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63 中兴通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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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7 │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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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7 │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翌日披露报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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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1 │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回购A股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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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02 │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6年6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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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56 │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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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翌日披露报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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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人民币3,584百万元零息美元结算于2030年到期 │
│ │的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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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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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关于派发末期股息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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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4 │中兴通讯(000063):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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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7│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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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A股股本
为3,999,372,942股(本公司A股总股本4,028,032,35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8,659,411股A股后的股本),以此为基数向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4.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643,742,279.16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本公司A股总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4.080757元人民币计算,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080757元人民币/股。
2、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不适用于本公告。有关H股权益分派事宜,请参见本公司2026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
公布关于派发末期股息的说明》。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6年 6月 17日,本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4.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具体情况
请见本公司 2026年 6月 18日发布的《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
股股份数量为28,659,411股,存放于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无需因为股本总数的变动
而调整原先确定的利润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8,659,411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等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公司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A股总股本4,028,032,353股扣除已回购A股股份28,659,411股后的3,999,372,942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4.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股息红利所得税扣缴说明: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境外合
格机构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按10%征收,扣税后每10股派发3.699元人民币;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注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发4.11元人民币,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股息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注
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22元人民
币,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11元人民币,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8日;A股除息日为2026年7月29日;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6年7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7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90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21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使本公司不能如期完成权益分派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A股股本(不
含回购A股股份)×分配比例,即1,643,742,279.16元人民币(含税)=3,999,372,942股×0.411元人民币/股(含税);按本公司A股
总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A股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A股总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
)×10,即4.080757元人民币(含税)=1,643,742,279.16元人民币(含税)÷4,028,032,353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
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本公司A股总股本(含回购A股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080757元人民币/股。
七、其他事项
A股股东中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26年8月5日前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便本
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55号中兴通讯大厦A座咨询联系人:李伟
咨询电话:+86(755)26770282
传真电话:+86(755)26770286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2、股东会关于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2025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109d2649-06da-4e80-b1d8-67b2a7cdc8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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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翌日披露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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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翌日披露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76d595b8-fa91-42dc-a7f2-08275c4aff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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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1│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回购A股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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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3.09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A股
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6年 7月 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 A股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6年 5月 27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 A股股份,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
26年 5月 28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回购 A股股份的公告》。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年 7月 2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 28,659,411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60%,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6年 5月 27 日至 2026 年 7月 20日。本次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35.66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34.4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68,034.3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总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
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累计回购 A股股份数量为 28,659,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本次回购的 A股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
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A股股份 411,121 0.01% 411,121 0.0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A股股份 4,027,621,232 84.20% 4,027,621,232 84.2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28,659,411 0.6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H股股份 755,502,534 15.79% 755,502,534 15.79%
股份总额 4,783,534,887 100% 4,783,534,887 1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在得悉内幕消息后不得回购股份,直到有关消息公布为止;尤其是不得在以下较早日期之前 30日内回购股份:(a)董事
会为通过公司任何年度、半年度、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举行的会议日期;(b)公司根据适用上市规则规定公布任何年度或半年
度业绩的期限,或公布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公告的期限;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规定的其他情形。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
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回购股份用途及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三年内实施
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注销该等股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395cc4cb-0f65-48fc-815a-d93aee84ba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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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02│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6年6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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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cd00bd34-7dbd-459e-a366-b11d5f8b6b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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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56│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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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3.09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A股
