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21 深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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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深科技(00002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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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深科技(00002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21 15:32 │深科技(00002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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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 │深科技(00002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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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 │深科技(000021):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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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 │深科技(00002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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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6 │深科技(00002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
│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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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6 │深科技(00002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5 17:15 │深科技(00002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
│ │权及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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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7 │深科技(00002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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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深科技(00002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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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b0a33f5-4335-460f-a5a0-2c7fd21c6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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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深科技(00002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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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deaa6bd-dc2e-4c57-9a81-a27b6cfaae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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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深科技(00002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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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涉及激励对
象 13名,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07.870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6年6月18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61fafe9-88f6-4c97-aaaa-53bcc7bf07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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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深科技(00002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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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e484bf1-4c88-4236-8cab-287db4698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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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深科技(000021):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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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0.72元/股,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6.85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深圳长城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 年 2月 20 日至 2023 年 3月 2 日,深科技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
4.2023 年 4 月 7 日晚,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资委《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28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深科技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5.2023 年 4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4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7.2023 年 5月 9 日,公司公告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3 年 5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9.2023 年 6月 26 日,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同意激励对象中有 5 名员工因离职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01 人调整为 396 人,合计授予数量由 4,681.76 万份调整为 4,655.76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3,812 万份调整为 3,786 万
份,预留授予数量仍为 869.76 万份。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 年 6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1.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2.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
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
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5. 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
16.2025 年 6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
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7.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8.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情况
2026年6月11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574,369,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元
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派息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如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94-0.22=10.72元/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07-0.22=16.85元/股。
三、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10.72
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16.85元/股。
五、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价格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63e18f3-4fe5-40be-b747-a26f87de7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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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深科技(00002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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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深圳长城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 年 2月 20 日至 2023 年 3月 2 日,深科技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
4.2023 年 4 月 7 日晚,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资委《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28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深科技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5.2023 年 4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4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7.2023 年 5月 9 日,公司公告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3 年 5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9.2023 年 6月 26 日,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同意激励对象中有 5 名员工因离职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01 人调整为 396 人,合计授予数量由 4,681.76 万份调整为 4,655.76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3,812 万份调整为 3,786 万
份,预留授予数量仍为 869.76 万份。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 年 6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1.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2.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
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
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4.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5.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
16.2025 年 6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
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7.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8.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8 名因离职等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76.0450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因离职等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
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1.8250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
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和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注销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规定相应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07.8700万份。
五、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
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40f1f71-a9f3-4429-a32d-33cf6855a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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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6│深科技(00002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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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
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
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
权。
二、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10.72元/股,预留授予行
权价格为16.85元/股。
三、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和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注销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规定相应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07.8700万份。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6e60625-cb67-4961-a874-47ba16a2c9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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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6│深科技(00002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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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该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25
