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30 富奥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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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26 │富奥股份(000030):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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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25 │富奥股份(000030):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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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25 │富奥股份(00003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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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22 │富奥股份(00003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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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06 │富奥股份(00003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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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6:12 │富奥股份(000030):关于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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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6 │富奥股份(000030):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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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4 │富奥股份(00003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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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4 │富奥股份(00003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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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6:52 │富奥股份(000030):关于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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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26│富奥股份(00003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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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0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6月 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公司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卢志高先生、周晓峰先生、孙静波女
士、李俊新先生、李晓先生、徐世利先生、孙立荣女士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 会议由胡汉杰董事长主持。
4.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富奥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全部股票,共计约 10.2 万股。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管会根据股票市场行情择机处置汉马科技股票
,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的选择或确定,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
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配置效率,实现投资收益的市场化价值转化,富奥股份控股子公司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赛公司”)
拟出售所持有的黑芝麻智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芝麻智能”)全部股票,共计 1,648,482 股。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管会根据股票市场行情,对富赛公司持有的黑芝麻智能股票出售方案进行审批,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
格、交易数量等的选择或确定,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72df17ed-36e7-4034-95b1-1e7d0e69c6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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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25│富奥股份(000030):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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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或“公司”)于 2025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为优化资产配置效率,实现投资收益的市场化价值转化,富奥股份控股子公
司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赛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黑芝麻智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芝麻智能”)全部
股票,共计 1,648,482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管会根据股票市场行情,对富赛公司持有的黑芝麻智能股票出售方案进行审批,授
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的选择或确定,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
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Black Sesame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黑芝麻智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 企业所有制性质:外资企业
3. 商业登记号码:75496044
4. 注册地址:P.O.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Bay Road,Grand Cayman, KY 1-1205 Cayman Islands
5.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5日
6. 法定股本:100,000美元
7. 经营范围:车规级智能汽车计算SoC及基于SoC的解决方案供应商
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股5%以上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
1 Northern Light Venture Fund IV, L.P. 50,815,819 8.93
2 单记章 44,100,000 7.75
9.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17,235
负债总额 1,224,020
总权益 1,093,215
项目 2024年度(经审计)
收入 474,252
除所得税前利润/亏损 313,315
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亏损)/利润 313,315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黑芝麻智能《2024年报》。
三、本次交易安排
1. 交易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
2. 交易数量:富赛公司持有的黑芝麻智能全部股票,共计 1,648,482 股,占其总股本的 0.26%。
3. 交易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等方式出售。
4. 交易价格: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
5. 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管会根据股票市场行情,对富赛公司持有的黑芝麻智能股票出售方案进行审批,授权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的选择或确定,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
四、拟出售股票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富赛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黑芝麻智能全部股票资产,旨在优化资产配置效率,实现投资收益的市场化价值转化。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具体损益将根据实际出售股数及价格确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财务影响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ebcabed8-9ce8-48a3-8582-eb0027be76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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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25│富奥股份(00003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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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或“公司”)于 2025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意富奥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富
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全部股票,共计约 10.2 万股。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经管会根据股票市场行情择机处置汉马科技股票,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
的选择或确定,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139577931
4. 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5. 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6.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2日
7. 注册资本:1,603,071,367元
8. 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汽车租赁(不带操作人员的汽车租赁);
机动车改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
用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截至2025年3月31日,汉马科技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
1 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320,293,659 19.98
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 199,419,754 12.44
处置专用账户
3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718,017 4.54
4 广州广祺汉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70,000,000 4.37
5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3.12
6 深圳市祥瑞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 3.12
7 上海博灿通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5,000,000 2.81
8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 30,000,000 1.87
托-玄武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芜湖长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5,000,000 1.56
10 广州乾粤荟木霖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5,000,000 1.56
合伙)
注:以上股东数据来源于汉马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1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20,990,482.25 7,396,874,568.56
负债总额 4,145,714,985.95 4,104,170,99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98,382,017.76 3,309,586,183.47
净资产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22,445,692.96 1,320,363,965.32
利润总额 113,553,772.93 15,048,87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7,232,828.89 11,759,228.50
净利润
注:以上财务数据来源于汉马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
11. 经查询,汉马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安排
1. 交易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2. 交易数量:截至目前,富奥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持有汉马科技股票约 10.2万股,占其总股本的 0.0
064%。
3. 交易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
4. 交易价格: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
5. 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管会根据股票市场行情择机处置汉马科技股票,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
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的选择或确定,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拟出售股票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拟出售持有的股票资产,本次交易旨在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具体损益将根据实际出售股数及价格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最终财务影响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206f1cee-8235-47f1-b430-6f0715273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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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22│富奥股份(00003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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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13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1,832,240 股股份注
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741,643,085股减少至 1,719,810,84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7)。
2、公司总股本 1,719,810,845股,A股总股本 1,671,991,930 股,B股总股本 47,818,915股。
3、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57,971,626.75 元=1,719,810,845 股×0.15 元/股;因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已注销,A股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5元/股计算(A股每股现金分红=A股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即 0.15
元/股=250,798,789.50 元÷1,671,991,930股。综上,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A股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元/股。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 1,741,643,085 股(
A 股总股本 1,693,824,170 股,B 股总股本 47,818,915 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1,832,240股后,
以股本 1,719,810,8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57,971,626.75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24 年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
变化,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1,832,240 股 股份注 销 ,公 司 股本 总额 由 1,74
1,643,085 股 减少 至1,719,810,845股,鉴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权利,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 2024 年权益分派方案无影响。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719,810,84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
50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 1.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
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股派现金 1.350000元,
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1.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 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作出规定
,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5年 5月 16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
0.9215)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30日。
本次权益分派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 年 6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30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5 年 7 月 2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5年 6 月 27 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5 年 7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35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2 08*****195 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
3 08*****60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 08*****207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 月 19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5年 7月 30日前(含当日)与公
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返还结果以税务机关的最终批复为准。
七、咨询机构
联系部门: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海街 701号(邮编:130012)
联系人:刘岩、沈相君
联系电话:0431-85122797
联系传真:0431-8512275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43c15cf5-7cf5-4a75-8431-5764b62c0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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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06│富奥股份(00003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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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1,832,240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前
公司总股本的1.25%。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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