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48 京基智农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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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 │京基智农(000048):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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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5:50 │京基智农(000048):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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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31 │京基智农(00004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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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京基智农(000048):2026年3月生猪销售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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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京基智农(0000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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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京基智农(00004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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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京基智农(0000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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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京基智农(0000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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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京基智农(00004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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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京基智农(000048):关于为下属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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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京基智农(000048):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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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000048):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046e843-163b-4df2-a34e-98a087722c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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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5:50│京基智农(000048):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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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5.0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48%,其中对下属公司
担保余额为 24.82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 0.27 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饲
料采购客户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2月 22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文昌市
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昌京基智农”)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07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文昌京基智农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文昌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签
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权人 经审议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后 尚余可用
额度 金额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权人 经审议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后 尚余可用
额度 金额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公司 文昌京基智农 海南银行文昌 10,000 6,000 6,000 4,000
支行
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文昌京基 32,000万元 2019年 12 海南省文昌市 王猛 生猪屠宰;家禽饲养、屠
智农 月 16 日 昌洒镇东群村 宰;牲畜饲养、屠宰、销
委会南排塘村 售;饲料生产;肥料生产、
(距离竹堆村 销售;食品生产等。
80米)
(二)被担保对象股权结构
文昌京基智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343.21 89,876.92
负债总额 68,095.30 71,535.74
净资产 14,247.91 18,341.18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402.80 38,014.36
利润总额 -3,748.35 4,093.27
净利润 -3,748.35 4,093.27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文昌京基智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海南银行文昌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债权人/乙方: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
保证人/甲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2、主债权: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30 年 4 月 1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本
次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
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确保下属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推进其业
务稳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且担保发生额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129.94亿元,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44.04亿
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总额度为 85.00亿元(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合作养殖户、饲料采购
客户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5.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48%,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
余额为 24.82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 0.27 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及为饲料采
购客户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任何逾期担保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466d8bb-19fc-43e8-a451-5eafaee31b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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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31│京基智农(00004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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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00004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50b6236-ebec-4498-9af6-317b9365e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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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京基智农(000048):2026年3月生猪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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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从事生猪养殖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每月生猪销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3月生猪销售情况
2026年3月,公司销售生猪21.76万头(其中仔猪3.77万头),销售收入2.39亿元;商品猪销售均价10.12元/kg。
2026年1-3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67.46万头(其中仔猪9.73万头),累计销售收入8.65亿元。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月份 生猪销售数量(万头) 生猪销售收入(亿元) 商品猪价格(元/kg)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2025年3月 18.75 49.14 3.37 8.79 15.34
2025年4月 18.66 67.80 3.43 12.22 15.19
2025年5月 20.77 88.57 3.59 15.81 14.87
2025年6月 17.64 106.21 3.10 18.91 15.15
2025年7月 20.36 126.57 3.51 22.43 15.66
2025年8月 18.96 145.53 3.08 25.51 14.95
2025年9月 22.05 167.57 2.95 28.46 13.60
2025年10月2025年11月 23.3320.23 190.90211.13 3.173.01 31.6334.64 11.8712.44
2025年12月 20.16 231.29 2.99 37.63 12.21
2026年1月 25.02 25.02 3.58 3.58 12.84
2026年2月 20.69 45.71 2.69 6.27 11.41
2026年3月 21.76 67.46 2.39 8.65 10.12
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二、风险提示
(一)生猪养殖行业均面临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动物疫病是畜牧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上述数据仅代表公司生猪养殖业务销售情况,不包含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e05a9c2-c1ca-401f-9558-77fa8b8add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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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京基智农(0000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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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刘标,中国国籍,1973 年出生,工商管理博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职称。1994年 7月至 20
23年 6月历任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深圳联合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总裁、董事长,深圳市环
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2017年 8月至 2024年 2月兼任深圳广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12月至今任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 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前述
股东会会议。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积极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信息,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准备,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规定及时出席和主持了前述审计委
员会会议,并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外担保、投资理财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规定及时出席和主持了前述提名委
员会会议,对公司提名副总裁、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参与了前述会议,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和审议表决,切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经深入了解相关事项情况,本人对前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予以同意,不存在事先否决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
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内审部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及内
控管理水平。本人分别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组织和参与专项沟通会议,围绕年度报告审
计计划、财务报告编制等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地探讨与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允。
(五)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现场调研、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常态化沟通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及内部控制运行状况,及时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本人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现场履职时
间的要求,本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个工作日。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保障独
立董事的知情权,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重点关注了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重要事项,以及审议和披露
程序。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前述续聘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
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经审慎核查,认为相关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前述人员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履职情况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保持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经
营动态与财务状况。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公司取消监事会后,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积极推动审计委员会对原监事会相关监督职责进行平稳衔接,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平稳运行。本人持续督促公司紧跟监管政策与信息
披露规则更新,确保公司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规范;本人持续强化对公司投融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运作、合规经营、风险
防控等方面的监督核查力度,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规范治理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继续密切关注和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别是新《公司法》相关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丰富独立董事履职知识,提升独立董事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
公司科学决策、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三)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公开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及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作出审慎判断。本人主动深入
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决策参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
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5083458-109e-4ebd-b53f-6430fc4fcb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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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京基智农(00004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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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联席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及具体结构;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或
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公司总裁办公室、财务管理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构成与发放
第六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独立董事及其他外部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其津贴均为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按月
发放。上述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其职
1
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第七条执行,不另
行领取董事薪酬。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岗位的任职资格、能力、责任、工作强度、任职级别与年限、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
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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