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42 中洲控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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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47 │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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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3 │中洲控股(000042):中洲控股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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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0 │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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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 │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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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中洲控股(0000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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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2 │中洲控股(000042):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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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2 │中洲控股(00004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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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2 │中洲控股(00004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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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2 │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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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0 │中洲控股(000042):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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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47│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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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
”)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到期日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变动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冻结股份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司法冻结 原因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执行人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中洲 是 42,099,100 12.03% 6.33% 否 2022年 8月 2027年 1月 国家监察 司法冻
集团 5日 18 日 委员会 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一)截至披露日,中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君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至”)所持股份被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洲集团 349,874,513 52.63% 100,343,783 28.68% 15.09%
前海君至 4,600,000 0.69% 0 0.00% 0.00%
合计 354,474,513 53.32% 100,343,783 28.31% 15.09%
(二)截至披露日,中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君至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轮候冻结情况。
三、其他说明
中洲集团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份被冻结的进展,
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319d8714-e912-446a-99ea-ad7e5fc52a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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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3│中洲控股(000042):中洲控股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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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确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000 18,949.59
比上年同期增长 422.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6,000 11,442.87
比上年同期增长 826.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891 0.285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 99,000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受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节奏影响,报告期内
房地产结算的收入同比增加,毛利率同比上升。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对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d5c7b142-cf27-4a1e-918f-764a7d5f7d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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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0│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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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b319c51-9031-4134-8df1-8a7801ae7f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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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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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8 楼 3814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帅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356,499,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2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50,033,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6,465,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6,465,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6,465,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25%。
3、公司部分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红、李自晨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00《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240,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6%;反对1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23%;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7,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066%;反对 1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60%;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0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300,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反对1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55%;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7,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46%;反对 1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81%;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0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240,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6%;反对1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24%;弃权 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7,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066%;反对 1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07%;弃权 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0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关于核定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40%;反对 1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8907%;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40%;反对 1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07%;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关于核定公司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4,650,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14%;反对1,773,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76%;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16,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081%;反对 1,773,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366%;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177,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93%;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60%;反对 24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87%;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237,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1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24%;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40%;反对 1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07%;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78,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1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24%;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40%;反对 18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07%;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237,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7%;反对1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23%;弃权 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86%;反对 1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60%;弃权 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5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6 年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亓禹(律所负责人)、王红(经办律师)、李自晨(经办律师)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1fd8ffa-4b04-4fc1-8b84-44490f16a6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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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中洲控股(0000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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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0df74aa-cb8e-49cc-96f8-a7da5fa64f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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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2│中洲控股(000042):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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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选举胡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7ef409c-891a-4298-afb1-f91e12602a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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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2│中洲控股(00004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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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
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
酬水平,制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6年度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5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为履职
所发生的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仅领取董事履职津贴,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 4.37
5 万元/年,按季度发放,董事履职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同时兼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同时领取董事履职津贴,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 4.
375 万元/年,董事长津贴标准为税前 6.875 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3、同时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方案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
标准执行,同时领取董事履职津贴,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 4.375 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如有)等组成。
1、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其岗位职能、权责及风险承担、个人能力及履职情况并结合行业及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基本
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综合评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在本年度结束后根据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下一自然年度发放。
3、专项奖励:年度内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等特别情况下发放的专项奖励或奖金等。
三、其他说明
(一)兼任不同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依据公司绩效
管理、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予以发放。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13eb168-cb6b-4ff3-a8a2-164b8a1f8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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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2│中洲控股(00004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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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 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
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人,从业人员共 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人。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0亿元。德勤华永为 61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为人民币 1.97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5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
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
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
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会计师执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彭金勇先生,自 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
,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家。彭金勇先生自 2
024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先生,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
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3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
