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34 神州数码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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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2 │神州数码(000034):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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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0 │神州数码(000034):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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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27 │神州数码(000034):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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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20:07 │神州数码(00003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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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10 │神州数码(000034):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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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 │神州数码(000034):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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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神州数码(00003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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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神州数码(000034):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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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2 │神州数码(00003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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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2 │神州数码(000034):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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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2│神州数码(000034):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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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项目目前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公司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并最终签署正式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目最终中
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中国移动 2026 年至 2027 年 PC 服务器产品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神州数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神州鲲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鲲泰”)为该项目标包 1
、标包 2、标包 3和标包 4的中标候选人之一,标包 1的投标报价为 7,839,896,716.70 元(不含税),中标份额 10.53%,标包 2
的投标报价为469,675,698.32 元(不含税),中标份额 8.77%,标包 3 的投标报价为1,831,266,638.13 元(不含税),中标份额
8.77%,标包 4 的投标报价为798,764,469.90 元(不含税),中标份额 20.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预中标项目情况
(一)公示媒体名称: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s://b2b.10086.cn/)
(二)项目名称:中国移动 2026 年至 2027 年 PC 服务器产品集中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内容:PC 服务器
(六)公示截止日期:2026 年 5月 18 日
(七)中标情况:
标包 1(ARM 架构计算均衡型服务器):神州鲲泰为第六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 7,839,896,716.70 元(不含税),中标份额
10.53%。
标包 2(ARM 架构存储型服务器):神州鲲泰为第七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469,675,698.32 元(不含税),中标份额 8.77%
。
标包 3(ARM 架构高性能计算均衡型服务器):神州鲲泰为第七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 1,831,266,638.13 元(不含税),中
标份额 8.77%。
标包 4(ARM 架构公有云服务器):神州鲲泰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798,764,469.90 元(不含税),中标份额 20.00%
。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s://b2b.10086.cn/)发布的《中国移动 2026 年至 2027 年 PC服务器产品集中采购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相关内容。
二、 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预中标项目的供货产品为神州鲲泰系列PC服务器,如项目能顺利中标并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业务和公司整
体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 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中标通知书及最终的中标金额尚存在不确定
性。最终中标情况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092b62a-5f6f-465a-979c-3db84438bd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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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0│神州数码(000034):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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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000034):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5cc17cc-1b9c-4a6b-a485-aeec4bbce9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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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27│神州数码(000034):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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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6年5月13日届满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神州数码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5月10日,“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6,002,125股公司回购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
户至“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28.484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的《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根据资金来源适用不同的锁定期。
其中,资金来源为长期激励奖金的部分,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四期解
锁,第二个解锁期为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即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止,目前已经届满。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
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对应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对应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
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对应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
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得利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以新的规定为准。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0年,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e62b485-507b-45c5-8620-03306cca45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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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20:07│神州数码(00003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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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24,991,2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5
2,924,359.425元。同时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89,996,49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14,987,715股。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以
公司最新总股本726,242,617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调整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7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53,015,711.04元。同时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9
0,497,046股,转增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16,739,663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6,242,6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3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26,242,61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16,739,663股。
2、含税及扣税情况
以上分配的现金红利数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5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6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9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6年5月19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5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
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93 郭为
注:因公司股东郭为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其现金红利等的派发将按照法院有关要求执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股本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708,444 16.48% 47,883,377 167,591,821 16.4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06,534,173 83.52% 242,613,669 849,147,842 83.52%
三、总股本 726,242,617 100% 290,497,046 1,016,739,663 1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 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016,739,663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1元。
八、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咨询联系人:柴少华
咨询电话:010-82705411
传真电话:010-82705651
九、 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5be5229-0513-414b-9fb7-8015ba4604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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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10│神州数码(000034):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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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000034):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7de9be5-6f90-40f2-b9ca-51cf85f75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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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神州数码(000034):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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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码北京”)于近日收到安
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2025)皖 0291 民初 5676 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就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寰球实业”)与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为其代付的货款 56,972,480 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41,178,640 元(以 56,972,480 元为基数,
自 2015 年 3月 2日起暂计算至 2025年 8 月 8 日,2019 年 8 月 19 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1.5倍计付
,2019 年 8月 20 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 倍计付),合计 98,151,120 元,及
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3、案件事由
原告诉称:
2014 年 3月 11 日,原告、被告、案外人北京卓优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优公司”)签订《代理采购协议》,约定
由被告向卓优公司采购货物,原告作为代理方以自身名义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代理被告向卓优公司支付货款后,即取得向被告收取
购销合同价款的权利。并约定,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告与卓优公司签订的《代理采购协议支付协议》均为《代理采购协议
》的附件。基于该《代理采购协议》,原告与被告连续签订 12 份《一次性货物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与卓优公司
签订了对应的 12 份《代理采购协议支付协议》,代理被告向卓优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但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 56,
972,480元货款至今未付。根据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延迟支付货款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三、案件的其他情况
2015 年 6月 10 日,寰球实业就与神码北京、卓优公司签订《代理采购协议》,认为其已经履行了协议中的全部义务,神码北
京没有依照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卓优公司和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码中国”)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遂向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56,972,480 元及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
支付之日,按照逾期未付款总额每日 0.1%计算。);要求判令神码北京承担诉讼费用;要求判令卓优公司、神码中国对上述债务和
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参见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借壳上市)暨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7年8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 00283-3 号《民事裁定书》,
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驳回了寰球实业的起诉。参见 2017 年 8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刊登的《重大诉讼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2)。
寰球实业不服(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 00283-3 号《民事裁定书》,于上诉期内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
审裁定并指令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作出(2017)皖民终 723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参见2018 年 7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0)。
2019 年 5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因寰球实业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皖民终 723 号《民事裁定书》和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 00283-3 号《民事裁定书》,遂向最
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寰球实业请求撤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终 723 号《民事裁定书》和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 00283-3 号《民事裁定书》;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审理或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参见 2019 年 5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5)。
2019 年 9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民申 246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寰球实业
(安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参见2019 年 9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9-096)。
2020 年 9 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皖检民监[2020]34000000059 号《通知书》,通知如下:关于寰球实
业(安徽)有限公司与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申请检察监督案,本院已决定受理。参见 2020
年 9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7)。
2020 年 10 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皖检民监[2020]34000000059 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决定
如下:不支持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的监督申请。参见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
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6)。
四、一审判决情况
2026 年 4月,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一审判决:
1、被告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代付货款 56,972,480 元及逾期
付款违约金(以 56,972,480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9月 18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驳回原告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532,556 元,由原告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负担 132,556 元,被告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负担 400,000 元。
若本案未提起上诉,负担案件受理费的当事人(已预交的除外)应于裁判文书生效后 10 日内向本院交纳;若本案提起上诉进入
二审程序,应根据二审裁判文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负担情况予以交纳。逾期未交纳的,依法强制执行。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本次诉讼,神码北京不服上述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将依法提起上诉。如终审判决对我方不利,神码北京将依据先前重大资
产购买项下有关协议约定启动协商追索程序,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皖 0291 民初 5676 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bbbbc1af-cb29-42df-bf23-5b2d9d20e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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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神州数码(00003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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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
根据神州数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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