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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2(深圳华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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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62 深圳华强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9 00:0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f43c8d07-5c81-4215-9077-be26be17fe60.PDF ─────────┬──────────────────────────────────────────────── 2024-03-16 00:00│深圳华强(000062):董事会决议公告 ─────────┴────────────────────────────────────────────────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 议,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其中吉贵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新安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近期与已合作或拟合作银行对未来授信额度及合作方式的沟 通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开展的规划,公司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 787,352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币种,下称为“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的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以此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 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 同时,鉴于公司在2023年预计的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即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董事会会 议、2023年4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预计的8 44,67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下称为“2023年预计的担保额度”)中尚有部分额度未实际使用,且2023年预计的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避免重复预计担保额度、提升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经董事会审议,同意 公司撤销2023年预计的担保额度中尚未实际使用的额度。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 款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投票结果为 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9eddbc06-ce63-44f1-972c-95438af0763a.PDF ─────────┬──────────────────────────────────────────────── 2024-03-16 00:0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 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 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 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 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月 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 A 座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3、公司将对前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前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 A座 5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或受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7:00 送达 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 作详见本通知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黄辉(0755-83030136) 2、邮编:518031;传真:0755-83217376;电子邮箱:hhui@szhq.com 3、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下午半天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 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a71af68b-1806-40b9-80f8-7a70ccd8e201.PDF ─────────┬──────────────────────────────────────────────── 2024-03-16 00:0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含 10 亿元)。该理财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在任何一个时点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理财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 理财方式,风险较低,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等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 1、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 收益,也是为了提高股东的回报,购买前述理财产品并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理财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含 10 亿元)。前述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述理财 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在任何一个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理财额度。 3、投资方式: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 4、投资期限: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 式。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市场波动等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建设:公司已经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 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委托理财行为,控制理财产品投资风险。 (2)产品选择: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公司将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的理财产品。 (3)交易对手管理: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无不良诚信记录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受 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4)加强操作管理: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为委托理财的具体经办部门,配备专人负责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在委托理财操作过程 中,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加强风 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预估和测算,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委托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3725128d-f194-46f1-81cd-e309cc5f0fb9.PDF ─────────┬──────────────────────────────────────────────── 2024-03-16 00:0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440f2999-7b20-4e1a-89b8-32391fd77c12.PDF ─────────┬──────────────────────────────────────────────── 2024-03-02 00:0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完成部分股份补充担保及 │信托登记的公告 ─────────┴──────────────────────────────────────────────── 2024年 2月 24 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控 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部分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为了巩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 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称为“23 华强 E1”)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称为“23 华强 E2”)的担保比例和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 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存放于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用于为 2 3 华强 E1、23 华强 E2 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担保(以下简称“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华强集团已办理完成前述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担保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为 担保及信 担保及 受托人 担保及信托登记 称 控 及 所持 司总 为限 补充担 托登记起 信 的用途 股股东 信托登记 公司 股本 售股 保及信 始日 托登记 或 数 股份 比例 托登记 到 第一大 量(股) 比例 期日 股 东及其 一 致行动 人 深圳华 是 25,000,00 3.38% 2.39% 否 是 2024 年 办理解 中信建 对 23华强 E1债 强 0 3 除 投 券 集团有 月 1 日 担保及 证券股 持有人交换股份 限 信 份 和债券的本息偿 公司 托登记 有限公 付提供补充担保 手 司 续后终 止 25,000,00 3.38% 2.39% 否 是 2024 年 办理解 金圆统 对 23华强 E2债 0 2 除 一 券 月 28 日 担保及 证券有 持有人交换股份 信 限 和债券的本息偿 托登记 公司 付提供补充担保 手 续后终 止 合计 50,000,00 6.76% 4.78% - - - - - - 0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740,045,151 股股份(其中包括通过“华强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3华强 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 户”持有的 165,000,000 股股份和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华强 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165,000,000股股份), 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存在限售和冻结的情况),占公司总股本的 70.76%。 在本次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前,华强集团累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司股份 280,000,000股;在本次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后, 华强集团累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司股份 330,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4.59%,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5%。 二、股东股份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其他相关说明 1、华强集团本次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分别由 23华强 E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23华强 E2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另行收取报酬), 并以“华强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3华强 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华强 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 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的表决权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华强集团的意见办 理,但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华强集团本次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华强集团为 23 华强 E1、23 华强 E2 办理补充 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华强集团关于办理完成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告知函》; 2、《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dcce6b86-0676-4dc7-9719-65c613e34e03.PDF ─────────┬──────────────────────────────────────────────── 2024-02-24 00:0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部分股份补充担保及信 │托登记的公告 ─────────┴────────────────────────────────────────────────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2023 年 12 月 22日成功发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称为“23 华强 E1”)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称为“23华强 E2”),为债券发行需要,华强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存放于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用于为 23华强 E1 、23 华强 E2 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2023 年 6 月 17日、2023年 1 2月 12日、2023年 12月 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为了巩固担保比例和保护 23 华强 E1、23华强 E2 债券持有人利益,根据《深圳华强集团有 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维持担保比例和追加担保机制,华强集团拟就 23华强 E1、23 华强 E2 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 1、华强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华强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3 华强 E1 担保及信 托财产专户”,由 23 华强E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 23 华强E1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 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担保; 2、华强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 华强 E2 担保及信 托财产专户”,由 23 华强E2 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 23 华强 E2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 券本息偿付提供补充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740,045,151 股股份(其中包括通过“华强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3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 专户”持有的 140,000,000 股股份和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140,00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70.76%;前述拟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占华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76%,占公司总股本的 4.78 %。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前述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的完成情况以及 23 华强 E1、23华强 E2 后续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b866e399-fa9b-4eea-9124-0c2a096cb89f.PDF ─────────┬──────────────────────────────────────────────── 2024-02-19 00:00│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意注册的公告 ─────────┴──────────────────────────────────────────────── 深圳华强(000062):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ddec3f17-66d9-4307-babf-4dd9c1fa53ee.PDF ─────────┬──────────────────────────────────────────────── 2024-01-31 00:00│深圳华强(000062):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调整前 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42,860万元-53,360万元 盈利:95,240.65万元 盈利:95,245.14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3.98%-5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40,430万元-50,930万元 盈利:96,056.25万元 盈利:96,060.74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6.98%-57.9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098元/股-0.5102元/股 盈利:0.9106元/股 盈利:0.9106元/股 注:根据国家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公司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按照新旧衔接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 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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