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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3(深天地A)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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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23 ST深天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7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和第 9.8.2 条:“本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所述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是指上 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 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且无可行的 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 1000万元以上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股票已于 2023年 9月 27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一、公司触碰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指标的基本情况 2023年 4 月 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签 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2023 年 5月 4日,天地顺铭以预付款形式将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户1.37亿 元转入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7 亿元,截至 2023 年 8月 28 日,累计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余额 1.37 亿元。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及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确认,上述合同及资金往来没有实质性交易,控股股东 广东君浩借此形成 1.37亿元的往来款用于归还其债务,构成控股股东对深天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 8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公司采取的措施 经自查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及 相关人员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督促控股股东主动说明有关资金占用事宜,督促其尽快归还,并在事实彻底查清后履行公告义务。公司 于 2023年8 月 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自查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整改措 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等相关文件。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0 月 27日、2023年 11月 28 日、2023年 12月 28日、2024年 1月26 日分别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2023-078、2023-087、2024-004、 2024-006)。截至 2023年 10月 27日、2023 年 11月 28日、2023年 12月 28日、2024年 1 月 26日、2024年 2月 27日,广东君浩 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均为 1.37亿元。 (二)进展情况 公司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君浩对公司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余额仍为 1.37亿元,详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情况表》。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广东君浩进行沟通,督 促其尽快归还。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金额 归还本金 归还利息 归还日期 占用余额 广东君浩及其关联方 13,700.00 0 0 - 13,700.00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5条规定,资金占用情形消除且向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 示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归还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等文件,具体归还金额以专项审核报告等文件为准。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8.4条的规定,公司因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情形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解 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f4bb2c3c-e44d-4b11-8be3-df76bf02a41d.PDF ─────────┬──────────────────────────────────────────────── 2024-03-27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公司诉讼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提起诉讼并达成调解。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72,038,444.4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44%。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公 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 2023年利润不产生影响,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地恒大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地恒大”)民间借贷纠纷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达成调解。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出具的案号为(2024)粤0305民初3306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民事调解书》((2024)粤0305民初3306号),现将案件诉讼情 况及调解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诉讼或仲裁机构名称及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收到《民事调解书》的日期:2024年 3月 25日 原告当事人: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代理人:林俏龙 单位:广东鼎方律师事务所 被告当事人:深圳市天地恒大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1、原告 名称: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 8号松坪山东物商业大楼 1001法定代表人:周惠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2827L 2、被告 名称:深圳市天地恒大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以北天地峰景园 5-9号裙楼 121 法定代表人:黄振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85287480 (二)诉讼起因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 4000 万元及截止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的利息24,884,444.44 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从 2022年 9月 24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 2023年 12月 8日为 7,154,000元(利息以 本金 4000万为基数,利率按 2022年 9月 24日 LPR年化3.65%的四倍年化 14.6%计算)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 以上共暂计:72,038,444.44 元 (四)调解结果 1、原、被告一致确认,截至 2024年 3月 15日,被告尚欠原告本金 4000万元、利息 1374万元,共计 5374 万元;本案受理费减 半收取为 200,996.11 元;原告同意被告向原告支付53,940,996.11 元以了结双方在本案中的全部纠纷; 2、被告分四期向原告支付上述 53,940,996.11元:(1)在 2024年 4月 15 日前(含当日)支付 500万元以及本案受理费 200,996 .11元;(2)在 2024年 6月 30日前(含当日)支付 3500万元;(3)在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含当日)支付 1000 万元;4、在 2025 年 1 月 15 日前(含当日)支付 374 万元。 3、对于被告于 2022年 9月 23日向原告支付的 3250 万元,被告与原告另案解决,不在本案解决; 4、如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第二条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则被告应立即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款项(含未到期款项,本调解协议 签订后支付的款项按照受理费、利息、本金的顺序从53,940,996.11 元中抵扣)及利息(利息以全部剩余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13. 8%的标准,从逾期之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原告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前次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24-010)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 2023年利润不产生影响,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因受到下游行业需求下降以及市场过度竞争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行业运行艰难程度增加,资金周转压力持续增加。由于 诉讼、仲裁事项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冻结账户的余额合计约 4202.94 万元,约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0 1%,约占 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 27.48%。 公司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为诉讼/仲裁原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致。随着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仲裁事项得到解决,此部分 银行账户和资产可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运行。 因案件判决执行导致公司资产被查封、拍卖,其对公司经营结果及持续经营产生的影响,请以审计结果为准。 