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17 深中华A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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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深中华A(00001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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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5 │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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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5 │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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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16 │深中华A(00001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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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15 │深中华A(0000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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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14 │深中华A(00001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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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12 │深中华A(00001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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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7 │深中华A(00001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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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1 │深中华A(0000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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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1 │深中华A(00001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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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深中华A(00001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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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622974e-dbf7-4142-88ed-20d0653cd9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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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5│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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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493b72cd-e605-4da0-83c1-b749f9e10c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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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5│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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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beaa83b-dc1b-4286-81e1-617aaa31e4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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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16│深中华A(00001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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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九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或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审议相关子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具体如下:
(1)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王胜洪先生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胜洪先生及关联人王国祥
先生已回避表决。
(2)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李海先生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海先生已回避表决。
(3)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孙龙龙先生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孙龙龙先生已回避表决。
(4)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姚正旺先生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姚正旺先生已回避表决。
(5)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袁康先生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康先生已回避表决。
(6)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王国祥先生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国祥先生及关联人王胜洪先
生已回避表决。
(7)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詹奇勇先生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詹奇勇先生已回避表决。
(8)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郭秋泉先生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郭秋泉先生已回避表决。
(9)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袁庆辉先生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庆辉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审议相关子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1)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总裁李海先生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海先
生已回避表决。
(2)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孙龙龙先生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孙龙龙先生
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均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4、《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星
期五)下午 14:30 在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 89 号水贝金座大厦 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表决采用现
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情请见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c31a1ac7-9e3d-4ef9-8000-3a0ab5f3d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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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15│深中华A(0000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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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范围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责任,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
等内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
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的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与业绩周期挂钩,但应当说明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征
并明确业绩周期。业绩周期超过三年的,应当说明确定依据。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
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
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
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据实发放。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新颁布、修改
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4e7bd3fa-bb6a-4645-b1dd-18dbaf2d71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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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14│深中华A(00001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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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8 日(星期四)
B股股东应在 2026 年 6月 15 日(即 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 89 号水贝金座大厦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
关事宜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9)
7.01 《关于董事长王胜洪先生薪酬的议案》 √
7.02 《关于董事李海先生薪酬的议案》 √
7.03 《关于董事孙龙龙先生薪酬的议案》 √
7.04 《关于董事姚正旺先生薪酬的议案》 √
7.05 《关于董事袁康先生薪酬的议案》 √
7.06 《关于董事王国祥先生薪酬的议案》 √
7.07 《关于独立董事詹奇勇先生薪酬的议案》 √
7.08 《关于独立董事郭秋泉先生薪酬的议案》 √
7.09 《关于独立董事袁庆辉先生薪酬的议案》 √
(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参阅本公司于 202
6年 4月 21日、6月 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四)特别说明:
以上提案第 5 项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
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将有关证件传真、信函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3日-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89号水贝金座大厦8楼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电话:0755- 28181688,联系邮箱:dmc@szcbc.com,联系人:孙龙龙、喻晓敏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6 月 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7。
2、投票简称:中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 日 9:15-15: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6be139d-8eee-4df2-bf79-014ca0cfa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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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12│深中华A(00001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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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4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鉴于公司董事长王胜洪先生专职主持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和投身公司发展战略布局规划等,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薪酬管理制
度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董事长王胜洪先生的董事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与公
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2、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 5万元/年,按年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
司代扣代缴。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50%。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进行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经营业绩情况进行结算,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从薪酬中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ddb7837-4b44-4acf-b3fe-2e3f285329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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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7│深中华A(00001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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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4 日(星期四
)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胜洪先生,总裁李海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孙龙龙先生,独立董事詹奇勇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R46o2IaeQ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262542a-f65a-4871-a0fd-8df455d136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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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1│深中华A(0000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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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24004b-ab3f-43da-9bb6-551fd2d9dc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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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01│深中华A(00001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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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九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fa5d69-d222-4852-bf9d-379e2b0f1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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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37│深中华A(00001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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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担任公司 202
