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21 深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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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 │深科技(00002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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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 │深科技(00002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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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 │深科技(000021):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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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 │深科技(00002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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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6 │深科技(00002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
│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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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6 │深科技(00002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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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5 │深科技(00002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
│ │权及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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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7 │深科技(00002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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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04 │深科技(000021):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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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03 │深科技(000021):第三十四次(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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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深科技(00002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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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涉及激励对
象 13名,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07.870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6年6月18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61fafe9-88f6-4c97-aaaa-53bcc7bf07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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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深科技(00002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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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e484bf1-4c88-4236-8cab-287db4698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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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深科技(000021):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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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0.72元/股,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6.85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深圳长城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 年 2月 20 日至 2023 年 3月 2 日,深科技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
4.2023 年 4 月 7 日晚,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资委《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28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深科技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5.2023 年 4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4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7.2023 年 5月 9 日,公司公告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3 年 5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9.2023 年 6月 26 日,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同意激励对象中有 5 名员工因离职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01 人调整为 396 人,合计授予数量由 4,681.76 万份调整为 4,655.76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3,812 万份调整为 3,786 万
份,预留授予数量仍为 869.76 万份。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 年 6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1.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2.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
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
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5. 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
16.2025 年 6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
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7.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8.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情况
2026年6月11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574,369,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元
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派息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如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94-0.22=10.72元/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07-0.22=16.85元/股。
三、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10.72
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16.85元/股。
五、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价格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63e18f3-4fe5-40be-b747-a26f87de7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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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7│深科技(00002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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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深圳长城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 年 2月 20 日至 2023 年 3月 2 日,深科技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
4.2023 年 4 月 7 日晚,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资委《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28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深科技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5.2023 年 4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4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7.2023 年 5月 9 日,公司公告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3 年 5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9.2023 年 6月 26 日,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同意激励对象中有 5 名员工因离职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01 人调整为 396 人,合计授予数量由 4,681.76 万份调整为 4,655.76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3,812 万份调整为 3,786 万
份,预留授予数量仍为 869.76 万份。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 年 6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1.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披露《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2.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
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
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出具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4.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披露《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5.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
16.2025 年 6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
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7.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8.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8 名因离职等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76.0450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因离职等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
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1.8250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
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和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注销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规定相应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07.8700万份。
五、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
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40f1f71-a9f3-4429-a32d-33cf6855a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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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6│深科技(00002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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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
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
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
权。
二、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10.72元/股,预留授予行
权价格为16.85元/股。
三、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和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注销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规定相应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07.8700万份。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6e60625-cb67-4961-a874-47ba16a2c9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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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6│深科技(00002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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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该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25
号《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首次授予的 361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113.915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0.72 元/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26 号《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6 年 6 月 11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574,369,7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0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如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94-0.22=10.72 元/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07-0.22=16.85 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2026-027 号《关于注销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8名因离职等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
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76.0450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名因离职等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
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1.8250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031b2ad-533d-4c7f-ac3e-3c2ddfeaaf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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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15│深科技(00002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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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0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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