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对诉讼、仲裁事项相关费用进行预提,导致营业利润下降,具体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 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 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 2、民事调解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a55b0b26-60f9-48c1-9251-73f680f648f9.PDF ─────────┬──────────────────────────────────────────────── 2024-03-27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和9.3.2规定“上 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 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 202 3 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95.60 万元至-4,995.6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26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2),如果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3.1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 2023 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 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风险提示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 、第二次风险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日、2024年 2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7)。 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4 年 4月 30日。目前,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 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第 9.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 2023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a60de9a3-f63c-4f40-bd81-e4d9460ca044.PDF ─────────┬──────────────────────────────────────────────── 2024-03-20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 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已达到披露标准。自前次披露《关于公司仲裁暨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金额合计约为 2,382.22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7.0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 币 0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的 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计涉 案金额为人民币 2,382.22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的 10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一般是以项目作为结算单元支付上游供应商材料款。近年来,由于产业链资金流偏紧,公司下游部分客户未能按照合同支付 货款,导致公司支付供应商材料款的期限相应延长。因新增诉讼、仲裁事项需支付委托律师及相关诉讼费用,将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增 加。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近期因受到下游行业需求下降以及市场过度竞争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行业运行艰难程度增加,资金周转压力持续增加。由于 诉讼、仲裁事项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冻结账户的余额合计约 4202.94 万元,约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0 1%,约占 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 27.48%。 公司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为诉讼/仲裁原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致。随着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仲裁事项得到解决,此部分 银行账户和资产可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运行。 因案件判决执行导致公司资产被查封、拍卖,其对公司经营结果及持续经营产生的影响,请以审计结果为准。 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对诉讼、仲裁事项相关费用进行预提,导致营业利润下降,具体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 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0/c81224fb-d68f-4ff9-8ec5-ac304b05d936.PDF ─────────┬──────────────────────────────────────────────── 2024-03-07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 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已达到披露标准。自前次披露《关于公司仲裁暨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金额合计约为 3159.3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2.5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50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的 1.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计涉 案金额为人民币 3109.30 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占总金额的 98.42%。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一般是以项目作为结算单元支付上游供应商材料款。近年来,由于产业链资金流偏紧,公司下游部分客户未能按照合同支付 货款,导致公司支付供应商材料款的期限相应延长。因新增诉讼、仲裁事项需支付委托律师及相关诉讼费用,将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增 加。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近期因受到下游行业需求下降以及市场过度竞争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行业运行艰难程度增加,资金周转压力持续增加。由于 诉讼、仲裁事项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被冻结账户的余额合计约 4202.94 万元,约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0 1%,约占 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 27.48%。 公司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为诉讼/仲裁原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致。随着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仲裁事项得到解决,此部分 银行账户和资产可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运行。 因案件判决执行导致公司资产被查封、拍卖,其对公司经营结果及持续经营产生的影响,请以审计结果为准。 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对诉讼、仲裁事项相关费用进行预提,导致营业利润下降,具体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 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e8d169f2-94c5-4739-b84c-e9f44f9990be.PDF ─────────┬──────────────────────────────────────────────── 2024-03-05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股票(证券代码:000023,证券简称:ST深天)于 2024 年 2月 29 日、3月 1日、3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下跌且累计跌幅偏离值达到-13.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4年 1 月 26日披露公司《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修正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3 年末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95.60 万元至-4,995.60 万元,如果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9.3.1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 以“*ST”字样); 3、公 司郑 重提醒 广大投 资者 :《 证券时 报》 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63e142e6-2c3e-44f2-9911-c54dcddc48ff.PDF ─────────┬──────────────────────────────────────────────── 2024-02-27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和第 9.8.2 条:“本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所述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是指上 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 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且无可行的 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 1000万元以上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股票已于 2023年 9月 27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一、公司触碰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指标的基本情况 2023年 4 月 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签 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2023 年 5月 4日,天地顺铭以预付款形式将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户1.37亿 元转入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7 亿元,截至 2023 年 8月 28 日,累计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余额 1.37 亿元。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及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确认,上述合同及资金往来没有实质性交易,控股股东 广东君浩借此形成 1.37亿元的往来款用于归还其债务,构成控股股东对深天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 8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公司采取的措施 经自查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及 相关人员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督促控股股东主动说明有关资金占用事宜,督促其尽快归还,并在事实彻底查清后履行公告义务。公司 于 2023年8 月 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自查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整改措 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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