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
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楼,
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名、注册会计师 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599.98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5年度为 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3,622.69 万元,其
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青山纸业、易瑞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注册会计师,2020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华兴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深中华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望翔,注册会计师,202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华兴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深中华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2 年
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三木集团、嘉诚国际、欧派家居、达意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于 2026 年 1 月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除此外,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签字
注册会计师杨望翔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除此外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望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陈依航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
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执业规范,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华兴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3c02d05-919a-4634-82a7-6f8cdfd0a1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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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12│深中华A(00001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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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
、线上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
权期限为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终止或延期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
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29ae4e1-275d-4001-8698-8d9e11522c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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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11│深中华A(0000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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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cdc2c52-768e-4c97-a497-5582ec620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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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11│深中华A(00001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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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 89 号水贝金座大厦 8 楼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线上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王胜洪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王胜洪先生代表董事会将此报
告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报告详细内容请详见 2025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章节中董事会工作情况、
董事履职情况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郭秋泉、詹奇勇、袁庆辉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
预案情况如下: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41,129,172.17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34,676,946.45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197,537.59 元,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1,172,002,115.27 元。
鉴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保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6、《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以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关联董事郭秋泉先生、詹奇勇先生
、袁庆辉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
意见》。
7、《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度 履 职 情 况 评 估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8、《关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
案》,关联董事王胜洪先生、王国祥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万胜实业控
股(深圳)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9、《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另行
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3372334-6c1c-4b84-b817-2267592279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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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11│深中华A(00001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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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d4f9d87-6f7e-411b-8a62-25fd265dfd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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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10│深中华A(0000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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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86ecff5-1d22-496e-af05-af649d2237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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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10│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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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6]25016130029号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中华”)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深中华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中华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6 年 4 月 17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f4c1650-b98b-4699-be98-7ff1c8897c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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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10│深中华A(0000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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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拟在全资
子公司申请授信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
体实施相关事宜。
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线上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止目前 本次担保 担保额度 是否关联
股比例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额度 占上市公 担保
资产负债 司最近一
率 期净资产
比例
深圳中华 深圳鑫森 100% 33.88% 0 10000 25.39% 否
自行车 珠宝黄金
(集团)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鑫森珠宝黄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鑫森珠宝黄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RE339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龙龙
成立时间:2019 年 8月 2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贝丽北路89号水贝金座大厦701(电梯楼层为 8楼)(一照多址企业)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黄金制品、铂金饰品、钯金饰品、K金饰品、银饰品、镶嵌饰品、珠宝首饰
、玉器、宝玉石制品、钟表、贵金属材料、钻石、翡翠、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字画、收藏品(古董、文物及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物品除外)的购销;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专业设
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国内
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
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171.14
营业利润 2,906.22
净利润 2,121.42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22,495.08
总负债 7,621.1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65
流动负债总额 7,504.7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0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4,873.94
4、深圳鑫森珠宝黄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主体等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实际签署的
为准,但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总审批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
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
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损失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fe9f9cb-054f-497a-a60f-6533dbf95c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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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10│深中华A(000017):关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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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关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6bbef29-acea-4393-9c5d-b0cccdee20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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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10│深中华A(00001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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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
、线上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
国内保理等授信业务,低风险业务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或自有存单作为质押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
行调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期限
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902487e-6bd7-4721-9aa4-d3cec6418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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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9│深中华A(0000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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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秋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e7d07dd-2171-4327-b19d-68ca75e27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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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9│深中华A(0000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詹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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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詹奇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ed0798c-c544-4a44-8f13-2977675e59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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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9│深中华A(0000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袁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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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中华”)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
