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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9(华锦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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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59 华锦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7:04 │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7 17:04 │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0 17:18 │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26 18:11 │华锦股份(000059):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6 18:10 │华锦股份(0000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6 17:04 │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6 17:04 │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11 17:54 │华锦股份(0000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04 18:06 │华锦股份(000059):更正公告 │ ├─────────┼──────────────────────────────────────────────┤ │2026-06-04 18:06 │华锦股份(000059):2026-019 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更新后) │ └─────────┴──────────────────────────────────────────────┘ ─────────┬──────────────────────────────────────────────── 2026-07-17 17:04│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17日 召开。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股票上市运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的。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6月27日分别在《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公告》),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及登记事项等进行了公告。 经审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下午14:50在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 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15:00 。 网络投票时间安排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起止时间与公司的公告相一致。 3、会议由公司董事许晓军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34,623,9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1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9人,代表公司股份24,454,724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1.53%。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21人,代表股份459,078,6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70% 。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的身份和资格经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核查确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所列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统计结果。投票活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予以公 布。《公告》中《关于补选张金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张燕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出 席会议股东具有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七、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824a4026-e89f-4f96-a6d9-717518d52228.PDF ─────────┬──────────────────────────────────────────────── 2026-07-17 17:04│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21人,代表股份数量459,078,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8. 7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4,623,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公司股份24,454,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00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张金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42,915,44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8,470,032股。1.02 关于补选张燕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69,187,802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42,393股。表决结果:上述2位候选人均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d05471ab-0bba-4ea5-b686-36de264ce0ab.PDF ─────────┬──────────────────────────────────────────────── 2026-07-10 17:18│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 -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5,000 ~ 40,000 -98,914.08 净利润(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135.38% ~ 14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32,500 ~ 37,500 -100,599.57 净利润(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132.31% ~ 137.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88 ~ 0.2501 -0.618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原油供需格局出现阶段性调整,带动化工产品市场价格上涨。叠加公司低价原油库存释放,支撑公司盈利能力提 高;同时,公司抢抓市场机遇,通过强化生产经营管控、优化产品结构调整、深挖降本增效潜力等一系列举措,经营状况较上年同期 有所改善。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bfcc7dd-deea-420f-b3c7-7b56782e144a.PDF ─────────┬──────────────────────────────────────────────── 2026-06-26 18:11│华锦股份(000059):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于2026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6票; 4.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郑宝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张金鹏先生 、张燕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如股东会选举通过张金鹏先生、张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同意张金鹏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同意张燕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27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e270553-1d74-457a-b46b-5bcbee989170.PDF ─────────┬──────────────────────────────────────────────── 2026-06-26 18:10│华锦股份(0000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7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7 日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00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补选第八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关于补选张金鹏先生为第八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补选张燕先生为第八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6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3.上述选举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 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 、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17 日 13:30-14:3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6 年 7月 16日 16:30 前送达 或传真至公司。 4.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廷豪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传真:0427-58561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6e26eaba-82bc-4547-a8c1-2eee9a821002.PDF ─────────┬──────────────────────────────────────────────── 2026-06-16 17:04│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16日 召开。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股票上市运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的。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5月29日分别在《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公告》),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及登记事项等进行了公告。同日,公司董事会 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前次股东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明公告》。2026 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 告》。 经审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6日下午14:50在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 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15:00 。 网络投票时间安排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起止时间与公司的公告相一致。 3、会议由公司董事许晓军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50,918,7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1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40人,代表公司股份112,409,144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7.03%。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645人,代表股份563,327,9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22% 。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的身份和资格经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核查确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所列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统计结果。投票活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予以公 布。《公告》中《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该议案以出席会议其他股东具有表决权70.86%表决通过。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七、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fce74b12-1197-4746-b55a-ba87fe4bbfc9.PDF ─────────┬──────────────────────────────────────────────── 2026-06-16 17:04│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645人,代表股份数量563,327,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35.2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股份450,918,7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40人,代表公司股份112,409,1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00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91,330,8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0.86%;反对37,319,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28.96%;弃权2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1,330,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70.86%;反对37,319,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96%;弃权2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b8f8603-cdce-4d63-bfa8-b0898f720925.PDF ─────────┬──────────────────────────────────────────────── 2026-06-11 17:54│华锦股份(0000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21),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本次股东 会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6 月 09 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3.