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11 深物业A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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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8 │深物业A(00001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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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深物业A(000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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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深物业A(000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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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4 │深物业A(0000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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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 │深物业A(00001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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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 │深物业A(0000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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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1 │深物业A(000011):深 物 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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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1 │深物业A(0000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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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32 │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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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 │深物业A(0000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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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8│深物业A(00001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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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6,900 万元 盈利:1,442.80 万元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亏损:7,340 万元 亏损:2,541.30 万元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158 元/股 盈利:0.024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结转的收入虽较上年同期上升,但受结转收入的房地产项目毛利率降低的影响,公司整体营业毛
利率同比下降,故致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5bec3e2-b465-49f5-926a-31bbf8a3b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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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深物业A(000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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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f25b1ff-2198-4389-8ac5-0dccdc9319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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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深物业A(000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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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6月29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29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小平
6.通知情况: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
7.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3人、代表股份360,965,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566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357,674,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股股份总数的 67.6934%;B 股股东
(代理人)共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 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代理人)共 78 人,代表股份3,270,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 0.6189%;B股股东(代
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 20,800股,占公司 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3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19,782,4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1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491,4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人,代表股份 3,291,0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52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58,182,230 99.2347 2,654,536 0.7354 107,700 0.0298
B股 0 0.0000 20,800 100.0000 0 0.0000
总 计 358,182,230 99.2290 2,675,336 0.7412 107,700 0.0298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60,101,566 99.7665 735,200 0.2037 107,700 0.0298
B股 0 0.0000 20,800 100.0000 0 0.0000
总 计 360,101,566 99.7607 756,000 0.2094 107,700 0.0298
3.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60,091,966 99.7638 744,800 0.2063 107,700 0.0298
B股 0 0.0000 20,800 100.0000 0 0.0000
总 计 360,091,966 99.7581 765,600 0.2121 107,700 0.0298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60,051,966 99.7527 814,100 0.2255 78,400 0.0217
B股 5,500 26.4423 15,300 73.5577 0 0.0000
总 计 360,057,466 99.7485 829,400 0.2298 78,400 0.0217
(二)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号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2.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 18,918,739 95.6340 756,000 3.8216 107,700 0.5444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 18,909,139 95.5855 765,600 3.8701 107,700 0.5444
案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18,874,639 95.4111 829,400 4.1926 78,400 0.3963
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旭光、张畅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bdb2d4a-42b3-4478-9ab9-baa268c2c7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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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4│深物业A(0000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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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22 日(周一);
B 股股东应在 2026 年 6 月 16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上述第 1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4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至第 4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2026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
同)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 202
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等文件。
3.上述第 2 至第 4 项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工作日9:00-16:30,2026 年 6 月 29 日 9:00-14:10,股东会正式
开始前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层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 39 层会议室。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倩颖、欧东汝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f9670ba-7e3b-4551-ade5-6a5310bd11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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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深物业A(00001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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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关联人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1
)通过了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将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通过了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通过后
即可实施,并将在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度。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一)董事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为 12 万元/人/年(税前),按月度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内部董事,即在本公司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相应工作职责对应的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薪酬或津贴。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任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
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确定,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任期激
励收入)实行锁定期管理,具体以公司审议批准的专项激励方案为准,其中,任期激励收入须在任期考核结束后予以发放。
3.专职董事长薪酬由国资主管单位核定;股东派出董事薪酬按派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4.除上条规定外,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任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确定
,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任期激励收入)实行锁定期管理,具体以公司审议批准的专项激励方
案为准,其中,任期激励收入须在任期考核结束后予以发放。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和激励收入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
发放。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3 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5cf3aac-4a59-4e27-95b6-d29a31a85e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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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2│深物业A(0000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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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
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
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
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股
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44 名,注册会计师人数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 名。
致同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68 亿元。2025 年度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303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02 亿元;2025 年年报审计挂牌公司客户 171 家,审计收费 4
296.16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2126.98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4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义兰,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晓红,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根据上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5 万元(含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64
