15:15。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号宝安广场 A座 29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2a9a249-7af5-468c-aea4-520f9ff11c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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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国宝安(00000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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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与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市场化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局的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在公司全职履职的董事
及未在公司全职履职的其他董事)。
(二)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匹配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战略规划、发展阶段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二)业绩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整体业绩、个人贡献及风险控制紧密挂钩,体现责权利对等;
(三)市场化原则:以价值创造、业绩贡献为导向,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体现外部竞争力,兼顾内部公平性;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平衡短期激励与长期价值创造,建立薪酬总额约束、止付追索机制;
(五)合规透明原则:薪酬方案、薪酬标准及执行情况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按规定披露。
第四条 职责分工
(一)股东会决定董事薪酬方案,并予以披露。
(二)董事局审议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会决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
董事局应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评价机制、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相关内容纳入董事局工作报告予以披露
。
第二章 薪酬机制与构成
第五条 薪酬机制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配置情况,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
产率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同时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
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普通职工薪酬水平提升。
第六条 薪酬构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在公司全职履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体现岗位基本价值,保障日常履职需要,根据岗位职责、市场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水平;
2.绩效薪酬:体现业绩贡献导向,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
3.中长期激励:绑定长期价值创造,旨在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期发展,方案根据需要及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二)在公司全职履职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全职履职的董事不适用本条第(一)项关于薪酬构成、绩效考核、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的规定,其
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并执行。
第三章 绩效考核
第七条 绩效考核组织
董事的绩效评价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董事局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在董事局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绩效薪酬挂钩原则
在公司全职履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绩效考核应当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九条 亏损下调原则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支付与止付追索
第十条 基本薪酬与津贴发放
本制度第六条所称基本薪酬以及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
公司确定在公司全职履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支付。
第十二条 税前代扣
公司发放的薪酬及董事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应由个人
承担的款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三条 离任结算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免职、解聘、退休等原因离任的,公司应当对其是否存在未尽义务、未履
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按其实际任职期限、履职及绩效考核结果结算薪酬,并按照本制度及公司相关规
定执行。
第十四条 止付追索
如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生效与解释
本制度报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由公司董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冲突解决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460d8a2-88d7-404d-a532-3e605fad3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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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国宝安(000009):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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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5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与表决 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 2026年6月 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7542b2df-3035-4670-bb28-93dfecf62b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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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中国宝安(000009):关于下属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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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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