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36 华联控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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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18 │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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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18 │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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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7 │华联控股(000036):关于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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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16 │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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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15 │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拟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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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9 │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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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9 │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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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6:17 │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Arizaro项目签订《延期协议》及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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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6:16 │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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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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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18│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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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0 ~ 3,100 203.56
比上年同期增长 1,029.89% ~ 1,422.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200 ~ 3,000 648.49
比上年同期增长 239.25% ~ 362.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64 ~ 0.0221 0.001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本报告期杭州“钱塘公馆”项目房产销售
收入有所增加;二是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为 203.56 万元,基数较低。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1.2 条规定,由于公司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 0.03 元,本次业绩预告
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范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f44f9a3-de91-47c7-8b27-fbb4b8e9f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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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18│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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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联控股;证券代码:000036)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2026 年 7月 13 日、2026年 7月 14日及 2026年 7月 1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此前披露拟收购阿根廷阿里扎罗锂盐湖项目,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履行 ODI 申报审批程序,详见公司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2026-031、2026-035)。本次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筹划中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网上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5.1.2 条,由于公司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 0.03 元,本次业绩预告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范围。6.公司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收购阿根廷阿里扎罗锂盐湖项目事宜正在推进中,具有不确定性,请关注该事项月度进展公告
及相关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征询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b1e0ad0-c4d8-40c4-95d9-d81fca9f6d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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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7│华联控股(000036):关于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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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联 A 区城市更新单元”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9 日,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以下简称“南山区城市更新局”)发布了《关于<2023 年深圳市南
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的公告》,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申报的“华联 A区城市更
新单元”(以下简称“华联 A区”)被列入《2023 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2023 年 7月,公司收到南山区
城市更新局《关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华联 A区城市更新单元申请计划调整的复函》。详情可查阅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3
-027)。
2025 年 4月 28 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南山区规自局”)发布《关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华联 A区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详情可查阅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最新进展情况
近日,南山区城市更新局发布了《关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华联 A 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的补充公告》。根据该公告,“
华联 A 区”项目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已经区政府批准,在原计划有效期基础上延期一年,有效期至 2027 年 6月 8日止。具体
情况可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ns.gov.cn/)进行查阅。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抓紧开展后续专项规划
指标调整等相关工作,以推动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南山区南山街道华联 A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调整的补充公告;
2.南山区南山街道华联 A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a58165ce-f7c4-44ad-825e-0f27cd525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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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16│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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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
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6年 6月 24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泽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联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拟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
03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d6389e64-c655-448c-bd11-ae615dd2f2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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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15│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拟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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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拟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525c957-be66-4a1b-bbee-d45c8aaf2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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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9│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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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fe1ea23-a6be-477d-86d5-e5b65ef773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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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29│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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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71732c8-e9f0-4a17-aec3-dd9f826ad2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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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6:1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Arizaro项目签订《延期协议》及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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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购买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 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
份购买协议的预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约 1.75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12.35 亿元)受让 Lithium ChileInc.、Steve Willi
am Cochrane(以下合称“卖方”)合计持有的 Argentum LithiumS.A.(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股份,从而获得
Arizaro项目 80%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Arizaro 项目<股份购买协议之修订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 Arizaro 项目<股份购买协议之修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
二.签订《延期协议》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股份购买协议》第 1.1(uu)条,本次交易约定期限将届满,且本次交易尚在履行 ODI 审批程序,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
一致同意签订《延期协议》。