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A股股份数量为 24,558,21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35.16 元 /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34.44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855,246,755.1(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3caa1236-bc41-499d-a9e0-addcb30d11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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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翌日披露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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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翌日披露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3b95219-4409-4caf-a29d-14558721e7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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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人民币3,584百万元零息美元结算于2030年到期的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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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人民币 3,584 百万元零息美元结算于 2030 年到期的H 股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b2fb64c-d4d1-47af-86a2-df44c7ed36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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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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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0db0836-c26a-4d88-8188-57bc7c5be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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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关于派发末期股息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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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关于派发末期股息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01d5178-b06d-459d-9d74-2bcd02a47d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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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4│中兴通讯(000063):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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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57f5d9a-8c84-4031-ba2f-870c92217f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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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中兴通讯(000063):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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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703391f-6aeb-4aca-b5f9-3b0c5e0d4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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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翌日披露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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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翌日披露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0170884-8a88-4e2e-9554-621cf05208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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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6年5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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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14ac94a-653d-4019-a4c0-1c80e1bfbc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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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26│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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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3.09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A股
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 19,259,118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40%,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34.9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34.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70,055
,180.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
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69740d5-30c3-4014-8291-e459c706c6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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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07:5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首次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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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3.09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A股
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 5月 27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 A股股份,回购 A股股份数量为 1
9,259,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34.9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34.44元/股,已支付的总
金额为人民币 670,055,180.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76863db0-2d62-4690-b6ed-20781c8307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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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07:5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翌日披露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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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翌日披露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00c95499-f4ce-4b25-9920-93fc4654f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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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5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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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0f041c86-5a4b-42d4-ae32-098a58b58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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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5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5年度股东会通函及表决代理委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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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 2025 年度股东会通函及表决代理委托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df9b84b9-945f-484b-aba4-b6c984d7f1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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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9│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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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f2aec0d1-a166-42ce-acdd-c43e20bb23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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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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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70de589-29ec-4790-92a1-bbd4b196c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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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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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种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称“本集团”)拟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类型主要
包括外汇远期合约、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买入期权、结构性远期合约等。
2、交易金额:本集团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额度折合 83亿美元,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 83 亿美元,
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
交易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还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
程序。
4、风险提示:本交易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为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本集团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造成的影响,本集团以进出口业务以及外币借款为背景,
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本集团禁止从事衍生品投机行为。
2、交易金额:本集团在 2026年度拟申请折合 83亿美元的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 83亿美元,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具体为:(1)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折合 80亿美元,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保值标的包括外汇敞口、未来收入、未来收支预测、境外
经营净投资等;(2)利率衍生品交易额度折合 3亿美元,利率衍生品交易的保值标的包括浮动利率外币借款等。
3、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占用实际现金流,在授权有
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占用不超过等值 2亿美元。
4、交易方式:衍生品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合约、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买入期权、结构性远期合约等,采用本金互换或
净额交割方式清算,不涉及履约担保。本集团交易的衍生品属于场外签署的非标准化合约,交易对手方均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衍生品交易合同生效以书面文件确认为准,与各家合作金
融机构签订遵循行业惯例的标准化主协议以及补充条款,若出现争议情形,则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处理。
5、交易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除利率掉期外,一般不超过一年。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衍生品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
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还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或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或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
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本集团衍生品交易为套期保值型衍生品,合约损益与保值标的价值波动形成对冲关系,其目的是降低汇率、利率波动给经营业绩
带来的不确定性,本集团会跟踪市场情况及保值标的变化,针对本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做敏感性分析,评估风险发生导致合约产生的
损失及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影响;本集团内部有相应的控制机制、止损流程及披露制度,因此衍生品交易面临的风险对本集团经营影
响有限。
2、流动性风险
衍生品交易以本集团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进行清算,或者选
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本集团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他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
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本集团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禁止风险投机行为;本集团衍生品交易金额不得超过
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的额度。
2、本集团已制定《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和《衍生品投资管理流程》,对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
后续管理及信息披露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3、公司成立衍生品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工作小组,配备交易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参与交易的人员充分理
解衍生品交易的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衍生品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具体授权范围内对衍生品保值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及投票决策,分析衍生品交易的可
