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55 方大集团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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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11:46 │方大集团(000055):关于签约沙特穆罕默德·本·萨勒曼王子体育场20亿元重大幕墙项目工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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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50 │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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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50 │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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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32 │方大集团(00005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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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31 │方大集团(00005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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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04 │方大集团(00005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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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6:57 │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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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6:57 │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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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6:57 │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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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6:57 │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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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11:46│方大集团(000055):关于签约沙特穆罕默德·本·萨勒曼王子体育场20亿元重大幕墙项目工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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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外汇、战争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
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
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该项目为全球重大的幕墙项目工程之一,将为公司持续深耕
海外市场、提升全球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 年 10 月 18 日,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世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1%)与沙特 IKK 集团
公司全资子公司 Isam Kabbani& Partners for Building & Construction Materials CO. LTD.(持股 49%)组成的合资公司IKK Fa
ngda JV Company,与总包方UPTOWN STADIUM CONSTRUCTIONJV 签约沙特奇迪亚城的穆罕默德·本·萨勒曼王子体育场项目一标段主
体场馆及三标段博物馆及附属楼幕墙工程项目(简称“PMBS 体育场项目”),签约合同总额为 1,146,877,544 沙特里亚尔(不含税
额为 997,284,821 沙特里亚尔),折合人民币 204,986.01 万元,合同工期 863 日。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UPTOWN STADIUM CONSTRUCTION JV,是由西班牙FCC Construcción,S.A.,与沙特NESMA & PARTNERS CONTRACTING CO UJ
SC组成的联合体。
主营业务:承建沙特的大型体育基础设施项目。
注册地址:沙特阿拉伯利雅得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信用评级,履约能力良好。
三、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内容:PMBS 体育场项目幕墙外立面一标及三标工程,含设计、供应、安装。
合同总额:签约合同总额为 1,146,877,544 沙特里亚尔(不含税额为997,284,821 沙特里亚尔),折合人民币 204,986.01 万元
。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履约期限:863 日。
违约责任:合同设置误期违约金及分包商整体赔偿责任;总包拖欠款项达到约定阈值,分包商履行通知程序后可暂停或终止合同
并主张结算款。
结算方式:本分包合同分阶段支付预付款、进度款,计扣保留金可使用保函替代,按节点释放;完成性能证书后办理最终结算。
生效日期:双方签署并盖章之日。
四、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PMBS 体育场系沙特“2030 愿景”旗舰项目及 2034 年世界杯比赛场馆,该项目是全球重要的大型幕墙项目之一。本次签约
合同总额为 1,146,877,544沙特里亚尔(不含税额为 997,284,821 沙特里亚尔),折合人民币 204,986.01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0.70%,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
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2、该项目需满足沙特本土规范,同时需要应对悬崖高空风荷载、沙尘、极端高温等复杂工况,对幕墙系统设计、材料性能及现
场施工组织均提出了极高要求。公司成功承接该项目,充分彰显了在高端幕墙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和大型国际工程的统筹管理能力。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在中东地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杆业绩,加速本地化能力建设,并为持续深耕海外市场、提升全球
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外汇、战争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
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PMBS 体育场项目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幕墙 P1、P3 标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48998532-f121-4173-8286-62fe11bb1d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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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50│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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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郭磊明律师
和李烜如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的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
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4:45 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
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 011 号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 年 10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一
致。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经核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法人股东的账户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账户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
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核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截至 2026 年 9月 29 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东登记资料等证明材料,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241,897,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72%(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
总股本为 1,073,874,227 股,其中公司 A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6,500,050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
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57,374,177 股);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有表
决权 B股股份数额为 117,454,303 股,占公司发行的有表决权 B股股份总数的 29.7987%。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共 10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1,961,3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5%;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 B股股份数额为 98,569 股,占公司发行的有表决权 B股股份总数的 0.025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10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 243,858,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0627%;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 B股股份数额为117,552,87
2股,占公司发行的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29.8237%。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手续齐全,出席会议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权依法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依法应当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参与相关议案的表决。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本所认为,上述
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符合会议通知要求。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表决结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资料,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
如下:
提案 1、《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605,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0%;反对189,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77%;弃权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17,552,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7,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664%;反对 189,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2%;弃权 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784%。
提案 2、《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601,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5%;反对192,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91%;弃权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17,552,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4,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854%;反对 192,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2%;弃权 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784%。
提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601,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5%;反对192,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91%;弃权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17,552,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4,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854%;反对 192,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2%;弃权 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784%。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1、提案 2、提案 3均为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由本所加盖公章并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0eb4a0c0-d700-4463-b20a-c796bd30a8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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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50│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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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2: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 011 号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总体情况:
类别 出席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总体情况 108 243,858,738 23.06%
其中:现场投票 3 241,897,406 22.88%
网络投票 105 1,961,332 0.19%
说明: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73,874,227 股,其中公司 A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6,50