号《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的 361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113.915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0.72 元/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26 号《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6 年 6 月 11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574,369,7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0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如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94-0.22=10.72 元/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07-0.22=16.85 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27 号《关于注销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8名因离职等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
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76.0450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名因离职等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
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1.8250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031b2ad-533d-4c7f-ac3e-3c2ddfeaaf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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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5│深科技(00002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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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7e337c8-4fa4-4d1b-ad8d-fe443a5e18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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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7│深科技(00002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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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十四次(2
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 2.20 元人民币(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73,728
,42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346,220,252.40 元(含税),如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由 1,573,728,420 股增加至 1,574,369,780 股。根据公司 2025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及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分配比例不作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共计346,361,351.60 元(含税
)。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机制一致。
4、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暂停自主行权。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74,369,7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9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0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权激励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深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钟彦、刘玉婷
咨询电话:0755-83200095
传真电话:0755-8327507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c698c9e7-f9a1-42ed-b434-35b4456ea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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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04│深科技(000021):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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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六年五月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决策的准则和重要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一)公司董事,具体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但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除外)。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人员。
(三)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三、薪酬管理机构
公司薪酬管理实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核、董事会及股东会分级审批的治理架构。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的专门工作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履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的相
关职责。
(二)董事会
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批薪酬制度、激励计划及薪酬追责等事项。
(三)股东会
审议批准董事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薪酬事项。
(四)人力资源部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管理执行机构,负责薪酬制度落地与执行。
四、薪酬管理原则
(一)基本原则:公司业务处于完全竞争的全球市场环境下,薪酬管理坚持“外部市场化、业绩导向、激励约束并重、内部公平
性”的原则。
1、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合公司业务的行业特点、市场化竞争、合作客户等竞争力要素,
对标市场确定薪酬水平,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2、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结合。
3、坚持业绩导向:以业绩和薪酬双对标为导向,进一步强化“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管理导向,薪酬管理与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密切挂钩,与公司长远利益、可持续健康发展相协调。
4、坚持内部公平性:结合岗位价值、绩效、能力与潜力等,建立公司内部公平合理与差异化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活
力,与公司发展同频共振、共享共担。
(二)薪酬确定的影响因素:为建立高质量人才队伍,坚持全球化、市场化、公开化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为
目标,薪酬确定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岗位资质要素(基于所承担的管理范围、难度及从业经验等任职条件)、岗位能力要素(基于
推动组织发展与应对复杂挑战所需的综合能力素养)、岗位绩效要素(基于合规廉洁与文化契合的底线要求,个人在经营、管理、战
略任务等方面的实际业绩表现)。
五、薪酬管理
(一)工资总额管理
公司按照“规范、激励、倾斜”的导向,以及“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经济效益相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的原则,构建工资效益联动、特殊事项支持和工资水平调控等共同组成、协调运转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
额为基础,根据经济效益,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结合薪酬调控要求,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按照公司“三重一大”相关程序
审批执行。
(二)薪酬标准
公司全面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浮动薪酬、福利与中长期激励,管理责任越大,浮动薪酬占比越高。薪酬总水平按照“业绩与
薪酬双对标”原则,根据薪酬影响因素和市场行情等确定。
1、董事
(1)董事同时兼任公司管理职务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2)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予以披露。(3)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2、高级管理人员
(1)参照公司全面薪酬结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激励方案执行。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结合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统筹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成效、薪酬策略
等因素决定,并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挂钩。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予以披露,由董事会聘任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管理按照公司《职级经理人薪酬管理
办法》执行。
3、员工:依据本制度制定的《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4、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外部人才市场水平、竞争对手、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情况做出调整,以促进
公司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六、薪酬发放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发放。如有中长期激励的,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与中长期激
励方案执行。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本制度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执行递延支付规则,原则上按照三年递延,且第一年(即核定当年)支付比例不得超过
百分之八十,第二年、第三年均不低于百分之十。若公司判定存在较高经营等相关风险的,最多可递延至五年支付。
七、监督管理
(一)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资产损失等可能对综合业绩和公司品牌形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数额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对外公开,接受监督。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吞、贪污、输送、挥霍
国有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具体情节,可缓发、扣发、追索部分或全部相关薪酬。
1、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纪行为负有过错的;
2、违反法律法规、廉洁规定、公司章程,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带来重大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
3、存在其它违规违纪、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受到法律处理的行为。
八、附则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司上市地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等执行。
(二)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f0244874-b9b6-43cd-898a-b44c2dfc2c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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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03│深科技(000021):第三十四次(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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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深科技城 C 座会议中心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 集 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 主 持 人:董事长韩宗远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398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98,847,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8.0377%。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79,386,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8015%。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87人,代表股份 19,461,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62%。
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 1-8 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
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 6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 9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 1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 2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 3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提案 4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提案 5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提案 6 关于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 7 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8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 9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 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票数 注1占比 股数/票数 注1占比 股数/票数 注1占比 结果
提案 1 597,706,870 99.8095% 1,024,800 0.1711% 116,200 0.0194% 通过
提案 2 597,668,020 99.8030% 1,058,150 0.1767% 121,700 0.0203% 通过
提案 3 597,690,670 99.8067% 1,034,600 0.1728% 122,600 0.0205% 通过
提案 4 597,537,170 99.7812% 1,162,500 0.1941% 148,200 0.0247% 通过
提案 5 597,273,950 99.7372% 1,442,720 0.2409% 131,200 0.0219% 通过
提案 6 56,128,539 93.0990% 3,963,754 6.5746% 196,800 0.3264% 通过