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 2021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鸿美女士,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王鸿美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王鸿美女士自 2024 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
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5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75 万元(含税)。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履职情况评估结论
德勤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方
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 年的审计机构期间,德勤华永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dea3ffe-bbd9-4d24-868a-7583c14691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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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2│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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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7825e22-19a3-4f18-8dc8-7159c3a88a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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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0│中洲控股(000042):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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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本公司当前资金情况,拟对公司闲置资金通过购买金
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方式进行提升资金收益的管理。
1、申请的主要内容:
(1)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理财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0%,即不超过人民币 9.33 亿元。
(2)理财产品类别为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货币型基金等。
(3)单笔理财期限根据实际购买产品设定,7天、14 天、28 天等,最长不超过 1 年;可在理财资金限额、期限内滚动理财。
2、为提高理财业务办理效率,申请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理财资金额度(即不超过人民币 9.33 亿元)的范围内行使理财投资决
策权,决策程序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授权期限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对公司本次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
4、本次申请理财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即不超过人民币 9.33亿元,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本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通常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
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但金融市场易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日常管理。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对安全性高、风险程度低的
中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0%,即不超过人民币 9.33 亿元的范围内行使理财投资决策权,决策
程序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授权期限至 2027 年 4月 30 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358a040-de6a-4d90-8f6b-186d74c14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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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0│中洲控股(000042):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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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100%
、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担保额度。
2、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项下每一单笔担保的具体事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上
述担保审议授权的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担保额度项下每一单笔担保的具体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本次担保事项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
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各
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
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额度为7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
,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
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对额度
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上述担保事项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98.84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89.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额比例为 384.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2614278-1620-476a-a36b-616d3df5bb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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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0│中洲控股(000042):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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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关于核定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debc9e5-b357-42f9-a370-4ff79eb167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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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30│中洲控股(000042):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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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18f9e47-8b81-48d5-9c09-19422c866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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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9│中洲控股(000042):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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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叶萍、潘利平、姚卫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叶萍、潘利平、姚卫国的任职经历以及其本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767587e-ee13-4e02-8f1e-8be3e8a15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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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9│中洲控股(000042):中洲控股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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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8 楼 381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核定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的议案》
5.00 《关于核定公司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说明: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 2025 年度述职。
(2)议案 3、议案 5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4
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 8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3:30-17:30。会务联系人:黄光立 电子邮箱:huangguangli@
zztzkg.com
联系电话:0755-88393609 传 真:0755-88393677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号中洲大厦 38楼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5f0f50e-89e0-453e-8f20-b7d2861309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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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9│中洲控股(000042):中洲控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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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制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实行共创、共享、共担的薪酬激励策略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责、权、利相统一,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合理,薪酬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的原则;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与业绩贡献、绩效表现及奖惩情况相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
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后,由董事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
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具体薪酬方案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除此以外不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独立董事为履职所发生的差旅费
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1.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何职务的董事实行津贴制,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除此以外不在本公司支
取薪酬,董事履职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同时领取董事津贴,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确定。
3.同时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方案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
标准执行,同时领取董事履职津贴,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或专项奖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其岗位价值、权责及风险承担、个人能力及履职情况,并结合行业及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综合评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重大贡献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
、奖金或奖励等。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
发展相协调。
第四章 绩效评价
第十条 公司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周期为每一年度,与公司会计年度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综合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
互评价等方式进行。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的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津贴每年按季度发放。
第十四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相关制度
或方案执行。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以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
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依据公司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的年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年度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发起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六章 薪酬的调整
第二十条 薪酬管理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
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薪酬修订方案,董事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的依据为:
(一)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二)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
(三)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四)通胀水平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00ab8d7-9ccc-4b72-9fb0-2b22455173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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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9│中洲控股(000042):1023758F1224.C收入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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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1023758F1224.C收入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0ad10eb-3204-4f76-b31d-b8f6bb7390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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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9│中洲控股(000042):1023758F1224.C 中洲控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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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1023758F1224.C 中洲控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8ef6229-4878-4325-99a1-6b2502a3d8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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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9│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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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4318029-df3d-4df4-897c-8ea918a7c3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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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9│中洲控股(000042):1023758F1225.C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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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1023758F1225.C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2fce6d8-5d19-4ce7-9f9e-c24e0335ab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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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8│中洲控股(00004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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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审)字(26)第 P06007 号审计报告,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亏损 90,240.70 万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55.43%。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902,407,022.03 -2,024,703,774.39 -1,844,825,335.86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343,363,772.22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323,928,192.15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590,645,377.43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
基于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 2025 年度盈利状况、当前宏
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 2026 年资金需求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投资计划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
续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47b177b-12a0-46ec-b4ec-085bf8f3a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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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7│中洲控股(00004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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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