定,在2025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袁庆辉,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律师。2002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003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福建路远律
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深中华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不在深中华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深中华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深中华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担任深中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提出过异议,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董事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袁庆辉 6 6 0 6 0 0 否 2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积极沟通,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
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沟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
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等,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合法、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此外,报告期内本人还通过电话
、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沟通,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
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为公
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22天。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1、履职培训。在履职过程中,公司持续为独立董事提供各种内外部培训机会,更新法律法规和风险的知识,及时转发相关监管
要求。
2、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
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同时,公司向有需要的独立董事安排了专人对接,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
3、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汇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
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
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严格依照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事前,本人对华兴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
估,认为华兴事务所满足独立性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加强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规定,通过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
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
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6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仍将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继续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为公司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可以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管理层及各协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庆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b90f4d7-96e6-49ed-9741-aeb8a560bb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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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7│深中华A(00001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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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41,129,172.17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34,676,946.45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197,537.59元,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1,172,002,115.27 元。
鉴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1,129,172.17 16,845,245.59 17,901,948.2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34,676,946.4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72,002,115.2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5,292,122.0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截止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34,676,946.4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72,002,115.27 元,不具备规定
的分红条件,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d436f31-c07a-42d6-96a9-68be7199d5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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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7│深中华A(00001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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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担任公司 202
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5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3,622.69 万元,
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青山纸业、易瑞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注册会计师,2020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华兴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深中华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望翔,注册会计师,202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华兴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深中华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三木集团、嘉诚国际、欧派家居、达意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于 2026 年 1 月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除此外,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签字
注册会计师杨望翔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除此外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望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陈依航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
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执业规范,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华兴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
兴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a4df5ba-925f-46bb-82d2-d431d18f8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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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7│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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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6130041号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17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6]2501613001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
2]26号)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公司实
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
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7e6a0b6-cf6d-4405-8996-7e13763263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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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7│深中华A(000017):关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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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中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线上视频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14日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胜实业”)、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晟能源”)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编制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14 日万胜实业、国晟能源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万胜实业与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签
署《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
议》),《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万胜实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原则上为人民币 29,359.28 万元,且万胜实业认购的股份数
量为总认购金额除以深中华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确定的发行价格,不超过 137,836,986 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万胜实业持有深中华股份比例为 20%;国晟能源合计持有深中华股份比例为 9.78%。万胜实业成为深中华控股股东、万胜实业
控股股东王胜洪先生成为深中华实际控制人。国晟能源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支持万胜实业及王胜洪先生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权利范围内,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会人员进行调整,使万胜实业及王胜洪先生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选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时支持万胜实业及王胜洪先生提名达到半数以上的董事、监事成员人选,并支持其当选。及支
持万胜实业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王胜洪先生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10 月 21 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7,836,986 股,发行完成
后万胜实业持有深中华股份比例为 20%,正式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万胜实业承诺: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且万胜实业完成对深中华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之次年起未来三年
内,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3,500 万元及 4,000 万元,即累积净利润规模为人民币 10,500 万元。若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截至任一年度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达不到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则万胜实业应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当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深中华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计算方式为: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深中华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据此万胜实业业绩承诺期的未来三年为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报告号为华兴审字[2026]25016130011 号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深中华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112.92 万元,实际完成数高于业绩承诺的人民币 4,000.00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02.82%,万胜实业完成 2025 年度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期间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已
经履行完毕。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间 承诺净利润 实际净利润 差异数 完成率
2025年度 4,000.00 4,112.92 -112.92 102.82%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专项
审核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99b4e12-1e5d-4336-96e5-9e54814eff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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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7│深中华A(000017):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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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
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
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
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19,714.90 万元。2025 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3,622.69 万元,其中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青山纸业、易瑞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深中华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望翔,注册会计师,202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深中华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2年起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三木集团、嘉诚国际、欧派家居、达意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于2026年1月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除此外,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签字注册
会计师杨望翔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除此外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望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陈依航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