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4.《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中各类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公允性说明 关联交易必要性: 《报告》所列的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材料、销售商品、关联存贷款等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有力 保障,利于公司主业稳健经营、产业链稳定及持续健康发展,对公司是必要的。相关交易实质有效,均是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定价政策: (1)原材料采购 公司原油采购定价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即原油采购价格(到岸价)=公开市场计价基准+贴水+运费+开证费+保险。 根据原油采购地区选择不同地区的价格基准:原油采购价格(到岸价)=公开市场基准价(BRENT、OMAN、DUBAI 等公开市场)+ 贴水+运费+开证费+保险。 公司进行原油采购时,将第三方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最终确定采购的原油价格。 向兵器集团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油的原因及必要性:上述的兵器集团下属子公司指华锦集团。华锦股份的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及化 学肥料生产与销售,石油化工生产的原材料为原油。 公司于 2009 年收购的华锦集团“十一五”项目工程,并于 2010 年投产。国家发改委在审批该项目时将原油贸易指标批给华锦 集团,华锦股份收购后,原油指标没能改变,因此相应原油进口配额仍为华锦集团所有,故我公司原油须通过华锦集团采购,通过华 锦集团采购具有必要性。 在采购原油时,公司通过在市场上根据原油贸易商的经营历史、行业信誉、原油进口渠道资源、公司实力、与公司历史合作情况 等因素,自主选定第三方原油供应商。选定第三方原油供应商后,公司根据生产安排、原油市场价格、供应商提供的油源及升贴水报 价等因素,确定具体的原油采购交易及价格(计价油种、计价月份及升贴水)。采购交易确定后,公司与华锦集团、第三方原油供应 商签订代理进口协议以及三方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公司直接支付第三方原油供应商的原油采购价款;华锦集团负责使用进口配额进行 进口报关、相关税费结算等。 由于公司采购的进口原油均以华锦集团名义进口报关,因此公司的原油采购均统计和列报为关联交易,原油是公司石油化工生产 主要的原材料,在营业成本中占比高,导致向兵器集团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采购金额较大。 (2)石油产品、石化产品及公用工程物资销售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价格政策文件或周边炼厂牌价,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市场的供需状况、竞争对手和对比单位的情况、同类 产品在目标市场的实际成交价格、产品生产成本、产品到达目标市场运输和仓储成本、财务费用以及客户的购买意愿等因素,制定产 品价格。依据《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管理办法》,以效益优先为原则,参考原油价格变化、同行业价格变化 、同行业集采价格、对标单位的价格变化、周边地区的供需情况,确定当期产品价格。 (3)财务服务 根据公司与兵工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各类服务的费用标准。①存款业务: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要 求下,提供不低于同期中国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②贷款业务:兵工财务收取的贷款及票据贴现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③结算业务:费用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金融服务手续费收取规定。 ④票据业务:费用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公司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价格标准。 (4)物资采购 ①国家定价/政府指导价:若采购商品存在国家统一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严格按照法定价格区间执行,价格合规、合法、标准统 一。 ②独立第三方市场定价(优先适用):针对市场化充分竞争商品,交易价格参照同期、同地区、同规格、同品质的独立第三方公 开市场报价、行业公允报价、非关联供应商交易价格确定。公司通过多家供应商比价、公开询价等方式竞争性招标采购。 公允性说明: 《报告》中的各类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定价严格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独立交易原则。公司各类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政策、行业规则及市场惯例,定价标准与非 关联市场化交易保持一致,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各类关联交易定价具备公允性。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 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 、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3:30-14:3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6 年 06月 15 日 16:30 前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廷豪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传真:0427-58561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697002e-48e9-49a3-8187-1bcad60b0bff.PDF ─────────┬──────────────────────────────────────────────── 2026-06-04 18:06│华锦股份(000059):更正公告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中,因 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信息有误,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和2026年5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18)和《关于将前次股东会未通过议 案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明公告》(2026-020)中议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表决结果信息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0.0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更正后: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2.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披露的《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6-019)中《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的表决结果信息有误,现更正如下:更正前: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 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更正后: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 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 理,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dac6816-1f45-4230-be9c-d6e7fe03a886.PDF ─────────┬──────────────────────────────────────────────── 2026-06-04 18:06│华锦股份(000059):2026-019 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更新后)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于2026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勇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 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5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2026-007)、《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将前次股东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 明公告》(2026-02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2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c1ae037-d49b-4880-9316-9193e15c4344.PDF ─────────┬──────────────────────────────────────────────── 2026-06-04 18:04│华锦股份(000059):关于将前次股东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明公告(更新后) ─────────┴──────────────────────────────────────────────── 一、前次股东会未获通过的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经会议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报告》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二、提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仍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议案内容无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超过3000万元,占比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 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必要性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认为《报告》所列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材料、销售 商品、关联存贷款等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有力保障。相关交易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 司独立性。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与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同意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再次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766b225-7c22-496c-bb6b-31bbf0316f22.PDF ─────────┬──────────────────────────────────────────────── 2026-06-04 18:04│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更新后)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3.00审议未通过。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75人,代表股份数量452,889,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28.3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4,648,2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3人,代表公司股份18,241,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52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反对3,310,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0.73%;弃权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74,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73%;反对3,310,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5%;弃权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87,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反对3,353,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0.74%;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41,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55%;反对3,353,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8%;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本议案审议通过。 3.00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本议案审议未通过。 4.00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520,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反对3,28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0.73%;弃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75,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73%;反对3,2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弃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 本议案审议通过。 5.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90,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0.74%;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996,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57%;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6%;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本议案审议通过。 