提案 7 597,585,420 99.7891% 1,098,000 0.1834% 164,450 0.0275% 通过
提案 8 597,413,720 99.7605% 1,105,250 0.1846% 328,900 0.0549% 通过
提案 9 590,303,788 98.5732% 8,253,182 1.3782% 290,900 0.0486% 注 2通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 2:通过,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
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票数 注3占比 股数/票数 注3占比 股数/票数 注3占比 注4结果
提案 1 59,012,093 98.1031% 1,024,800 1.7037% 116,200 0.1932% 通过
提案 2 58,973,243 98.0386% 1,058,150 1.7591% 121,700 0.2023% 通过
提案 3 58,995,893 98.0763% 1,034,600 1.7199% 122,600 0.2038% 通过
提案 4 58,842,393 97.8210% 1,162,500 1.9326% 148,200 0.2464% 通过
提案 5 58,579,173 97.3835% 1,442,720 2.3984% 131,200 0.2181% 通过
提案 6 55,992,539 93.0834% 3,963,754 6.5894% 196,800 0.3272% 通过
提案 7 58,890,643 97.9013% 1,098,000 1.8253% 164,450 0.2734% 通过
提案 8 58,718,943 97.6158% 1,105,250 1.8374% 328,900 0.5468% 通过
提案 9 51,609,011 85.7961% 8,253,182 13.7203% 290,900 0.4836% 通过
注 3: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注 4:同总体表决结果。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朱艳婷、王倩律师
3、 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长城开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2、 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 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9e4e3e57-92ba-479e-8ec6-12221b186c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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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03│深科技(000021):第三十四次(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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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第三十四次(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1f273d8-ffb3-4302-9dae-9c62e58b1d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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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36│深科技(00002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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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扩大高端存储芯片封测产能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21)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75e0814a-bbf8-4832-bb6a-797ab674bf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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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32│深科技(000021):关于子公司拟扩大高端存储芯片封测产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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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回报周期较长,若受到行业周期不利影响,存储市场进入下行阶段,设备稼动率将随之下滑,固定资产折旧将加大,
企业盈利水平承压,进而导致项目投资回收期会有所延长;
2、扩产后因为长期贷款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计提升 4%-5%,公司偿债压力增大;
3、本项目是基于公司产业布局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存在因后续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受到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等
风险。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高端存储芯片封装测试市场增长需求,深化与战略客户合作,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沛顿”)及控股子公司合肥沛顿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肥沛顿存储”)拟实施高端存储芯片封测产能扩充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 14.70 亿元,用于购置高端芯片测试机、高精度晶
圆研磨一体机等设备、厂房装修及配套动力设施等,项目建成达产后,深圳沛顿预计每月增加封装产能 500 万颗晶粒及测试产能 80
0 万颗芯片;合肥沛顿存储预计每月增加封装产能 2,880 万颗晶粒。
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扩大高端存储芯片封测产能的议案》,该议
案表决情况: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交易前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同类型交易事项如下:
2025 年 11 月 6日公司同意深圳沛顿投资 2.6 亿元,扩大高端存储芯片封测产能,项目建成达产后,深圳沛顿预计每月增加 U
FS 测试产能 500 万颗芯片及DDR 测试产能 426 万颗芯片;同意合肥沛顿存储投资 4.8 亿元,扩大高端存储芯片封装产能,项目建
成达产后,合肥沛顿存储预计每月增加封装产能 1,780 万颗晶粒。
二、企业基本情况及项目概况
(一)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 年 7月 2 日
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3、注册资本:17.48 亿元人民币
4、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科技 100%持股
5、主营业务:高端存储芯片 (DRAM、NAND FLASH) 封装和测试服务
6、建设项目概况及方案
(1)项目名称:深圳沛顿产能扩充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在深圳沛顿现有厂区内建设,无需重新选址,厂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3)项目建设内容:约 1,200 平方米的改造、动力设施配套及新增封测设备约 185台(套)。
(4)项目建设周期:计划 2027 年 6月建成
(5)项目总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 64,000 万元,其中封测设备投资60,440 万元,建筑工程费 2,260 万元,工程建设其
他费用及预备费 1,300 万元。(6)资金来源:62.5%部分(即 40,000 万元)自筹,37.5%(即 24,000万元)申请银行长期贷款。
(7)经济效益:税前投资回收期 8.63 年。
(二)合肥沛顿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30 日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示范区萧山路 86 号
3、注册资本:30.60 亿元人民币
4、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深科技持股 55.88%,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1.05%,合肥经开产
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80%,中电聚芯一号(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27%。
5、主营业务:半导体器件和晶圆开发、设计、封装和测试及制造服务
6、建设项目概况及方案
(1)项目名称:合肥沛顿存储封测产能扩大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在合肥沛顿存储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无需重新选址,厂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
经济示范区萧山路 86 号。
(3)项目建设内容:约 12,000 平方米装修及新增封测设备约 325 台(套)。(4)项目建设周期:计划 2027 年 12 月建成
。
(5)项目总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 83,000 万元。
(6)资金来源:20%部分(即 16,600 万元)自筹,80%(即 66,400 万元)申请银行长期贷款。
(7)经济效益:税前投资回收期 8.84 年。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通过实施以上封测产能扩大项目,公司可积极响应客户的增量封装测试业务需求,提升客户黏性,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巩
固公司半导体封测业务市场地位,进而实现封测业务稳步发展。
四、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公司已在生产、技术、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积累成熟经验,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盈利水平,并与现有主业形成显著协同效应。项目实施后将有力增强企业在高端封测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
份额,助推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产业布局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如后续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变化,本次项目投资可能存在
项目延期、实施情况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类风险的事前管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ea15165-9cd6-4b4a-9875-6b76b9b96e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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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42│深科技(000021):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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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21 日(星期四)15:00-
17:00 举办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四)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韩宗远先生,董事、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周庚申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莫尚
云先生,董事会秘书钟彦女士。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 ( 星 期 四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Ua3Za0Q1O 或使用微信扫
描以下小程序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
征求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广大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前,通过上述线上交流平台的“进入会议-互动交流-我
要提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2bfb204-4ff2-49d1-a329-8854e9038f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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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5│深科技(000021):关于全资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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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东莞”)因开发建
设需要,对中国电子东莞长城开发D区电子产品生产及配套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
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深科技东莞于2026年4月28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确定由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简称“中电二公司”)为中国电子东莞长城开发D区电子产品生产及配套项目总承包中标单位,中标金额12,983.05万元,签约合同
价为13,442.18万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459.13万元)。
中电二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公
开招投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公开招投标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具区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楠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4757148J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环保工程(含纯水、废水、废气、废固处理工程)、实验室工程、动物房工程、特气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射线防护及防辐射工程、
屏蔽工程、自控系统工程、物流传输系统工程、净化工程(含医用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维修、保养;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工程项目咨询与管理服务;建筑劳务分包;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3 级);压力管道的安装(GC2 级);压力容器的安装
、维修(1 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承装类四级(限变电、电缆)、承修类四级(限变电、电缆);医疗器械的销售(
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防火调
节阀、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空调设备附件、电动工具、建筑五金、其它建筑用金属制品的制造;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修理;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水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生产、加工、组装
;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住宿;停车场服务。主要股东: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电二公司总资产 2,494,116.05 万元,净资产 420,791.15 万元;2024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3,290,279.36 万元,净利润81,949.69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电二公司总资产 2,446,047.79万元,净资产 448,364.21万元;2025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043,1
50.05 万元,净利润 43,997.51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二公司是中国电子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51%的企业,与本公司为同受中国电子控制的企业,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电二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深科技东莞与中电二公司本次招投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电二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工程承包范围
