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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7(深南电A)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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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37 深南电A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0 19:29 │深南电A(0000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 │ ├─────────┼──────────────────────────────────────────────┤ │2025-09-10 19:29 │深南电A(0000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0 19:29 │深南电A(000037):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 │2025-09-10 19:29 │深南电A(000037):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25-09-10 19:29 │深南电A(000037):股东会议事规则 │ ├─────────┼──────────────────────────────────────────────┤ │2025-09-10 19:29 │深南电A(00003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2025-09-10 19:29 │深南电A(000037):深南电章程 │ ├─────────┼──────────────────────────────────────────────┤ │2025-08-21 16:50 │深南电A(000037):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1 16:49 │深南电A(0000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1 16:49 │深南电A(00003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 2025-09-10 19:29│深南电A(0000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 ─────────┴──────────────────────────────────────────────── 深南电A(0000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5cb93a56-3bc8-4e6b-8dfa-15e1ae3483b9.PDF ─────────┬──────────────────────────────────────────────── 2025-09-10 19:29│深南电A(0000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上午 9:15-9:25 时、9:30 -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0 日上午 9:15 时至 下午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4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孔国梁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1人,代表股份 233,705,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 7724%。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16 人,代表股份 140,320,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96%;外资股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 93,384,7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9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230,896,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063%。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38,772,9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228%;外资股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 1人,代表股份 92,123,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835%。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18 人,代表股份 2,809,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1%。 其中:内资股股东 214 人,代表股份 1,547,8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8%;外资股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6 1,4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3%。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18 人,代表股份 2,809,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61%。 (九)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705,548 231,697,604 99.1408% 1,958,944 0.8382% 49,000 0.0210% 其中:A股股东 140,320,827 139,494,027 99.4108% 777,800 0.5543% 49,000 0.0349% B 股股东 93,384,721 92,203,577 98.7352% 1,181,144 1.2648% 0 0.0000% 中小股东 2,809,346 801,402 28.5263% 1,958,944 69.7295% 49,000 1.7442%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705,548 231,682,004 99.1341% 1,973,644 0.8445% 49,900 0.0214% 其中:A股股东 140,320,827 139,478,427 99.3997% 792,500 0.5648% 49,900 0.0356% B 股股东 93,384,721 92,203,577 98.7352% 1,181,144 1.2648% 0 0.0000% 中小股东 2,809,346 785,802 27.9710% 1,973,644 70.2528% 49,900 1.776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705,548 231,689,604 99.1374% 1,966,044 0.8412% 49,900 0.0214% 其中:A股股东 140,320,827 139,486,027 99.4051% 784,900 0.5594% 49,900 0.0356% B 股股东 93,384,721 92,203,577 98.7352% 1,181,144 1.2648% 0 0.0000% 中小股东 2,809,346 793,402 28.2415% 1,966,044 69.9823% 49,900 1.7762%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705,548 231,671,804 99.1298% 1,973,644 0.8445% 60,100 0.0257% 其中:A股股东 140,320,827 139,468,227 99.3924% 792,500 0.5648% 60,100 0.0428% B 股股东 93,384,721 92,203,577 98.7352% 1,181,144 1.2648% 0 0.0000% 中小股东 2,809,346 775,602 27.6079% 1,973,644 70.2528% 60,100 2.1393%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更名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 233,705,548 231,692,904 99.1388% 1,962,344 0.8397% 50,300 0.0215% 其中:A股股东 140,320,827 139,489,327 99.4074% 781,200 0.5567% 50,300 0.0358% B 股股东 93,384,721 92,203,577 98.7352% 1,181,144 1.2648% 0 0.0000% 中小股东 2,809,346 796,702 28.3590% 1,962,344 69.8506% 50,300 1.7905% 即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原监事会成员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原监事会主 席翟保军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钱文辉先生、卢引娣女士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非职工代表监事张铭先生、余海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5位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职 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戴怡人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f948da9c-bd6a-4080-87a0-923e4af014db.PDF ─────────┬──────────────────────────────────────────────── 2025-09-10 19:29│深南电A(000037):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经 2025 年 9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 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 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 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 明。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 、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 险与损失。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 份数量等内容。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第三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第八条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第九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网络投票的股东会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公司投票代码:360037;投票简称:南 电投票。 第四章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十一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二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 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二)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三)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五)B股境外代理人; (六)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 香港结算公司参加深股通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五章 股东会表决及计票规则 第十三条 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A股股东应当通过 A股股东账户投票;B股股东应当通过 B股股东账户投票。 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按 A股、B股分类)股份数量总和。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 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 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第十四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 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者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提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 计算。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 、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 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第十五条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意见。 本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 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第十六条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 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 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 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第十七条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第十八条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网络投票系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网络投票数据予以合并计算;公司选择采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的,信息公司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数据予 以合并计算。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需回避表决或者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由公司在计算表 决结果时剔除上述股东的投票。 公司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的,应当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针对提案进行回避设置,真实、准确、完整地录入回避股东信息 。信息公司在合并计算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时,依据公司提供的回避股东信息剔除相应股东的投票。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统计股东会表决结果。 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 公司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并委托信息公司进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计算的,信息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向公司 发送网络投票数据、现场投票数据、合并计票数据及其明细。 第十九条 公司及其律师应当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最终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对投票数据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信息公司提出。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股东会表决结果。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应当单独统计并披露。 前款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其投票结果。 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 对总提案的表决意见,网络投票查询结果回报显示为对各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本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冲突 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ddad0aa1-ad76-4fcd-a634-f458ced64dfe.PDF ─────────┬──────────────────────────────────────────────── 2025-09-10 19:29│深南电A(000037):董事会议事规则 ─────────┴──────────────────────────────────────────────── 深南电A(000037):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a0e78344-3cfb-4533-bf6a-9fa63c893095.PDF ─────────┬──────────────────────────────────────────────── 2025-09-10 19:29│深南电A(000037):股东会议事规则 ─────────┴──────────────────────────────────────────────── 深南电A(000037):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e47d3e06-08b2-410e-99ae-3aac0f4ac965.PDF ─────────┬──────────────────────────────────────────────── 2025-09-10 19:29│深南电A(00003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深南电A(00003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19ca7782-51ac-4cd7-9ca6-9db69b7903bc.PDF ─────────┬──────────────────────────────────────────────── 2025-09-10 19:29│深南电A(000037):深南电章程 ─────────┴──────────────────────────────────────────────── 深南电A(000037):深南电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77794032-7147-4344-9638-27f25917996f.PDF ─────────┬──────────────────────────────────────────────── 2025-08-21 16:50│深南电A(000037):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上午11:0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汉唐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 2025 年 8 月 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翟保军监事会主席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 5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 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2~035)。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原则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获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章程》的修订,同意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6c8e78fa-86b9-405d-9e10-a15395cc1bcc.PDF ─────────┬──────────────────────────────────────────────── 2025-08-21 16:49│深南电A(0000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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