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11 深物业A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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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5 │深物业A(000011):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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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 │深物业A(0000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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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 │深物业A(000011):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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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 │深物业A(00001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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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 │深物业A(000011):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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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 │深物业A(00001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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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 │深物业A(000011):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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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 │深物业A(000011):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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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 │深物业A(000011):关于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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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 │深物业A(00001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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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5│深物业A(000011):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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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33e21804-a215-4164-a003-f6fb3912eb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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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深物业A(0000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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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是成立于 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
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
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 5层。
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
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股
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 239名,注册会计师人数 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名。
致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审计挂牌公司客户 163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家。
2.投资者能力保护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和纪律处分 0次。58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义兰,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晓红,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
、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根据上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5 万元(含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64
.6 万元、内控审计服务 15.6万元、公司所属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费用 14.8万元及年度审计意见书等增值服务 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 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序以
及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致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34 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05万元,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 28 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
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 34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 20次会议记录;
3.第十届监事会第 28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829a0cff-42a1-42ca-9a3d-3ed10f27ac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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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深物业A(000011):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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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专项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
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该所自 2020年以来已连续 4 年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公司与天职国际的审计服务合同
到期,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2024年 7月 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招标选聘 2024-2027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同意公司公开招标选聘 2024-2027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招标
文件;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16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招标选聘 2024-2027 年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 17次会议,同意聘请致同作为
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30 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 25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该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致同与天职国际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沟通及配合工作。
- 2 -
三、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一)审前准备阶段
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审前沟通,主要对2024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
保工作安排合理,有效保障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过程监督阶段
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与致同进行了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
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沟通解决有关事项,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
告,确保年度报告按时披露。
(三)结果审议阶段
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在取得致同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组织专项会议审议,对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表决,以确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
四、总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致同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致同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督促致同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风险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致同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致同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审计准则要求,针对存货减值计量、收入确
认时点等重点领域执行了有效的审计程序,专业判断具有合理性,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3月 29日- 4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69612f39-7463-40c4-882e-17a889857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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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深物业A(00001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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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现将 2024 年
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议案 25 项,具体如下:
1.第十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2024 年 2 月 2 日):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的议案》。
2.第十届监事会第 20次会议(2024年 3月 29日):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派驻企业监事会主席综合报告》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计提及减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 2024 年度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经营计划
及投资预算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 21次会议(2024年 4月 26日):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十届监事会第 22 次会议(2024 年 6 月 4 日):审议通过《关于为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议案》。
5.第十届监事会第 23次会议(2024年 8月 27日):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第十届监事会第 24次会议(2024年 9月 30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国贸商场提升改造项目投资事
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7.第十届监事会第 25 次会议(2024 年 10 月 30 日):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关于制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董事
、高管履职勤勉尽责,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管理层有效落实董事会决议,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符合监管要求,无虚假记
载或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控体系优化,完成对空间开发板块、商业运营板块及城市更新板块内控体系优化提升运行情况监督评
价。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有效,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建设
及运行成果。
(四)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开募集资金事项。
(五)关联交易及资产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关键节点及时做好内幕信息交易提示和提醒,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或违
规泄露事件。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强化对集团各项经营活动、核心业务和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并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要求列席公司党委会等,加强对重大投资、资产处置、招标采购及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审查,确保程序
公开透明;二是督导企业完成内控体系监督评价,推动风控体系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风险预警能力;三是持续落实内幕信息管理制
度,防范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有效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
本报告经第十届监事会第 28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6c9b55a5-78f3-4c40-beec-127b747178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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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深物业A(000011):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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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
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现用名称。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 5层。
致同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
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
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注册。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拥有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名。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亿元。
在证券服务领域,致同已持续执业二十余年。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收费达 3.
55 亿元;2023 年年报审计挂牌公司客户 163家,审计收费 3529.17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次。58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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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义兰,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晓红,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 份。
(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在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致同能够较好安排审计计划,合
理配置审计资源,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4 -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8b090192-86d9-49ff-9f74-9b28d849c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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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0:32│深物业A(00001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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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9a9b9c82-c0a8-435d-a57c-f460948d5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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