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6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华兴所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诚信情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下旬,年审机构启动预审准备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以电话、会谈的形式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预审准备工作交流。
(三)2026年1月29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
会议,对2025年度预计预告情况、审计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
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华兴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9bcd72f-14e2-4659-8a43-1eb94c1b0c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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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7│深中华A(000017):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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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现将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12月,与原主管
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
,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
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19,714.90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3,622.69万元,其中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青山纸业、易瑞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深中华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望翔,注册会计师,202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深中华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992年起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东百集团、三木集团、嘉诚国际、欧派家居、达意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国香于2026年1月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除此外,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签字注册
会计师杨望翔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依航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除此外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黄国香、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涛、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望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陈依航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
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6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二、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
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4468dc0-9cb2-43ec-9b4b-ed4249101f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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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7│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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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2f08fbd-ec75-4a22-a55a-976031ebe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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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7│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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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控股子
公司及下属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投资、融资、担保、财务报告、合同管理、
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采购、存货、销售、资产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运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合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
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从定性角度,认定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内部监督无效;(3)直接影响投资决策的重大失误;(4)直接导致财务报表的重大错误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金或罚款,同时被限令行业退出
、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
重要缺陷:(1)间接影响投资决策的重大失误;(2)间接导致财务报表的重大错误;(3)重要制度缺失;(4)违反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同时被责令停业整顿导致公司业务停顿等。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从定量的角度,认定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 小于或等于税前利 大于税前利润总额的 大于税前利润总
在损失或者 润总额的 3% 3%(且绝对额大于 50 额的 5%且绝对额
潜在错报 万元),小于等于税前 大于 100 万元
利润总额的 5%
营业收入潜 小于或等于营业收 大于营业收入的 1%且 大于营业收入的
在损失或者 入的 1% 小于等于营业收入的 3%
潜在错报 3%
资产总额潜 小于或等于资产总 大于资产总额的 1%且 大于资产总额的
在损失或者 额的 1% 小于等于资产总额的 3%
潜在错报 3%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要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fd0689b-19cd-4eb3-b5ce-9dc0062e01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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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7│深中华A(000017):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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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5447eb7-2ded-4144-b645-81b47393bb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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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59│深中华A(000017):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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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交
易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
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
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
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公
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相应授权,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交易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备风险管理能力
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原则上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五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
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
且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
险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
动。
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活动:
(一)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
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三)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
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四)根据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
头套期保值;
(五)根据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
(六)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浮动利率计息负债的本息偿还进行套期保值;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签出期权或构成净签出期权的组合作为套期工具时,应当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拟在境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
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公司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应当评估交易必要性、产品结构复杂
程度、流动性风险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信息披露
第七条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
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
评价与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时,应当披露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上限、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等,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明确说明拟使用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的类别及其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明
确两者是否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以及如何运用选定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对相关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当对套期保
值预计可实现的效果进行说明,包括持续评估是否达到套期保值效果的计划举措。
公司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在公告标题和重要内容提示中真实、准确地披露交易目的,不得使用套期保
值、风险管理等类似用语,不得以套期保值为名变相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十条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
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
定。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
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十一条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可以同时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对套期保值效果
进行全面披露。套期保值业务不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或未适用套期会计核算,但能够通过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实现风
险管理目标的,可以结合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等说明是否有效实现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第四章 交易管理和风险管控
第十二条 公司应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在金融机构开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
务。
第十三条 董事长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牵头建立期货、衍生品业务小组,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期货、衍生品业务小组应当制定具体操作规则或交易制度,针对各类期货和衍生品或者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
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
第十四条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操作流程:
(一)期货、衍生品业务小组结合实际业务,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操作方案,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并
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二)董事会或股东会在权限范围内审批;
(三)期货、衍生品业务小组根据审批通过的交易方案,选择具体的标的及工具进行交易;
(四)财务部门根据结算单对每笔交易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杜绝交割违
约风险的发生。若出现异常,由财务部门协同期货、衍生品业务小组共同核查原因,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
(五)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 公司期货、衍生品业务小组应当跟踪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期货和衍生品
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交易盈亏状况、止
损规定执行情况等。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及时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对套
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当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期货、衍生品业务小组应当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向董
事会报告,公司管理层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提出解决方案。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汇报,并抄送董事会秘书。
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情况等与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除有明确标注外,本管理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今后颁布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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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57│深中华A(000017):关于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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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月 30 日,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鑫森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鑫森精密”)与深圳市周六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周六福”)签订《专利使用许可合同》,鑫森精密将其获授持
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证书号第 17165569 号、17645124 号、18632060号、19511377 号、20788110 号、21771571 号、217723