6.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90,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0.74%;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45,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57%;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6%;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本议案审议通过。 7.00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69,4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反对3,3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2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46%;反对3,352,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8%;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44a6cae-c49e-4df0-b440-f46e8ba423ba.PDF ─────────┬──────────────────────────────────────────────── 2026-05-30 00:00│华锦股份(000059):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及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递交的辞职报告。任勇强先生因即将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务,万程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信虎峰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提名 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任何职务。上述各位董事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未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勇强先生、万程先生、信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各位董事 均按照规定做好工作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董事会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任勇强先生、万程先生、信虎峰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 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副董事长郑 宝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代为行使董事长各项职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f5f9543e-c608-4d08-a43e-deeebc80bcba.PDF ─────────┬──────────────────────────────────────────────── 2026-05-28 16:36│华锦股份(000059):关于将前次股东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 一、前次股东会未获通过的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经会议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报告》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0.0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二、提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仍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议案内容无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超过3000万元,占比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必要性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认为《报告》所列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材料、销售 商品、关联存贷款等交易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有力保障。相关交易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与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202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同意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再次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e3d4645-2f8c-4c24-b53b-c271e5a64677.PDF ─────────┬──────────────────────────────────────────────── 2026-05-28 16:36│华锦股份(0000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6 月 09 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 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 、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6 日 13:30-14:3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6 年 6月 15 日 16:30 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 4.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廷豪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传真:0427-58561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964c009e-6484-43a8-a2e6-9a826c5f497c.PDF ─────────┬──────────────────────────────────────────────── 2026-05-28 16:36│华锦股份(000059):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于2026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勇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 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5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第十五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2026-007)、《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将前次股东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 明公告》(2026-02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2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032de1a-4f9d-4bad-9c0c-bfccf79b4a39.PDF ─────────┬──────────────────────────────────────────────── 2026-05-15 18:19│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3.00审议未通过。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75人,代表股份数量452,889,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28.3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4,648,2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3人,代表公司股份18,241,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52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反对3,310,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0.73%;弃权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74,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73%;反对3,310,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5%;弃权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87,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反对3,353,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0.74%;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41,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55%;反对3,353,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8%;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本议案审议通过。 3.00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0.03%;反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本议案审议未通过。 4.00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520,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反对3,28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0.73%;弃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75,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73%;反对3,2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弃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 本议案审议通过。 5.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90,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0.74%;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4,996,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57%;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6%;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本议案审议通过。 6.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90,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0.74%;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45,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57%;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6%;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本议案审议通过。 7.00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69,4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反对3,3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5,02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81.46%;反对3,352,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8%;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87b1280-12ee-4590-b529-a4d2b5c63cb7.PDF ─────────┬──────────────────────────────────────────────── 2026-05-15 18:19│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 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股票上市运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第十五次会决议召集的。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23日分别在《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称《公告》),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及登记事项等进行了公告。 经审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4:30在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 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 网络投票时间安排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起止时间与公司的公告相一致。 3、会议由公司董事许晓军先生主持。贵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34,648,2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1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3人,代表公司股份18,241,666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1.14%。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75人,代表股份452,889,8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32% 。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的身份和资格经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核查确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所列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统计结果。投票活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予以公 布。《公告》中所列“《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因未达到出席会议其他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没有获得通过。