三、《延期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确认并同意,《股份购买协议》截止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8月 20 日。若截至 2026 年 8月 20 日,修订后的《股份购买协
议》(包括其不时可能进行的修订、重述、修改或补充)仍完全有效且交易尚未完成,则延长期限截止日期将自动延长至 2026 年 1
0 月 20 日,无需任何一方另行通知、同意、签署文件或其他行动。
除上述条款外,《股份购买协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延期协议》主要是对《股权购买协议》就本次交易有效日期进行修订、明确,不涉及对本次交易的定价等实质内容
的变更,有利于推动本次交易及后续安排、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rizaro 项目签订<延期协议>的议案》。同日,买卖
双方签订《延期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设立履约保证金共管账户并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且已就本次交易项下境外投资(
ODI)事项向商务部、商务局及发改委提交审批或备案申请材料。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工作等事宜推进中。
六、风险提示
受国际地缘政治、贸易政策、所在国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本次交易尚需满足交易先决条件、取得有权审批机构
许可或备案手续,能否满足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收购标的为境外盐湖矿资源,且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产业转型,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后,将
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股份购买协议之延期协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9fd946d4-df3b-4a05-9c59-02e3a0e11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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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6:16│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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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6 年 6月 17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
,实到董事 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泽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联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 Arizaro 项目签订<延期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Arizaro项目签订<延期协议>及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为:2026-03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份购买协议之延期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89d77ec5-9abc-4bdb-9c4e-b6f6f1f55a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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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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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6 年 5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
,实到董事 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泽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联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2026-03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5e37e420-9e77-4a37-8b78-1c9ca8a5c5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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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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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
司定于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 2008 号华联大厦 1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委托理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 年 6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至 2026 年 6月 24 日(不含假日),每日 9:00-11:30、13:30-17:00 或 2026 年 6月 25 日
现场股东会召开之前。
3.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 2008 号华联大厦 16 层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本次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 2008 号华联大厦 16 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人:孔庆富、赖泽娜、陈泽华
联系电话:0755-83667306、83667450、83668236
传真:0755-83667583
电子邮箱:kongqf@udcgroup.com、laizn@udcgroup.com、chenzh@udcgroup.com6.本次现场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
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37f4522-2587-408d-9684-d3688db94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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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5│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现金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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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华联控股关于现金收购 Argentum Lithium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公告》
中,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现金收购 Argentum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 Lithium ChileInc.、Steve Willi
am Cochrane(合称为“交易对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约 1.75 亿美元受让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 Ar
gentumLithium S.A. 100%股份,从而获得 Arizaro项目 80%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3日披露的《华联控股关于现金收购 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公司已于 2026年 1月 23日、2026年 2月 24日、2026年 3月 24日、2026年 4月 24日披露了《华联控股关于现金收购 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004、2026-005、2026-007)。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收购标的为境外公司,且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产业转型。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
审计与评估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026 年 5月 6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之修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6日披露的《关于签
订 Arizaro项目<股份购买协议之修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设立履约保证金共管账户并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且已就本次交易项下境外投资(ODI)事项向商务部
、商务局及发改委提交审批或备案申请材料。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工作等事宜推进中。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并需满足协议约定的全部交割条件,因此本次交易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披露后、股东会通知发出前,每三十日披露一次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
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547e18b-58d7-4b3f-88e7-11d8eee01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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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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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9 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
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拟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15:0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
cn)举办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勇华先生
独立董事:刘辉先生、易磊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苏秦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孔庆富先生
证券部经理:赖泽娜女士
财务部经理:万丽亚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16:3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StfPSn4CQ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5 月 15 日 15:00 前访问上述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泽娜
电话:0755-83667306
邮箱:hlkg000036@udcgroup.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11f4ea2-65f5-4b7c-a2b4-dcf4938c6d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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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6│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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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6 年 4月 30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
到董事 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泽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联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签订 Arizaro 项目<股份购买协议之修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Arizaro 项目<股份购买协议之修订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为:2026-02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8af96eb-16b5-4770-a68f-fa23ed587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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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2│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签订Arizaro项目《股份购买协议之修订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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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 月 6 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买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订 Arizaro 项目<股份购买协议之修订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份购买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 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
份购买协议的预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约 1.75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12.35 亿元)受让 Lithium Chile Inc.、Steve Will
iam Cochrane(以下合称“卖方”)合计持有的 Argentum Lithium S.A.(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股份,从而
获得 Arizaro 项目 80%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 ArgentumLithium.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二.签订《股份购买协议之修订协议》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股份购买协议》第 8.1(c)条,加拿大外国投资审查及经济安全主管机构(“FIRES”)依据《加拿大投资法》(Investme
