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48 京基智农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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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9 │京基智农(0000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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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5 │京基智农(0000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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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4 │京基智农(00004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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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4 │京基智农(000048):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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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27 │京基智农(000048):2026年4月生猪销售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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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36 │京基智农(00004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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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3 │京基智农(0000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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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3 │京基智农(00004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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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京基智农(0000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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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京基智农(00004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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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9│京基智农(0000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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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 100 大厦 A 座71层公司大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至 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家荣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3,326,0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61
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30,282,25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9,575,500 股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10,706,750股,下同)。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3,326,01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6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54,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其
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54,99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044,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2%;反对 25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80%;弃权 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439%;反对 25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96%;弃权 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7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04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258,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82%;弃权 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207%;反对 258,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28%;弃权 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7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044,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9%;反对 258,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83%;弃权 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3,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160%;反对 258,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74%;弃权 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766%。
本议案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且该议案的生效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第 1项和第 2项议案为前提。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99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3%;反对 309,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75%;弃权 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1,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169%;反对 309,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01%;弃权 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2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亚平、杨健
3、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1334493-cfe0-4b1c-baf9-ee6a5f85f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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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5│京基智农(00004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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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智农”或“公司”
)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京基智农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本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京
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
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不存在重大隐瞒和遗漏。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文件
予以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各股
东。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公
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了刊登,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日期、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会议出席
对象、现场会议登记等内容通知了各股东。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5月14日15:0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
东路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71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
(三)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就《股东会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股东会作记录,
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四)除现场会议外,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安排了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等文件,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71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3,326,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61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30,282,2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575,500股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10,706,750股,下同)。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0名;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1名,共计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3,326,018股。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
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
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列席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未发生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出新提案
的情形。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
股东会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会议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并于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了表
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二)根据公布的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63,044,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2%;反对25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980%;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73,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439%;反对258,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96%;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766%。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63,04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0%;反对258,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982%;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7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207%;反对258,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28%;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766%。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63,044,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9%;反对258,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983%;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73,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160%;反对258,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74%;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766%。
4.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62,992,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3%;反对309,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75%;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21,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169%;反对309,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01%;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230%。
上述议案第1项、第2项、第4项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3项议案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且该议案的生效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第1项和第2
项议案为前提。
综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ac68777-8510-4008-a4a9-1e1f5e344a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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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4│京基智农(00004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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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00004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9b76270-e4c7-4de9-a1c8-86238ad70f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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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4│京基智农(000048):公司章程(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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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000048):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be99057-3645-4c1d-b1e1-da38d0eaed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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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27│京基智农(000048):2026年4月生猪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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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从事生猪养殖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每月生猪销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4月生猪销售情况
2026年4月,公司销售生猪26.09万头(其中仔猪5.73万头),销售收入2.27亿元;商品猪销售均价8.79元/kg。
2026年1-4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93.56万头(其中仔猪15.47万头),累计销售收入10.92亿元。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月份 生猪销售数量(万头) 生猪销售收入(亿元) 商品猪价格(元/kg)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2025年4月 18.66 67.80 3.43 12.22 15.19
2025年5月 20.77 88.57 3.59 15.81 14.87
2025年6月 17.64 106.21 3.10 18.91 15.15
2025年7月 20.36 126.57 3.51 22.43 15.66
2025年8月 18.96 145.53 3.08 25.51 14.95
2025年9月 22.05 167.57 2.95 28.46 13.60
2025年10月 23.33 190.90 3.17 31.63 11.87
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20.2320.16 211.13231.29 3.012.99 34.6437.63 12.4412.21
2026年1月 25.02 25.02 3.58 3.58 12.84
2026年2月 20.69 45.71 2.69 6.27 11.41
2026年3月 21.76 67.46 2.39 8.65 10.12
2026年4月 26.09 93.56 2.27 10.92 8.79
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二、风险提示
(一)生猪养殖行业均面临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动物疫病是畜牧行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上述数据仅代表公司生猪养殖业务销售情况,不包含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da3fe21-7fca-4274-a548-01bf1a4f62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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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36│京基智农(00004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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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258,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1.5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4,375,785元(不含相关交易费
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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