.6 万元、内控审计服务 15.6 万元、公司所属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费用 14.8万元及年度审计意见书等增值服务 10 万元),与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
序以及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致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05 万元,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 5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3df2b12-ea7e-4e63-ba79-4f108601a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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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1│深物业A(000011):深 物 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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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人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市场对标,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合法合规。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
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工作。
(三)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考核密切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
降薪酬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坚持薪酬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信息披露
公司应按照证券和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包括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及实际支付情况等。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
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结构与支付
第九条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
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坚持效益导向与公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本制度所称薪酬
总额,是指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为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支付的各类劳动报酬的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
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补偿等
。公司薪酬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公司每年度紧扣发展战略,依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等实际情况,科学编制
年度薪酬总额预算,并实施全过程管控和监督。公司薪酬总额在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基础上,根据劳动生产率、行业效率、全国城镇单
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对标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水平合理确定员工薪酬标准和水平。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与公司经济效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实行“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联动机
制。在公司整体薪酬总额预算框架内,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及增长幅度。公司依法依规规范内部分配秩序,调节
不合理过高收入,实现薪酬与责任、风险、贡献相匹配,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参考市场水平等因素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之日起执行,按月度发放。
(二)在公司担任管理职位的其他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情况,按照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薪酬福
利制度领取薪酬。
(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与支付
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任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具体根据国资监管政策等确定。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确定,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
年度报告披露和经营业绩考核完成后支付,并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绩效年薪中须设定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
递延比例和递延期限应与业务风险存续情况相匹配,递延期限原则上不少于 3 年。递延部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岗位的风险暴露
情况,在递延期限内按有关规定兑现。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任期激励收入):实行锁定期管理,具体以公司审议批准的专项激励方案为准。其中,任期激励收入
须在任期考核结束后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亏损年度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发
。
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追索扣回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
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进
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规定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
长期激励(任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任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因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因素对本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请修订本制
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或上市地监
管规则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同步废
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8ee7ad0-9ecf-440b-a1ae-aea2e183c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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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1│深物业A(0000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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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上午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小平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19号)。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19号)。
关联董事蔡丽莉女士、张志民先生、刘强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与《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与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补充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与《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充分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
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等相关要求及各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
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订《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更好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根据公司《高管考核办法》相关规定,以公司战略规
划目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为依据,拟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号)。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在全面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社会经济形势、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围绕集团“十五五”战略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 2026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1 号)。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3 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5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63f6309-86c9-49f9-a600-4a991c5c7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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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32│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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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
司2025年末总股本 595,979,092 股为基数(其中,A 股 528,373,849 股,B股67,605,24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
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919,581.84 元(其中,A 股派发现金红利10,567,476.98 元,B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2,104.8
6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
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股东会决议公告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一致,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
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5,979,0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人民币
(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
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
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18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公司章程规定,按照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26年4月20日的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766)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
折算。
三、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5 日。
2.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 年 6 月 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5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截止 2026 年 6 月 17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6 年 6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 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6 年 6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34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08*****757 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8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前(含当日)与
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 楼
3.咨询电话:0755-82211020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ca88419-4daa-4234-8de0-67d41192cc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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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深物业A(0000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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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886f35-0f43-4e0d-a297-9e29abc6fa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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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深物业A(0000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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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上午9:3
0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小平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 2026 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为规范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稳健运行、发展,公司围绕战
略及经营目标,以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为抓手,建立健全企业全面风险防范机制,培育良好的风险管
理文化。现编制《2026 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全面回顾 2025 年度企业重大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并明确 2026 年度重大风险
评估工作安排。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 2025 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公司认真开展自查排查,系统梳理问题和不足,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在此基础上编制《2025 年度企业