《公告》中所列其他议案均以出席会 议股东具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七、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7eb28fb-2333-43f7-888d-d09ef37eb5ef.PDF ─────────┬──────────────────────────────────────────────── 2026-04-27 17:01│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163513-991b-4ee9-9a35-1899b940ad1f.PDF ─────────┬──────────────────────────────────────────────── 2026-04-23 16:37│华锦股份(000059):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计划于 2026 年 4月 28日披露《2026 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29日(星期 三)15:3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任勇强先生,董事、总经理许晓军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张廷豪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 星 期 三 ) 16: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tqJjHiQOk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e3a367b-2bd5-477c-9003-60c4f30a4234.PDF ─────────┬──────────────────────────────────────────────── 2026-04-22 17:15│华锦股份(000059):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 ─────────┴──────────────────────────────────────────────── 华锦股份(000059):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4852116-bfb4-4bc6-b37d-0d8b189a7282.PDF ─────────┬──────────────────────────────────────────────── 2026-04-22 17:14│华锦股份(00005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法 6.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 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 、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13:30-14:3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6 年 5月 14 日 16:30 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 4.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廷豪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传真:0427-58561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219128f-d782-4060-be9a-534ce5cc796e.PDF ─────────┬──────────────────────────────────────────────── 2026-04-22 17:14│华锦股份(00005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英明) ─────────┴──────────────────────────────────────────────── 本人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三会运作情况等。报告期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英明,197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职称。曾任三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信律师事务所兼职 律师,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辽宁省教育厅法律顾问,葫芦岛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 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出席的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5 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作出独立判断 的情况发生。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 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8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对公司年 报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内控评价报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聘任总会 计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关于与兵工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有效地 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通过视频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 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22 天,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调研,充分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公司治理及可持续发展等情况;通过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途径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 良好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充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 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 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职业操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勤勉尽责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利润 分配等重大事项,均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客观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出现怠于履职或违规表决情形。 独立董事:王英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7422d40-3040-4974-b36f-8f9fb87aa311.PDF ─────────┬──────────────────────────────────────────────── 2026-04-22 17:13│华锦股份(00005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1,763,294,889.03元,未分配利润为954,299,555.70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627,843,002.13元,未分配利润为- 1,652,328,558.61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且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28,789,965.67 22,392,195.52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763,294,889.03 -2,794,763,928.73 70,299,928.51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954,299,555.70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652,328,558.61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1,182,161.19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495,919,629.75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1,182,161.19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 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2025年 度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 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5年度公司业绩亏损且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实际,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52,328,558.6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54,299,555.70元。截至2025年底 ,公司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和三家控股子公司,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华锦股份支付分红款2,360,553.78元,其余子公司 未进行利润分配。 3. 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强化运营管理效率,提升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盈利能力,以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 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e5fad50-359c-49c3-97fa-77f26df5c3cd.PDF ─────────┬──────────────────────────────────────────────── 2026-04-22 17:12│华锦股份(000059):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 致同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宝信先生,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业宗先生,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晓敏,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三、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对公司 2 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 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评估结论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致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 过往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有足够专业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2cf3a7b-79e5-4d77-9b87-a4518c2e29bf.PDF ─────────┬──────────────────────────────────────────────── 2026-04-22 17:12│华锦股份(000059):估值提升计划年度评估报告 ─────────┴──────────────────────────────────────────────── 为切实推动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 映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要求,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估值 提升计划》。2025年公司围绕估值提升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效 (一)聚焦主业提质效,经营基本面稳步夯实 2025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叠加下游需求不及预期、新能源汽车加速替代、石化产品价格低位徘徊等多重因素给企业带来的 困难和挑战,公司围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两条主线,推进全流程降本增效,科学研判形势、主动识变应变、奋力攻坚克难、狠 抓工作落实;强化安全质量管控,生产装置保持“安稳长满优洁”的良好运行态势,节能改造助力绿色生产;全面优化提升、聚力创 新突破,科技创新、深化改革、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17.56亿元、净利润-17.29亿元,亏损幅度较 上年度有所收窄。 (二)股东回报稳健落实,分红机制规范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实施权益分派。2025年6月19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789,965.67元,切实以现金分红回馈全体股东,稳定投资者预期。后续公司 将结合盈利状况、现金流情况及发展资金需求,持续优化分红策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投关体系不断完善,市场沟通精准高效 公司构建多层次、常态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多渠道传递公司价值,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年高质量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 会3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累计回复投资者问询90余次,系统解读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战略规 划,同步发布“一图读懂”可视化材料,有效提升信息传递的直观性与透明度;日常接听行业研究员及中小投资者电话咨询170余次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咨询93条,同步建立投资者意见向管理层反馈机制,确保投资者提问“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回复 率100%;参与兵器集团主办的“走进兵器工业”投资者交流会,覆盖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及中小股东等多元群体,与投资者深入沟通 ,有效增进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全面认知。 (四)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价值传递公开透明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持续提升披露质量与透明度。2025年累计发布各类 公告70余次,无更正、补充公告,信息披露工作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B级评价。 公司高质量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ESG报告及2025年各期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全面展现经营状况、治理水平与社会责任,保障 投资者知情权与决策权。 (五)治理与制度建设夯实根基,合规运营全面强化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与舆情管理体系,为市值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一是舆情管理体系建成落地。制定并发布《舆情 管理制度》,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舆情研判、处置与信息发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防范不实信 息对公司估值造成冲击。 二是市值管理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估值提升、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等全 链条工作,确保市值管理责任到人、落地见效。 二、结论 2025年,公司严格落实市值管理与估值提升各项部署,在经营稳增长、分红强回报、投关优沟通、披露提质量等方面取得扎实成 效。董事会认为:本计划具备合理性与持续性,应继续执行。下一阶段,公司将继续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核心,聚焦主业经营、加 快资本运作、完善治理体系、强化价值传递,推动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同步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以高质量发展回馈广 大投资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1f74b78-3850-425f-b6b2-f1f3fdaa2ade.PDF ─────────┬──────────────────────────────────────────────── 2026-04-22 17:12│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华锦股份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单位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 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盘锦辽河富腾热电有限 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华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华锦塑业有限公司。纳入 评价范围的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 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法律风险等。确定了重点关注的 3 项重大风险:安全 生产风险、汇率风险以及原油价格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情况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进行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潜 影响资产、负债和权 影响资产、负债和权益的 影响资产、负债和权益的 在错报 益的错报漏报金额≥ 错报漏报金额≥本单位 错报漏报金额<本单位资 本单位资产总额ⅹ1% 资产总额ⅹ0.5% 产总额ⅹ0.5% 营业收入潜 影响收入、成本费用 影响收入、成本费用等损 影响收入、成本费用等损 在错报 等损益类的错报漏报 益类的错报漏报金额≥ 益类的错报漏报金额<本 金额≥本单位营业收 本单位营业收入总额ⅹ 单位营业收入总额ⅹ1% 入总额ⅹ2%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牵头部门对内控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是指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 错报。 (3)一般缺陷 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影响因素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造成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造成 控制缺陷认定标 或极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 或极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 准 额≥本单位资产总额ⅹ1%。 额<本单位资产总额ⅹ1%≥本单 位资产总额ⅹ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②决策程序不科学,造成决策失误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结果显示的重大或组合构成重大缺陷的多项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其他对本单位影响重大的情形。 (2)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未达到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任勇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6a37612-064a-42c6-adec-b0fda2c0ba4d.PDF ─────────┬──────────────────────────────────────────────── 2026-04-22 17:12│华锦股份(00005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 致同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宝信先生,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业宗先生,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晓敏,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2 月 9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9 日,第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 年 12 月 26 日,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对公司 2 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 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致同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认为致同具备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勤勉尽责,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2025 年 1 月 21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确定 2024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方案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工作的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 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2025 年 3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 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实施情况、审计结果、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关联方交易情况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 4 月 9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4)2025 年 12 月 9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总体评价 经评估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 要求。其在近一年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9f147ca-c0c4-4ae8-a91c-cc3db76077be.PDF ─────────┬──────────────────────────────────────────────── 2026-04-22 17:12│华锦股份(000059):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1-2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通过兵工 1-1 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9353号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份”)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华锦股份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 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110A01454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华锦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北方 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通过兵工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华锦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华锦股 份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华 锦股份实施于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年度华锦股份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384f2a0-28b0-43e6-ad44-a1cf57f68956.PDF ─────────┬──────────────────────────────────────────────── 2026-04-22 17:12│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一、2025 年工作回顾 2025 年,华锦股份围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两条主线,克服地缘政治冲突、关税壁垒升级、石化产品价格低位徘徊等多重 因素给企业带来的困难挑战,统筹资源配置,全面优化提升、聚力创新突破,生产装置保持“安稳长满优洁”的良好运行态势,科技 创新、深化改革、节能降碳、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417.56 亿元、净利润-17.29 亿元,亏损幅度 较上年度有所收窄。 石化板块全产业链优化潜能持续释放。以“ 四个正常化”再提升为抓手,全面优化运行管理,各项运行指标持续改善。常减压 和乙烯装置分别实现 A 级连续运行 456 天和 453 天,34 项技术经济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 化肥板块争供气调结构实现新突破。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地方政府的沟通合作,保障原料天然气稳量稳价供应。 北沥公司挖潜增效取得显著成果。强化设备管理,提升装置操控水平,6 套主要装置全部实现 A 级连运超百天。加强装置调运 组织,动态调整运行模式,工业白油产量大幅提升,企业逆势走出经营低谷。 采购系统保供降本取得新成效。围绕降本关键点,持续优化采购策略,科学调整采购节奏。原油采购顺利完成新油种混配加工, 综合降低采购成本,滞期费同比降低 22%;北沥公司积极拓展供应渠道,试炼评价新油种,原油保供能力进一步提高。物资采购深入 开展成本分析,建立网上超市与询比价结果择优采购机制;强化战略合作,开拓采购寻源,加强平衡利库和物资调剂,发挥电力集采 优势,27 种化学品采购“破圈、消独”和实现国产化替代。 营销系统精准发力开拓市场。持续优化“N+X”客户开发与渠道管理模式,深入分析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制定差异化营销策略 。油品抢抓市场机遇,在集团公司大力支持下,获批成品油出口配额并全部完成出口、创历史新高。 降本增效提档升级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线条、全流程挖掘成本控制点、效益增长点,提升价值创 造能力。 特色新产品开发取得积极成效。围绕 32 项科技创新项目,加强资源配置与过程监控。完成 9 种牌号聚合烃新产品试产,其中 ,HJ9715 性能指标达到出口水平,S1106 橡胶产品填补国内空白;8 种聚烯烃复合助剂实现自研自产自用。北沥公司长高附加值 SQ 系列汽油机油、T 系列变压器油等 13 种润滑油新产品开发成功。抗冲型透明聚丙烯研发项目荣获东北“三省一区”(辽宁赛区)国 有企业“星火”创新创意大赛二等奖。 基础研究和工艺技术攻关获得突破进展。与大连化物所合作开发出第五代齐格勒-纳塔催化剂,加大塑料改性研究,完成抗虎皮 纹聚丙烯塑料改性配方试验,成功产出阻燃 ABS 产品。80 万吨/年石脑油加氢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完成;热电公司脱硫装置烟气拖尾 、聚乙烯装置催化剂活性降低、乙烯装置急冷水塔 pH 值升高等制约装置安稳运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安全生产保持良好态势。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工作标准,配齐配全一类监管企业专职安全生产总监。深化推进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和“雷霆行动”,构建实施“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机制,结合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特点,强化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 ;特别是面对一线操作力量严重不足情况,车间主任、技术人员带班顶班保运行。 全面提升质量管控效果明显。围绕生产经营全过程,优化质量管理机制,拓宽考核产品范围,迭代升级企业标准,全年质量损失 率控制在 0.057%以下。参与并发布国家标准 5 项、行业标准1 项,成功申请《风力发电用冷却液》团体标准、填补国内空白。首次 参加国际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成果发表赛并荣获金奖。 绿色低碳全力提速发展。完成新疆化肥尿素装置及燃动系统节能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公司生产水、原煤、天然气、蒸汽消耗量 同比下降,五大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全部满足国家基准要求,锦天化入选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名单,新疆化肥 、塑业公司入选省市绿色制造名单,热电节水技术入选国家鼓励工业节水目录。持续加大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减排指标全面完成。 数智赋能不断深化推进。深入落实数智工程三年行动,积极探索 AI 应用,建立专属本地知识库系统,升级 E 路签系统、采购 管理系统,商旅平台正式上线,实时数据库新增采集 5000 余点。公司顺利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估审核,高端炼化一体化智能工 厂入选 2025 年辽宁省先进智能工厂名单,新项目智慧工地系统获辽宁省数字经济转型资金支持。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定战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调整经营范围。为进一步精简管理流程,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撤销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同时修订,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不再适用 。 (二)作决策方面 在决策事前论证环节,董事会始终统筹发展与安全,对各项决策事项开展深度调研与充分论证,杜绝冲动决策、平庸决策问题。 董事会“三重一大”议案均经过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部分议案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把关。