0,05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57,374,177 股。
2、内资股(A 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类别 出席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内资股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内资股总体情况 103 126,305,866 19.04%
其中:现场投票 2 124,443,103 18.76%
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类别 出席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外资股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外资股总体情况 5 117,552,872 29.82%
其中:现场投票 1 117,454,303 29.80%
网络投票 4 98,569 0.03%
4、中小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
类别 出席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例
中小股东总体情况 105 1,961,332 0.19%
其中:现场投票 0 0 0.00%
网络投票 105 1,961,332 0.19%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总表决情况 243,605,067 99.8960% 189,371 0.0777% 64,300 0.0264% 通过
其中,内资股(A股) 126,052,195 99.7992% 189,371 0.1499% 64,300 0.0509%
股东表决情况
外资股(B 股)股东的 117,552,87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707,661 87.0664% 189,371 9.6552% 64,300 3.278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总表决情况 243,601,517 99.8945% 192,921 0.0791% 64,300 0.0264% 通过
其中,内资股(A 股) 126,048,645 99.7964% 192,921 0.1527% 64,300 0.0509%
股东表决情况
外资股(B股)股东的 117,552,87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704,111 86.8854% 192,921 9.8362% 64,300 3.2784%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股)
总表决情况 243,601,517 99.8945% 192,921 0.0791% 64,300 0.0264% 通过
其中,内资股(A 股) 126,048,645 99.7964% 192,921 0.1527% 64,300 0.0509%
股东表决情况
外资股(B 股)股东 117,552,87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的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704,111 86.8854% 192,921 9.8362% 64,300 3.2784%
以上全部提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李烜如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934ba11b-a0e9-4c8f-9234-bd3b8e2990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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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32│方大集团(00005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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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
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
指南》的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 21 日至 2026
年 9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进行
了查询确认,并取得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 30 名核查
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前买卖过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均系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
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上述 30 名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
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
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
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8220fcd8-0ba4-41dd-aca5-8f3e7ba6ff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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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31│方大集团(00005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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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和《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
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 9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
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授予激励对象的任职文件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7600de6a-ed9b-42f9-8715-f6191d03b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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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04│方大集团(00005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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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29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6 年 9月 29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 011 号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以上全部提案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作为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
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2)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6 年 9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 2 号
方大城 T1 栋 39 层,邮政编码:518055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邮箱:zqb@fangda.com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c266f63a-41e9-4fd8-89e7-e29b069035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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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6:57│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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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
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激励
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f4088967-b18c-4b46-8fc3-6fc61edf75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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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6:57│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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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
核体系,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
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制定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
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任合同
。
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参加本计划。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接受董事会授权,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并监督考核结果的执行情况。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在每次解除限售安排所对应的规定考核年度,即 2026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考核实施次数为每考
核年度各一次。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在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6 年净利润达到 1.1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 2026 年净利润的考核目标值(1.1 亿元)为基数,2027 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 2026 年净利润的考核目标值(1.1 亿元)为基数,2028 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公司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在解除限售期内,如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如达成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则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取决于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的考核结果。注:本激励计划涉及“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均按以下方法计算。回购价格=授予价格
×(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5 天
)。从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银行同期存
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三年按照三年银
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若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及以上,则当年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 100%;若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当年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 0%。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解除
限售的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予以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如果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目标值,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管理
第九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其直接主管领导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 5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
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果归档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 5年,
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考核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十一条 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其它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62c3809b-070b-47c5-aaca-7aed9f5ab8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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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6:57│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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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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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6:57│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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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05ca9b7b-bbf2-4859-99d8-371d3fc2d0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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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6:57│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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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5b0eaee1-78dd-4fce-ad88-06cb5e4ed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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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6:56│方大集团(00005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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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b6eee23d-c9ad-4da4-9a51-7a233e607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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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6:55│方大集团(000055):方大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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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方大集团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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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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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bc52c32-b56f-4427-9d8e-0154584a3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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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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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93313859-4624-4fd9-b968-3507ce571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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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2│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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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300a2dab-c3ce-486a-94bc-3b5cf2f2be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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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52│方大集团(000055):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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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 2026 年第二季度高端幕墙及材料产业的订
