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20 深华发A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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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深华发A(000020):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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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b7d07dde-5321-4156-bdf5-71f8f4d2e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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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深华发A(000020):关于其它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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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粤0304执
恢908号之一),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所涉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6年 9月 29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委托万商天勤(深圳)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万商天勤)代理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与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仲裁一案(以下简称:万
科仲裁案),败诉后因律师费支付存在分歧,万商天勤将我司及武汉中恒集团诉至深圳国际仲裁院,并向法院申请查封了我司名下的
银行账户及我司名下部分公司宿舍,详见我司于 2018年 11月 14日及 2019年 3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其它涉及诉讼、
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8-43、2019-02。
二、本案仲裁裁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粤0304执恢908号之一),裁决如下:
(一)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仲深裁【2019】D618 仲裁裁决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解除本案对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四、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万商天勤与武汉中恒集团及公司的律师费纠纷是因其代理万科仲裁案件产生的,与万科仲裁案之损失为同一性质。根据公司常年
法律顾问出具的《关于华南国仲深裁【2017】D376《裁决书》裁决结果履行责任划分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华南国仲深裁【2017】
D376<裁决书>裁决结果履行责任划分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更正说明》、《关于与深圳万科诉讼判决认定的独立意见》及控股出具的承诺
“若仲裁判深圳万科胜诉,则因合同纠纷导致的仲裁损失由武汉中恒集团全额承担”(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8日及
2016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在万科仲裁案判决项下不承担任何责任。目前该案已经结案,本案裁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没有
影响。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粤 0304执恢 908号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7d5b47c3-4f3d-439b-8457-8126ed8635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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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00:00│深华发A(000020):深华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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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华发A;证券代码:000020)近期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华发 A;证券代码:000020)已连续 2个交易日(2024年 9月 9日、9月 10日)涨幅偏离值超过 20
%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电话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主营业务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电话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1/a801cbc8-33a8-4ea6-86da-116f22f327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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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00:00│深华发A(00002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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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4/334d776b-0e81-49cf-84a8-d2ddde297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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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深华发A(00002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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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20d9699a-2d48-406e-9f65-a81908addc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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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深华发A(000020):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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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ba68ac81-1382-4a1a-abc9-150b71c30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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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深华发A(000020):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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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fec5d5e0-aca0-420a-a074-c30e77d87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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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深华发A(00002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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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031f2465-7a6b-4b6e-8585-8b5667685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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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00:00│深华发A(000020):深华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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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华发 A;证券代码:000020)已连续 3个交易日(2024 年 8月 21日、8月 22日、8月 23 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电话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主营业务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目前 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未向第三方提供。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具体财务数据与经营情况请以公司披露后
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778b8c1c-de68-40c8-8bbd-c8041d4f0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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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00:00│深华发A(000020):深华发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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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深华发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17/a4b84066-9df3-470b-b57d-d03e96588f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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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00:00│深华发A(000020):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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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17/9f01a794-e578-47ad-b33b-cc138cfce7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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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00:00│深华发A(000020):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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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
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十一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 5月 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9日
B股股东应在 2024年 5月 6日(即 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到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 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7.00 《关于续聘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 202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 √
易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 2024年 4月 23日的公司公告
。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审议的第 8 项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控股股东;因此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该议案表决,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
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等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 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 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
联系人:牛卓
电 话:0755-86360201
电子邮箱:huafainvestor@126.com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13/957a5b2b-e204-4ce1-8cfe-087a249ef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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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深华发A(000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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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7c033adc-cebd-4f04-b35a-74bf2c18be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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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深华发A(000020):关于202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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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000020):关于202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6105724-3c97-4f76-bbe5-93fda40ce2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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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深华发A(00002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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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24年 4月 9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3 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 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 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 2023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654.12 万元,同比 2022 年增加9.35%;实现营业利润 1818.92万元,同比增加 20.84%;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34.23 万元,同比增加 31.7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57054.49 万元,负债总额 203
62.4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36692.07万元,资产负债率 35.69%。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2023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3,342,311.52元。由于公司 2022年末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为-153,552,185.67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0,209,874.15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为13,814,350.14 元, 母 公 司 2023 年 末 滚 存的 未分 配 利 润为-183,637,528.00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9,823,177.86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以上财务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
件,公司 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最近三年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
发展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目标,内控体系实际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偏差,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5.《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7.《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024年度各项产品产销量(或收入)及加工量指标
?深圳本部 2024年预算收入为物业租赁收入。
?恒发科技视讯事业部预计全年销售显示器 100万台。
?恒发科技注塑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注塑件加工量 8022.78 吨。
(2)合并损益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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