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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8(深 赛 格)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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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58 深 赛 格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08 15:35 │深 赛 格(000058):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 ├─────────┼──────────────────────────────────────────────┤ │2025-09-30 00:00 │深 赛 格(000058):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09-30 00:00 │深 赛 格(000058):深 赛 格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30 00:00 │深 赛 格(000058):深赛格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23 15:55 │深 赛 格(000058):2025-060 关于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 │ ├─────────┼──────────────────────────────────────────────┤ │2025-09-22 20:14 │深 赛 格(000058):深 赛 格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22 20:14 │深 赛 格(000058):深赛格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22 20:12 │深 赛 格(000058):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5-09-22 20:12 │深 赛 格(000058):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 │2025-09-22 20:11 │深 赛 格(000058):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10-08 15:35│深 赛 格(000058):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参股企业深圳国际消 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 900 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深圳国际消费电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EEC ”)提供人民币 9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 5年,按照 4.9%年化利率计息。除公司外,CEEC 的另外两名股东分别按各自持 股比例向CEEC 提供借款 1,200 万元、900 万元。2023 年 4 月 3 日,该笔借款到期,CEEC未归还上述借款的本金 900 万元及 202 1 年 1月 1日之日起的相应利息,公司已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福田区人 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 CEEC 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借款本金 900 万元及借款利息,CEEC 因不服一审判决中 的利息计算标准,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2023年 4月 8日、2023 年 8月 9日、2025 年 5月 8日、2025 年 5月 14 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关 于向关联参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财务资助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 03 民终 24658 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5,561 元(已由上诉人 CEEC 预交),由上诉人 CEEC 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相关债权的可回收金额及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依法主张自身合法 权益,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粤 03 民终 2465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f72bd8a0-5a17-4d96-a44d-b8c40d779779.PDF ─────────┬──────────────────────────────────────────────── 2025-09-30 00:00│深 赛 格(000058):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一、承诺基本情况 2020 年,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因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赛格”)控股股 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划转时,深赛格主营电子市 场及物业租赁和管理、房地产开发业务,与深投控下属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物业”)等子公司经营相同 或相似业务,深投控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深投控下属控股子公司深深房、深物业、深圳城建均存在经营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业务的情形;深物业存在经营物业管理 业务的情形。上述公司与深赛格之间在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业务领域存在同业竞争。为维护深赛格的独立性和可持续 发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1.在作为深赛格的控股股东且深赛格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本公司将充分尊重本公司控制的各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自主权, 保证不侵害深赛格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深赛格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其他附属企业”)将不在除已发生同业竞争关系的 业务领域外新的业务领域,从事与深赛格之间存在直接同业竞争关系的相关业务(除基于深圳市国资委或类似政府机构安排的除外) 。 3.本公司承诺不以深赛格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深赛格及其股东的权益。在解决现存同业竞争问题之前,本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将保持中立地位,保证深赛格及本公司的其他附属企业能够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参与市场竞争。 4.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从深赛格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任何一方或第三方从事与深赛格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 任何经营活动。 5.自深赛格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 5 年内通过下列一种或多种方案以解决本公司与深赛格之间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 (1)对深赛格的业务边界进行进一步梳理,尽最大努力使双方之间实现差异化经营,例如通过资产交易、业务划分等不同方式 实现业务区分,包括但不限于在业务构成、地域分布、应用领域、产品类别、产品档次、客户群体等方面进行区分。 (2)按照市场规则及当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深赛格及本公司的其他附属企业等相关主体按照合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内部业务整合、资产重组/剥离,股权转让/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逐步解决与深赛格之间的同业竞争的问题。 (3)其他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有利于保护深赛格的利益和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措施。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就由此给深赛格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诺履行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投控《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进展的函》,承诺期内,深投控积极采取以下有效措施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物业管理业务方面,在深投控统筹下,深赛格重点发展公建类物业管理业务,主要拓展政府、医院、学校等公建类物业以及自 有电子市场细分领域,并通过收购外部优势企业、市场拓展等方式强化细分领域优势,持续扩大公建类项目的市场份额。深物业则依 托房地产开发项目基础,通过市场拓展和整合深投控体系内若干个从事相关业务的物管公司,形成了以产业园区、商业和配套住宅为 主的物业管理服务优势和特色。深赛格、深物业在物业管理领域开展不同业态项目,服务内容、客户类型和拓展区域均存在差异,少 量重叠业务占对方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低于10%,上述同业竞争问题对深赛格已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为保证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常态化实施,深投控、赛格集团、深赛格、深物业已签署协议,约定深赛格的物业管理业 务以公建类和自有电子市场类项目为主要发展方向,深物业的物业管理业务以产业园区、商业和住宅类项目为主要发展方向,双方同 意遵守各自差异化经营战略。深赛格、深物业双方以现有重叠业务收入为限,不再扩大物业管理领域重叠业务收入,深投控、赛格集 团对前述举措的实施负有监督义务。 2.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深投控出具承诺至今,深赛格除继续去化现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外,无新增土地储备。深赛格将通过多 种方式加速去化,实现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经营战略。 