中国电子东莞长城开发D区电子产品生产 3号厂房及配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建筑结构
工程(含钢结构)、屋面及防水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含防雷接地工程、弱电相关的地下管道、弱电桥架)、暖通
工程、消防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室外配套工程、图纸中体现的市政配套工程、门窗及栏杆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停车库及室外停车
场划线(规划验收临时划线),弱电相关的地下管道(如有)和弱电桥架建设。
不在本次承包范围:光缆敷设、综合布线、室内信号覆盖、门禁、停车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弱电间网络设备等都不在本次承
包范围;停车库及室外停车交通设施、正式划线。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承包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
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二)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13,442.18 万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 459.13 万元)。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以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后者日期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410 天。
其他:关键节点工期:
中标通知书后 25 天取得开工令;
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取得竣工验收备案: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深科技东莞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作方,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包含受上述关联人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关
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4,334.86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
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df46a5a-5b0c-4991-bcf5-c091624dcf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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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深科技(000021):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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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特此决议。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256afe73-f363-4a16-b219-1c4777bc3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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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1│深科技(00002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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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18)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3 票。关联董事刘汉清、刘燕武、董大伟回避表决,表
决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340c3ed4-3175-4d1d-8440-7aece10e5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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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深科技(00002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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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公司/公司/深科技”: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科技苏州”: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科技东莞”: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香港”: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深科技成都”或“开发科技”: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50.40%的控股子公司
“深圳沛顿”: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肥沛顿存储”,合肥沛顿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55.88%的控股子公司
“深科技精密”:深圳长城开发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科技桂林”:桂林深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48%的参股子公司
一、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约人民币 202
.81 亿元,用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 深科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54 亿元,具体如下:(1) 以信用方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等值 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两年。
(2) 以信用方式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两年。
(3)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2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两年。
(4)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两年。
(5)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两年。
(6) 以信用方式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两年。
(7)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两年。
(8) 以信用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两年。
2. 深科技苏州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16.8 亿元,具体如下:(1) 以信用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申请等值 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2) 以信用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 1.8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3)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 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4)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 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5)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等值 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不超过 2 年。
(6) 以信用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申请等值 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不超过 2 年。
3. 深科技东莞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等值人民币 19 亿元,具体如下:
(1) 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2) 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8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不超过 2
年;
(3) 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申请等值 6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不超过 2 年;
(4) 以信用方式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不超过 2 年。
4. 深科技成都(开发科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28.91 亿元,具体如下:
(1) 以信用方式向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等值 1 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年;
(2) 以信用方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等值 1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年;
(3)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等值 1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5. 深圳沛顿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 22亿元,具体如下:(1) 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两年;
(2) 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两年;
(3) 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等值 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不超过两年;
(4) 以深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等值 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两年。
6. 合肥沛顿存储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54亿元,具体如下:(1)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等值 1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2)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申请等值 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年;
(3)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贵池路支行申请等值1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4)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等值 1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5) 以信用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等值 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6)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等值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7) 以信用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等值 10 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年。
7. 深科技精密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2.1 亿元,具体如下:(1)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等值 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年;
(2) 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等值1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8. 参股公司深科技桂林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6 亿元,具体如下:
(1) 以深科技按 48%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等值 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不超过 2 年;
(2) 以深科技按 48%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等值 1.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3) 以深科技按 48%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等值 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不超过 2年;
(4) 以深科技按 48%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等值 0.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期限不超过 2 年;
(5) 以深科技按 48%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等值 0.5 亿元人民币综
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2年。
(二) 上述各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属于无抵押、免费用的综合授信,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额度期限不超过两年。主要用
于流动资金经营周转、开立信用证、备用信用证、银行保函、贸易融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海外代付、银行承兑汇
票等。
(三)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以上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
响。
三、其他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及贷款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银行签订授信合同、贷款合同等各类授信业务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协议(如涉及),最终实际签订和使用的合
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四、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711fce-f460-4c6c-959c-8e0d2953b2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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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深科技(000021):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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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47dcb0-7c6d-4dd1-a4f2-d83059991c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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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深科技(000021):关于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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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关于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4fe1bc-6dfa-4ed0-837b-3f4a169d13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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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9│深科技(000021):关于召开第三十四次(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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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第三十四次(2025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 月 21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深科技城 C 座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关于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其中,议案 9.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同意。