nt Canada Act,“ICA”)对本次交易的审批构成交割条件之一。
《股份购买协议》签署后,卖方律师曾就本次交易事项向 FIRES 发函,向 FIRES告知本次交易的发生,表明标的公司不在加拿
大运营、无相关加拿大雇员且交易所涉资产位于加拿大境外,因此本次交易不符合 FIRES 的审批条件。卖方至今尚未收到 FIRES 的
任何回复。买卖双方律师就潜在 FIRES 审批的影响进行论证后,认为:一是本次交易不适用《加拿大投资法》第 25.1(c)条规定的
管辖权;二是 ICA 项下的行政命令仅在加拿大境内具有法律效力,且难以在阿根廷直接执行。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同意对《股份购买协议》进行修订,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修订协议》(以下简称“《修订协议》”)。
三、《修订协议》主要内容
1.调整“政府干预”定义
调整对“政府干预”的定义,区分为交割前与交割后两类情形:
交割前政府干预:指交割完成前发生的任何政府审查、调查或限制措施;
交割后政府干预:指交割日起 5年内发生的、依据加拿大法律、由对买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作出、对买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
非由买方主动触发或接受管辖基础所引发的监管或法律措施。
2.新增买方关于交割后目标公司经营状态的陈述与保证
买方就目标公司及 ARLI 作出补充承诺,包括其在加拿大不存在任何动产、运营、员工或有形资产。该陈述与保证的有效期为交
割完成后 5 年。
3.调整 FIRES审批作为交割条件的适用范围
增加了 FIRES 审批作为交割条件的前提条件:
仅在交割前 FIRES 或相关主管机关明确要求申报,或触发买方主动申报义务的情况下,该条件方予适用。
4.扩大卖方赔偿责任范围
将“交割后政府干预”纳入卖方赔偿范围,即根据适用的加拿大法律对买方施加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干预,买方可以据此要求赔偿
。
5.卖方持股说明
补充说明 Steve William Cochrane 持有的标的公司 10 股股份系代 LithiumChile Inc.以信托方式持有,Steve William Coch
rane 对该等股份不享有任何衡平法权益或实益权益,相关权利须按照 Lithium Chile Inc.的指示行使。据此,《股份购买协议》中
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陈述与保证条款)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Steve William Cochrane 的按比例份额调整为 0%,Lithi
um Chile Inc.的按比例份额调整为 100%)。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修订协议》是对《股权购买协议》就本次交易所涉加拿大法律事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修订、明确,不涉及对本次交
易的定价等实质内容的变更,有利于推动本次交易及后续安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收购标的为境外公司,且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产业转型,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
审计、评估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除需提交交易双方股东会批准外,尚需取得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就本
次境外投资事项的审批或备案。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进
展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购买协议之修订协议;
2.卖方加拿大律师发给 FIRES 的函;
3.卖方加拿大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买方加拿大律师出具的《意见函审查》;
5.买方阿根廷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7a6f723-a158-4d5f-bbbc-af211514c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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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华联控股(00003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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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5499779-4932-4b44-b0f0-e8cd87964e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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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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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
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6 年4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泽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26-02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9a937a6-d816-49a5-850e-4f37bdcb3a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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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6│华联控股(00003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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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32d3d7-c547-4df2-8c55-6753a63c3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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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6│华联控股(00003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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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5296fc-8b08-4882-be60-0fe5e6f88d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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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5│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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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优化闲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与产业转型所需资金的前
提下,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理财资金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的理财产品余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本短期理财计划需依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制定,以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等相关资金需求为前提。公司
将结合发展进程与实际经营中的资金需求状况,对短期理财计划进行相应调整,适时减少理财资金规模或提前终止相关短期理财安排
。
上述理财金额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1.17亿元的 23.4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
施。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性
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
2.理财金额
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理财余额不得超出上述理财额度。
3.购买方式
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且仅限于购买经合法核准经营的商业银行所发行
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高风险金融产品。
4.资金来源
自有暂时性闲置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企业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得到满足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银行理财业务,旨在拓宽收
入来源,提升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与现金资产收益,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此次针对闲置资金实施的短期理财安排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对该委托
理财事宜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从而保障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选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规避因理财产品政策性或操作性变动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同时,
公司所选合作金融机构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密切的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此类机构理财业务管理规范,风险控制机制
严格。公司凭借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联系,能够及时获取所购理财产品的动态信息,从而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将持续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四、其它事宜
授权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73bcfd-dbbb-4ddb-955b-366e36439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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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5│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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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52f0c05-49c4-4e76-84cb-5624e745ac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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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1│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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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6 年4 月 17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泽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编号为:2026-009。
2.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为:2026-010。
公司报告期内履职的独立董事吴华江先生、刘辉先生、易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2
6-011、2026-012。
4.审议《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编号为:2026-013。
5.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014。
6.审议《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为:2026-015。
7.审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为:2
026-016。
8.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编号为:2026-017。9.审议《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为:2026-018。
10.审议《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
026-019。
11.审议《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董事龚泽民先生、张勇华先生、陈彬彬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020。
1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021。
13.审议《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022。
14.审议《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023。
15.审议《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勇华先生、沈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
6-024。
16.审议《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6-025。
三、其他事项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事宜另行公告。
上述议案二、五、十、十三、十四、十六等 6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7f55acd-6b6a-4ab1-aea4-30eec33ef0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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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0│华联控股(0000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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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d87161-b167-41ee-9520-c87fc2f7f2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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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10│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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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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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9│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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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
