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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2(中洲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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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42 中洲控股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2 18:30 │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8:29 │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30 00:00 │中洲控股(0000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7 22:32 │中洲控股(000042):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4-17 22:32 │中洲控股(00004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 │2026-04-17 22:32 │中洲控股(00004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2026-04-17 22:32 │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6-04-17 22:30 │中洲控股(000042):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 ├─────────┼──────────────────────────────────────────────┤ │2026-04-17 22:30 │中洲控股(000042):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6-04-17 22:30 │中洲控股(000042):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 └─────────┴──────────────────────────────────────────────┘ ─────────┬──────────────────────────────────────────────── 2026-05-12 18:30│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b319c51-9031-4134-8df1-8a7801ae7f9f.PDF ─────────┬──────────────────────────────────────────────── 2026-05-12 18:29│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8 楼 3814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帅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356,499,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2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50,033,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6,465,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6,465,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6,465,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5%。 3、公司部分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红、李自晨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00《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240,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6%;反对1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23%;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7,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066%;反对 1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60%;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0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300,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反对1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55%;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7,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46%;反对 1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81%;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0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240,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6%;反对1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24%;弃权 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7,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066%;反对 1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07%;弃权 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0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关于核定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40%;反对 1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8907%;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40%;反对 1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07%;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关于核定公司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4,650,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14%;反对1,773,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76%;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16,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081%;反对 1,773,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66%;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177,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93%;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60%;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87%;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237,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1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24%;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40%;反对 1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07%;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7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1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24%;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40%;反对 1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07%;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237,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7%;反对1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23%;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86%;反对 1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60%;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6 年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亓禹(律所负责人)、王红(经办律师)、李自晨(经办律师)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1fd8ffa-4b04-4fc1-8b84-44490f16a676.PDF ─────────┬──────────────────────────────────────────────── 2026-04-30 00:00│中洲控股(0000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洲控股(00004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0df74aa-cb8e-49cc-96f8-a7da5fa64f2a.PDF ─────────┬──────────────────────────────────────────────── 2026-04-17 22:32│中洲控股(000042):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选举胡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7ef409c-891a-4298-afb1-f91e12602a49.PDF ─────────┬──────────────────────────────────────────────── 2026-04-17 22:32│中洲控股(00004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 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 酬水平,制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6年度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5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为履职 所发生的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仅领取董事履职津贴,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 4.37 5 万元/年,按季度发放,董事履职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同时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同时领取董事履职津贴,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 4. 375 万元/年,董事长津贴标准为税前 6.875 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3、同时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方案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 标准执行,同时领取董事履职津贴,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 4.375 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如有)等组成。 1、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其岗位职能、权责及风险承担、个人能力及履职情况并结合行业及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基本 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综合评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在本年度结束后根据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下一自然年度发放。 3、专项奖励:年度内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等特别情况下发放的专项奖励或奖金等。 三、其他说明 (一)兼任不同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依据公司绩效 管理、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予以发放。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13eb168-cb6b-4ff3-a8a2-164b8a1f8111.PDF ─────────┬──────────────────────────────────────────────── 2026-04-17 22:32│中洲控股(00004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 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 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人,从业人员共 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人。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0亿元。德勤华永为 61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为人民币 1.97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5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 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 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 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会计师执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彭金勇先生,自 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 ,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家。彭金勇先生自 2 024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先生,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 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3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 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 2021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鸿美女士,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王鸿美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王鸿美女士自 2024 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 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5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75 万元(含税)。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履职情况评估结论 德勤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方 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 年的审计机构期间,德勤华永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dea3ffe-bbd9-4d24-868a-7583c14691e4.PDF ─────────┬──────────────────────────────────────────────── 2026-04-17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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