2、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2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十四次(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码:2026-007)。
3、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2日 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号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号
(2) 邮政编码:518035
(3)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 传 真:0755-83275075
(5) 联 系 人:钟 彦 刘玉婷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
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dbad01-18fa-472e-9d36-a0bf79d58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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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9│深科技(0000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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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俊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37acd6-8a21-4b38-a026-cec163954f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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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9│深科技(000021):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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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需经公司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〇二六年四月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决策的准则和重要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一)公司董事,具体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但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除外)。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人员。
(三)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三、薪酬管理机构
公司薪酬管理实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核、董事会及股东会分级审批的治理架构。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的专门工作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履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的相
关职责。
(二)董事会
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批薪酬制度、激励计划及薪酬追责等事项。
(三)股东会
审议批准董事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薪酬事项。
(四)人力资源部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管理执行机构,负责薪酬制度落地与执行。
四、薪酬管理原则
(一)基本原则:公司业务处于完全竞争的全球市场环境下,薪酬管理坚持“外部市场化、业绩导向、激励约束并重、内部公平
性”的原则。
1、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合公司业务的行业特点、市场化竞争、合作客户等竞争力要素,
对标市场确定薪酬水平,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2、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结合。
3、坚持业绩导向:以业绩和薪酬双对标为导向,进一步强化“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管理导向,薪酬管理与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密切挂钩,与公司长远利益、可持续健康发展相协调。
4、坚持内部公平性:结合岗位价值、绩效、能力与潜力等,建立公司内部公平合理与差异化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活
力,与公司发展同频共振、共享共担。
(二)薪酬确定的影响因素:为建立高质量人才队伍,坚持全球化、市场化、公开化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为
目标,薪酬确定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岗位资质要素(基于所承担的管理范围、难度及从业经验等任职条件)、岗位能力要素(基于
推动组织发展与应对复杂挑战所需的综合能力素养)、岗位绩效要素(基于合规廉洁与文化契合的底线要求,个人在经营、管理、战
略任务等方面的实际业绩表现)。
五、薪酬管理
(一)工资总额管理
公司按照“规范、激励、倾斜”的导向,以及“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经济效益相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的原则,构建工资效益联动、特殊事项支持和工资水平调控等共同组成、协调运转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
额为基础,根据经济效益,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结合薪酬调控要求,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按照公司“三重一大”相关程序
审批执行。
(二)薪酬标准
公司全面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浮动薪酬、福利与中长期激励,管理责任越大,浮动薪酬占比越高。薪酬总水平按照“业绩与
薪酬双对标”原则,根据薪酬影响因素和市场行情等确定。
1、董事
(1)董事同时兼任公司管理职务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2)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予以披露。(3)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2、高级管理人员
(1)参照公司全面薪酬结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激励方案执行。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结合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统筹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成效、薪酬策略
等因素决定,并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挂钩。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予以披露,由董事会聘任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管理按照公司《职级经理人薪酬管理
办法》执行。
3、员工:依据本制度制定的《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4、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外部人才市场水平、竞争对手、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情况做出调整,以促进
公司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六、薪酬发放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发放。如有中长期激励的,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与中长期激
励方案执行。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本制度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执行递延支付规则,原则上按照三年递延,且第一年(即核定当年)支付比例不得超过
百分之八十,第二年、第三年均不低于百分之十。若公司判定存在较高经营等相关风险的,最多可递延至五年支付。
七、监督管理
(一)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资产损失等可能对综合业绩和公司品牌形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数额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对外公开,接受监督。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吞、贪污、输送、挥霍
国有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具体情节,可缓发、扣发、追索部分或全部相关薪酬。
1、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纪行为负有过错的;
2、违反法律法规、廉洁规定、公司章程,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带来重大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
3、存在其它违规违纪、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受到法律处理的行为。
八、附则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司上市地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等执行。
(二)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5b8687-f8b3-477d-8ec9-ff00dc850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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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9│深科技(0000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游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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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游海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efdfec-18e8-443e-83fa-24b494f287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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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9│深科技(0000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俊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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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俊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f5437e-c06f-45bf-bc1d-6276fc107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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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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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程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基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
343,852,626.8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343,852,626.8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883,013,082.05 元,减去 2024 年度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2
96,511,641.72 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80,352,716.23 元,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010,706,783.36 元。经综合考虑各类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派息预案如下: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 2.20 元人民币(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573
,728,42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346,220,252.40 元(含税),如在 2025年 12月 31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46,220,252.40 296,511,641.72 202,876,386.4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35,679,007.05 930,345,572.18 644,601,244.5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287,911,039.84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010,706,783.36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845,608,280.56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03,541,941.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845,608,280.5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是 ?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845,608,280.56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810a18-f395-45c2-9e08-3dcc8b85c5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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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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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8c3e57-0f32-4815-93fc-529ddaa44f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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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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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e5c043b-f93c-4721-bcd4-d39f77194d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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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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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9e0650-d3ed-4055-9fd8-2e0a53af6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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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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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941c01-92b0-4b72-a907-d45e168c4b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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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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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专审字[2026]第 14-00069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4-00069 号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7日出具大信