单情况如下:
一、高端幕墙及材料订单汇总表
序号 事项 金额(万元)
1 第二季度新签订单 78,696.73
2 第二季度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 67,454.01
3 截至第二季度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 437,182.72
额(含已中标尚未签约的合同)
二、重大合同情况
项目名称:中信金融中心项目幕墙专业工程
合同金额:人民币 35,084.48 万元
合同工期安排:2024 年 1月 8日至 2025 年 8月 18 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施工情况有所差异,客户已根据实际情况对
工期作出相应调整,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工程进度:截至 2026 年 6月底,工程进度比例为 68.67%。
收入确认情况:截至 2026 年 6月底,公司累计确认的含税收入为 23,825.80万元。
结算及收款情况: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收取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执行。截至 2026 年 6月底,本项目
已累计收到工程款 18,588.6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项目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正常,相关项目结算及回款不存
在重大风险。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490647c3-260f-4b2f-8f9e-4b249781d5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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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5:58│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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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目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800万元–5,600万元 盈利:1,728.96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77.62%-223.8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300万元–5,100万元 盈利:1,438.35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98.95%-254.5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47元/股–0.0521元/股 盈利:0.0161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公司的经营业绩改善,进一步强化了应收款项管理,
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较年初下降,相对减少了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f48b01eb-6582-48e0-b35a-a9c9fee74e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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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1│方大集团(000055):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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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1、2026 年 6月 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月 9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
2、截至 2026 年 6月 26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 16,500,0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54%,最高成交价为 3.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33 元/股,成交金额为 59,938,011.28 元(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回
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6月 8日至2026 年 6月 26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公司股本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500,050 股,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为
基数,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61,043 0.36% 20,361,093 1.9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0,013,184 99.64% 1,053,513,134 98.10%
其中:A股 675,854,429 62.94% 659,354,379 61.40%
B 股 394,158,755 36.70% 394,158,755 36.70%
股份总数 1,073,874,227 100.00% 1,073,874,22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
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4902a31-c0d3-40a4-968c-c0189e74f9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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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方大集团(0000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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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总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1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 13,436,95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25%,最高成交价为 3.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472,6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c4fc6d8-3874-46b0-b906-de5a0d8e80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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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06│方大集团(00005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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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6 年 6月 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8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
6%,最高成交价为 3.5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64,64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73a7f1f-fbcc-481f-a109-e87caf1f24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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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41│方大集团(00005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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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bc055144-f9a3-425f-b0c1-5b0bcf112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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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方大集团(000055):关于回购A股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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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
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6月1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股份类别、持股数量和持
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 A 股 119,332,846 11.11%
有限公司
2 盛久投资有限公司 B 股 117,454,303 10.94%
3 方威 A 股 47,126,039 4.39%
4 许磊 A 股 15,900,000 1.48%
5 许喆 A 股 12,700,000 1.18%
6 周友明 A 股 7,508,210 0.70%
7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 B 股 5,943,171 0.55%
有限公司
8 代学荣 A 股 5,770,000 0.54%
9 熊建明 A 股 5,110,257 0.48%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6 月 1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
总数比例
1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 A 股 119,332,846 11.15%
有限公司
2 盛久投资有限公司 B 股 117,454,303 10.98%
3 方威 A 股 47,126,039 4.40%
4 许磊 A 股 15,900,000 1.49%
5 许喆 A 股 12,700,000 1.19%
6 周友明 A 股 7,508,210 0.70%
7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 B 股 5,943,171 0.56%
有限公司
8 代学荣 A 股 5,770,000 0.54%
9 正汇(天津)企业管 A 股 4,442,000 0.42%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0 GUOTAI JUNAN B 股 4,026,226 0.38%
SECURITIES(HONG
KONG) LIMITED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0da7b4c9-9c1a-4ed7-b4b0-0b5f1f4715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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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58│方大集团(00005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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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 A股(证券简称:方大集团,证券代码:000055)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 年 6月 1日、6月 2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存在如下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
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
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
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2、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900.52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0.13万元,经营业绩有所下降,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英文)和巨潮资讯网
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0d1e220-88ff-481f-bca6-857b04d6f2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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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26│方大集团(00005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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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8f7e011-9bc2-4b7a-b31f-8e549b7a15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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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26│方大集团(00005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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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5月29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
26 年 6月 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加强公司经营稳定性、充分调
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回购方式和用途
