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60 中金岭南 更新日期:2025-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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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3 15:36 │中金岭南(000060):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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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06 │中金岭南(000060):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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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中金岭南(000060):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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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中金岭南(000060):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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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中金岭南(000060):关于中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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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51 │中金岭南(000060):关于中金转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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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48 │中金岭南(000060):中金岭南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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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8 │中金岭南(000060):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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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29 │中金岭南(000060):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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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29 │中金岭南(000060):中金岭南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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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3 15:36│中金岭南(000060):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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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金转债”将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50%,每 10 张“中金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15.00 元(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8 日。
3. 除息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4. 付息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5. “中金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6.“中金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18 日,凡在 2025 年 7 月 18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7 月 1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7 月 19 日。
8. 下一付息期间利率:2.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1 号文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8,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0,000 万元。根据《深圳市中金岭
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中金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现将“中金转债”2024 年 7 月20 日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 可转债简称:中金转债
2. 可转债代码:127020
3. 可转债发行量:380,000 万元(38,000,000 张)
4. 可转债上市量:380,000 万元(38,000,000 张)
5. 可转债上市时间:2020 年 8 月 14 日
6. 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6 年7 月 19 日
7. 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2026 年7 月 19 日
8. 可转债利息: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0.60%、第四年 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9.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
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
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0. 可转债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3. “中金转债”信用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诚信”)对“中金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根据中诚
信出具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5】跟踪 0462号),维持公司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中金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本次付息为“中金转债”第五年付息,计
息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20 日至 2025 年 7 月 1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50%,本次付息每 10 张“中金转债”(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15.00 元(含税)。对于持有“中金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
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12.00 元;对于持有“中金转债”
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15.00 元;对于持有“中金转债”的其他
债券持有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 15.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
2. 除息日: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
3. 付息日: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中金转债
”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
地入库。
2.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
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金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0 年 7 月 1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深圳市中
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咨询部门: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 0755-82839363
传真:0755-8347488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9e1eecbd-c3b9-4201-a710-770a25b48f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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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06│中金岭南(000060):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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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转股期限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9日,截至目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29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深
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岭南”)现将 2025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或“中金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中金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0]118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703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SZ”。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
21年1月2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71元/股。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即2021年6月17日
)的公司总股本3,569,943,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39939元(含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中金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71元/股调整为4.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18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即2022年6月13日
)的公司总股本3,737,541,0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47289元(含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中金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63元/股调整为4.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4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即2023年6月27日
)的公司总股本3,737,544,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99999元(含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中金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54元/股调整为4.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8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即2024年7月8日)
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60000元(含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
有关规定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
的4.44元/股调整为4.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7月9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即2025年6月25日
)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70000元(含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来的4.38元/股调整为4.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6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中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二季度,中金转债因转股减少 217 张(票面金额为 21,700 元),转股数量 4,952 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剩
余可转债 30,225,303 张(票面金额为 3,022,530,300 元)。
公司 2025 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数量 比例 可转债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数量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2,656 0.01% -226,406 -226,406 56,250 0.00%
高管锁定股 282,656 0.01% -226,406 -226,406 56,25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37,314,153 99.99% 4,952 226406 231,358 3,737,545,511 100.00%
三、股份总数 3,737,596,809 100% 4,952 0 4,952 3,737,601,761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金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 司 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
com.cn)上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839363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0774d121-b3ce-494f-a7cb-076e465a33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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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中金岭南(000060):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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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岭南(000060):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86b4a99b-6882-4fa2-ac0b-c0b575c1b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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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中金岭南(000060):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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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870000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 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25 2025/6/26 2025/6/2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737,596,125 股为基数,拟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87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32
5,170,862.8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4,733,786,284.99元拟结转下一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
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 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发行的“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转股而发生变化
的,则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即“以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70000 元人民币(含税)”。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8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8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7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08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08*****973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24 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839363
传真电话:0755-8347488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3abc0f16-b58e-4f4d-907d-e18c9f68ea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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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中金岭南(000060):关于中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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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中金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4.38元/股
中金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4.29元/股
中金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6月2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1 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7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80,000.00 万元。(债券简称: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
根据《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
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D+A×k)/(1+n+k)。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
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
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
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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