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
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和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六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
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重要性取决于在相
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
性因素。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
(1)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含 5%,下同)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含 500 万元,下同);(2)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元;
(3)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涉及净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6)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
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第八条 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披露,应遵照《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内审部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
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内审部门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之后,提交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
第三章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十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1)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1>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事项;
<2>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任何担保;
<3>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其他或有事项。
(2)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第十一条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1)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
,实际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比上升。
(2)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达 20%以上。
第十二条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的,认定为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第十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第十四条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由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收集、汇
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相关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拟定的处罚意见和整改
措施等,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四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除追究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直接相关人
员的责任外,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
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六条 因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公开谴责、批评等监管措施的,公司内审部门应及时查实原因,采取相
应的更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惩处。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系责任人个人主观故意所致的;
(二)干扰、阻挠事故原因的调查和事故处理,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的;
(三)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四)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五)董事会认为的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八条 对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十九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公司内通报批评;
(二)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三)调离原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经济处罚;
(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定进行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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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9│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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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
务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
性、完整性向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中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财
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对财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全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则由公司推荐,子公司
董事会聘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按照本制度第二章第九条关于本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推荐,经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名,由财务负责人推荐并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人事管理制
度。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得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
第八条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8年以上跨国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4、熟悉财务会计、税收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5、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金筹划、融资及资本运作经验。第九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主管一个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3、5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
4、熟悉财务会计、税收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5、具有丰富的账务处理工作经验。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者;
3、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者。第三章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 财务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和领导公司的财务团队;
2、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体系及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有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负责公司预算的编制,并对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报告;
4、参与公司经营计划的制定,并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分析,提出管理建议;
5、负责公司的融资,参与公司的资本运作事宜;
6、负责公司的税务筹划;
7、对公司的收购兼并项目和投资项目进行财务分析和预测,并提出专业意见;
8、管理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运作;
9、协调审计工作,配合公司证券部门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10、负责和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十二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提出会计机构运作、会计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财务负责人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并负责有关制度的具体实施;
3、领导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并负责编制公司的各种财务报表、报告;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各种财务分析,提交分析报告,为业务部门提供财务支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5、具体组织并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
6、负责公司会计资料和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十三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经营决策参与权、财务收支审核权和财务监督权,会计机构负责人行使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拒绝及制
止权和对违规会计人员处罚的建议权。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 每年度末公司财务负责人须接受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的考核,会计机构负责人须接受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考
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得评为合格:
1、不能履行工作职责;
2、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第十六条 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可以提出辞职,
但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七条 公司解聘财务负责人时,财务负责人有权就被公司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八条 财务负责人离任时,应当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见证下将有关档案文件等资料移交。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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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9│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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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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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9│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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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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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9│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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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一条 为规范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四)职工代表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五)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规定制定其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兼顾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强化绩效导向;
(五)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向股东会说
明,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一)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考核标准;
