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17 深中华A 更新日期:2025-07-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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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08 │深中华A(000017):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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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19 │深中华A(00001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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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19 │深中华A(000017):深中华A: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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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21 │深中华A(00001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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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20 │深中华A(00001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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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20 │深中华A(0000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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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19 │深中华A(000017):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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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17 │深中华A(0000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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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深中华A(000017):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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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深中华A(000017):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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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08│深中华A(000017):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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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500万元–1900 万元 盈利:571.7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62.35%-23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500万元–1900 万元 盈利:483.04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10.53%-293.3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18元/股-0.0276元/股 盈利: 0.0083 元/股
注:上述表格中的“万元”、“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珠宝黄金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等原因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为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2 、 本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7cbc3f06-3943-4291-b0ea-4b99882a1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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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19│深中华A(00001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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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00001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d804edc3-4c01-4b38-bd12-1c8e5e7187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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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19│深中华A(000017):深中华A: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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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
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 89 号水贝金座大厦 8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
公司董事长王胜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27 日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220 人,代表股份 203,637,66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47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和视频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967,1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07%;
反对530,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606%;
弃权13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87%。
(二)表决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960,4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74%;
反对537,4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639%;
弃权13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87%。
(三)表决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3,026,9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001%;
反对537,8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641%;
弃权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8%。
(四)表决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02,871,3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37%;
反对693,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403%;
弃权7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60%。
(五)表决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202,922,3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487%;
反对530,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606%;
弃权18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07%。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03,026,4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999%;
反对548,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692%;
弃权6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09%。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859,8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180%;
反对720,6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539%;
弃权57,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81%。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202,935,1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550%;
反对647,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178%;
弃权5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72%。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至第(六)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七)至(
八)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928e8cc2-6571-446b-ae7a-7689698aa8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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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21│深中华A(00001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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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
025 年 6 月 6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九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星
期五)下午 14:30 在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 89 号水贝金座大厦 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采用现
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情请见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e0322b31-ddd0-4061-8cca-2ae222829c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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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20│深中华A(00001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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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以现
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国
内保理等授信业务,低风险业务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或自有存单作为质押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
行调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期限
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董事会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6e7d1774-9296-417a-8b3f-4d87ab4b2d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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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20│深中华A(0000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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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拟在全资
子公司申请授信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
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赞成 9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止目前 本次担保 担保额度 是否关联
股比例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额度 占上市公 担保
资产负债 司最近一
率 期净资产
比例
深圳中华 深圳鑫森 100% 36.02% 0 15000 42.92% 否
自行车 珠宝黄金
(集团)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鑫森珠宝黄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鑫森珠宝黄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RE339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龙龙
成立时间:2019 年 8月 2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贝丽北路89号水贝金座大厦701(电梯楼层为 8楼)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黄金制品、铂金饰品、钯金饰品、K 金饰品、银饰品、镶嵌饰品、珠宝首饰
、玉器、宝玉石制品、钟表、贵金属材料、钻石、翡翠、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字画、收藏品(古董、文物及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物品除外)的购销;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专业设
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国内
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
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0,611.17 8,492.22
利润总额 1,287.22 373.33
净利润 961.51 315.73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月 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 21,001.86 22,774.11
总负债 6,746.84 8,203.3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6,425.55 7,915.7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 0 0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4,255.02 14,570.75
4、深圳鑫森珠宝黄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主体等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实际签署的
为准,但担保额度不得超过总审批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
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
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而应承损失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0cc20e5b-437a-4190-85b4-f418749c8f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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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19│深中华A(000017):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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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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