43 号)的销售独占权和再授权权利(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月 30 日)以非独占产品销售权方式有偿许可给深圳周六福
,许可销售区域为中国大陆境内,许可销售领域为黄金戒指品类销售,许可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日起至 2025 年 5月 30 日,许
可费为 5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5)。
合同签订后,鑫森精密体系与深圳周六福体系为上述实用新型专利及相关创新工艺,均积极持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市场宣传
、商业推广、产品款式设计开发等工作。由于专利权人工厂加工及供货能力不足等,且至 2025 年底,鑫森精密与专利权人仍未能达
成新的展期合作协议,无法承接新订单。经双方平等协商,取消后续相关专利产品采购订单,由鑫森精密向深圳周六福退回许可费用
人民币 450 万元。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周六福签订退回部分
专利使用许可费协议的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f2b09e4-d8e4-4318-b382-b4e2439dd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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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57│深中华A(000017):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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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作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有效
规避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原材料成本,平滑价格波动对经营周期的冲击,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业务经营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 4000 万元人民币。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
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
金等贵金属远期、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和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权等。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单笔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
属衍生品业务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始终以规避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
风险为目标,遵循稳健、安全交易原则,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一定风险:
1、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可能由于内控机制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风险。
2、技术风险: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出现故障,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
风险。
3、市场风险: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及衍生品行情变
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大幅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4、其他风险:相关业务可能受到全球政治、战争、经济和法律变动等因素影响,或因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明确相关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均以正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以防范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价格波动
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2、严格控制相关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风控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
规范业务操作、防控相关风险。
4、公司将谨慎选择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和履约风险;建立黄金、白银、铂金等贵
金属原材料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持续加强对经济政策和形势、
市场环境变化等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积极开展对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5、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
时平仓规避风险。
6、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控制情况,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
负责监督、核查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情况,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审批手续、资金使用情
况及账务信息等进行审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相关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
计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
属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公司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必
要性。同时公司已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交易等作出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的审批权限和风控机制等,并配备了相关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能有效保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顺利开展,并对风险形
成有效控制。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580cbd4c-145e-4ef8-8341-40f7ecb58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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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56│深中华A(00001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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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九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与周六福签订退回部分专利使用许可费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周六福签订退回部分专利使用许可费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的进展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80cfdd1-87f4-4c30-a510-503a5cb419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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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55│深中华A(000017):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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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深圳
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 4000 万元
人民币。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
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黄金、
白银、铂金等贵金属的期货交易、远期交易、延期交易、期权交易等。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资
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
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上限为4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
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为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原材料,为有效规避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价格大幅波
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不超过 800 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 4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
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黄金、
白银、铂金等贵金属的期货交易、远期交易、延期交易、期权交易等。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
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单笔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衍生品业务最长不超过 1
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始终以规避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带
来的风险为目标,遵循稳健、安全交易原则,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一定风险:
1、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可能由于内控机制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风险。
2、技术风险: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出现故障,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
风险。
3、市场风险: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行
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大幅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4、其他风险:相关业务可能受到全球政治、战争、经济和法律变动等因素影响,或因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明确相关衍生品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均以正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以防范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价格波动风险为
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2、严格控制相关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风控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
规范业务操作、防控相关风险。
4、公司将谨慎选择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和履约风险;建立黄金、白银、铂金等贵
金属原材料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持续加强对经济政策和形势、
市场环境变化等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积极开展对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5、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
时平仓规避风险。
6、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控制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
督、核查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情况,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审批手续、资金使用情况及账
务信息等进行审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相关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
计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贵金属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0c5fb622-18a7-4f0d-bbc6-a2a70db48d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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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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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ba092591-2eec-4a74-b766-74c59628bd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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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深中华A(0000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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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
、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 89 号水贝金座大厦 8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
司董事长王胜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19日 9:15 至 9:25,9
:30 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9日 9:15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
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183人,代表股份 182,091,8
58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213%。
除贵公司股东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80,938,9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3668%;反对 444,6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2442%;
弃权 70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3890%。
(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表决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81,571,2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141%;反对 452,3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2484%;
弃权 6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375%。
2.02 表决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81,605,0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326%;反对 452,3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2484%;
弃权 3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0189%。2.03 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 181,601,8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309%;反对 453,2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2489%;
弃权 3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02%。
2.04 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 181,592,9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260%;反对 453,2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2489%;
弃权 4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51%。
2.05 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181,604,7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325%;反对 451,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2479%;
弃权 3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96%。
2.06 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181,600,6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302%;反对 452,3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2484%;