公司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不低于 4,000 万元,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3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回购股份的数量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5.38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6,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1,152,416 股,约
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04%;按回购金额下限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7,434,94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本的 0.6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
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决定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依据有关规定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4、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a0240f6-9e7d-4d9b-9826-4853f911c8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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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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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aed7f0-049a-4200-b7b7-f58e02c27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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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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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761008-cd79-4966-b7cc-b048fbf09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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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方大集团(00005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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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20
26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
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熊建明先生、熊希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熊建伟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林克槟先生;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宋明女士、郭万达先生。熊建明先生担任董事长,熊希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3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前 述 董 事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
成如下:
(1)发展战略委员会:熊建明(召集人)、熊希、郭万达、林克槟
(2)审计委员会:詹伟哉(召集人)、宋明、熊建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宋明(召集人)、熊希、郭万达
(4)提名委员会:郭万达(召集人)、熊希、詹伟哉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
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希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林克槟先生、魏越兴先生、董格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叶志青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叶志青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钟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曹钟雄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曹钟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曹钟雄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曹钟雄先生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7cc432a-4534-45d8-990f-7cd75716e9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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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1│方大集团(00005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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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 4月2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
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同日在本公司方大大厦 1楼会议室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豁免
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董事应到 7人,实到 7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熊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熊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熊希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发展战略委员会:熊建明(召集人)、熊希、郭万达、林克槟
(2)审计委员会:詹伟哉(召集人)、宋明、熊建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宋明(召集人)、熊希、郭万达
(4)提名委员会:郭万达(召集人)、熊希、詹伟哉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熊建明董事长提名,聘任熊希先生为本公司总裁、叶志青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2)经熊希总裁提名,聘任林克槟先生、魏越兴先生、董格林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聘任郭凌晨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郭凌晨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任期同第十一届董事会,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9a53324-e094-400e-9a13-438640c5e3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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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2│方大集团(000055):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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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高端幕墙及材料产业的订
单情况如下:
一、高端幕墙及材料订单汇总表
序号 事项 金额(万元)
1 第一季度新签订单 52,508.40
2 第一季度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 44,066.14
3 截至第一季度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 422,494.22
额(含已中标尚未签约的合同)
二、重大合同情况
项目名称:中信金融中心项目幕墙专业工程
合同金额:人民币 35,084.48 万元
合同工期安排:2024 年 1月 8日至 2025 年 8月 18 日(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施工情况有所差异,客户已根据实际情况对
工期作出相应调整,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工程进度:截至 2026 年 3月底,工程进度比例为 63.85%。
收入确认情况:截至 2026 年 3月底,公司累计确认的含税收入为 22,152.18万元。
结算及收款情况:本项目采取按月分期收款方式结算,项目款项的收取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执行。截至 2026 年 3月底,本项目
已累计收到工程款 16,233.5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项目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正常,相关项目结算及回款不存
在重大风险。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a90f52-e815-4f28-b9eb-a7ca796be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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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1│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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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4df7e1-4bbd-4c8c-932e-5587e8a218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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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0:31│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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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c6a20367-bad0-49c6-a3c5-0cd120655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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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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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0Z0220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0Z0220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
团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方大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方大集团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0dfc676-ee40-4c96-baca-84772419c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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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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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3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0Z0608号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6年 4月 3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0Z022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是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方大集团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方大集团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方大集团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方大集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c199df6-a99a-4d83-a287-0d400dc3a9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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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房地产估价报告(深国誉评字(2026) 010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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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房地产估价报告(深国誉评字(2026) 01014 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da4914b-07b4-40d9-a6d0-24cb89c23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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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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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0Z0607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0Z0607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6年 4月 3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0Z022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是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
