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27 深圳能源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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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深圳能源(000027):董事会八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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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深圳能源(000027):关于财务公司开展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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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16 │深圳能源(000027)::国泰海通关于深圳能源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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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16 │深圳能源(000027)::中金公司关于深圳能源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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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9 │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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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9 │深圳能源(000027):深圳能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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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9 │深圳能源(000027):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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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9 │深圳能源(000027):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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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9 │深圳能源(000027):深圳能源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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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2 │深圳能源(000027):关于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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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深圳能源(000027):董事会八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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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5 年 9月 18日分别以专人、
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9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
席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述职评议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
反对,零票弃权。
欧阳绘宇董事作为考核对象回避表决此项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能智慧能源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
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首席合规官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副总裁郭志东先生为公司首席合规官。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副总裁杨锡龙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
对,零票弃权。
为做好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统一注册,在有效期内可选择
多品种发行,以下简称:DFI)额度到期后的重新注册工作,确保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渠道畅通,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拟向
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 DFI。
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 DFI,注册有效期为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
2.同意公司在上述统一注册 DFI 注册有效期内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SCP)、短期融资券(CP)、中期票据(MTN
)、永续中期票据(PN)、资产支持票据(ABN)、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3.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统一注册 DFI范围内产品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实际发行的产品品种、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开展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业务的议案》(详见《关于财务公司开展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
及赎回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开展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国债及央行票据等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评级为R1、R2)的申购及赎回业
务,任一时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12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fc6a645d-51c2-4141-ad5d-1eae84ad9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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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深圳能源(000027):关于财务公司开展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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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R1、R2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12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开展的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R1、R2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和资金收益水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在满足自身正常经营
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国债及央行票据等低风险投资产品的申购及赎回业务,任一时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21.12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事项已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低
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低风险投资产品申购及赎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投资目的
本次拟开展的投资品种为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国债及央行票据等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评级为R1、R2),具有投资风险低、操
作便捷等特点,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财务公司将在不影响成员企业备付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根据市场情况开
展相关操作,运用基金工具对流动性进行管理,进一步提升流动性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财务公司拟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12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限额内具体实施由财务公司研究决
定。
(三)投资方式
财务公司拟采取以直投方式为主、代销平台为辅的投资方式,具体将视实际情况选择。主要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 R1、R2 的低风
险投资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投资额度。
(五)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务公司自有资金和吸收成员单位存款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投资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评级为 R1、R2)的申购及赎回业务事项已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根据公司《章程》,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品种为风险评级 R1、R2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财务公司将从基金规模、成立年限、投资方向、投资业绩、投资团队人员配置等方面综合考量,选择投资团队稳定、操作经验
丰富的基金投资团队和稳健型的基金产品开展业务合作。对已开展合作的基金产品,定期要求基金公司提供该产品的底层资产结构,
实时掌握基金产品投向。
3.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标准》及财务公司《基金投资业务操作手册》执行规范的工作流程,做好基金收益跟踪。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
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低风险基金、国债及央行票据等产品可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同时满足财务公司流动
性管理及收益需求。
投资业务是以收取合同规定的现金流量为目的持有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业务是以在二级市场出售获利为目的持有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财务公司开展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国债及央行票据等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评级为R1、R2)的申购及赎回业务
,任一时点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12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资金管理标准;
(三)以公司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d899a691-488f-465b-b352-480289f53a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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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16│深圳能源(000027)::国泰海通关于深圳能源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
│订《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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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8年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
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能源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
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八届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发行人公
告的《深圳能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发行人公告的《深圳能源<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发行人公告的《深圳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发行人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发行人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述修订及废止
事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
公司《章程》规定。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19深圳能源绿色债 01”“19深能 G1”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
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
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刘佩榕
联系电话:0755-239763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5d35df6a-9cb7-4f81-8723-0715bf66da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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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7:16│深圳能源(000027)::中金公司关于深圳能源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
│订《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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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公司或发行人)20
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 深能 01,债券代码:149676;品种二债券简称:21 深能
02,债券代码:149677)、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
:22深能 02,债券代码:149927)、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二)(债券简称:22 深能 Y2,债券代码:14998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 深能 Y1,债券代码:148628)、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 深能 01,债券代码:148687)、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 深能 Y2,债券代码:524032)、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债券代码:524352.SZ)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全体持有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八届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发行人公
告的《深圳能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发行人公告的《深圳能源<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发行人公告的《深圳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发行人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发行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
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述修订及废
止事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
公司《章程》规定。中金公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c01a0713-cd77-45b7-9ed7-38d4aa6fd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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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9│深圳能源(0000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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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月 2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8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8月 28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8月28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40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英峰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34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578,564,24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212%。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3,278,946,77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232%;参与网络
投票的股东 531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99,617,47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7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61,178,4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2%;反对17,268,4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6%;弃权 117,3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2,455,4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067%;反对 17,268,437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253%;弃权 117,3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61,183,9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3%;反对17,169,0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8%;弃权 211,2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2,46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146%;反对 17,169,017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829%;弃权 211,2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61,191,8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5%;反对17,059,0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7%;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2,468,8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259%;反对 17,059,017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254%;弃权 313,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61,188,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5%;反对17,119,8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4%;弃权 255,4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2,466,0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218%;反对 17,119,837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125%;弃权 255,4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平,朱星霖。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e9ed8904-d087-4207-b48f-5604d771cb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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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19│深圳能源(000027):深圳能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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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Suzhou Changsha·Taiyuan·Wuhan·Guiyang·Urumqi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银川 拉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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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chang·Dalian·Yinchuan Lazi Hongkong·Paris·MadridStockholm·NewYork·Malaysia·Cambodia·Uzbekistan致:深圳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4396/FY/2025-1056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或者“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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