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估 值提升计划、年度财务决算、闲置募集资金补流、金融服务协议、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 在决策跟踪评价环节,董事会建立决策落实跟踪台账、开展现场检查等方式,动态掌握决议执行情况。全年重点决策事项均已实 施完成。完善公司治理的根本规则,规范董事会运行,厘清权责分界,保障治理合规性。 (三)防风险方面 华锦股份坚持底线思维,着眼全局,关注重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提升风险研判前瞻性,统筹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内 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安全生产环保体系等落地执行。董事会持续发挥把方向,防风险作用 。公司党委通过研究讨论风险管理工作要点、风险工作报告等把握风险管理工作方向,董事会每年对公司年度内控出具自我评价报告 ,每半年对财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适用做持续风险评估,切实发挥董事会防风险核心作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 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确保有效识别并防范应对企业风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部,执行 董事会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违规追责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 (四)规范运行方面 董事会共有董事 9 人,其中集团公司委派 2 人,独立董事 3人,职工董事 1 人,外部董事占多数。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 别是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华锦股份持续厘清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 权责边界,完善健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运行制度体系并执行到位,按照“1+1+X”制度体系,规范合理授权并实施有效监督。 2025 共计召开董事会 8 次,审议议案 34 项,会前均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其中,31 个议题履行了党委会前置程序,会议效率 高,决策环节完备,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2 次,通过议案 23 个,提高了董事会工作效率,规 范了董事会运行。 三、董事勤勉尽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均能够认真履职,积极建言献策,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会 议,明确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专业和外部资源优势,在公司的经营发展、重大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董事会的决策更加科 学合理。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352a8bd-189c-4675-bebd-a19d66921566.PDF ─────────┬──────────────────────────────────────────────── 2026-04-22 17:12│华锦股份(00005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锦股份”)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 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 号)的核准,北方华 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98,936,170 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7.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98.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898,93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4,101,062.40 元。本次募 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汇入公司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1402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2,931.65万元,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帐号 截止日余额(万 存储方式 元) 中国建设银行盘锦 21001730808052500820 332,931.65 活期存款 市化工支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0亿元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并承诺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1.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根据华锦股份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本次募集资金30亿元用于向子公司内蒙古 化工增资建设100万吨/年合成氨、160万吨/年尿素项目。 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四十五次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监事会、2016年4月15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暂停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减少投资损失,决定暂停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内蒙古化 工项目,寻求新的项目进行论证,使用募集资金获得良好的使用效果,以保证广大股东的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暂停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告》(2016-010)。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不超过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11亿元。 3.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相关承诺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 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计委员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d1dac04-1dcd-459d-b0b0-215465fe51b8.PDF ─────────┬──────────────────────────────────────────────── 2026-04-22 17:12│华锦股份(000059):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号)的核准,北方华锦 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8,936,170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2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8.4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40,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959,999,998.40元,扣除公司 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898,93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4,101,062.4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1402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4年度归还2023年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 0,000.00元,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尚未归还。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0元,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2024年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0 元,归还2025年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28,591,819.99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归还2025年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 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 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4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化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1001730808052500820,该专户仅用于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以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 31日余额 北方华锦化学 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市化 21001730808052500820 295,999.99(含发 82,859.18 工业股份有限 工支行 行费用589.89万 公司 元) 2025年,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人民币819,567,995.89元,利息收入金额为人民币9,024,284.10元,账户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21 0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为9,024,074.1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 履行了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c804733-ca1f-4fa9-8525-8be2486da31d.PDF ─────────┬──────────────────────────────────────────────── 2026-04-22 17:12│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9e84311-9c09-434c-a493-9859c9fae2d2.PDF ─────────┬──────────────────────────────────────────────── 2026-04-22 17:11│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6d3e0c2-55a7-4d4b-bb6a-69aec7f3d9e7.PDF ─────────┬──────────────────────────────────────────────── 2026-04-22 17:11│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年度报告 ─────────┴──────────────────────────────────────────────── 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ddeed4a-ef17-4282-b00d-ad2c206f8190.PDF ─────────┬──────────────────────────────────────────────── 2026-04-22 17:11│华锦股份(000059):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勇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6-010 )。 4.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并发表审核意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公司5名关联董事任勇强、郑宝明、许晓军、万程、信虎峰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 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2026-011) 。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7.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并发表审核意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6-012)。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013)。 10.审议通过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11.审议通过了《估值提升计划年度评估报告》,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估值提升计划年度评估报告》(2026-014)。 1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王英明、张学军、蒋亚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1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6-01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7c09112-e015-4fce-9990-1f34f01683c0.PDF ─────────┬──────────────────────────────────────────────── 2026-04-22 17:10│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713a539-c2af-49a6-8523-1fe489248309.PDF ─────────┬──────────────────────────────────────────────── 2026-04-22 17:10│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4549号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锦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锦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a377326-905e-440d-a276-bfe6da79b8e2.PDF ─────────┬──────────────────────────────────────────────── 2026-04-22 17:10│华锦股份(00005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1-2 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1-2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9351号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份”)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华锦股份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 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110A01454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华锦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华锦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华锦股 份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华 锦股份实施于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年度华锦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1192e08-eb29-44ff-8a23-4f6c1f6e8991.PDF ─────────┬──────────────────────────────────────────────── 2026-04-22 17:10│华锦股份(000059):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1-2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9350号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北方 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锦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华锦股份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提 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华锦股份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华锦股份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份”)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454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329.49 -279,476.