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61 农 产 品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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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3 │农 产 品(000061):关于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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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 │农 产 品(000061):关于与南昌农产公司深化合作暨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海吉星公司受托运营洪旺市场│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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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 │农 产 品(00006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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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农 产 品(00006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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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 │农 产 品(000061):关于珠海市珠西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竞得项目用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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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6 │农 产 品(00006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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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4 │农 产 品(00006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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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3 │农 产 品(00006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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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3 │农 产 品(00006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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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09 │农 产 品(000061):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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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3│农 产 品(000061):关于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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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 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及不
超过 20亿元的中期票据。2026 年 3 月,公司已发行 202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5亿元(债券简称:26深农产品MTN001,债券代码
:102680638),期限 3年,发行利率 1.69%。(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5日、2026年1月 14日和 3月 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完成 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5亿元的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债券简称 26深农产品
司 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 SCP001
资券
债券代码 012681524 期限 270日
起息日 2026年 6月 22日 兑付日 2027年 3月 19日
计划发行总额 5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5亿元
发行利率 1.39% 发行价 100元/百元
簿记管理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e91dbef-a02f-4a4e-acd2-b7893fb77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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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农 产 品(000061):关于与南昌农产公司深化合作暨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海吉星公司受托运营洪旺市场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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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昌农产公司深化合作暨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海吉星公司受托运营洪旺市场的议案》,为夯
实公司“全国一张网”布局,同意公司与南昌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农产公司”)深化合作,在公司收购南昌农产公
司控股子公司南昌西部物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西部物流公司”)49%股权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共同组建
的江西省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51%股权,以下简称“江西海吉星公司”),受托运营管理南昌西部物流公
司所属的南昌洪旺智慧农批大市场(以下简称“洪旺市场”)。
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昌西部物流产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CREEYG5B
3.住所(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经开区洪旺大道 1999号(南昌西部物流园)1栋(综合配送楼)
4.法定代表人:李学群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时间:2023年 7月 20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停车场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物业管理,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非食用冰生产,非食用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水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9.股东方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南昌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注 1) 25,500 51%
江西省供销数字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 2) 15,000 30%
南昌市供销有限公司(注 2) 9,500 19%
合计 50,000 100%
注 1:公司与南昌农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农产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了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公司
持有51%股权),运营管理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南昌市场”);公司与南昌农产公司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
。
注 2:江西省供销数字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市供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南昌西部物流公司的 49%股权,已在“江西省公共
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综合产权交易系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正在推进上述股权收购程序,如完成股权收购及工商登记,公司将持有南
昌西部物流公司的 49%股权。
10.除上述股权收购程序外,南昌西部物流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11.经查询,南昌西部物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南昌洪旺智慧农批大市场
2.位置: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石埠镇洪旺大道
3.占地面积:285,928平方米
4.建筑面积:规划总建筑面积 276,125.07平方米,已建设总建筑面积 232,935.51平方米,最终以实际丈量为准
5.权属情况:由南昌西部物流公司持有,产权清晰
四、委托运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 6月 18日,南昌西部物流公司与江西海吉星公司签署了《委托运营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
南昌西部物流公司对江西海吉星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授权,江西海吉星公司享有洪旺市场的运营管理权,负责洪旺市场的市场经营
、管理、推广、招商等各项工作。
(二)委托管理范围
委托管理范围由洪旺市场所在宗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组成。
(三)委托管理整体安排
协议签订后,南昌西部物流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向江西海吉星公司移交洪旺市场除在建区域以外的其他全部区域,并办理第一次
移交手续;洪旺市场在建区域由南昌西部物流公司负责继续建设及管理,并在具备交付条件后向江西海吉星公司办理第二次移交手续
。
(四)委托管理期限
自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办理完毕第一次移交手续之日起,至洪旺市场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之日止。
(五)收益分配安排
洪旺市场专有部分及南昌西部物流公司投资部分产生的租金收入归南昌西部物流公司所有;除上述以外的全部收入归江西海吉星
公司所有。
(六)项目维修安排
南昌西部物流公司负责洪旺市场主体结构的维修,以及建筑结构在生命周期内自然陈旧损耗的修缮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江西
海吉星公司负责日常维修工作及相关费用。
(七)生效条件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公司经工商登记为持有南昌西部物流公司 49%股权的股东之日
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南昌农产公司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统筹南昌市场、洪旺市场错位协同
经营,形成 1+1>2的协同、聚合效应,进一步打造在江西省乃至中部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枢纽市场。本次交易不
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委托运营协议》签署等相关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委托运营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f995a0e-fe94-4547-bc07-18f6db411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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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农 产 品(00006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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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8日(星期五)10:00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名,实到董事 10 名,董事徐宁先生
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慧敏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南昌农产公司深化合作暨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海吉星公司受托运营洪旺市场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南昌
农产公司深化合作暨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海吉星公司受托运营洪旺市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3.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4.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52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董事会印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58eb34d-08c9-4c84-9519-ebba2742d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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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农 产 品(00006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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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84,961,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0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为 119,097,671.88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
发生增发股份、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每股股息将在合计
派息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和 5月 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将按照固定总额的原则实施分配,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仍为 1,984,961,198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2026年5月 26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84,961,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股派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1 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8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 13楼
咨询联系人:江疆
咨询电话:0755—82589021
传真电话:0755—825890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58afabf-2c21-4d45-9c85-9153d322e4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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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农 产 品(000061):关于珠海市珠西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竞得项目用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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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广东省珠汇西通农产品
流通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西基金”)采取共同收购珠海市珠西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的 100%股权并增资的方式,共同投资“珠西海吉星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项目。2026年 4月 1日,股权收购和增资
事项已完成,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5,000 万元,其中,珠西基金持有项目公司 89%股权,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11%股权。(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日和 4月 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026 年 6 月 16 日,项目公司竞得项目部分用地,并于 6 月 17日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地块情况如下: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用地性质 使用 成交金额
(m2) 年限 (万元)
珠自然资斗工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江珠 124,310.96 物流用地 50年 6,527.00
2026-01号 高速南侧、县道 589东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689491f-698d-4212-b723-b76b5d127b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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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6│农 产 品(00006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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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星期五)10:00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名,实到董事 11名。会议由董事长张
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同意,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1.审议《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项子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项子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核,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同意票数 10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关联董事王慧敏女士回避表决。本项子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
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董事会印章);
2.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b0408b1-a4e7-4a00-a995-ca447d2898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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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44│农 产 品(00006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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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 月 12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公司独立董事、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以下简称“非独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国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原则;
(二)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短期与长期结合原则。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在方案中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董事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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