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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2(南 玻A)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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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12 南 玻A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0 00:00 │南 玻A(000012):南 玻A: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0 00:00 │南 玻A(0000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1 16:21 │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 ├─────────┼──────────────────────────────────────────────┤ │2025-08-20 18:02 │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08-18 18:49 │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18 18:48 │南 玻A(000012):南 玻A: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18 18:48 │南 玻A(000012):南 玻A: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18 18:47 │南 玻A(000012):南 玻A: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18 18:47 │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08-18 18:47 │南 玻A(000012):南 玻A: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 2025-09-10 00:00│南 玻A(000012):南 玻A: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下午 14:45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9月 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9日上午 9:15至当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③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④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 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报告厅。 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⑥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琳女士 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①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共 606名(其中 3名股东同时持有 A、B股),代表股份 789, 641,3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已经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56,635,36 7股,下同)的 26.20%。其中 A股股东(包括代理人)525名,代表股份 686,089,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2.76%;B股 股东(包括代理人)84名,代表股份 103,551,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44%。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03人,代表股份 140,064,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65%。 ②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1 人,代表股份102,775,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41%。其中 ,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1人,代表股份 102, 775,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41%。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1 人,代表股份102,775,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41%。 ③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535人,代表股份 686,865,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2.79%。其中,A 股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525 人,代表股份686,089,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2.76%;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 775,60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3%。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32 人,代表股份37,288,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24%。 ④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事项 同意票数(比例) 反对票数(比例) 弃权票数(比例) 表决 结果 1.00 《关于续聘 总体 768,611,044 97.34% 20,189,485 2.56% 840,837 0.11% 通过 2025年度审 B 股 103,371,504 99.83% 112,421 0.11% 67,600 0.07% 计机构的议 中小 119,034,002 84.99% 20,189,485 14.41% 840,837 0.60% 案》 股东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8月 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舒知堂、解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ca8ed4f5-e93a-4da0-9ecb-7d2c2242c30d.PDF ─────────┬──────────────────────────────────────────────── 2025-09-10 00:00│南 玻A(00001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南玻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 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5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2025年 8月 19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 经查验,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对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会 议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9日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9日上午 9:15至当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报告厅。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系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出席公司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06 名(其中 3名股东同时持有 A、B股),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为 789,641,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03人,所持表决 权股份数为 140,064,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5%。 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提交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的查验,出席公司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02,775,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其中,A股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 0股,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1人,代表股份 102,775,918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535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686,865,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9%;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25人,代表股 份 686,089,841股,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人,代表股份 775,607股。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本所律师也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议案已于会议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会议实际审议事 项与会议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会议通知所载明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 律师进行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8,611,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34%;反对 20,189,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56%;弃权 840,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034,0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9%;反对 20,189,485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1%;弃权 840,8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e162121f-be3c-4732-abe8-3358afaf5c98.PDF ─────────┬──────────────────────────────────────────────── 2025-09-01 16:21│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2月 13日、2025年 3月 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 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3月 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报 告书》。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7.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7.5 3元/股,预计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不低于 4,444.3773 万股且不超过 7,658.1887 万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港币 3.13元 /股调整为不超过港币 3.05港元/股,预计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不低于 2,213.9398万股且不超过 3,853.2841万股。调整后的回购价 格上限已于2025年 7月 23日生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5年 8月 29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股股份 35,533,160 股,回购公司 B股股份 18,215,496 股,合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504%。回购 A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5.04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 A股价格上限 7.53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54 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8,997,717.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 B 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4港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 B股价格上限 3.05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5 港元/股 ,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32,835,646.25 港元(按照 2025 年 8 月 29 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港元 =0.91157 元人民币换 算,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31,990.0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5a0d639e-6d32-426c-b667-51c67ebe1aa0.PDF ─────────┬──────────────────────────────────────────────── 2025-08-20 18:02│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姚壮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姚壮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壮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姚壮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姚壮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011b8cca-591f-4962-b916-616d3e390ca6.PDF ─────────┬──────────────────────────────────────────────── 2025-08-18 18:49│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确定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下午 14:45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9日上午 9:15至当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日 B 股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4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为 2025 年 9 月 1日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5 年 9月 1日(B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上述议案系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25年 8月 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 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 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③融资融券投资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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