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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5(方大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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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55 方大集团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8 00:31 │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 ├─────────┼──────────────────────────────────────────────┤ │2026-04-07 18:55 │方大集团(00005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07 18:55 │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 │2026-04-07 18:55 │方大集团(000055):房地产估价报告(深国誉评字(2026) 01014 号) │ ├─────────┼──────────────────────────────────────────────┤ │2026-04-07 18:55 │方大集团(000055):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 ├─────────┼──────────────────────────────────────────────┤ │2026-04-07 18:55 │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07 18:55 │方大集团(000055):房地产估价报告(深国誉评字(2026) 01015 号) │ ├─────────┼──────────────────────────────────────────────┤ │2026-04-07 18:54 │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詹伟哉) │ ├─────────┼──────────────────────────────────────────────┤ │2026-04-07 18:54 │方大集团(00005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07 18:54 │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明) │ └─────────┴──────────────────────────────────────────────┘ ─────────┬──────────────────────────────────────────────── 2026-04-08 00:31│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 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c6a20367-bad0-49c6-a3c5-0cd120655662.PDF ─────────┬──────────────────────────────────────────────── 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0Z0220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0Z0220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 团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方大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方大集团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0dfc676-ee40-4c96-baca-84772419c788.PDF ─────────┬──────────────────────────────────────────────── 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3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0Z0608号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6年 4月 3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0Z022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是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方大集团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方大集团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方大集团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方大集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c199df6-a99a-4d83-a287-0d400dc3a9c3.PDF ─────────┬──────────────────────────────────────────────── 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房地产估价报告(深国誉评字(2026) 01014 号) ─────────┴──────────────────────────────────────────────── 方大集团(000055):房地产估价报告(深国誉评字(2026) 01014 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da4914b-07b4-40d9-a6d0-24cb89c23805.PDF ─────────┬──────────────────────────────────────────────── 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0Z0607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0Z0607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6年 4月 3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0Z022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是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 变更专项说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方大集团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方大集团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后附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方大集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803ea242-d389-48b7-a533-e9e9dd2c98fd.PDF ─────────┬──────────────────────────────────────────────── 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033c228-c330-488b-9ee8-c736f9ea0dde.PDF ─────────┬──────────────────────────────────────────────── 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房地产估价报告(深国誉评字(2026) 01015 号) ─────────┴──────────────────────────────────────────────── 方大集团(000055):房地产估价报告(深国誉评字(2026) 01015 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9428b193-0803-49e3-8e29-ede9a1556c4a.PDF ─────────┬──────────────────────────────────────────────── 2026-04-07 18:5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詹伟哉) ─────────┴──────────────────────────────────────────────── 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詹伟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757950a-6301-4023-8ca8-0f6b3db7df28.PDF ─────────┬──────────────────────────────────────────────── 2026-04-07 18:54│方大集团(00005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8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7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6 年 4月 17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 011 号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对外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额度的议案 5.00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案 子议案数(2) 9.01 选举熊建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2 选举林克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10.01 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02 选举宋明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03 选举郭万达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 2025 年度述职。 特别说明: (1)以上第 4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提案 9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逐项表决。 (4)提案 10 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 3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披露情况 以上第 8项提案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其他提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2025 年年度报告》《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薪酬方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 2 号方 大城 T1 栋 39 层,邮政编码:518055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邮箱:zqb@fangda.com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6bd3bafa-a881-49d6-b58a-2ee79d1c002c.PDF ─────────┬──────────────────────────────────────────────── 2026-04-07 18:5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明) ─────────┴──────────────────────────────────────────────── 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61fdc40-f10a-4a66-ae5d-b0651fe5398d.PDF ─────────┬──────────────────────────────────────────────── 2026-04-07 18:54│方大集团(00005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026 年 4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 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业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 酬水平相符;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岗位责任大小、个人能力高低、绩效考核表现相符; (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 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 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董事均享受董事津贴,津贴数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确定,按月发放。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 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如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的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对于超额发放 的部分,公司有权追回。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并追回 已支付部分: (一)被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 (三)严重失职导致公司重大决策失误、安全事故或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追回程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启动,涉及财务数据重述的,应依据审计结果重新计算薪酬,追回决定需经董事 会批准并披露。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处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变动。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及所处地区的薪资数据,作为公司 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社会物价增长水平。公司应参考社会物价增长水平调整薪资,从而确保其实际购买力水平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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