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30 富奥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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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45 │富奥股份(000030):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对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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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4 │富奥股份(000030):富奥股份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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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9 │富奥股份(00003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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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7 │富奥股份(000030):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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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7 │富奥股份(00003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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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7 │富奥股份(0000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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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7 │富奥股份(000030):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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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7 │富奥股份(000030):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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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7 │富奥股份(00003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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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7 │富奥股份(00003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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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45│富奥股份(000030):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对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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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000030):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对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98b780d-f312-4215-b831-eb70bdc3e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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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4│富奥股份(000030):富奥股份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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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000030):富奥股份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7724961-b0a4-4fc2-8d06-f7f99949ae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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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9│富奥股份(00003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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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5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22,685,593.36 元,提取盈余公积 62,268,559.34 元,当年实现
未分配利润560,417,034.02 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4,175,838,861.03 元,合计未分配利润 4,736,255,895.05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兼顾股东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按总股本 1,719,810,8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57,971,626.7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257,971,626.75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6.72%。
B 股现金股利以港元派发,港元与人民币汇率按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中
间价计算。
2025 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7,971,626.75 257,971,626.75 429,952,711.25
回购注销总额(元) 130,002,519.40 0 344,888,58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02,615,804.90 676,188,915.08 604,140,594.6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375,488,947.2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736,255,895.0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45,895,964.7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4,891,101.51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60,981,771.5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20,787,066.26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为 945,895,964.7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拟定
,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后续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
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
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34,756,168.68 元和 209,746,076.69 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3%和1.05%。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
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
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 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2025 年度审计报告;
4、回购注销的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2a05fe4-c361-4dd3-90e0-cf6945c043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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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7│富奥股份(000030):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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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富奥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025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 3人,分别为独立董事孙立荣女士、非独立董事周晓峰先生、独立董事徐世利先生,其
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孙立荣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议题
第十一届董事 2025年 04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会 15 日 2、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2025 年第一次 的议案;
会议 3、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审议《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
议案;
5、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7、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 2025年 04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会 25 日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 2025年 08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议题
会审计委员会 22 日 案;
2025 年第三次 2、关于审议《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
会议 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 2025年 10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会 23 日
2025 年第四次
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 2025年 12月 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会 28 日 2、关于制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025 年第五次 3、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议与监督职责,对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开展专项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面核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执业资质、诚信记录及执业质量等事项,经审慎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能力、执业经验与相应资质,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阶段,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沟通,就审计团队独立性、审计范围与时间
安排、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充分交流,确保审计团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审计项目组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就
审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沟通,并督促其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审计报告出具。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审议与核查,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依规有序开展审计工
作。针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及时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并持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与执行落地情况
开展监督检查,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规范稳健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
性,并审阅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
表和非财务报表相关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履职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统筹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控制部、内部审计部
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审计方式等事项开展充分沟通与高效协同,持续跟进审计工作进度,有
力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勤勉尽责开展工作,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持续跟踪监管政
策更新、行业发展态势及市场环境变化,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与效率,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忠实履职,进一步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深化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持续推动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助力公司规范运作、实现高质量稳健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0985f7a-066b-412b-9ea1-1c8250893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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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7│富奥股份(00003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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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议案主要内容
根据《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称“公司”)。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 司”)。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办
以“深府办复[1993]720 号”文批准, 复[1993]720 号”文批准,采取募集方式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并在广东省工商行 设立,并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2012 年 12 月,经 记;2012 年 12 月,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
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2]1690 许可[2012]1690 号”文核准,公司以新增股
号”文核准,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 份换股吸收合并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合并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 公司,公司迁址至长春,并在长春市市场监
司迁址至长春,并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 督管理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登
理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440000000067379。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440000000067379。 现公司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101190325278H。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上市经批准首次发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上市经批准首次发行股
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21,850 万股,成立 份总数为 21,85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
时向发起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发行 为 1 元,均为普通股。成立时向发起人深圳
14,500 万股,其出资方式为资产出资, 市投资管理公司发行 14,500 万股,其出资
出资时间为 1993 年 9月,占公司可发 方式为资产出资,出资时间为 1993 年 9 月,
行普通股总数的 66.36%。 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66.36%。
3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党章》和《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党章》和《公司法》
法》等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等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供必要条件。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政治核心作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4 第十四条 公司在改革发展中坚持党 第十四条 公司在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建
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 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
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 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
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 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
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 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
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5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
计委员会。 员会。
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6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履行下列职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
责: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 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公司的贯彻执行,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 (一) 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
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
(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对关 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
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 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
意见建议,推动企业重大决策部署落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实; (二) 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三)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依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
法行使职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
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促进科学决策, 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落实党 司贯彻落实;
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 (三) 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 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高素质经营管 (四) 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
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为企业改革发展 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
提供干部保证和人才支撑; 伍建设;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五) 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
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 导、支持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
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 党向基层延伸;
人员和关键岗位、重大事项等的监督管 (六)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
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提高 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
监督有效性; 展;
(六)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 (七) 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
的民主管理制度,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 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
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推进 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 (八) 讨论和决定党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
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 要事项。
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
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七)加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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