审字[2026]第 14-00058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编制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确保其
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发现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
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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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后附的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应当
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编制单位: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电子财务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的利 支付的利息、
息 手续费
一、存放于中国电子财 185,189,656 1,403,354,15 1,202,223,46 386,320,343 10,004,05
务公司存款 .80 4.90 8.09 .61 1.64
二、向中国电子财务公 2,900,000,0 16,592,120,0 15,781,120,0 3,711,000,0 57,372,530.0
司借款 00.00 00.00 00.00 00.00 8
1.短期借款 2,900,000,0 16,592,120,0 15,781,120,0 3,711,000,0 57,372,530.0
00.00 00.00 00.00 00.00 8
2.长期借款
本汇总表已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b6b7bf-20ca-4bbf-bcfd-69d392617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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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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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2026年3月31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16b7ff-d16c-4cea-88f8-c8d159698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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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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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ee8feb-15ab-454c-8a10-ade01bb0e7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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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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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公司全面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浮动薪酬、福利与中长期激励,管理责任越大,浮动薪酬占比越高。薪酬总水平按照“业绩与
薪酬双对标”原则,根据薪酬影响因素和市场行情等确定。
1、董事
(1)董事同时兼任公司管理职务的,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2)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
(3)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2、高级管理人员
(1)参照公司全面薪酬结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激励方案执行。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结合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统筹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成效、薪酬策略
等因素决定,并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挂钩。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予以披露,由董事会聘任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管理按照公司《职级经理人薪酬管理
办法》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604eca-218c-4d90-b31f-08d4365942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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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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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进出口业务,存在大量外币收付需求
,同时也会产生大量存货、应收、预付等美元资产。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加大,外汇市场
风险显著增加。因此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进口付汇成本和出口收汇利润,目的是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
的不利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和利率波动风险,规避美元资产贬值风险。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概述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及其平仓、利率互换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生产经
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通过有效管理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
公司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机制,以及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做了充分准备。公司制定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制度就外汇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交易品种及其风险控制制度以及风险报告制度均作了详细说明,并
明确了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业务种类、交易品种、业务规模、止损限额、独立的风险报告路径、应急处理预案等。公司衍生
金融工具的买进、卖出和持有授权审批制度,授权程序及授权额度等事项均有书面依据。
公司严格遵守此制度开展外汇交易,并定期自查以防范内部操作风险。而公司利率互换业务主要用于固定外币贷款利率,控制外
币贷款利率波动风险,和贷款业务结合管理。
四、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结合公司进出口业务产生的外汇收支测算以及公司非货币性美元资产和美元存贷款测算,在任一时点公司的外汇衍
生品净买入或净卖出余额不超过 20 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在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利率互换业务。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信贷资金或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形,外汇衍生品合约和利率互换业务通常
不占用公司资金。
3.交易品种及期限: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融资货币或投资货币相同币种的外汇掉期、远期结售汇及其平仓以
及利率互换等,合约期限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或不超过对应实货合同的期限。
4.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 资金占用:公司优先使用交易对手方提供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开展业务,占用资金的情况较少。
6.授权期限:决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7.流动性安排: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金额和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
相匹配,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存在因汇率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衍生品单边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需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并通过平仓或展期交易控制风险,保障交易目标的实现。
3.履约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
用风险。
3、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遵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
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6、公司风控机构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
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作为大型进出口企业,具备充分的且真实的贸易背景,有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客观条件和需求;外部因素产生的汇率和利率
波动风险,使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保护经营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且公司制度完善,人员齐备,有比较丰富的实操经验,具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条件。因此,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48ac5a-7970-46e6-8995-bbf93bc841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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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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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白俊江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度及 2026 年 3 月 31 日)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及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
电财务)存款、贷款事项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6 年
3月 31 日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
项说明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及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在中电财务关联交易的存款情况。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款事项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中电财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6 年 3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6
]第 1-00044 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562号《关
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2026 年 3 月 31日),经审阅,我们同意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
出具的以上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每季度对中电财务的经营
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未发现中电财务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制订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
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经审阅,我们同意将关于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特此决议。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b36c5d-b261-4802-848c-baf1074354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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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关于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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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长城开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
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 500 人。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
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与深科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监
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
告,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等业务出具专项说明,以及按照相关要求出具其他相关报告和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202
4 年度财务工作情况汇报》《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及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信
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情况的初步汇报及沟通事项》《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初稿》,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大