(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考核;
(三)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行政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八条 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并按年发放。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除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外,不再在公司领取其他薪酬,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与中长期激励。
内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九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
主要是根据公司岗位职责制定的考核标准的达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市场变化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式如下:
(一)公司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于绩效评价后发放;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或新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后予以
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扣除相关税费后予以发放,具体扣除项目包括: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如有);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
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四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
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不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
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组织结构或岗位变动。
第十六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
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六章 薪酬递延支付及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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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9│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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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华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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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9│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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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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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9│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会计核算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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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会计核算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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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9│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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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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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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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546,731.45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
154,673.15 元后,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净利润为 10,392,058.30 元。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533,627,955.32 元(年初
未分配利润扣除当年分配后的余额),截至 2025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44,020,013.62 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配政策规定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
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 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
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247,204,818.79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0,411,530.08 40,511,986.30 81,627,722.81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127,370,424.0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544,020,013.6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7,204,818.79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4,183,746.39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7,204,818.79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实施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2025 年实施了两次回购。根据 2024 年回购方案,公司共回购股份为 97,215,300 股,回购金额为 299,968,
802.71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用途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注销上述回购股份中的 80,115,300
股,占回购股份的 82.41%,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5.4%,回购注销金额为人民币 247,204,818.79 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 年
,公司再次进行回购,共回购股份为 8,414,980 股,回购金额为 30,050,066.1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用途为用于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根据《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股份并
注销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即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 247,204,818.79 元(不含交易费用)。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为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主业及产业转型提供财务保障。公司“御品峦山”项目目前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同
时拟以 1.75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12.35 亿元)收购 Arizaro 项目,这两者均需投入大额资金。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互动易平台等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建议
和诉求。在年度股东会上,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好业
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适时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登公司出具的《注销股份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c514d8-4d0b-4172-8219-0da809ebb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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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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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
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
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
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
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
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
律处分 4 次。
(四)项目成员信息情况
1.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晶晶,201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7 月开始在本
所执业,2024 年 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景奕博,201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所
执业,2025 年 11 月 3日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宁,199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
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 1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五)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六)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30 万元(其中审计 90 万,内控 40 万),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
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
上期审计费用 130 万元(其中审计 90 万,内控 40 万),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39577d-585c-4de0-9961-c4a90b22d5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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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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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b52bd4-f651-4e18-8f6b-2a7b9395cb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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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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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02864a9-0115-4dfa-b46a-bf45c552cd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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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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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2bd415-6e4d-4103-9b33-fa88a64d44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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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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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现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华江先生、刘辉先生、易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华江先生、刘辉先生、易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07387ca-0c1d-4465-9adf-61c174f54f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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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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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6 年度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人(人民币,下同),按年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董事长 15 万元、副董事长 12 万元/人、其他非独立董事 10 万元/人。
