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50 深天马A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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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16 │深天马A(0000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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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24 │深天马A(00005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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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22 │深天马A(000050):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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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21 │深天马A(00005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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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深天马A(0000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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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06 │深天马A(000050):中国银河关于天马董事会换届选举、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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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06 │深天马A(000050):中信证券关于天马董事会换届选举、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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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4 │深天马A(00005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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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4 │深天马A(00005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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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1 │深天马A(00005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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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16│深天马A(0000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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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和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
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3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082,462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09%,最高成交价为10.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6,004,41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fdb98472-2063-4b47-bc91-721fc0f0d4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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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24│深天马A(00005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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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00005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ad9a7d2-3050-48f4-b1f4-f2f838de27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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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22│深天马A(000050):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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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 2025 年 9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
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 年 1-9 月公司冲回信用减值损失 1,705 万
元,其中应收账款冲回 1,777 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 7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9,890 万元,其中存货计提 29,671 万元,固定
资产计提 219 万元。
2025 年 1-9 月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坏账准备
其中: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
二、存货跌价准备
年初 本年计提信 其他变动
余额 用/资产减 转销 核销 其他
82,183 值损失 - - 9
78,838 -1,705 - - -6
3,345 -1,777 - - 15
- 72 - - -
30,894 - -
29,671 -29,152
2025 年 9
月末余额
80,487
77,055
3,432
-
31,459
一、坏账准备 82,183 -1,705 - - 9其中:应收账款 78,838 -1,777 - - -6
其他应收款 3,345 72 - - 15
长期应收款 - - - - -
一、坏账准备
其中: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
82,183 -1,705 - - 9 80,487
78,838 -1,777 - - -6 77,055
3,345 72 - - 15 3,432
- - - - - -
80,487
77,055
3,432
-
二、存货跌价准备 30,894 29,671 -29,152 - 46 31,459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1,765 219 -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21 - -
-
-
-886 71,098
1 122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21 - - - 1五、商誉减值准备 2,356 - - - 87
122
2,443
总计 187,319 28,185 -29,152 - -743 185,609
单项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25 年 9 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31,459 万元,其中 2025 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30,894 万元,2025 年 1-9 月计
提 29,671 万元,转销 29,152 万元,其他变动影响46万元。2025年1-9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2025年1-9月利润总额-519万元
。
资产名称 存货
期末账面余额(万元) 470,905
存货可变现净值(万元) 439,446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过 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
。为执
程 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
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
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
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和公司相关会
计
据 政策的规定。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9,671金额(万元)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计提原因
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 1-9 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8,185 万元,计提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共增加 2025 年 1
-9 月利润总额 967 万元,归母净利润和净资产增加 842 万元。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 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 2:账期内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3:账期外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出口退税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其他款项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长期应收款
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
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原因如下:
转回或转销存货跌
存货类别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价准备的原因
库存商品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原材料 原材料已被生产领用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库存商品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
在产品 在产品已被生产领用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已
参考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售价
发出商品 销售
(三)长期资产减值
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
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
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
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
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
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3、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1caa408e-ba29-4f1e-bf15-206b244d3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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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21│深天马A(00005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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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00005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7e08d86a-b6ab-4bd0-9e51-103df501d2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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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深天马A(0000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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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和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
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3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413,262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30%,最高成交价为10.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0,416,7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5005bbe4-ec28-4295-81a9-5f0015b5b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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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06│深天马A(000050):中国银河关于天马董事会换届选举、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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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由“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21天马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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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1天马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21天马01”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
发行人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
根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公告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天马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董事会
换届选举、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变动情况
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经发行人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5 年 9 月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成为先生、李
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高航先生、王磊先生、谢洁平女士、邵青先生为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梁新清先生、耿
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为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经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马振锋先生为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马振锋先生
将与发行人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7 名非独立董事及 4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十
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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