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23 *ST深天 更新日期:2024-09-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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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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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并将于 2024
年 9月 2日摘牌。
2、2024年 8月 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
[2024]688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
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
板块”)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000023
3、证券简称:*ST深天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年 8月 21日
5、摘牌日期:2024年 9月 2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4年 6月 27日至 7月 24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亿元,触及本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第 9.2.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7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同时,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
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
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公司已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
托信达证券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
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
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
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
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
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
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
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信达证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
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西农园路西东海国际中心(一期)B 栋 26楼 1号3、咨询电话:0755-86154212
4、电子信箱:std000023@vip.163.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2/0472cca5-153d-4d80-ac05-b63048232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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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ST深天(000023):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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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天(000023):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ab3a2038-4fee-457f-85bb-21a7d8f33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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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ST深天(000023):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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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天(000023):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728cf6ab-5f7f-4fd2-9c3b-f5ffccb76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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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ST深天(000023):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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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8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8月 16日通过书面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业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起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讨被占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严重侵害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起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将根据其后续解决
资金占用问题的实质进展决定相应诉讼方案和力度。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有关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070e5f6d-0309-42a2-9092-791f33d754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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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ST深天(00002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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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天(00002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c23c6c32-9ebf-4dff-ad5b-0f5299b382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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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起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讨被占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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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于 2024 年 8月 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起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讨被占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起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
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广东君浩”)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2023 年 5月 4日,天地顺铭以预付款形式将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户1.37
亿元转入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7 亿元,截至 2023 年 8月 28 日,累计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余额 1.37 亿元。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及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确认,上述合同及资金往来没有实质性交易,控股股
东广东君浩借此形成 1.37 亿元的往来款用于归还其债务,构成控股股东对深天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
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明确、可执行的还款措施,暂无还款保障措施和具体的还款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君浩对公司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为 1.37 亿元。上述事项严重侵害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加快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进程,公司决
定起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将根据其后续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实质进展决定相应诉讼方案和力度,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
二、其他说明
后续公司会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进展决定司法程序的进程,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7d398392-fdc6-4e80-a84f-dcbf96ebb9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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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ST深天(00002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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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天(00002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04427364-463a-424d-bc92-5e6eeb0862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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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ST深天(000023):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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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天(000023):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71374d6f-aa91-4a36-a32b-186d6992ff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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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ST深天(00002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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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天(00002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50c3cb1c-cc56-4bc9-a737-deaf1a8951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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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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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天(000023):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79f5739f-f824-4686-8341-c009dc7557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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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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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和第 9.8.2 条:“本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所述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是指上
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 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且无可行的
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股票已于 2023年 9月 27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于 2024 年 5月 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宏润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90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
正措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
个月内清收 1.37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为完
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3、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7 月 2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
于 3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 月修订)》第 9.2.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
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688号),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7 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同
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
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一、公司触碰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指标的基本情况
2023年 4 月 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签
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2023年 5月 4日,天地顺铭以预付款形式将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户1.37亿元
转入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7 亿元,截至 2023 年 8月 28 日,累计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余额 1.37 亿元。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及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确认,上述合同及资金往来没有实质性交易,控股股东广
东君浩借此形成 1.37亿元的往来款用于归还其债务,构成控股股东对深天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 8月 3
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公司采取的措施
经自查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及
相关人员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督促控股股东主动说明有关资金占用事宜,督促其尽快归还,并在事实彻底查清后履行公告义务。公司
于 2023年8 月 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自查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整改措
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等相关文件。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0 月 27日、2023年 11月 28日、2023年 12月 28 日、2024年 1月26 日、2024年 2月 27日、2024年 3月
27日、2024 年 4月 27日、2024年 5月 28日分别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
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2023-078、2023-087、2024-004、2024-006、2024-012、2024-017、2024-034)。截至
2023年 10月 27日、2023年 11月 28日、2023 年 12月 28日、2024 年 1月 26 日、2024 年 2月 27日、2024年 3 月 27日、2024
年 4月 27 日、2024年 5月28 日,广东君浩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均为 1.37亿元。公司于 2024 年 6月 12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广东君浩
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均为 1.37亿元。
(二)进展情况
公司将持续向控股股东发送相关函件,督促其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归还全
部占用的资金;若控股股东持续无法归还或不能提供具体的还款方案,公司将基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采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的方式向资金占用方追讨全部被占用的资金及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君浩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为 1.37 亿元,详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情
况表》。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广东君浩进行沟通,督促其尽快归还。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金额 归还本金 归还利息 归还日期 占用余额
广东君浩及其关联方 13,700.00 0 0 - 13,700.00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5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
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
情形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1.3
7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为完成整改,公司须
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公司股票在 2024年 6 月 27日至 7月 2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亿元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9.2.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
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688号),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7 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同
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
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
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4/48994538-93c7-4547-8f85-c491174469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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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请求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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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于2024年 8月 9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
称“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请求函》(投服中心函[2024]429号),现公告如下:
问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投保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
等品种,以股东身份或证券持有人身份行权”是主要职责之一。投资者服务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赋予的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等股东权利。
2024 年 1 月 15 日,投资者服务中心向你公司发送了《股东质询建议函》,就你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简称广东君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7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已与控股股东制定明确、可执行的还款措施。1 月 26 日,你公司
公告回复,截至公告披露日,你公司暂未收到广东君浩明确、可执行的还款措施,暂无具体的还款方案。
根据你公司 2024 年 5月 11日公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截至 2023
年年报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1.37 亿元,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林宏润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
措施,并明确你公司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林宏润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
用资金,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根据你公司 2024 年 7月 10日公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截至公
告披露日,广东君浩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为 1.37 亿元,资金占用方未及时归还。
基于上述情况,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请就下列事项予以书面说明:
截至回函日的资金占用偿还的最新进展情况,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是否有相应的还款保障措施,如有请提供相关证明文
件。
基于上述质询,投资者服务中心现依法行使股东请求权:
依据《公司法》第 188 条、第 189 条和《证券法》第 94 条的规定,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你公司股东,请求你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就资金占用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控股股东广东君浩、实际控制人林宏润的赔偿责任。如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自收到
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起诉,投资者服务中心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代位提起诉讼。
以上质询及请求,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 10 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披露及回复。
回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明确、可执行的还款措施,暂无还款保障措施和具体的还款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君浩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为 1.37 亿元。
公司将充分考虑股东请求,计划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就资金占用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控股股东广东君浩、实际控制人
林宏润归还占用资金本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4/13e198e7-405d-4757-b313-73ba9cfc7d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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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00:00│*ST深天(000023):2024-072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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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天(000023):2024-072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2/fbaf12e7-d40d-4818-9638-64cf53026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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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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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天(000023):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5/c6994836-9d59-4398-bf2a-3d1e771e42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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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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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
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已达到披露标准。自前次披露《关于公司仲裁暨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金额合计约为 2102.8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7.8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34.95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的 1.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
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2067.9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的 98.34%。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一般是以项目作为结算单元支付上游供应商材料款。近年来,由于产业链资金流偏紧,公司下游部分客户未能按照合同支付
货款,导致公司支付供应商材料款的期限相应延长。因新增诉讼、仲裁事项需支付委托律师及相关诉讼费用,将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增
加。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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