变更专项说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方大集团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方大集团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后附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方大集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803ea242-d389-48b7-a533-e9e9dd2c98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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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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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033c228-c330-488b-9ee8-c736f9ea0d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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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5│方大集团(000055):房地产估价报告(深国誉评字(2026) 010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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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房地产估价报告(深国誉评字(2026) 01015 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9428b193-0803-49e3-8e29-ede9a1556c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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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詹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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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詹伟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757950a-6301-4023-8ca8-0f6b3db7df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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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4│方大集团(00005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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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8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7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6 年 4月 17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 011 号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对外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额度的议案
5.00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案 子议案数(2)
9.01 选举熊建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2 选举林克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10.01 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02 选举宋明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03 选举郭万达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 2025 年度述职。
特别说明:
(1)以上第 4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提案 9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逐项表决。
(4)提案 10 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 3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披露情况
以上第 8项提案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其他提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2025 年年度报告》《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薪酬方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 2 号方
大城 T1 栋 39 层,邮政编码:518055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邮箱:zqb@fangda.com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6bd3bafa-a881-49d6-b58a-2ee79d1c00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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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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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61fdc40-f10a-4a66-ae5d-b0651fe53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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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4│方大集团(00005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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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026 年 4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
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业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
酬水平相符;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岗位责任大小、个人能力高低、绩效考核表现相符;
(三)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
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
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董事均享受董事津贴,津贴数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确定,按月发放。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
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如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的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对于超额发放
的部分,公司有权追回。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并追回
已支付部分:
(一)被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
(三)严重失职导致公司重大决策失误、安全事故或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追回程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启动,涉及财务数据重述的,应依据审计结果重新计算薪酬,追回决定需经董事
会批准并披露。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处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变动。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及所处地区的薪资数据,作为公司
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社会物价增长水平。公司应参考社会物价增长水平调整薪资,从而确保其实际购买力水平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公司收入规模、盈利及增长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绩效表现、职级和职责调整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造成经营结果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对上述人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91ca44a1-23f6-4a96-b6ca-e9eaffedab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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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4│方大集团(0000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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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博士,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
圳)院长助理、数字战略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从事新经济、企业战略等研究与咨询工作。曾任中国化工集团蓝星清洗剂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员、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新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
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委托及缺席情况,且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并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
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本人出席董
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事会次数 席董事 方式参 出席 董事 两次未亲 东会次
会次数 加董事 董事 会次 自参加董 数
会次数 会次 数 事会会议
数
曹钟雄 3 1 2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委员
会工作条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 2次,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务定位、对外投资等事项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了
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及其他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
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部门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在审
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出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集体接待日活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
中小股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经常积极主动地了解中小股东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平台以及业绩说明会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及公司
回复情况,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获悉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关注焦点,在审议与中小股东相关的议案时,能够立足于中小股东的立
场来思考问题,从而更客观的进行表决,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公司经营分析会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目标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并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定期
与本人进行电话沟通,对公司经营信息,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汇报,确保本人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
(2)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按时提供会议材料,事先与本人进行必要沟通,为本人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资料,
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为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支撑依据。
(3)公司定期发送监管政策速递,便于独立董事了解最新监管政策,并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各项培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
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内控工作与公司发展
战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水平相适应,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运行平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我认为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秉承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履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和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价值,有效维护了上市公司的整
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曹钟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f313401c-87f9-413c-a569-81e9d2615b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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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2│方大集团(00005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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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资(津贴)按月发放,至少 20%的绩效薪酬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
核定,并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评价后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
一代扣代缴。
(二)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
事长执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3a77f87-8f96-4bc7-9beb-c5071db669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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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2│方大集团(00005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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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3 日,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466,884.24 元,
其中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936,117.8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234,637,792.91 元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1,064,139,847.33 元。