除上述津贴外,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具体任职岗位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领取相应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本方案所称的津贴是指每年发给公司董事在职务工资之外的补贴;
(三)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
司承担。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讨论,鉴于本方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
回避表决,本方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8ba6c8-4e57-4f01-be55-7c5d31518e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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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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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拟聘任梁昌盛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梁昌盛先生具备担任审计部负责人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昌盛先生简历如下:
梁昌盛:男,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毕业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经济师、一级注册造价工
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曾先后任职于中铁三局、丰浩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
15年1月至2024年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审计部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总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608db6-9403-44e2-8f22-6d3105d5e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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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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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和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一、制定和修订情况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2 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3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4 财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5 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 修订 否
6 会计核算制度 修订 否
二、修订说明
1.上述修订制度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关于“监事会”和“监事”的表述统一替换为“审计委员
会”或删除;
2.本次制定及修订制度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制定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9d8faf-4e1e-4126-8052-06ceaf47e0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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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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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依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与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表现以及执业质量等方面展开
了审慎核查与全面评估。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资质与专业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5 年 4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包括审计范围、关键时间节点、人员配置、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交流。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工作的汇报,并针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应资质与执业能力展开了审慎核查。在年审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与探讨,监督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报告,有效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经审慎评估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本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秉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审计工
作,展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专业素养,按时完成了年度报告审计相关任务,审计过程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909339-385d-41bd-a0d0-2d65b9ea04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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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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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 万元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始终保持独立性与专业性。项目组
成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及实质性程序。针对关键审计事项,如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关
联方交易等,实施了充分且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且恰当的审计证据。此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以公允合理的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
、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开展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履职过程中,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独立审计,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
业务素质,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
况与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724289-d9c2-4188-8d76-a6a22cf84f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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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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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a63aad-df90-4409-be57-6318755c9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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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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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经营成果
1.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48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19,618万元。该增长主要源于“钱塘公馆”项目在本期实现销售,
带动房地产销售收入增加18,906万元。公司坚持租售并举的经营策略,房地产销售、物业租赁及酒店经营构成公司主要收入来源。20
25年度,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为18,906万元,物业租赁收入为29,054万元,酒店经营收入为14,105万元,分别占年度营业收入的30.4
2%、46.75%与22.70%。上述三项业务的收入均较2024年度实现增长。
2.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0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963 万元,
增幅为 73.14%,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二、财务状况
1.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791,774万元,较上年增加29,829万元,增幅为3.91%。资产规模增长主要源于资产结构的变化,流
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均有所增加。公司主要资产中,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合计为232,392万元,较期初增加29,802万
元,主要系本期“钱塘公馆”项目销售回款增加,以及在建房地产项目“御品峦山”实现预售所致。存货期末余额为260,582万元,
较期初小幅增加476万元,其中开发成本增加19,413万元,主要源于“御品峦山”项目成本投入;开发产品减少18,938万元,主要由
于已出租的“华联城市商务中心”项目由开发产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转入金额为14,262万元;同时,“钱塘公馆”项目销售结转成
本相应减少开发产品4,729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45,285万元,较期初减少1,462万元,主要系公司对参股公司采用权益法核
算,部分参股公司于2025年度发生经营亏损所致。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205万元,主要因出租房产自开发产品转入形
成。
2.截至2025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191,223万元,较期初增加24,44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39,068万元,较期初增加25,205万
元;非流动负债为52,155万元,较期初减少762万元。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源于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等项目
的变动。具体而言,应付账款减少2,238万元,主要系应付工程款下降所致;合同负债增加15,087万元,主要因“钱塘公馆”与“御
品峦山”项目尚未结转的房屋销售款项;应交税费增加6,096万元,主要由于计提的土地增值税增长5,804万元;其他应付款增加4,29
4万元,主要系往来款项增加所引起。非流动负债较期初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偿还银行借款。
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2.73%,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27.27%。
3.截至2025年末,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额为511,698万元,较期初增加3,719万元。其中,因股份回购及注销事项
导致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及盈余公积发生变动,合计减少所有者权益3,295万元;本期计提盈余公积115万元,相应增加盈余公积
金额;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扣除上述盈余公积计提后,增加未分配利润6,899万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5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9,065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555万元,较上年增加60,510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钱塘公馆”与“御品峦山”项目实现销售,提升了现金流入,同时本期支付往来款项金额有所减少。投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29万元,较上年减少40,495万元,主要系理财产品金额发生变动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8,059万元,主要系本年度归还银行借款本息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 标 2025 年 2024 年
1 流动比率 3.61 4.22
2 速动比率 1.73 1.93
3 资产负债率 24.15% 21.89%
4 每股收益 0.05 元 0.03 元
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0.20 元 -0.22 元
6 每股净资产 3.65 元 3.42 元
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 0.79%
从以上指标完成情况可以看出:
1. 截至202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持续维持在良好水平,资产负债率仅为24.15%,处于行业较低水平,表明公司财务
状况稳健,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2. 2025年,公司每股收益为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8%,虽较2024年有所提升,但仍
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五、2026 年财务预算
深圳“华联城市商务中心”项目:强化项目高端商务形象及产业总体超体定位,采用“精准渠道+中介”模式,做细做实“走出
去、引进来”策略,完善现场精装展示,强化产业氛围营造与体验感,加大销售推动力度,坚持租售并举、以租促售,努力完成全年
新增合同租赁 6,500 平方米目标。
深圳“御品峦山”项目:在严守工程质量、保障交付标准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推进销售工作,争取实现 2026 年
度新增合同销售 10亿元目标。
深圳“华联南山 A区”项目:紧密结合当前城市更新政策导向,与政府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互动,积极推进项目专项规划方案调
整及申报工作,力争于 2026 年底前完成项目规划指标调整工作。
杭州“钱塘公馆”项目:持续维护项目在杭州 TOP 级豪宅市场的品牌形象,加大定向圈层营销力度,加快尾盘去化、提升项目
收益。
