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61 农 产 品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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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47│农 产 品(000061):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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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开户情况、持有人会议情况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7 月 6 日、7 月 23 日、8 月 23 日、9 月 13 日、9 月 21 日和 10 月 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
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计划购买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本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6,770,700 股,成交均价约为 6.5881 元/
股,成交金额合计约为 4,460.60 万元。本计划已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员工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认购份额不存在差
异。前述股票将按规定锁定 12 个月(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止)。
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参与本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10 人,与本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前述持有人自愿放弃间接持有股票的表决
权,与本计划操作运行等事务保持独立性,因此,本计划与前述持有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除上述情形外
,本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8354d12f-d094-4d4a-b383-316723e510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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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11│农 产 品(00006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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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d9f364d2-eeaf-43b7-bb90-5f3466bcde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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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10│农 产 品(000061):关于投资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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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1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的议案》。为夯实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同
意公司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上海浦东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商集团”)、上海
惠于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于南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投资“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高于 30
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 13 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 51%。
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杭迎伟
5、注册资本:888,593.9744 万元
6、经营范围:境内外各类建设工程的承包、设计、施工、咨询及配套设备、材料、构件的生产、经营、销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咨询,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实业投资,国内贸易(
除专项规定);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上海建工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其他说明:公司与上海建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海建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浦东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浦东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2330 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龙
5、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商业投资,商业投资项目的策划、咨询,商业资产重组策划,商业信息咨询,商业企业管理,自有设备租赁,房
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浦商集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
8、其他说明:公司与浦商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浦商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惠于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惠于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惠东村 1300 号 1 幢二层 201 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瞿超级
5、注册资本:500 万元
6、经营范围:(1)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企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项目策划与公
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
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餐饮管理。
7、股东情况:惠于南公司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集体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其他说明:公司与惠于南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惠于南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上海海吉星惠南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占地面积约为438 亩(具体以土地合同为准),总投资额不高于 30 亿元。项
目将定位为浦东新区一级综合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并借助项目所在上海惠南镇的区位优势,重点发展农产品进出口业务,将打造成
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农产品进出口重要集散地。
四、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海吉星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注册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3、注册资本:不超过 130,000 万元
4、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 51%,上海建工、浦商集团和惠于南公司合计持股不高于 49%。
7、组织架构:(1)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提名 4 名董事,上海建工提名 2 名董事,浦商集团提名 1 名董事;董
事长由公司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项目建成运营后,上海建工提名 1名副董事长,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提名 2 名监事,上海建工提名 1 名监事,惠于南公司提名 1名监事,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主席由上海
建工提名,监事会过半选举产生。(3)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3 名:项目建设期总经理由上海建工委派,副总经理全部由公司
委派;项目建成运营后,总经理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公司委派 2 名,上海建工委派 1 名;设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1 名,由
公司委派;设财务部副部长 1 名,由上海建工委派。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有助于公司继续夯实长三角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后续涉及获取项目用地、与合作方签订合资协议及成立项目公司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项目用地摘牌及相关手续,签署土地、产业监管相关协议;与合作方签署项目公司合资协议、章程等法律
文件。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82542f47-d4c5-4c88-b07e-69cf7ef50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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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10│农 产 品(00006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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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14332483-332a-4f49-8eae-1938bdfab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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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10│农 产 品(00006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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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产 品(00006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9abf5c52-b398-4228-be45-de04c59096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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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09│农 产 品(000061):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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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 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2.00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议案均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1 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议案 2 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 1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和 12 月 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
0-1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 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2633550e-02be-4690-a946-8ce651e6ad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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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07│农 产 品(000061):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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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18
年起已连续6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年度审计
机构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19 日下午 15:30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总部设于北京,是 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Ltd(GTIL,致同国际)在
中国唯一的成员所,英文名称为 Grant Thornton。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致同在全国拥有 29 家办公室。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 6,000名,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名。
业务收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
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
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815.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90,000.00 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忠年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忠年先生从 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
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5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智彤女士,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智彤女士从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2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盖大江先生,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新三板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3份。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
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
(含税)为 18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5 万元、重大事项检查情况审计费用 5 万元,与 20
23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 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
示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8年起已连续 6 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审计工作
的需要,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
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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