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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8(国药一致)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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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28 国药一致 更新日期:2026-06-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6 17:52 │国药一致(00002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12 15:47 │国药一致(000028):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 ├─────────┼──────────────────────────────────────────────┤ │2026-05-21 18:34 │国药一致(000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1 18:34 │国药一致(000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 ├─────────┼──────────────────────────────────────────────┤ │2026-05-21 18:32 │国药一致(000028):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4-30 00:00 │国药一致(0000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30 00:00 │国药一致(000028):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30 00:00 │国药一致(0000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30 00:00 │国药一致(00002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30 00:00 │国药一致(000028):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 2026-06-16 17:52│国药一致(00002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以当前总股本 556,565,0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6.16元(含税),每 10股送红股 1股(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42,844,087.43 元 (含税),送股55,656,50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12,221,584股。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6,565,0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红股 1.000000股,派 6.16 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5.444000元;A股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 6.16 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股派现金 5.444000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 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 6.16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432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716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56,565,07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12,221,584股。向 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 照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外汇交易日,即 2026年 5月 22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726 )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4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4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6日 。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截止 2026年 6月 26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A股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6月 24日直接记入股东 A股证券账户。B股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6月 26日直接记入 股东 B股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 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 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6年 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0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 A 股所送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B股所送的可流通股份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2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7,160,947 1.29% 716,094 7,877,041 1.29%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549,404,130 98.71% 54,940,413 604,344,543 98.71% 件股份 股份总数 556,565,077 100% 55,656,507 612,221,584 10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 612,221,584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85元。 九、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6年 7月 30日前(含当日)与公 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十、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15号一致药业大厦 咨询电话:0755-25875222 邮箱:gyyz0028@sinopharm.com 十一、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e5e8c2eb-9ea7-42ee-9d20-9fa4e48a5fe4.PDF ─────────┬──────────────────────────────────────────────── 2026-06-12 15:47│国药一致(000028):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洪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由于工作 安排调整,李洪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的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生效时 原定任 离任 是否继续 具体 是否存 间 期到期 原因 在上市公 职务 在未履 日 司及其控 (如 行完毕 股子公司 适用) 的公开 任职 承诺 李洪海 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届董事 2027年7 工作 否 不适 否 独立董事、提名 会提名委员 月4日 安排 用 委员会委员(召 会、薪酬与 调整 集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委 完成增选改 员、战略委员会 组后 委员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洪海先生辞任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构成不符 合法律规定,但会导致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足。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规范 运作,在董事会前述专业委员会完成增选改组并满足规定要求之前,李洪海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公司将按照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增选改组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洪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与公司不存在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任需提呈公司股东需要注意的事项,辞任后,将按照公司董事离 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李洪海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 司及董事会对李洪海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的辞任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801fea5-fb9f-4130-9342-4aa3c83c72c9.PDF ─────────┬──────────────────────────────────────────────── 2026-05-21 18:34│国药一致(000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国药一致(000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39b5a84-8c63-436b-8125-b1777b664b18.PDF ─────────┬──────────────────────────────────────────────── 2026-05-21 18:34│国药一致(000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 国药一致(000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00ac1b1-ad12-43d2-8880-25404ab20268.PDF ─────────┬──────────────────────────────────────────────── 2026-05-21 18:32│国药一致(000028):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谭劲松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本次补选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谭劲松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风险内控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和法律合规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4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 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谭劲松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谭劲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选举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原独立董事江百灵先生的辞任于 2026 年 5月 21 日起正式生效,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百灵先 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江百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87ee34d-a37d-41c4-89ee-4d251e9b2284.PDF ─────────┬──────────────────────────────────────────────── 2026-04-30 00:00│国药一致(0000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国药一致(00002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d46e9b5-abc2-48e3-96f5-9a09dfbc41bf.PDF ─────────┬──────────────────────────────────────────────── 2026-04-30 00:00│国药一致(000028):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一致”)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文件材料,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 谭劲松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如谭劲松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内控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和法律 合规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通过委托贷款进行资金调拨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 案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 2026 年公司继续采用委托贷款方式开展国药一致、国大药房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调拨,委托贷款最高金额 不超过 90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2年。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国药一致、国大药房总经理,代表公司审批委托贷款项下单笔委托贷款业 务的具体事项;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若少数股东涉及关联方,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 上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4494000-1d79-45d2-bf73-6b19803d0043.PDF ─────────┬──────────────────────────────────────────────── 2026-04-30 00:00│国药一致(0000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五)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董事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组织,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第七条 公司人力及财务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构成: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 额外领取津贴; (2)在控股股东或下属其他子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既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或下属其他子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考虑其履职相关费用成本,领取固定 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具体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情况等确 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第十条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六条 公 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 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6fcadba-a41c-4321-b4c2-c15c6d412a97.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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