根据上述财务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53,693,711.35 85,909,938.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15,466,884.24 144,813,705.53 272,758,249.50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4,234,637,792.91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1,064,139,847.33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39,603,649.51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2,631,643.07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39,603,649.51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在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2023至2025年度累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达139,603,649.51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分红形式累积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四)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运营管理效率,提升经营业绩,以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好业绩发展与
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c02a6a57-3dd6-48e3-92cd-d5b79b783b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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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2│方大集团(00005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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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1ecc538-e3ad-4b0c-b5eb-434bc586f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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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2│方大集团(00005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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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万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af29934-7af0-43f6-b85a-cbeb02939c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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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2│方大集团(00005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詹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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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00005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詹伟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6889a26e-84b4-4c14-b076-b826af97d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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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52│方大集团(00005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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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决策与部署,
积极响应深交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
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 1991 年创立以来,历经三十余年发展,已形成轨道交通智能屏蔽门系统、高端智慧幕墙系统及新材料、新能源、商业管
理及服务等多元业务协同发展的格局。
公司的核心产品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已覆盖全球 40 多个城市
、120 多条轨道交通线路,国内市场覆盖超 60%已开通地铁城市。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应用人工智能 AI 技术成功研发出全球首创的
高铁站台全滑动门系统,实现关键领域重大突破,并于2025 年 10 月,在深圳福田高铁站成功运行,开创了高铁站台门发展新赛道
。同时,公司加快业务模式升级,成功签署新加坡捷运裕廊线和香港东铁线屏蔽门长期维保服务项目,在轨道交通屏蔽门后市场服务
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完成从设备制造商向“设备制造商+技术综合服务商”全产业链服务体系转变,为拓展全球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撑
。
公司的高端智慧幕墙系统及新材料产品,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与服务体系,取得了强大的品牌价值和市场信誉,是国内高端幕墙
系统及新材料产业的首选品牌之一。公司先后获得“国家质量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中
国建筑装饰奖”以及省部级以上奖项 200 多项。在全球范围内打造了 1000+地标性项目,已成为高端幕墙领域的领导品牌。方大商
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获得“国际信誉品牌”、“深圳老字号”称号,连续多年入选“广东企业 500 强”、“深圳 500 强
企业”,行业影响力持续巩固。
面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与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公司坚定推进国际化转型战略,以全球化布局有效对冲单一市场风险。
凭借行业领先的技术、品牌、服务等优势,公司业务已经拓展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阿联酋、澳大利亚、新西兰、安哥
拉、孟加拉、哥伦比亚、希腊、菲律宾、哈萨克斯坦及中国香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产品包括轨道交通屏蔽门、智慧幕
墙及PVDF 铝板材料等。随着海外业务的持续拓展与深化,公司全球化布局日趋完善,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7,730.31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8,741.29 万元,新签海外订单占比达 27.06%,期末订单
储备 661,028.63 万元,其中海外订单储备 253,653.01 万元,同比增长 12.31%,为公司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大力推进智能制造+AI战略,通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体系优化及人才
培养等举措,构建高效管理运营体系,通过全球化与智能化双轮驱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将 AI 技术深度融入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及运营管理全流程,持续锻造行业领先的技
术储备与产业链优势。公司建有全国同行业中首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研究设计院,自主创新能力始终走在
行业前列。目前,公司已培育 7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专精特新”企业、2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 1家“全国质量领跑
者企业”,先后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质量领跑者企业等多项权威荣誉,有力支撑了公司经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提升至 3.93%,累计拥有专利技术1170 项、软件著作权 46 项。公司深度参与行业标准
制定,主编或参编国家、行业标准近 60 项,其中主编了我国首部《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行业标准及首部国家标准《城市轨道
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参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创造中国企业新纪录 37 项,构建起覆盖知识产权、标准制定、成果转化
的全方位创新体系,充分展现了公司深厚的技术积淀与行业主导地位。
未来公司仍将持续强化研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以 AI 技术全方位赋能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全流程,
深化与头部企业的 AI 技术战略合作,布局前沿技术与新产品研发,积极探索适合公司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及新市场,加
快在装配式、绿色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方面的创新成果转化。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依托博士后创新工作平台等研发机构,强
化核心技术团队建设,优化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公司高效运营。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持续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可持续发展。2025 年,公司获评“金质量·公
司治理奖”,并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可持续优秀实践案例”,治理成效获得市场广泛认可。
在此基础上,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中的重
要作用,积极引导其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强化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一是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适时增持公
司股份,传递发展信心;二是完善薪酬与业绩强关联机制,推动高管薪酬与经营绩效挂钩;三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
在重大事项中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构建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
四、重视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自 1995 年上市以
来,除送股、转增股份外,累计派发的现金红利以及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远超募集资金。
未来公司将继续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现金流等因素,严格遵循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量公司发展、业绩提升与股东回
报之间的平衡,致力于构建一个“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体系,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共同推
动公司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已连续 4年被深交所评为
最高等级 A级。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必要的主动自愿披露,提升信
息披露的精准度和透明度,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丰富投
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形式,主动倾听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认真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增进市场认同,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信心。
未来,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推进主业升级与产业转型,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信息披
露质量与透明度,多元拓展投资者沟通方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内在价值,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
质量回报双提升”,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e1c9677c-9692-4496-ab63-89cb58e765f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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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方大集团: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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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方大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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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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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方大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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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8/1225081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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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方大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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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方大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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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方大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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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方大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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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方大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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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方大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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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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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方大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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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94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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