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50 深天马A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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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27 │深天马A(00005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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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07 │深天马A(000050):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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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47 │深天马A(000050):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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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29 │深天马A(000050):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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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46 │深天马A(000050):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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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42 │深天马A(000050):中国银河关于深天马聘任审计机构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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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42 │深天马A(000050):中信证券关于深天马聘任审计机构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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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59 │深天马A(0000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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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59 │深天马A(0000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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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深天马A(000050):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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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27│深天马A(00005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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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00005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ca43284c-141c-42e8-87c9-09fae9b2d7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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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07│深天马A(000050):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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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
天马总部大厦
邮政编码 518052 518131
投资者联系 0755-86225886、0755-26094882 0755-86225886
电话
传真 0755-86225774、0755-86225772 0755-86225772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时变更。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具体为: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留仙大道天马大厦1918
公司网址:http://www.tianma.cn
电子信箱:sztmzq@tianma.cn
上述变更后的事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4df593ec-9900-4454-95d7-f63e9d8fd8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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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47│深天马A(000050):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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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导
、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周四)14: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
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296b26dd-6539-408a-82bc-e1192998b3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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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29│深天马A(000050):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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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000050):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5f6c0d26-8c94-4b8a-9a26-97c8b158fa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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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46│深天马A(000050):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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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
12月3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12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12人,分别为:彭旭辉先生、王波先生、
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曾玉梅女士、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会计师王彬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彬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及
其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王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彦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附后),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增补王波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委员:彭旭辉先生、王波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成为先生
委员会主席:彭旭辉先生
2、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委员:张红先生、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童一杏女士、王波先生
委员会主席:张红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736b85f4-c47b-42ea-8767-79392c0a1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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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42│深天马A(000050):中国银河关于深天马聘任审计机构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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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1天马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3/5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1天马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21天马01”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
就发行人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
因发行人 2023 年度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届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
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发行人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自律处分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6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
自律处分 1 次。
项目合伙人蔡如笑、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雅萍和黄思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发行人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发行人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股
东大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
4/5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影响分析
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发行人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1天马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755-36351068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联系人:付聪、王宇、孟凡浩
联系电话:010-8092713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cddd8ac8-3f18-4543-9c10-8de5aefd45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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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42│深天马A(000050):中信证券关于深天马聘任审计机构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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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天马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
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天马 02”,债券
代码 149741.SZ)、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天马 01”,债
券代码 149801.SZ)、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天马 02”,债券代码 149835.SZ)、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债券简称“22 天马 04”,债券代码 149884.SZ)、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天马 05”,债券代码 149885.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出具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行人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因发行人 2023 年度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届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
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发行人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自律处分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6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
、自律处分 1 次。
项目合伙人蔡如笑、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雅萍和黄思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发行人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发行人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股
东大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 21 天马 02、22 天马 01、22 天马 02、22 天马 04、22 天马 05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
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9f64015a-2847-4593-b684-8c27a60f1a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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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59│深天马A(0000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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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4、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6楼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旭辉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603人,代表股份1,530,652,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78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5人,代表股份787,159,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277%;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598人,代表股份743,49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5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599人,代表股份264,715,54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人,代表股份107,452,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37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6人,代表股份157,263,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87%。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投票结果汇总
序号 议案名称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占有效 股数 占有效 股数 占有效
表 表 表
决权总 决权总 决权总
数 数 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议案 关于开展外 总表决情况 1,527,164, 99.772 3,330,5 0.2176 156,70 0.0102 通过
1 汇 939 2% 00 % 0 %
衍生品套期
保
值业务的议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 261,228,34 98.682 3,330,5 1.2581 156,70 0.0592
案 决情况 3 7% 00 % 0 %
议案 关于开展外 总表决情况 1,527,163, 99.772 3,321,6 0.2170 166,70 0.0109 通过
2 汇 839 1% 00 % 0 %
衍生品套期
保
值业务的可
行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 261,227,24 98.682 3,321,6 1.2548 166,70 0.0630
性分析报告 决情况 3 2% 00 % 0 %
议案 关于聘任 2 总表决情况 1,526,920, 99.756 3,533,6 0.2309 198,50 0.0130 通过
3 024 039 2% 00 % 0 %
年度会计师
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 260,983,44 98.590 3,533,6 1.3349 198,50 0.0750
务所的议案 决情况 3 1% 00 % 0 %
议案 关于变更公 总表决情况 1,522,326, 99.456 8,079,9 0.5279 245,80 0.0161 通过
4 司 368 1% 71 % 0 %
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 256,389,77 96.854 8,079,9 3.0523 245,80 0.0929
决情况 2 8% 71 %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铁山律师、刘晓旭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c7ee108e-9742-4654-9313-e828bcb2fa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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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59│深天马A(0000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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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00005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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