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16,807.27 万元。
具体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 科目 报告期计提 计提原因
减值准备金
额(人民币万
元)
1 存货跌价准备 97,162.47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
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 信用损失准备 17,202.50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
款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3 投资性房地产 1,334.00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减值准备 计量。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提取投
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4 合同取得成本 1,108.30 合同取得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
减值准备 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
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
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合计 116,807.27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和项目实际销售情况,对开发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7,162.47 万元
。
(二)信用损失准备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新增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17,202.50 万元。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和项目实际经营情况,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新增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1,334.0
0 万元。
(四)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期末公司根据项目的销售情况,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新增计提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1,108.30 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 116,807.27 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减少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93,613.63 万元,减少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3,613.63 万元。
公司坚持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147417d-ac8d-413e-b1fb-7ea7aad638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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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7│中洲控股(00004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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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3、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0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继续
聘请德勤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 2025年报工作第一次协调会议,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德勤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 2025年报工作第二次协调会议,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德勤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
于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德勤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德勤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德勤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德勤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d5d5b5c-1dc0-4206-9b6f-aab4f6e183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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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7│中洲控股(000042):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姚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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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中洲投
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现就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姚卫国,男,2010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2014 年至今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2024 年 5 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二)独立性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作为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
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2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表决同意,并对 5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签署表
示同意的意见。未有缺席情况,未有现场表决会议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0 0 4 4 0 0 1 1
本人对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所有议案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否定或异议的情况。
(二)召开专门委员会并向公司提出规范发展建议及采纳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会议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情况,认真履行职责。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参与了对公司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问题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本公司资金的事前审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了一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和《关于核定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日常履职及向公司提出的规范发展建议及采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一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高度关注,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各种方式与公
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公司定期以月报形式向本
人报告公司的项目运营、公司重大事项以及投资者关注的事项等情况,本人可以及时掌握公司基本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专业的独立
意见,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本人主要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拟聘任人员任职资格核
查事项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四、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及实际考察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全年合计现场工作 15 天,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年度审计工
作过程中及时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财务管理、审
计工作方面的汇报时提出了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现场考察了公司深圳地区的项目,对公司内控和房地产业务链条的法律风险提
出了专业意见。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核查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时,本人认真核查了公
司提供的相应资料,针对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审核程序的合法性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时,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根据自身
的专业背景进行调查研究,会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谨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各种传媒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的相关报道,主动了解相关情况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承担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
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和履职相
关问题,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此报告。
独立董事:姚卫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a314198-83d1-4200-862c-6a0db2b2c4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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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7│中洲控股(000042):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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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中洲投
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独立董事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叶萍,女,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前海华英
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0 年 10 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召集人。
(二)独立性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2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表决同意,并对 5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签署表
示同意的意见。未有缺席情况,未有现场表决会议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0 0 4 4 0 0 0 0
本人对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所有议案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否定或异议的情况。
(二)召开专门委员会并向公司提出规范发展建议及采纳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集人,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听取审计师及公司内控部门对审计安排、审计策略
和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在报告期内进行了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问题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本公司资金的事前审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了一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和《关于核定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日常履职及向公司提出的规范发展建议及采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一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高度关注,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各种方式与公
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公司定期以月报形式向本
人报告公司的项目运营、公司重大事项以及投资者关注的事项等情况,本人可以及时掌握公司基本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专业的独立
意见,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本人主要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
四、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及实际考察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全年合计现场工作 18 天,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年度审计工
作过程中及时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财务管理、审
计工作方面的汇报时提出了专业意见。报告期内,现场考察了公司深圳地区的项目,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提出了
专业意见。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核查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时,本人认真核查了公
司提供的相应资料,针对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审核程序的合法性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时,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根据自身
的专业背景进行调查研究,会上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谨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各种传媒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的相关报道,主动了解相关情况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承担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
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和履职相
关问题,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此报告。
独立董事:叶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4b6e201-ccf2-4abc-bb78-be034be668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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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7│中洲控股(000042):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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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现有审计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综合评估,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72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1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
币 82万元。以上费用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内部控制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专项报告费用
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 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 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
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
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人员共 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人。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人民币 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0亿元。德勤华永为 61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
额为人民币 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
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
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
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彭金勇先生,自 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
,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家。彭金勇先生自 2
024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先生,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 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
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3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
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 2021 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鸿美女士,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王鸿美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王鸿美女士自 2024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
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为 272万元(含税),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
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1b77064-e9cd-4984-8959-5906d58c8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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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7│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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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db503b8-b863-49c6-a7b0-540eebc7c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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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7│中洲控股(000042):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潘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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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潘利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44f8cdf-3d7f-4d51-a793-26de350009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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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6│中洲控股(00004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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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3日通过电子邮件形
