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49 德赛电池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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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0 │德赛电池(000049):中信证券关于德赛电池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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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02 │德赛电池(000049):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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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8:19 │德赛电池(00004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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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8:15 │德赛电池(00004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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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7:44 │德赛电池(00004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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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6:27 │德赛电池(000049):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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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6:26 │德赛电池(00004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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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6:24 │德赛电池(00004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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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德赛电池(00004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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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德赛电池(000049):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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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0│德赛电池(000049):中信证券关于德赛电池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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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
或“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于 20
24 年 11 月 29 日安排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
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杨贤、曾展雄
(三)协办人:刘堃
(四)培训时间:2024年 11月 29日
(五)培训地点: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办公区 3楼培训室,线下及线上会议培训
(六)培训人员:曾展雄、杨贤、陈艺仁
(七)培训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指引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上市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退市、减持等方面进行法规培训和案例分析,并结合《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
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讲解相关政策
出台的背景、重点内容措施以及重点制度,同时对相关人员的提问进行解答和交流。本次培训后,保荐人向上市公司提供了讲义课件
的学习资料,并提请上市公司转发至相关培训对象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德赛电池进行了 2024年度持续督导
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德赛电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最新监管要求有了更全面深
刻的认识,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期货衍生品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事项、退市、减持等方面相关监管规定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
训整体上提高了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资本市场的理解和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提高上市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65221ecd-2122-498a-84c8-335d86fb1f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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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02│德赛电池(000049):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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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000049):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ed125f4f-5c1b-4867-9791-3999df0c3a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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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8:19│德赛电池(00004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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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50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 12 号德赛大厦 24 楼 2402 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636 人,代表股份 179,555,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4,638,534 股的
46.6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174,979,1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9%。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632 人,代表股份数为 4,575,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634 人,代表股份 4,576,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9,245,191 99.83% 176,782 0.10% 133,120 0.07%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266,222 93.23% 176,782 3.86% 133,120 2.91%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9,232,861 99.82% 187,002 0.10% 135,230 0.08%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253,892 92.96% 187,002 4.09% 135,230 2.96%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9,263,581 99.84% 158,422 0.09% 133,090 0.07%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284,612 93.63% 158,422 3.46% 133,090 2.91%
本次会议提案1、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严东新、黄子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3d3b0c5f-19b2-4f57-8269-3b10a666ae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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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8:15│德赛电池(00004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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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25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 12号德赛大厦 24楼 2402会议室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与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
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目的使用,除此
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中国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系依据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
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1 月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
4年 11月 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上述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时
间及地点、股权登记日、网络投票时间及投票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登记办法、登记时间及地点、股东参
与网络投票的流程、投票规则、公司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5日(星期一)下午 14:50在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 12 号德赛大厦 24 楼 2
402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11月 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
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主持召开,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股东大会作记录,会议纪
录由出席会议的董 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员签名。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1)截止 2024年 11月 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636人,代表股份179,555,0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84,638,534股的 46.68%。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174,979,1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632人,代表股份数为 4,575,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634人,代表股份 4,576,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或其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所载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具体议案为:审议:
议案一(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三(3.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表决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后,当场公布了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网
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劵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及统计数。据此,公司合并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的现场会议以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9,245,191 99.83% 176,782 0.10% 133,120 0.07%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266,222 93.23% 176,782 3.86% 133,120 2.91%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9,232,861 99.82% 187,002 0.10% 135,230 0.08%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253,892 92.96% 187,002 4.09% 135,230 2.96%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文昌一路 7 号华贸大厦 2 号楼 22层GUANGDONG HONGYUAN LAW FIRM 电话:
0752-6680709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结果
表决情况 179,263,581 99.84% 158,422 0.09% 133,090 0.07%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284,612 93.63% 158,422 3.46% 133,090 2.91%
本次会议提案 1 至 2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f1a4f731-f4c4-45df-b1a2-efc997d813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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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7:44│德赛电池(00004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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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定于2024年11月25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
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24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
于2024年11月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
3、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提案1、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2)、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参会登记;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
(3)股东可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箱(IR@desaybattery.com)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第二天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即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4日)之间的每
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玉梅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电子邮箱:IR@desaybattery.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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