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全面总结 2025 年度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情况,并明确 2026 年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安排。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96cf86-b332-4637-9fbb-f1b1c8ae4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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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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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4月17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4月17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小平
6.通知情况: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7.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93人、代表股份360,882,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552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357,674,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股股份总数的 67.6934%;B 股股东
(代理人)共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 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代理人)共 85 人,代表股份3,084,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5839%;B股股东(代
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23,380股,占公司 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18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1人,代表股份19,699,9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0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16,491,6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人,代表股份 3,208,3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38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60,545,796 99.9408 191,900 0.0532 21,700 0.0060
B股 200 0.1621 122,980 99.6758 200 0.1621
总 计 360,545,996 99.9067 314,880 0.0873 21,900 0.0061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60,549,296 99.9418 188,400 0.0522 21,700 0.0060
B股 200 0.1621 122,980 99.6758 200 0.1621
总 计 360,549,496 99.9076 311,380 0.0863 21,900 0.0061
3.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60,557,696 99.9441 191,900 0.0532 9,800 0.0027
B股 200 0.1621 122,980 99.6758 200 0.1621
总 计 360,557,896 99.9100 314,880 0.0873 10,000 0.0028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60,537,596 99.9385 212,000 0.0588 9,800 0.0027
B股 400 0.3242 122,980 99.6758 0 0.0000
总 计 360,537,996 99.9045 334,980 0.0928 9,800 0.0027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60,552,896 99.9428 196,700 0.0545 9,800 0.0027
B股 400 0.3242 122,980 99.6758 0 0.0000
总 计 360,553,296 99.9087 319,680 0.0886 9,800 0.0027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数:303,144,937)及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
股数:38,037,890)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19,370,369 98.9467 196,400 1.0032 9,800 0.0501
B股 400 0.3242 122,980 99.6758 0 0.0000
总 计 19,370,769 98.3290 319,380 1.6212 9,800 0.0497
(二)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号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 19,355,169 98.2498 334,980 1.7004 9,800 0.0497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00 关于2026年度综合授信融 19,370,469 98.3275 319,680 1.6227 9,800 0.0497
资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 19,370,769 98.3290 319,380 1.6212 9,800 0.0497
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旭光、王蕾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2f72503-a0dd-48a5-a41f-2b691d8e0752.PDF
─────────┬────────────────────────────────────────────────
2026-04-17 18:5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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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f22bdf3-d8eb-451a-8595-0e87c9d588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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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1:42│深物业A(00001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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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和 2019 年 11 月 4 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亿元授信
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公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5
0 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主要用于置换前期借款、项目拆迁支出、开发建设支出等(最终金额、期限及利率等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在授信融资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
2019 年 11 月 5 日、2019 年 12 月 6 日和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7 号)、《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9-43 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9-51 号)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5
6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荣耀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借款补充合同》,作为原合同《项目
融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补充,原相关合同内容未有实质性改变,主要内容如下:
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借款人: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合同: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基本内容为:
1、合同名称:《项目融资借款合同》
2、合同编号:兴银深科技项借字(2023)第 601 号
3、主债权种类:项目贷款;币种:人民币
4、主债权本金约 49,224.17 万元;利率:LPR 壹年期限档次上浮一定比例
5、主债权履行期限:2026 年 3 月 30 日至 2028 年 5 月 20 日
(二)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
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者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
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以及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5.70 亿元,总余额约 42.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25.46%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均为 0。
四、备查文件
《借款补充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317e86f-cc86-4267-a857-49b8c9fce5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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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00:32│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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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ESG暨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8f2001b-258a-4e07-ba25-462bc61007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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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10│深物业A(00001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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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a8a0752-2895-4ea8-9bd4-6e34798e4e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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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10│深物业A(0000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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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c38cdbe-2ee1-479f-b9d5-5acb19aea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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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深物业A(00001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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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0fb1d19-b45e-45af-b6e9-82cdd78637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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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深物业A(000011):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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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9f9839c-7278-49a2-a44b-0a759a3451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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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深物业A(00001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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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李东辉、胡彩梅、宋少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东辉、胡彩梅、宋少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78b6461-7598-4470-be8d-234bca64bc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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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深物业A(00001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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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5b5676d-12f6-4df2-876e-c89184f72b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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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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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0abaf33-91d8-4588-a6b2-c53c86feab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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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7│深物业A(000011):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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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致同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汇
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2012 年更名为现用名称。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
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
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 注册。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拥有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名。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在证券服务领域,致同已持续执业二十余年。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达 3.
