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16 深康佳A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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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17 │深康佳A(000016):关于延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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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56 │深康佳A(000016):关于对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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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53 │深康佳A(00001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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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47 │深康佳A(00001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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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45 │深康佳A(000016):关于对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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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5:47 │深康佳A(000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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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6:56 │深康佳A(00001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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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6:54 │深康佳A(000016):深康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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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6:54 │深康佳A(000016):深康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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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6:54 │深康佳A(000016):深康佳总裁工作规则(2026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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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17│深康佳A(000016):关于延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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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由于 2025 年年度报告
工作量大、过程繁杂,相关审计及编制工作仍在进行中,预计无法按原计划完成。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复核工作,确保
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4月 29 日。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43b778c-2112-409c-a2d3-3c7f9b4a20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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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56│深康佳A(000016):关于对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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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城锐”)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公司持有
四川城锐 49%的股权,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万润”)持有四川城锐 20%的股权,重庆宸睿玖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宸睿”,为广东万润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四川城锐 31%的股权。四川城锐下设全资子公司重庆
佳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佳润”)作为重庆市璧山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配套 167.67 亩商住用地项目(以下简称“璧山
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川城锐成立于 2019 年 1月,注册资本为 2,500 万元,成立时为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2021 年 12 月,四川城锐以 6.1
1 亿元竞得璧山产业园项目一期 167.67 亩商住用地。2021 年 12 月,四川城锐在竟得土地后,在璧山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佳润
。重庆佳润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作为项目土地受让方,签署项目土地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价款可分两期支付,首期
需支付总地价款的 50%,约 3.055 亿元。因四川城锐注册资本不足以支付上述 50%地价款,公司及四川城锐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
例对四川城锐提供了股东借款 3.005 亿元,其中公司同股同权提供约 2.404 亿元股东借款,持股 20%的广东万润同股同权提供约 0
.601 亿元股东借款。股东借款及实缴注资款用于重庆佳润支付首期地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
2022 年 3 月,公司通过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将公司持有的四川城锐 31%股权转让给重庆宸睿。股转完成后,公司
持有四川城锐 49%的股权,重庆宸睿与广东万润合计持有四川城锐 51%股权,即四川城锐由公司的控股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公司在股
权转让的同时收回了 31%股权所对应的 0.932 亿元股东借款及相应利息。为顺利开发璧山产业园项目,公司于 2022 年 3月 4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城
锐房地产有限公司 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城锐 31%股权完成后,与四川城锐其他
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借款的年化利率
不低于 8%,该股东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因四川城锐负责的璧山产业园项目投资开发周期较长,四川城锐向各方股东申请股东借款展期
,为顺利推进璧山产业园项目建设,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 4月7日召开的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四
川城锐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期限 1年,年化利率为 5%,该股东借款展期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5 年3 月 22 日披露
的《关于向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9)。
截至 2025 年末,股东共向四川城锐提供了约 3.005 亿元股东借款,其中重庆宸睿与广东万润合计提供约 1.533 亿元股东借款
,公司提供约 1.472 亿元股东借款。四川城锐已将股东借款提供给重庆佳润用于支付首期地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费
用等。
受市场下行影响,璧山产业园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要求四川城锐按合同约定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
约 1.472 亿元及其利息,但四川城锐因项目销售不达预期且资金不足,所以无法及时归还,导致股东借款逾期。
二、四川城锐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 年 1月 29 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 14 号 1 栋 6
楼 610 号。注册资本:2,500 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
工程、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环保工程、古建筑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
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
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土地整理;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城锐已支付地价款 3.175 亿元,已办理土地权证面积 82.37 亩,已全部开工建设,剩余未支
付地价款土地面积约 85.3 亩,拟不再付款,计划申请国土部门收回土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城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 70,389.62 万元,负债总额为 72,678.42 万元,净资产为-2,288.8 万元,营业收入为 0万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按持股
比例向四川城锐提供了约 1.472 亿元股东借款,重庆宸睿和广东万润合计提供约 1.533 亿元股东借款,各方股东合计向四川城锐提
供了约 3.005 亿元股东借款。
三、逾期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逾期情况
近日,公司对四川城锐的股东借款期满,鉴于璧山产业园项目受市场下行影响进度不及预期,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要求四川城
锐按合同约定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约 1.472 亿元及其利息,但四川城锐因项目销售不达预期且资金不足,所以无法及时归
还,导致股东借款逾期。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四川城锐股东借款逾期事项,首先,公司已向四川城锐发出催款通知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催收力度
,并拟通过法律手段对广东万润及其股东等相关主体进行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其次,公司已与璧山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推动
项目所涉及的“保交房”工作,同时工作专班还将依法依规,通过土地出让合同修订,债务、利息协商压降等措施为四川城锐减负纾
困,促进项目健康发展。公司将持续紧密关注四川城锐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偿债能力以及项目开发进度,采取措施尽快
收回股东借款本金和利息。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受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全额收回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川城锐股东借款逾期事项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关上述股东借款
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9cb3835-3344-48b1-9933-a5b6642398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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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53│深康佳A(00001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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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如果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
能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1 日
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若公司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负值,在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的,应当
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2026年 4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new/index)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10)、《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
报告》为准。
2、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相关标准,公司应当在披露 2025 年