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6日在深圳中洲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贾帅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同意将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 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06号公告《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 20
26-10号至 2026-12 号公告《独立董事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的议案》。
在充分考虑公司 2025年度盈利状况、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 2026年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的 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08号公告《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07号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13号公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14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关联董事贾帅、胡伟、葛亚南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
表决。
7、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15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 2026年度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8、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16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17号公告《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
公告》。
10、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18号公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核查意见》。
11、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19号公告《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12、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20号公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
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4、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23号公告《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5、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下
午 14:00 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8 楼 3814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26-24号公告《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15b0123-f4e7-41ca-8558-7f7c1d808a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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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6│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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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c05469b-dd9f-4271-b554-58b05d156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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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2:26│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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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93d8e33-51ab-481d-89c6-a5d6e3c400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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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8:37│中洲控股(000042):关于签署《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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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关于签署《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5ccbf99e-c64f-4786-8a4b-3bfd51b688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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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13│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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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2fdd66ef-f302-43da-bdc7-0f523461e2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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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8:12│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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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13a106c2-631b-4297-9015-ca9182dd3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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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30│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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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d8749f1d-2cf3-4a5f-bb40-31c3ef7d4e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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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07│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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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32941057-5d54-4ee9-a4db-50727e814a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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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52│中洲控股(00004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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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暨职代会,会议选举陈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玲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9649debf-59a8-43d6-a652-4e3b91e2f0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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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51│中洲控股(00004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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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
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职务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内部职务调整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原
职工代表董事叶晓东先生调整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重新选举产生。
叶晓东先生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目前仍在任职期限内,本次职务调整无须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a9875128-4787-4221-8943-70890ad5e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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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8:27│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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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1f54cca0-0607-4c11-b13d-bd37d4ff5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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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15│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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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100%
、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中洲置业”)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
下简称“华兴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陆拾陆个月。
(一) 公司同意为惠州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
(二)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创筑”)为惠州
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
(三)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惠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惠兴”)为惠州
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
(四)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置业”)为惠州
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
(五)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大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银泰达”)为惠州
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
(六)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银泰达”)为
惠州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
、利息、复利及罚息、延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加倍的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
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
定公司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 2025-23 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公告》)。本次公司为惠州中洲置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度的预计担保额度为 60 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 6 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6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 54 亿元。
惠州中洲置业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6 亿元,累计使用担保额度 6亿元。
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有关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惠州创筑、惠州惠兴、香江置业、惠州大丰、惠州银泰达已经履行本次担保事项
的相关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6788530906
3、成立日期:2008年8月21日
4、注册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竹园路11号中洲天御花园时代天街5层01号06房
5、法定代表人:马一鸣
6、注册资本: 100万元
7、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审批);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内贸易;餐饮服务(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房地
产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架构如下: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
99% 深圳市中洲产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惠州中洲置业有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2024 年 12 月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68,449.18 666,423.93
负债总额 672,254.06 674,182.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1,000.00 50,00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672,254.06 674,182.74
净资产 -3,804.88 -7,758.81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22.58 295.96
利润总额 751.62 -4,912.41
净利润 -257.47 -3,953.93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筑、惠州惠兴、香江置业、惠州大丰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银泰达为惠州中洲置业向华兴银行申请
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整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延迟履行生
效法律文书期间加倍的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
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在上述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
定公司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 2025-23 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公告》)。本次公司为惠州中洲置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有关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惠州创筑、惠州惠兴、香江置业、惠州大丰、惠州银泰达已经履行本次担保事项
的相关审议程序。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98,4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968.046.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5.40%;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
保等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bdafcd6-be2a-42eb-a665-cb004ff42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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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4│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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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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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47│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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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的告知函,获悉中洲集团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
及轮候冻结,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 冻结申请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中洲 是 7,505,413 2.15% 1.13% 2024年 7月 2025 年 10 深圳市福田
集团 10 日 月 22 日 区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轮候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 冻结申请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冻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中洲 是 10,994,870 3.14% 1.65% 2024年 7月 2025 年 10 深圳市福田
集团 10 日 月 22 日 区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一)截至披露日,中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君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至”)所持股份被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洲集团 349,874,513 52.63% 72,369,100 20.68% 10.89%
前海君至 4,600,000 0.69% 0 0.00% 0.00%
合计 354,474,513 53.32% 72,369,100 20.42% 10.89
(二)截至披露日,中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君至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轮候冻结情况。
三、其他说明
