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19 深粮控股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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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59 │深粮控股(000019):深粮控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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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56 │深粮控股(000019):深粮控股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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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55 │深粮控股(0000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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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深粮控股(00001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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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深粮控股(000019):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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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深粮控股(000019):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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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深粮控股(000019):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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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深粮控股(000019):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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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深粮控股(000019):深粮控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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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深粮控股(000019):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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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59│深粮控股(000019):深粮控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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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5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9月 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
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 月 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
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9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 9 号世贸广场 A 座 13楼公司中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楷先生。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5 年 8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833,330,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0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30,070,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2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260,5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9%。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45,895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45,195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3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人,代表股份 3,261,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人,代表股份 3,260,5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9%。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545,895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45,195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535%。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32,899,719 股。
1.02 选举张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32,900,606 股。
1.03 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32,901,110 股。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1.01 选举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0,700 股。
1.02 选举张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0,700 股。
1.03 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0,70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30,172 股。
1.02 选举张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31,059 股。
1.03 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31,563 股。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01 选举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0,700 股。
1.02 选举张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0,700 股。
1.03 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0,703 股。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伍涛律师、罗见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6b8fc615-a9a3-4f7a-9d12-5ee7ee8fd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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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56│深粮控股(000019):深粮控股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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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5日下午 3:00在深圳市福田区
福虹路 9号世贸广场 A座 13 楼公司中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 9月 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
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其中董事古成先生、独立董事陶然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楷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增
补独立董事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增补独立董事张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上述增补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完成增补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王志楷(主任委员)、陶 然、古 成
提名委员会 陶 然(主任委员)、王志楷、张 生
审计委员会 梅月欣(主任委员)、陶 然、张国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陶 然(主任委员)、梅月欣、卢雨禾
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分配系数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业绩考核结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应用将参照《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8fffb512-7db0-4826-a9b3-46a82ec9dd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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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55│深粮控股(0000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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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
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
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日刊载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的《深圳市深粮控股
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2.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上的《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董事会决议公告》”);
3.股东名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等。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于 2025年 8月 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上发布了《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上述公告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日期和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股权登记日、出席对
象、召开地点、审议事项、登记方式、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议案内容进行了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5日下午 2:3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 9 号世贸广场 A 座 13 楼公司中会议室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楷主持。
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9 月5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 9月 5日下午 3:00。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股东大会通知》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册、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截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830,070,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212%。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5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26
0,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9%。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大会的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
1. 《选举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张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
(二)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其
中就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
了单独计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
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投票结果显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832,899,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830,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86.78%。
梅月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张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832,900,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831,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86.81%。
张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832,901,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获得选举票数 2,831,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86.82%。
陶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均以累积投票
制进行逐项表决。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形式通过。
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118d5c77-6f59-45b5-a13a-388769cf07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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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深粮控股(00001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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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8日上午 9:30在深圳市福田
区福虹路 9号世贸广场 A座 13楼公司中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 8月 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
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其中董事卢雨禾女士、独立董事刘海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楷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提名梅月欣女士、张生先生、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
同意票数 8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同意将该报告编入《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同意《公司 2025年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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