86 亿元;2024 年年报审计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近三年致
同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致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次。81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义兰,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致同能够合理安排审计计划,配置审计资源,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69ac4aa-d8db-4e39-8cf4-93b830c280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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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6│深物业A(00001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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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5de38f8-a96e-4bcb-ac2a-74cab46b75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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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1:06│深物业A(0000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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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489a276-0cff-4495-b446-6a53bdaec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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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5│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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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f3dcac2-ecca-4665-9e56-3b9776dca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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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4│深物业A(00001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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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e22c478-98b9-480c-8481-449a60304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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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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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少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530ddd5-b95c-4691-9ba1-beb60040e9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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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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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东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2941fc6-bcae-45b4-a9ce-afbf28e8c1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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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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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彩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4126b6d-137e-433e-adc3-15e87708c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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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2│深物业A(00001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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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265d43a-4ea7-45e8-9176-71affca129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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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2│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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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4fcda00-d42c-4ee6-a10d-23cd61d563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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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2│深物业A(000011):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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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15:00-16: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wEtypxLK3m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
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
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1.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15:00-16:002.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唐小平先生,董事、总经理蔡丽莉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刘强先生,独立董事李东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
戈坚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15:00-16: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wEtypxLK3m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邮箱:000011touzizhe@szwuye.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47c0488-28c9-4d83-bbaa-7d021ca98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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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01│深物业A(0000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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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bf0056b-127f-40e0-b30d-b23adb35e0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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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43│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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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e6c7651a-3b06-4e7a-8eb2-4e558e2f7d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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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09│深物业A(000011):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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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5c825fd5-f9d1-41e8-bc2c-ce688b24ab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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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06│深物业A(0000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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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上午10
:00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小平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6-03号)。本
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关联董事邓映萍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行为,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及上级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对《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
度》进行修订完善。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担保业务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业务风险,维护公司信誉,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对《对外担保管
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制度全文已同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766f342c-c9b2-41da-8a82-1df36e4b36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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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05│深物业A(00001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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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a58694d8-22cd-4c67-8161-a386aa88bc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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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6:52│深物业A(000011):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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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鹏先
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在公司兼任的其他职务。辞职后,李鹏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秩序正常,李
鹏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李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鹏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鹏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45aac91d-2187-489c-b543-69fe75f014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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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30│深物业A(000011):关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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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 11 月,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
控”)持有的原深圳市投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投控物业”)100%股权。鉴于原投控物业部分土地资产存在的历史遗留
问题及处理的复杂性,为保持原投控物业股权转让后的稳定和发展,深投控、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发展”
)与公司共同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委托经营管理标的资产范围为原投控物业股权转让剥离至深投控
的 33 项土地房产,面积合计 219,248.56 平方米(其中房产面积207,548.56 平方米,土地面积 11,700 平方米)。公司根据协议
约定代行深投控与标的资产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和承担标的资产的登记保管、维护维修、经营租赁和安全责任,负责和
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税费,负责和承担有关标的资产纠纷处理的一切费用等所有事宜,涉及到安全责任、信访维稳责任的,由
公司负责处理。同时约定,以经审计的标的资产年租金总收入(含税)为基数,按年度租金总收入(含税)的 25%向深投发展一次性
支付上一年度租金收益分成。
经协商一致,为保证资产运营效率,保障公司租赁板块业务稳定,拟签署补充协议,委托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不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仅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租金收益分成。深投控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发展作
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深投发展代深投控行使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剥离土地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
补充协议四>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服务符合各方的经营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
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
此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此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