公司会持续关注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洲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股份质押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4a26312b-dbc6-4c03-95e0-2da0c0ac46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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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47│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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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的告知函,告知公司中洲集团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质押”),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取得相应的《证
券质押登记证明》,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票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 量 持 总 售 为 始日 到 用途
股东或第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股(如是 补充 期日
一 例 例 , 质
大股东及 注明限售 押
其 类
一致行动 型)
人
中洲 是 7,500,000 2.14% 1.13% 否 否 2025 年 至办 广东华兴银 生产经
集团 10 月 2 理 行股份有限 营
3 解除 公司深圳分
日 质 行
押登
记
手续
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后中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君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君至”)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质 本次质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股) 比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名 (股)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押股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份限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数量
(股
)
中 349,874,513 52.63% 270,000,000 277,500,000 79.31% 41.74% 0 0 72,369,100 99.99%
洲
集
团
前 4,600,000 0.69% 0 0 0.00% 0.00% 0 0 0 0
海
君
至
合 354,474,513 53.32% 270,000,000 277,500,000 78.28% 41.74% 0 0 72,369,100 94.02%
计
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 0,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累计数为 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利润、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洲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股份质押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e162745a-9b93-43f2-8efc-dfb552c254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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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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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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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20250909(2)_2025090916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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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Building 电 话(Phone):(755) 820915881002 Mid-Shennan Road
传 真( Fax ):(755) 82091788Shenzhen, P.R. China
E-mail:office@rscdlaw.com
邮政编码(Zip Code):51802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 3月 28日公布并施行)(下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之规定,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
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
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真实,文件上的签名及盖章真实。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会议,
并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等有关事项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检查验证,现就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
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9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8楼 3814 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
事长贾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还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董事会
工作人员制作了本次会议的会议记录。
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表决方式和审议事项均与会议通知中的有关内容一致。
4.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根据经本所律师核查的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证明材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就参加本次会议网络
投票的股东的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4名,代表股份 404,635,063 股,占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
的 60.8628%。
2.经核查,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前述出席人员具有参加本次会议的主体资格。
4.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认为,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依据有关法律、行业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除上述第 2项议案应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其他 5项议案均应以普通决
议通过。
经核查,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与公司的有关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除上述议案以外的新议案,未出现对上述议案
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本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公司股东依据有关法律、行业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本次会
议的现场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
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
(二)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本次会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本所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六份,经本所经办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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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中洲控股(00004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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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9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8 楼 3814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帅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404,635,0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50,033,6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54,601,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54,601,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54,601,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2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淑芬、王红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00《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298,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反对18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51%;弃权 1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264,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28%;反对1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1%;弃权1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312,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2%;反对16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11%;弃权 15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27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88%;反对1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4%;弃权1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564,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3%;反对914,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260%;弃权 15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30,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84%;反对914,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48%;弃权1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563,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1%;反对903,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233%;弃权 16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29,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72%;反对903,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8%;弃权1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546,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9%;反对920,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16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12,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58%;反对920,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1%;弃权16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554,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914,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260%;弃权 16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20,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07%;反对914,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49%;弃权16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5 年 8 月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亓禹(律所负责人)、钟淑芬(经办律师)、王红(经办律师)
结论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133cfafb-8b38-4180-83d8-49a526102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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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中洲控股(00004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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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c8c5c64f-399b-42b1-b827-c971bbc14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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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中洲控股(00004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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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a38f5fce-c9ed-482a-b79b-e20a5e2e2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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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中洲控股(000042):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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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4ef507b9-d3f1-4321-9820-4bdaf59151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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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中洲控股(00004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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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fd4d4570-ab14-4935-a83f-e925652bda5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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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中洲控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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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8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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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中洲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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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3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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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中洲控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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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5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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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中洲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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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5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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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中洲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更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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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中洲控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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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5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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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中洲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更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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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89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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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中洲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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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7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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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中洲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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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1/1220926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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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中洲控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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