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7,758.38 -289,849.10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扣 具体扣 项 目 年度 除情况 年度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4,175,647.96 3,459,612.4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9,107.16 31,367.4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 0.002 0.01 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具体扣 具体扣 项 目 年度 除情况 年度除情况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 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 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6,681.51 注1 23,900.28 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 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 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 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 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 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 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 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 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 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56.18 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 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2,425.65 注2 7,411.01 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 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9,107.16 31,367.47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166,540.79 3,428,244.93 注 1:系华锦股份的材料销售、提供劳务、经营租赁等取得的收入。注 2:系华锦股份借调给股东方的人员取得的收入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d33bc36-3ce6-4c39-aeed-941b0fff095a.PDF ─────────┬──────────────────────────────────────────────── 2026-04-22 17:10│华锦股份(000059):中信建投关于华锦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 股份”或“公司”)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锦股 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 号)的核准,公司向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8,936,17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7.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98.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898,936.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4,101,062.40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中信建投证券 于 2014 年 12 月 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14020001 号验资报告。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五十四次董事会、2016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建设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本次募集资 金确定新的投资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0 元,均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归 还 2024 年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万元,本年度归还2025年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828,591,819.99 元。 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归还 2025 年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 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14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北方华锦化 中国建设银 21001730808052500820 295,999.99(含发行 82,859.18 学工业股份 行盘锦市化 费用 589.89 万元) 有限公司 工支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人民币819,567,995.89 元,2025 年度利息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9,024 ,284.10 元,账户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 210 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为 9,024,074.1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2025 年 5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 2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4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5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年度,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 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 同专字(2026)第 110A 号),认为华锦股份《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锦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521623d-8819-4bbe-81ae-b6e4131f5d30.PDF ─────────┬──────────────────────────────────────────────── 2026-04-22 17:10│华锦股份(000059):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 份”、“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华锦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4 年 10 月2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8,936,170 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98.4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 ,954,101,062.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14020001 号验资 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2,931.65万元,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帐号 截止日余额(万 存储方式 元) 中国建设银行盘 21001730808052500820 332,931.65 活期存款 锦市化工支行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3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 25 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 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30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并承诺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一)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根据华锦股份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本次募集资金30亿元用于向子公司内蒙古 化工增资建设100万吨/年合成氨、160万吨/年尿素项目。 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四十五次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监事会、2016年4月15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暂停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减少投资损失,决定暂停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内蒙古化 工项目,寻求新的项目进行论证,使用募集资金获得良好的使用效果,以保证广大股东的权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不超过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11亿元。 (三)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承诺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锦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9b14107-067e-4426-bf27-02358dc46567.PDF ─────────┬──────────────────────────────────────────────── 2026-04-22 17:10│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 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a1af83f-57ac-4074-8f9f-2809af794254.PDF ─────────┬──────────────────────────────────────────────── 2026-04-22 17:10│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华锦股份(0000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5f03bd9-385a-4085-9bff-9431f71eb6fc.PDF ─────────┬──────────────────────────────────────────────── 2026-04-22 17:09│华锦股份(00005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健全激励与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董事:由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一)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同时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聘任,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之情形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业绩水平相匹配, 兼顾市场行业对标水平,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经营成果。 (二)责权利统一、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职贡献紧密挂钩,建立权利、责任、利益与经营风险相统一的激 励约束机制。 (三)战略导向、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聚焦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实 现公司短期经营与长期价值提升的有机结合。 (四)业绩导向、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紧密挂钩,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兑现的核心依 据,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和约束效能。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标准与方案,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结合当年度经营绩效、岗位职责、履职贡献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公司可以委 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或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 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绩效年薪原则上占年度薪酬的比例 不低于 60%。