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36 华联控股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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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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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时的任
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龚泽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股) 1,483,934,025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1,403,795,516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217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579,073,51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1.250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8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427,581,40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0.459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人) 209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151,492,10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7916%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483,934,025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80,138,509股,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403,795
,516股。)
(二)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统称“中小股
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213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159,046,50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1.3297%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4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7,554,39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5381%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人) 209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股) 151,492,10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7916%
(三)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景恒泰公司之御品峦山项目合作开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有效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出席会议 160,402,553 119,177,243 74.2988% 41,155,910 25.6579% 69,400 0.0433%
股东
中小股东 159,046,501 117,821,191 74.0797% 41,155,910 25.8767% 69,400 0.043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股数为 418,670,959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饶春博、陈佳然
3.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fff94a6b-4922-4194-87ab-36d30b68e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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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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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e105d9fd-6ba3-497b-b628-8fadfed0d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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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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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2024 年 2 月 1 日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由原来的“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2、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4 月 1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2,858,109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5.58%,最高成交价为 3.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56,294,952.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3abe6baf-07de-4561-932b-a6f5b9b32b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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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的投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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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
有资金参与投资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62)。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48,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参与
设立深圳前海中保清源汇海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本基金”,亦称“合伙企业
”),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 99.5851%。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前海中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保产业基金公司”)负责本基金的募投管退等相关工作。
2024年 1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现就本
基金有关投资进展情况概述如下:
一、主要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近期,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分别与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聚能”)实际控制人黄怀及其他股东签署
了《合作框架协议》、与深圳市旭财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旭财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与深圳聚能签署了《
增资协议》、与聚能永拓(珠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聚能”)签署了《增资协议》(以上合称“系列合作协议”)。
根据上述系列合作协议,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投资 4.3亿元,分别投资两个标的:(1)直接和间接持有深圳聚能 24.0174%股
权;(2)持有珠海聚能 36.2872%股权。目前,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及增资事宜已基本完成。该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及服务等工作由中
保产业基金公司负责。
1.深圳聚能实际控制人为黄怀,深圳聚能目前持有珠海聚能 63.7128%股权,持有深圳市聚能永拓锂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聚能科技”)100%股权。深圳聚能、珠海聚能、聚能科技以下合称“聚能集团”,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和旭财投资以下合称“
投资人”。
2.深圳聚能是吸附法盐湖提锂技术开创者之一,盐湖提锂吸附剂产品质量高、盐湖卤水提锂工艺技术成熟、稳定,并且已具备完
整的“吸附剂——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超高浓度碳酸锂——高纯单水氢氧化锂”的锂产品技术链及多项专利所有权及
成套 EPC解决方案,其中盐湖卤水提锂专利技术及吸附剂专利技术已有完成工业化生产先例。
3.珠海聚能目前正在建设年产 5,000吨吸附剂生产线,总投资 3.5亿元,预计 2024 年 6月开始试生产,2024年产量目标为 2,0
00吨。珠海聚能具有工业化量产吸附剂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并与客户签订了近 3,000吨吸附剂意向采购合同。珠海聚能目前正在
启动未来五年扩产 20,000 吨吸附剂生产线的选址及筹办事宜。
聚能集团主营业务为盐湖提锂吸附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盐湖提锂工艺技术授权和提锂 EPC 工程总/分包,以及碳酸锂精提技
术工艺授权使用和工业化实施。聚能集团未来拟与盐湖资源拥有者、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洽谈、加强合作,如在中国盐湖矿区(青海及
西藏)、“南美锂三角”(玻利维亚、智利和阿根廷)、以及俄罗斯产油区等区域的业务拓展及资源获取。
二、本次投资的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系列合作协议,投资人与聚能集团按照投资的行业惯例设定风险管理措施,同时正就全球锂资源开发和应用的产业链布局合
作进行洽谈协商,如有明确结论将适时通报并公告。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本次主要围绕脱碳经济领域中细分行业新材料、新技术进行投资,锂吸附剂目前已被列入工信部、国家
发改委、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中的关键战略材料,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对锂资源
的需求量也将大幅增加,锂吸附剂市场前景广阔。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地产保稳定,转型促发展”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公司产业
转型工作的稳步拓展。
2.珠海聚能吸附剂的成功量产是深圳聚能提锂技术和 EPC 业务的关键基础,是聚能锂业锂技术研发的核心基础,吸附剂生产线
的成功量产是聚能集团提锂技术和 EPC业务产业化的关键。鉴于盐湖卤水提锂专利技术及吸附剂专利技术已有完成工业化生产先例,
公司对珠海聚能吸附剂的成功达产量产预期乐观,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对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
数据在定期报告中另行披露。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中保清源汇海产业基金投资业务属于风险投资范畴,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
及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等风险,进而影响投资效果,甚至可能会导致出现投资亏损的
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5c9f139f-70fe-4e78-8309-80165e058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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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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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2024 年 2 月 1 日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由原来的“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2、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8,351,709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4.61%,最高成交价为 3.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14,844,674.2元(不含交易费用
)。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29fab39c-c41e-4ff8-b5be-47c67506f3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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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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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19c79535-2628-4fcd-9daf-54aee5ea05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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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景恒泰公司之御品峦山项目合作开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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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景恒泰公司之御品峦山项目合作开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960d63ca-f4d4-4a29-82b4-74c95210b7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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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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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5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微信、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龚泽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一、关于景恒泰公司之御品峦山项目合作开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7。
关联董事龚泽民、张勇华、陈彬彬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18。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b0064796-b342-42d0-9c1c-59b1c37a1b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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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华联控股(000036):御品峦山项目合作开发权益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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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御品峦山项目合作开发权益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ee991b22-6d5c-4d37-a7aa-17f5bc1df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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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华联控股(0000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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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4e5a3182-a2cb-4865-931d-34a62caf9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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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0:00│华联控股(0000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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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2024 年 2 月 1 日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由原来的“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2、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
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4年 1月 17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 1月 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编号:2024-003)。
2.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7,155,700股,详见《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5)。
3.2024年 1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4.截至 2024年 1月 2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0,493,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8%。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5.截至 2024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8,500,600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1.92%。详见《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6.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2)
7.截至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5,346,26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3.06%,最高成交价为3.5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49,056,549.8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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