议标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8楼、19 楼;
(4)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8 楼、19 楼;
(5)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6)注册资本:33586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664218;
(8)经营范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
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和财务数据: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深投控”)成立于 2004 年,由原深圳市投资管理公
司、商贸控股公司、建设控股公司三家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合并新设,现已发展成为以科技金融、科技产业、商贸流通、城市运营为主
业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深投控注册资本 335.86 亿元,资产总额超 1.2 万亿元,年营业收入超2700 亿元;连续六年入榜《财富》
世界 500 强,2025 年位居榜 单 第 414 位 。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总 资 产121,965,486.09 万元,净资产 41,371,1
95.47 万元,2024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138,086.80 万元,净利润 1,309,838.71万元。
2.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5层东侧;
(4)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5 层东侧;
(5)法定代表人:刘洋;
(6)注册资本:509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71676C;
(8)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和财务数据:深投发展成立于 1997 年 8 月,是深投控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物业资产运营、
酒店经营、物业管理三大板块。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总资产 47,176.27 万元,净资产 27,232.56 万元,2024 年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31,831.85 万元,净利润 836.5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经查询,深投控、深投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原标的资产为 33 项,面积合计 219,248.56 平方米(其中房产面积 207,548.56 平方米,土地面积 11,700 平方米)。现标的
资产调整为 32 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办公、住宅、单身宿舍、工业厂房、停车场等,管理面积合计 210,837.86平方米(其中房
产面积 199,137.86 平方米,土地面积 11,700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照为完成受托管理工作所必需的人员薪酬、确保生产安全的维修整改费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法律诉讼律师服务费、办公经
费(含交通、差旅及其它费用)、代管费用等成本支出情况及历史情况,测算成本费用固定比率,沿用原协议约定,作为按实际年度
租金收入给付的费用比例。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委托方 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方 2: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1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委托管理模式及委托服务费用
委托管理模式仍按原协议执行。公司根据原协议约定代行深投控与标的资产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和承担标的资产的登
记保管、维护维修、经营租赁和安全责任,负责和承担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税费,负责和承担有关标的资产纠纷处理的一切费用等所
有事宜,涉及到安全责任、信访维稳责任的,由公司负责处理。同时,仍以经审计的标的资产年租金总收入(含税)为基数,按年度
租金总收入(含税)的 25%向深投发展一次性支付上一年度租金收益分成。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
除原协议约定外,新增条款:委托期间内,深投控可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求,调整标的资产的委托管理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
管理主体、管理方式等),并有权随时终止部分或全部标的资产的委托事项。公司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及时移交相关资
产资料、配合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调整管理工作安排等。
(五)合同终止
委托期限届满,是否续签由各方另行协商决定。
(六)合同生效
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标的资产由公司经营管理多年,相关人员熟悉资产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有助于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及确权办证工作,提高国有
资产运营管理效率。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可增加公司收入约 7000 万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经营周转。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
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深投发展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494.07万元(未经审计
);此外,公司还与深投控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提供物业管理、房屋委托管理、房屋租赁服务及其他关联交易合计 36,731.40
万元(未经审计)。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记录;
3.《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313b357c-5c40-43db-8fda-38966a3ce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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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29│深物业A(000011):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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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72168fff-670d-4d35-91fa-680b5945a3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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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27│深物业A(000011):关于子公司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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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申请人;
3.涉案金额:800,635,414.85 元及后续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裁定为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财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9 日,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子公司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 号)。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荣耀地产”)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深国仲受 2970号-1】,仲裁院就荣耀地产与深圳市心海荣耀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海荣耀”)、深圳市心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海控股”)、深圳市心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心海投资”)、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物业”)、深圳市量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宏实
业”)、深圳市深国投天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投资”)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受理立案。涉案金额暂计人民币 72,218.22
万元。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子公司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21 号)。荣耀地产收
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中止仲裁程序的通知》【(2023)深国仲受 2970 号-6】,由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第二被申请人心海
控股就(2023)深国仲受 2970 号仲裁案而提出的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本案仲裁程序从即日
起中止,待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审结后,仲裁院将另行通知双方当事人恢复仲裁程序。
2024 年 7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子公司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31 号)。荣耀地产收到
深圳国际仲裁院《恢复仲裁程序通知》【(2023)深国仲受 2970 号-10】,该通知书显示,鉴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
23)粤 03 民特 1308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被申请人确认案涉仲裁协议无效的申请,仲裁院认为中止仲裁程序的原因已消失,决
定恢复本案仲裁程序。该案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庭审理。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子公司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48 号)。荣耀地产收到
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23)深国仲受 2970 号《裁决书》,裁决主要内容如下:(一)心海荣耀、心海控股向荣耀地产清偿全部借
款本金人民币 531,972,922.51 元和以年利率 11%按相应期限计算的利息,暂计至 2023 年 3月 31日为人民币 122,139,715.52 元
,后按照年利率 1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心海投资、城建物业、量宏实业、天成投资就上述第(一)裁决项中心海荣耀、心海
控股向荣耀地产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全部被申请人承担荣耀地产支付的律师费 220,000 元,案件的财产保全费 5,
000 元、保全保险费 288,872.88元,仲裁费 3,440,688.30 元。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23)深国仲受 2970 号《裁决书》已生
效,荣耀地产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03 执保 5646 号《执行裁定书》及(2025)粤 03 执保 5646 号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裁定主要内容如下:法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保全财产的
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
请人深圳市心海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心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心海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量宏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国投天成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以人民币800,635,414.85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为
限)。法院已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连续 12 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计 192 项,涉及金额 24,741.02 万
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 45 项,涉及金额1,347.7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
裁事项 147项,涉及金额 23,393.27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案件进展情况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裁定为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财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
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粤 03 执保 5646 号执行裁定书》;
2.《(2025)粤 03 执保 5646 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bc072326-4341-4f39-8b5e-bc5caaaec3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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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26│深物业A(000011):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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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深投控”)与中国东方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资产”)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深投控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东方资
产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9,799,000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2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
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号)。
二、终止协议转让股份的情况
2025 年 12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投控出具的《关于终止协议转让深物业 A部分股份的告知函》。获悉经各方协商一致,现决定
终止深投控向东方资产协议转让公司 5.00%股份事宜。
三、终止协议转让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深投控出具的《关于终止协议转让深物业 A 部分股份的告知函》。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d1858847-ab16-4e35-ae69-7df0bc064d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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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26│深物业A(0000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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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43bdc108-df5b-4dfb-a7d3-6dfb43174d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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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34│深物业A(000011):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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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需披露独立董事的辞职原因
