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14 沙河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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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5 │沙河股份(000014):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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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沙河股份(000014):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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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沙河股份(00001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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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沙河股份(000014):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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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沙河股份(00001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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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沙河股份(0000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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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沙河股份(000014):沙河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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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 │沙河股份(000014):公司2025-202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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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6 │沙河股份(000014):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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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6 │沙河股份(000014):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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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5│沙河股份(000014):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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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d278a2ae-376c-400d-9274-4b4c3f0f4f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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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沙河股份(000014):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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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4年度,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张佳华、赵晋琳、胡宁可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是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3月 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
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
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
分红派息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后续待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446,210.84 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5,926,279.42 元。母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5,535,164.48 元,减去 2024 年已实施的 2023
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2,281,975.56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667,326,909.50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 2024年度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52,281,975.56 29,045,546.8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46,210.84 521,765,764.33 248,678,665.41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082,870,265.41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667,326,909.50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81,327,522.44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62,296,880.1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81,327,522.44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
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万元”的上市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202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较长等特征,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持续投资
能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获取土地、开发建设和产品营销。公司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790.74万元,同比减少 74.24%,公司
房地产项目结算规模下降,经营业绩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为了面对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以及更为复杂的内外部经营环境,公司坚守稳健的财务政策,加强现金流管理和资金精细化
管控,以保持稳健的财务基本面,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提下,综合考虑
公司的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拟定了 2024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 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为 1.00%。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会在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单独
说明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同时,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公司公告的
联系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积极研究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
现金分红频次或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统筹好业绩稳定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398653cc-431c-4e33-a6d2-9766ae5b5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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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沙河股份(00001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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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沙河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
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
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
,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
民币 55.85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
05亿元。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和《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4 年 12 月 30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
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
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听取了安永华明审计小组关于审计计划的汇报,并就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期间,
审计委员会及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度,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2025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安永华明汇报 2
024 年度审计结果,并就年度审计情况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c9e390b5-d8fe-4692-9aab-2b0960aeb4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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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沙河股份(000014):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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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7663fada-8cbf-4be7-9d62-b9dd298d6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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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沙河股份(00001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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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2ae35d24-f2cf-4606-a652-6d056171c2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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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沙河股份(0000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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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0b5702bf-8fac-491e-810d-bb6c6d4303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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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沙河股份(000014):沙河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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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化市属国企监事会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国资委〔2024〕143号)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应职权发
生变化,现对《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督导内部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督导内部
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 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
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 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
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 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
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
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 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
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 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
实施情况; 实施情况;
(二)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 (二)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
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
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 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
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 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
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人、 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人、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内部控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内部控
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 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
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 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
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 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
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2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
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 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3 第十七条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 第十七条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
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 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84d34edc-c8e1-4bd3-a901-8dc935fbb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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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7│沙河股份(000014):公司2025-202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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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公司2025-202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2d4dcec8-143f-44eb-9afd-b80a153d2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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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6│沙河股份(000014):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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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本报告期内修订和完
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监督和执行。
三、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2024年,公司未有违反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d260fb06-d6fe-4dbd-bcfb-3889a75da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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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6│沙河股份(000014):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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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2310ae2a-5d92-47e3-b60d-907d823c9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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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6│沙河股份(00001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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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73904e42-07e7-4aef-b0a0-d2c2c677f3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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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6│沙河股份(000014):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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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9aed9d2e-2975-41ab-bef7-2e31a7c9b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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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6│沙河股份(000014):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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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86d674ae-c5fb-443e-9e75-a50c999a2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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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55│沙河股份(00001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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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43537_H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
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
审计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
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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