弃权 3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14%。
2.07 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81,596,6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280%;反对 458,0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2515%;
弃权 37,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04%。
2.08 表决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 181,605,0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326%;反对 452,3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2484%;
弃权 3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89%。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子议案2.01、2.02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fcf2be5c-b84e-47a5-a719-72c1e2bd6a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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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深中华A(0000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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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0fbe36b5-00ac-44c6-ba54-8eca514e7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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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9│深中华A(0000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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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42ac1730-0b5d-4fcf-a6e2-e5d00dcc2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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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7│深中华A(00001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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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2495bb67-7416-4876-b09c-d258fd12c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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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7│深中华A(000017):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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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9097264f-2261-48e9-b5ee-57fb5641c4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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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6│深中华A(00001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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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becce0e9-a074-4703-b232-9426ef0b0b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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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4│深中华A(000017):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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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d7eda79a-3b17-4777-8e02-0a7b94714c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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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4│深中华A(000017):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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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b66bc7a8-6f79-42f6-8c48-9e8d7b9e4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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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4│深中华A(00001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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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
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
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七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
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
道发布选聘文件。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
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必要时应要求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陈述。
第九条 在调查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应对是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向董事会提案时,同
时提交上述调查资料和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的调查资料和审核意见应与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一并归档保存。第十条 相关会计师事务
所不符合本制度第五条所规定执业资质要求的,审计委员会不得就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案。
第十一条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按照公
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二条 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对董事会提交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股东会审议
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公司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相关审计业务。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会计师审计工作完成后,及时对会计师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评价,评价意见应当提交公司年
度股东会,并与公司年度股东会决议一并披露。公司在当年年度股东会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委员会可以以评价意见替代调
查意见,不再另外执行调查和审核程序。
第四章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特别规定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约见前任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
质量情况认真调查,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会就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陈述意见。
第十六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要求
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等情况外,公司不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第十七条 公司拟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应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被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如有)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公司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及
具体内容、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调查情况及审核意见、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费情况等。第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审计委员会应向相关会计师事务
所详细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作出书面报告。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改聘程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公司选聘执行重大资产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本制度履行有关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制度实施后,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变动的,
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838ab25c-2bba-4931-9b4a-2a9244995f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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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4│深中华A(000017):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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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930248ce-3bbe-424c-ae45-5d1abeffbf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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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4│深中华A(000017):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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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a634817b-c405-430f-9da9-32eb8b4b8d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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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4│深中华A(000017):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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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独立董事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5828fb40-8c9d-428b-a274-bd47552fe51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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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深中华A: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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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7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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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深中华A: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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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2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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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深中华A: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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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7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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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深中华A: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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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3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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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深中华A: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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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17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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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深中华A: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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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1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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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深中华A: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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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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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深中华A: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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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40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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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深中华A: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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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8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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