杭州“时代大厦”项目:加强市场动态研判,试行“全员招商”策略,探索创新租赁模式,力争 2026 年实现租金收入 5,500
万元,全力冲刺 85%出租率,保障经营性收入稳定。
杭州“全景天地”项目:努力提高“万豪酒店”客房入住率,力争实现年度营业收入 13,900 万元。全力推进全景天地 2号楼产
权分割工作,同步启动项目精装规划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为后续运营奠定基础。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不构成公司对 2026 年度的盈利预测,其能否实现受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
确定性,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842fa2-fe66-48cb-b925-8eae43e2d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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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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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000036):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3e7661-0125-4d40-9633-1888befbf4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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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7│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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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
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含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涉及)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根据其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市场薪资行情、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
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
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或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以及与履行职责发生的相
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其他说明
1.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沈会先生兼任公
司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方案,副董事长张勇华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沈会先生兼任公司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3.本方案自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a8c3094-04d5-435c-b460-0c41dd500f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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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5│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现金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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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华联控股关于现金收购 Argentum Lithium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公告》
中,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现金收购 Argentum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 Lithium ChileInc.、Steve Willi
am Cochrane(合称为“交易对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约 1.75 亿美元受让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 Ar
gentumLithium S.A. 100%股份,从而获得 Arizaro项目 80%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3日披露的《华联控股关于现金收购 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公司已于 2026年 1月 23 日、2026年 2月 24 日、2026 年 3月 24 日披露了《华联控股关于现金收购 Argentum Lithium S.A.
100%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004、2026-007)。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收购标的为境外公司,且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产业转型。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
审计与评估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设立履约保证金共管账户并缴纳了履约保证金,且已就本次交易项下境外投资(ODI)事项向商务部
、商务局及发改委提交审批或备案申请材料。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及加拿大政府国家安全审查(ICA)、备案协调等事宜处
于持续推进中。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并需满足协议约定的全部交割条件,因此本次交易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披露后、股东会通知发出前,每三十日披露一次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
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f416c8f-5f54-4750-9197-bdd19b49f2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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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1│华联控股(000036):华联控股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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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26 年 1月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秦
先生、孔庆富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279,166 股(占剔
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03%)。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 2026年 4月 13 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上
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2015 年股权激励、2018 年增持。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元) (股) 例
苏 秦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2月2日至 5.13 152,500 0.0111%
2026 年 4月 13 日
孔庆富 集中竞价交易 2026 年 4月 13 日 5.03 126,653 0.0092%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苏 秦 合计持有股份 610,050 0.0443% 457,550 0.0322%
其中: 610,050 0.0443% 457,550 0.032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0,050 0.0443% 457,550 0.0322%
孔庆富 合计持有股份 506,610 0.0368% 379,957 0.0276%
其中: 506,610 0.0368% 379,957 0.02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6,610 0.0368% 379,957 0.0276%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5,514,980 股,上述表格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公司总股本
1,403,818,725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 1,378,303,745 股为基础计算。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与 2026 年 1月 7日已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减持计划承诺,未发生违规减持行为。
3.苏秦先生、孔庆富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苏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2.孔庆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7717032-494a-41cb-844b-dfd903c4e96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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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华联控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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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4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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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华联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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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7618.PDF
─────────┬────────────────────────────────────────────────
2025-10-31│华联控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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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8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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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华联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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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371.PDF
─────────┬────────────────────────────────────────────────
2025-04-30│华联控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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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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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华联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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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3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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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华联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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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87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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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华联控股:华联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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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75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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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华联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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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54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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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华联控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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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22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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