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12 南 玻A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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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 │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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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8 │南 玻A(000012):南 玻A: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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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8 │南 玻A(000012):南 玻A: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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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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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南 玻A(000012):南 玻A: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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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南 玻A(000012):南 玻A: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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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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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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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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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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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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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情况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司董事会决议撤销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法院对公司提起了诉讼(案号:(2025)粤0305民初36230号)。
2025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粤0305民初362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
回原告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025年12月26日,公司(2025)粤0305民初36230号案代理律师向公司转递了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在微法院提交的(2025)粤0
305民初36230号案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因不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中国南玻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作出的(2025)粤0305民初36230号《民事判决书》而提起上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
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2026年4月2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粤03民终6522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00 元(已由上诉人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预交),由上诉人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一切正常,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b65bb8a-6cb7-4a27-b1dd-b2165611c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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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8│南 玻A(000012):南 玻A: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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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 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南玻集团《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程细宝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a4d355f-b6c2-4e90-8583-dfa8be5de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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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8│南 玻A(000012):南 玻A: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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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玻A(000012):南 玻A: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4a875e4-5bb8-417b-8c3d-2b9f5b62f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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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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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议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
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母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 1,364,971,613 元,未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 49,200,046元,未提取任意公积金。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5,668,
291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 492,000,45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988,398,053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 2024 年度
现金分红 211,673,022 元及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200,046 元,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219,525,442 元。公司合并
报表 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8,088,993,41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3,219,525,442元。
3、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更好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可分配利润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3,070,692,10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 81,061,634 股后,以 2,989,630,473股
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9,792,60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 47.58%;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6,770,02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356,562,63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83.73%。其中,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
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59,792,609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47.58%。2025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
司实施利润分配议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
派发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9,792,609 211,673,022 767,673,027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5,668,291 266,772,318 1,655,614,44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088,993,41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219,525,44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039,138,65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82,685,01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039,138,658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59,792,609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039,138,658元,占 2023-2025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52.2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盈利能力、现金
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 202
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9cc4294-8e29-41cd-ac83-6e89adfcaf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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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南 玻A(000012):南 玻A: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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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乾宇、张敏和沈云樵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乾宇、张敏和沈云樵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a4db613-dc7d-4b41-9dc3-74f03fa6e2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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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南 玻A(000012):南 玻A: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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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玻A(000012):南 玻A: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90a9bfa-8abe-4d0f-9c9d-c2e5f19fd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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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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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
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按照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股东单位任职者除外)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为30万元/年,按年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股东单位任职者除外)的薪酬总额为30万/年,
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需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中绩效薪酬占比50%,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
酬、社保待遇等;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3、内部董事指在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包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
事。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按照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内部董事的年度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按照公司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年
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
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3)国家或公司规定
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
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4、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当年度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
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展开。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除外。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dd8ac2-ecc4-4939-a84f-e035d91bc0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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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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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公司B股股份28,223,296股已于2026年3月12日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70,
692,107股变更为3,042,468,811股。
二、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动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拾
亿柒仟零陆拾玖万贰仟壹佰零柒元 亿肆仟贰佰肆拾陆万捌仟捌佰壹拾壹
整。 元整。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通股 3,070,692,107股,其中内资股股 股 3,042,468,811 股,其中内资股股东
东持有 1,961,323,047股,境内上市外 持有 1,961,323,047 股,境内上市外资
资股股东持有 1,109,369,060股。 股股东持有 1,081,145,764股。
3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自2025年第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章程自 2025 年年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的公告之 度股东会通过后的公告之日起施行,
日起施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的
会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予以披露。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手续。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35387e-e1d6-4426-ab06-e19cb42c2d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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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南 玻A(000012):南 玻A: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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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
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在 2025年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12月 2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44人
2025 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136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 461人
2024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26.14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致同所 本公司提供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师 公司审计 执业 审计服务 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杨华 2006年 2006年 2017 年 2023 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 5 家,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1份
签字会计师 余丽蓉 2019年 2015年 2021年 2023 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 0家
质量控制复 邱连强 1999年 1999年 1998 年 2023 年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
核人 司审计报告 9份
致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二、执业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
11次和纪律处分 6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在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其专业技术部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项目组应就分歧事项、处理过程和最终结论形成工作底稿记
录。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
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
客观、公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阶段、项目实施阶
段、项目完成阶段。
(四)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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