基本年薪综合考虑担任职位和岗位所承担的责任压力以及企业管理的难度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与企业的经营成果和绩 效考核结果挂钩核定。任期激励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核定,任期激励最高不超过任期内年度薪酬总和的 20%。 第八条 公司外部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董事津贴根据董事在董事会任职情况和考核结果综合确定。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条 考核方式 (一)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能力、职责履行等方 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可验证。 (二)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考核程序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预发、按年核算。 第十三条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可以按年度/季度/月度发放,具体由公司内部相关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按规定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支付,绩效考核应当依据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进行递延支付,具体发放比例以及实施安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保及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按照国家相关 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等原因离任,薪酬按照在岗实际工作月数进行考核和计发。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 程》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ea907d9-3e2c-434c-b4fb-7c6cc91b2780.PDF ─────────┬──────────────────────────────────────────────── 2026-04-22 17:09│华锦股份(000059):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王英明、张 学军、蒋亚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英明、张学军、蒋亚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ab0f971-4dcc-41d7-a638-06547ac2e9a3.PDF ─────────┬──────────────────────────────────────────────── 2026-04-22 17:09│华锦股份(00005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蒋亚朋) ─────────┴──────────────────────────────────────────────── 本人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薪酬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一、基本情况 蒋亚朋,女,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英国德比大学访问学者。曾任沈阳工 业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华 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 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均全部出席。本人在 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依据自己专业能力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 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均无缺席情况发生。其中,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8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聘任总会计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审 议;听取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无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作为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 。听取人力资源部关于经理层领导人员 2025年度任期绩效考核评价情况的汇报。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关于与兵工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有效地 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通过视频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 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运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通过查阅资料及与公司经营层、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负责人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场工作时间 21 天,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管理层保持联系, 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了解投资者对 公司的关注重点,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高层。在勤勉认真履 职的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信息质量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重点对定期报告、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等进行审慎核 查。通过主动了解业务运营、与管理层及审计机构沟通,确保公司决策程序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蒋亚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c02e34e-6563-4043-83a8-62f4fe0ccee8.PDF ─────────┬──────────────────────────────────────────────── 2026-04-22 17:09│华锦股份(00005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学军) ─────────┴──────────────────────────────────────────────── 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学军,男,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沈阳化工大学管理型学院院长、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 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授权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的情况。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2025 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作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 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召开 1 次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的议案》,并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听取关于经 理层领导人员2025 年度任期绩效考核评价情况的汇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关于与兵工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在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 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18 天,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通 过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特别关注了公司创新研发、市值管理、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等事项。努力做到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企业 的生产经营综合信息,为高效履职、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发挥独立董 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本人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三、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按时参加会议并充分行使表决权,会前认真审阅材料, 会上充分表达观点。严格履行审查义务,充分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健全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治理决策科学 、透明、合规。 独立董事:张学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f0d325c-69c3-4c8b-a675-c97d87be6261.PDF ─────────┬──────────────────────────────────────────────── 2026-04-10 15:42│华锦股份(000059):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2025 年 5月 9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闲置募集资金 3 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详细内容参见 2025 年 4 月 16日披露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5-013)。在上述授权金额 及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 2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近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5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04a14fd-c020-4f7d-bca4-8b0fff5ac628.PDF ─────────┬──────────────────────────────────────────────── 2026-01-30 17:04│华锦股份(0000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3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03人,代表股份数量453,166,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28.3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股份434,445,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2人,代表公司股份18,721,2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51,299,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反对1,706,3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0.38%;弃权1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6,854,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0.03%;反对1,7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弃权1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 本议案审议通过。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本议案的责任险方案框架内办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 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e7e69913-d3fd-4dc0-ac27-1c2c4c4bb17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华锦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0197.PDF ─────────┬──────────────────────────────────────────────── 2026-04-23│华锦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4735.PDF ─────────┬──────────────────────────────────────────────── 2025-10-29│华锦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431.PDF ─────────┬──────────────────────────────────────────────── 2025-08-13│华锦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3/1224461397.PDF ─────────┬──────────────────────────────────────────────── 2025-04-25│华锦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144.PDF ─────────┬──────────────────────────────────────────────── 2025-04-16│华锦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6/1223099352.PDF ─────────┬──────────────────────────────────────────────── 2024-10-16│华锦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6/1221395356.PDF ─────────┬──────────────────────────────────────────────── 2024-08-29│华锦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6635.PDF ─────────┬──────────────────────────────────────────────── 2024-04-27│华锦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539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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