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fa65ece-32cd-4881-af4f-646b369f7c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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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47│深康佳A(00001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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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如果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
能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1 日
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若公司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负值,在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10)。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
报告》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3 条的规定,为充分提示风险,公司将在披露 2025 年年报前,至少再披露一
次风险提示公告。
3、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相关标准,公司应当在披露 2025 年
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fb2b1ebf-e419-427b-9698-2eab7e4c5e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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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45│深康佳A(000016):关于对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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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康云”)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公司持
有烟台康云 34%的股权,烟台华毅康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华毅”)持有烟台康云 33.66%的股权,毅康控股(烟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毅康控股”,为烟台华毅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烟台康云 32.34%的股权。目前,烟台康云主要负责建设烟台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 479 亩环保科技小镇项目(以下简称“环保科技小镇项目”)。
烟台康云成立于 2019 年 12月,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成立时公司持有烟台康云 51%的股权,毅康控股持有烟台康云 49%的
股权。2020 年 11 月,烟台康云以约 6.372 亿元竞得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因烟台康云注册资本不足以支付上述对价,公司及烟台康
云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烟台康云提供了股东借款约6.65 亿元,其中公司同股同权提供约 3.39 亿元股东借款,持股 49%的毅
康控股同股同权提供约 3.26 亿元股东借款,用于支付用地地价和建设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
2021 年 3 月,公司通过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将公司持有的烟台康云 17%股权转让给烟台华毅。股转完成后,公司
持有烟台康云 34%的股权,烟台华毅与毅康控股合计持有烟台康云 66%股权,即烟台康云由公司的控股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公司在股
权转让的同时收回了 17%股权所对应的 5,010 万元股东借款。为顺利推进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2月 26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 17%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烟台康云 17%股权完成后,与烟台康云其他股东
一起按持股比例对烟台康云提供股东借款,其中公司的股东借款金额不超过 2.26 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
于 8%,该股东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2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对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及 2021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7%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33)。
因商住用地开发需履行前置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并且销售不及预期,首次批准财务资助到期时烟台康云无资金归还股东借款,
为顺利推进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建设,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4年 2月 26 日召开的 20
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
对烟台康云提供不超过 2.26 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为8%,该股东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
024 年 2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为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
截至 2025 年末,股东共向烟台康云提供了约 6.65 亿元股东借款,其中烟台华毅与毅康控股合计提供约4.39亿元股东借款,公
司提供约2.26亿元股东借款。烟台康云已将股东借款用于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费用等。
因环保科技小镇项目销售进度不及预期,为施加压力加快项目进展,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要求烟台康云按合同约定归还公司提供
的股东借款本金约 2.26 亿元及其利息,但烟台康云因项目销售不达预期且资金不足,所以无法及时归还,导致股东借款逾期。
二、烟台康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康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30 日。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街
68 号状元里 5号楼。法定代表人:邬新民。注册资本:3,000 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资产评估;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建筑材
料销售;规划设计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评估;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截至 2025 年末,环保科技小镇项目已开工建设约 194.8 亩土地,公司已推动烟台康云与政府协商将未开发的土地 284.2 亩进
行退地,目前已完成退地相关协议签署。烟台康云2025年 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4,695.14万元,负债总额为 168,546.47
万元,净资产为-23,851.33 万元,营业收入为 31,813.61万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烟台康云提供了约 2.26 亿元
股东借款,烟台华毅与毅康控股合计提供约 4.39 亿元股东借款,合计向烟台康云提供了约6.65 亿元股东借款。
三、逾期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逾期情况
近日,公司对烟台康云的股东借款期满,鉴于环保科技小镇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为施加压力加快项目进展,保障资金安全,公司
要求烟台康云按合同约定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约 2.26 亿元及其利息,但烟台康云因项目销售不达预期且资金不足,所以无
法及时归还,导致股东借款逾期。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烟台康云股东借款逾期事项,首先,公司已向烟台康云发出催款通知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催收力度
,并拟通过法律手段对烟台康云进行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其次,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共管烟台康云印鉴和银行账户 U
盾等方式监督烟台康云经营管理及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政府保交房工作。最后,公司已推动烟台康云与政府协商将未开发的土地进
行退地,目前已完成退地相关协议签署,后续将根据协议逐步收回相关土地款项,项目开发留存资金可用于归还公司借款。公司将持
续紧密关注烟台康云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偿债能力以及项目开发进度,采取措施尽快收回股东借款本金和利息。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受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全额收回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
烟台康云股东借款逾期事项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关上述股东借款
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a70e4563-8945-41ab-ba9c-25928db44a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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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5:47│深康佳A(000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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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000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61d07b6-7baf-4000-b9b9-00d3ca081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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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6:56│深康佳A(00001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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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
会议由董事长邬建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康佳为毅康外部融资向山东高速提供股权质押的议案》。
为促进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科技”)的经营发展,经会议充分讨论,会议同意:
1.针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签署的《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 HTC370665000YBDB2026N00A)项下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HTZ370665000LDZJ2026N002,金额 5,000.00 万元)
,融资金额 5,000.00 万元,依据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
的担保按股权比例 24.9829%提供股权质押 1,249.145 万元。
2.针对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SHBCN201-CY-2026001,
金额 4,000.00 万元)项下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SHBCN101-CY-2026001,金额 4,000.00 万元),融资金额 4,000.00 万元,依据
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 24.9829%提供
股权质押999.316 万元。
3.针对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SHBCN201-CY-2026002,
金额 5,000.00 万元)项下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SHBCN101-CY-2026002,金额 5,000.00 万元),融资金额 5,000.00 万元,依据
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 24.9829%提供
股权质押1,249.145 万元。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
股权质押的进展公告》。
(二)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
制度》。
(三)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规则》
(2026 年修订)。
(四)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议事规则》(2026 年修订)。
(五)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 年修订)。
(六)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 年修订)。
(七)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2026 年修订)。
(八)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行为规范》(2026 年修订)。
(九)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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