综上所述,深投控通过业务区分、厘清业务边界等方式,使深赛格与深物业在物业管理业务实现差异化经营,并指导深赛格逐步 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深投控作出的“自深赛格股权过户至深投控名下之日起 5 年内通过多种方案以解决深投控与深赛格之间现存 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深投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等其他长期承诺的履行情况,并根据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8085868a-2353-42b5-9b35-2e46a46db170.PDF ─────────┬──────────────────────────────────────────────── 2025-09-30 00:00│深 赛 格(000058):深 赛 格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 赛 格(000058):深 赛 格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db6ea854-17fe-40b4-894e-32360a2ffaf4.PDF ─────────┬──────────────────────────────────────────────── 2025-09-30 00:00│深 赛 格(000058):深赛格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 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电子数据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 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复印件、电子文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 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 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 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 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系由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1日在指 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54,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根据《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 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登记、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 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45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座 31楼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柳青先生主持召开,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2)除现场会议外,公司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 9月 29日)的 9:15-15:00。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 权委托书等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697,623,918 股(其中外资股 1,460,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6621%。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4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7,583,2 55股(其中外资股 1,229,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59%。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3.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了会议; (2)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 (3)本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上 述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 人)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其中就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股 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通知》 所载明的唯一议案《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704,679,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2%;反对 50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6%;弃权 2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516,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707%;反对 505,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60%;弃权 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3%。 根据有关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票的计票/监票结果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b5dbe145-fe75-4639-9a37-96e68ce896f3.PDF ─────────┬──────────────────────────────────────────────── 2025-09-23 15:55│深 赛 格(000058):2025-060 关于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 ─────────┴──────────────────────────────────────────────── 一、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地产”)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比例79.02%的 控股子公司。惠州市群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群星”)系赛格地产持股比例88%的控股子公司,惠州群星以自有资 产抵押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贷款,按照银行的相关要求 ,赛格地产与北京银行签署《保证合同》,赛格地产作为保证人对惠州群星上述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为债务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惠州群星向赛格地产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87)。 惠州群星因外部经营环境压力、金融机构授信政策收紧等因素影响导致资金紧张,未能按期向北京银行支付到期借款本金及利息 ,赛格地产已向北京银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30日、2025年1月4日、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3)、《关于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情况 根据惠州群星与北京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惠州群星应在2025年9月21日支付借款利息848,514.16元,惠州群星未能按期支付前 述款项。北京银行已于2025年9月22日从赛格地产银行账户划扣资金848,514.16元,赛格地产因惠州群星未能及时支付借款利息承担 了连带担保责任。 截至目前,赛格地产代偿担保资金共计8,051,445.01元 (包括本金4,999,951.66元,利息3,051,493.35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群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49998562R 法定代表人:李春泽 成立日期:2003年5月19日 注册资本:2,300万元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平半岛环岛一路一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商业运营管理、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赛格地产持有惠州群星88%股权,惠州市半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惠州群星12%股权 (二)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6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41,575.53 41,628.82 负债总额(万元) 58,941.43 59,490.98 净资产(万元) -17,365.89 -17,862.16 资产负债率 141.77% 142.91% 营业收入(万元) 958.95 483.45 利润总额(万元) -9,444.04 -496.27 净利润(万元) -9,444.04 -496.27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控股子公司赛格地产因履行对其控股子公司惠州群星的担保责任而形成应收债权,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此次履行担保责任后,公司将督促惠州群星通过加快房产去化、租售并举、扩展融资渠道等举措筹集资金,尽快向赛格地产偿还 上述款项。同时,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以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3b469edc-3be5-43c4-9e3b-567d0e076169.PDF ─────────┬──────────────────────────────────────────────── 2025-09-22 20:14│深 赛 格(000058):深 赛 格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 赛 格(000058):深 赛 格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3b282f97-4fd0-48a3-b9b8-69d22b9411e5.PDF ─────────┬──────────────────────────────────────────────── 2025-09-22 20:14│深 赛 格(000058):深赛格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 赛 格(000058):深赛格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06eed6ac-e96f-45df-ad20-6108a73ec9f9.PDF ─────────┬──────────────────────────────────────────────── 2025-09-22 20:12│深 赛 格(000058):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说明 近日,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肖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肖 军先生因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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