信就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并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同时听
取了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的年度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
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从事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总结,董事会审计委员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
以上事项报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专业胜任能力等
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大信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大信就 2025 年度报告的审
计工作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审计事项进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初步审计结果等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
5.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内容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一并听取了《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工作报告》并提出了相关
意见和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
制度,全面发挥了作为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审计委员会深入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审计报告出具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切实执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养,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任务,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2c709c-1fc9-4a6d-98e3-a1903d830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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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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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5224cb-67b3-42fb-9052-360355cd1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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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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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白俊江先生、周俊祥先生、游海龙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白俊江先生、周俊祥先生、游海龙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1a1155-1166-4cc3-b3f2-31cb23167c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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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深科技(000021):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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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实际
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及利率互换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平仓业务和利率互换等。
2、交易额度: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净买入或净卖出余额不超过等值20亿美元(含等值外币)的额度范
围内,开展外汇掉期和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开展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的利率互换业务;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
公司利润的不利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
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一、开展的衍生品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进出口业务,存在大量外币收付需求,同时也会产生大量存货、应
收、预付等美元资产。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因此公司拟通
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进口付汇成本和出口收汇利润,目的是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不利影响,减少汇兑损失,
降低财务费用。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任意时点开展外汇掉期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净买入或净卖出余额不
超过等值20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及开展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的利率互换业务。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2亿美元。
3、交易方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利率互换业务的交易对手为具有合法资质且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公司开
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外汇掉期、远期结售汇、平仓交易和利率互换等,交易品种与公司实际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
期限、币种等方面紧密相关。
4、交易期限: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交易金额及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审议批准
生效后将覆盖前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前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相应失效。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于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在净买入或净卖出余额不超过等值20亿美元(含等值外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掉
期和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展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的利率互换业务。
2、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存在因汇率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衍生品单边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需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并通过平仓或展期交易控制风险,保障交易目标的实现。
3、履约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带来操作风
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以及平仓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会考虑业务的报价等情况,总体业务达到一定
的盈利水平的前提下才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2、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需与外币收(付)款的
谨慎预测量相匹配。
公司的外币贷款规模须基于公司的外币付汇预测,故利率互换业务须基于公司的外币贷款预测,利率互换合同的外币金额不得超
过外币贷款额度之内。
3、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以及平仓交易的规模水平主要由公司主营业务所需要的结汇规模来决定。
4、公司已经制定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控
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项制度公司成立了由财务总监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金融衍生
品业务。
5、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利率互换业务的特点及风险, 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的业务
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利率互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交易对手提供的价格或公开市场可取得的价格确定。
2、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可行性报告;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f362b5-3d24-43b4-b6cc-d1567b106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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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6│深科技(00002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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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360313-2c66-41ee-880f-752c956d7b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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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6│深科技(0000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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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f384f1-22b1-446d-ad13-b40719c6b0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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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6│深科技(00002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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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
(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经营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 2025 年年度报告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公司治理章节中董事履职情况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白俊江、周俊祥、游海龙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
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 自 查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 报 告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请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08)此议案需提请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后
方可实施。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此议案需提请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告 2026-01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6-01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此议案需提请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6-012)
此议案需提请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13)此议案需提请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14)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表决 3 票,关联董事刘汉清先生、刘燕武先生、董大伟先生
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度及2026年 3月 3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
.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9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表决 3 票,关联董事刘汉清先生、刘燕武先生、董大伟先生
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此议案需提请第三十四次(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6-015)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此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第三十四次(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16)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十六、其他事宜
在本次董事会上,各位董事还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开展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总
结报告以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俊江、周俊祥、游海龙)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297ae8-bcb5-42fb-ac22-d8113025e4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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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6│深科技(00002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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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75e7b1-1b9a-4194-94c0-cc48bd182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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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04│深科技(000021):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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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3 月 17 日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 3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 月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深科技会议中心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 集 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 主 持 人:董事长韩宗远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946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1,019,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876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8,821,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