及关注事项。
如因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
人士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
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
行董事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二)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三)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四)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偿。
第八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
除其职务。
第九条 公司董事应在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时间等
个人信息。
第三章 离职董事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条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 15 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交接过程由董事会秘书监督,交接记录存档备
查。
第十一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如董事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离职董事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
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
根据公平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
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三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四章 离职董事的持股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
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bacdfcf9-be64-45e9-930e-f92b7350ab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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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31│深物业A(0000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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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9
:30以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小平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制度全文已同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公司修订了《投资管理办法》,优化完善投资决策和全过程管理机制,强化国有资产科学、精准、穿透
监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与<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与公司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与《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目标责任书》。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11177aca-f759-4b29-afae-012a67723f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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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58│深物业A(000011):关于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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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7 日、2025 年 7 月 23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36 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850 号
),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的公司债券。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 深物业 01”,债券代码“134664
.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5.5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期限 3 年,债券票面利率 2.30%,认购倍数为 2.16 倍。
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认购 0.4 亿元,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0.8 亿元,其认购报价公允、认购程序合规。此外,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情况。
3.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c314da8d-3ff5-4b6b-b3c5-5a95584f57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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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4│深物业A(00001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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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11月25日(周二)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1月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1月25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小平
6.通知情况: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
7.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35人、代表股份360,963,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566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357,674,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股股份总数的 67.6934%;B 股股东
(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6,700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99%。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代理人)共 128 人,代表股份3,239,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 0.6132%;B股股东(
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42,600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6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19,780,5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1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16,498,1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6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3,282,4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508%。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58,728,329 99.3944 2,175,936 0.6029 9,800 0.0027
B股 20,000 40.5680 15,300 31.0345 14,000 28.3976
总 计 358,748,329 99.3864 2,191,236 0.6071 23,800 0.0066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60,517,365 99.8901 378,900 0.1050 17,800 0.0049
B股 20,000 40.5680 15,300 31.0345 14,000 28.3976
总 计 360,537,365 99.8820 394,200 0.1092 31,800 0.0088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60,517,365 99.8901 378,900 0.1050 17,800 0.0049
B股 20,000 40.5680 15,300 31.0345 14,000 28.3976
总 计 360,537,365 99.8820 394,200 0.1092 31,800 0.0088
(二)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号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565,502 88.8019 2,191,236 11.0777 23,800 0.1203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19,354,538 97.8464 394,200 1.9929 31,800 0.1608
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9,354,538 97.8464 394,200 1.9929 31,800 0.1608
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中、张畅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77c67644-cf07-42e7-9c56-edf945c37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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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20│深物业A(00001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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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2e203600-24f8-481c-ab7d-0e15ba3c7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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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50│深物业A(000011):第十届监事会第35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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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第十届监事会第35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00a0a729-46bb-4279-b438-b3ca773f700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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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深物业A: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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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7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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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深物业A: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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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8/12250452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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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深物业A: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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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5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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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深物业A: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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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6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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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深物业A: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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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6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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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深物业A: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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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6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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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深物业A: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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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4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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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深物业A: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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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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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深物业A: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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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673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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