1013%。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937人,代表股份数量 12,198,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49%。
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
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 1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 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号 股数/票数 注1占比 股数/票数 注1占比 股数/票数 注1占比 结果
提案 1 60,500,576 99.1488% 322,400 0.5284% 197,000 0.3228% 通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
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号 股数/票数 注2占比 股数/票数 注2占比 股数/票数 注2占比 注3结果
提案 1 11,725,547 95.7583% 322,400 2.6329% 197,000 1.6088% 通过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注 3:同总体表决结果。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倩、黄思嘉律师
3、 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长城开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2、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480ebb9a-c167-451e-819c-42b7d80a43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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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04│深科技(000021):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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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
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倩律师、黄思嘉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
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
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2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股东会通知》”),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
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股东会通知》,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股东会通知》,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办
法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 3月 17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
006 号深科技城 C座会议中心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3月 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年 3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1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间、地点一
致,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长韩宗远先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946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1,019,97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762%。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数为48,821,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013%;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937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198,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7749%。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贵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如下事项: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
经信达律师审查,贵公司对本次股东会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表决。
(二)表决程序
1、 现场表决情况根据贵公司指定的监票代表对表决结果所做的统计及信达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次进行
了表决,并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
2、 网络表决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
,列入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议案均获得表决和统计。
3、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实行非累积投票,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监票人、计票人和信达律师共同进行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信达律师认为:现场及网络投票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三)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中国
电子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 60,500,5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8%;反对 322,4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4%;弃权 19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 11,72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83%;反对 322,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29%;弃权 19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88%。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议案的合法性
经信达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由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所列之
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五、本次股东会原议案的修改和临时提案的提出
经信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未对原议案进行修改,亦未增加临时提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
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
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43e9a2bb-3aa3-4ff4-ab36-a9ba01da0d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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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09│深科技(000021):关于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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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 年 3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3月 1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在审议《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公司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深科技城 C 座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 2026 年 2 月 27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26-0
03)。
本次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及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3月 11 日 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2)邮政编码:518035
(3)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传 真:0755-83275075
(5)联 系 人:钟 彦 刘玉婷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
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b7f50403-eba6-4dc3-9a84-eec94cc80a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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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07│深科技(000021):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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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白俊江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
定价客观、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就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
署《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事项进行了回避。
特此决议。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e4323caa-3550-402c-83f3-dda7905e577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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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深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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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71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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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深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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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7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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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深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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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5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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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深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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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1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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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深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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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8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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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深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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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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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深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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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8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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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深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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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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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深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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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153.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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