行性与必要性,并根据重大市场变化和衍生品实际操作情况及时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及决策。每半年向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衍
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在交易前需进行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并拟定交易方案(包括交易品种、期限、金额
等),提交公司衍生品投资决策委员会予以风险审核,最终经财务总监审批。
4、本集团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本集团按照要求在衍生品合作银行
开立结算账户或指定结算账户,在衍生品合约结算日依据交易指令进行资金交割。
5、公司审计部每半年度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及评估。
(三)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集团已制定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搭建衍生品交易分析、决策、审批、操作及绩效评估等全流程和组织架构,并以实际业务
为基础开展衍生品交易,旨在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本集团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定性,并禁止从事衍生品投机行为。本集团
开展衍生品交易具备可行性。
四、衍生品交易对本集团的影响
衍生品交易是本集团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本集团带来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本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本集团对衍生品合约的会计核算及列报依据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并根据
证券监管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集团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
值,本集团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的价格厘定衍生品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损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兴通讯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中兴通讯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750edec-310f-4d2f-a784-fd44cf47dc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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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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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
二六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并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前述续聘审计机构事宜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月成立,2012 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
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截至 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末拥有执
业注册会计师超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550人。
安永华明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
69亿元)。
安永华明 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属于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计 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 次。19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行业惩戒 1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
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5年至 2019年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2025年重新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作为签字注册
会计师;近三年签署/复核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苏伟先生,于 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2024年开始作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拥有逾 9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
业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尹卫华先生,于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
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生物医药、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和
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30万元(含相关税费,不含餐费),与2025年度持平;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126万元(含相关税费,不含餐费),与2025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安永华明历年的审计工作情况、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及履职能力,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六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担任本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二六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本公司2026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审计机构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5392ad9-5d5e-4c0a-9def-9d42ea6732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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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6│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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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753815f-04de-42b3-b44e-04a1eb40c6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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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6│中兴通讯(00006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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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兴通讯”)已于2026年 5月 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6 年 5月 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榕女士主持,应到董事 9名
,实到董事 8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 1名(董事闫俊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诸为民先生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二〇二六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二〇二六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审议《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或者承担具体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绩效办法领取薪酬,不再领取
董事津贴。
(2)职工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及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其他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20万元人民币/年。
2、独立非执行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40万元人民币/年。
(四)其他
1、公司董事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部分,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在公司深圳总部
召开二○二五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二○二五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f5128ec9-030e-41da-9091-e3569d5fcf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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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4│中兴通讯(00006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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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
通讯”或“公司”)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统一原则;
(二)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七条 公司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确定相应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或者承担具体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绩效办法领取薪酬,不再领取
董事津贴。(2)职工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及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其他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
2、独立非执行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绩效办法领取薪酬。
第八条 除领取津贴的董事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除领取津贴的董事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领取津贴的董事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
流程执行。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
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
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以及本人绩效达成情况。
(二)公司组织架构、岗位变动、岗位职能调整。
(三)其他合理因素。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effc5f7-4e16-4966-ad18-914a94cb3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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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32│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6年4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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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98e1c34-77dd-4d26-814e-211830654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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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31│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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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3.09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A股
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990b72b-ed22-4a44-93b2-0034d48562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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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中兴通讯(00006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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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在境内和香港同步刊登。本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境内刊登。本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2)条、第 37.47B 条及第 13.10B 条的披露义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内幕消息条文而公布。
§1 重要提示
1.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通讯”、“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2 本季度报告已经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
会议。
1.3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子阳先生、财务总监李莹女士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秀红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真实、
准确、完整。
1.4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本季度报告所载的财务资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1.5 本季度报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 主要财务数据
2.1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
年度会计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项目(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3 月)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千元) 34,988,057 32,968,196 6.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1,310,444 2,453,172 (46.58%)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936,176 1,956,700 (52.16%)
净利润(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1,978,648) 1,851,253 (206.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51 (47.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51 (47.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 3.38% 下降 1.66 个百分点
注:由于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3,584 百万元零息美元结算于 2030 年到期的 H 股可转换债券在 2026 年 1-3 月形成稀释性潜
在普通股 129,726 千股,稀释每股收益在基本每股收益基础上考虑该因素进行计算。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
项目(2026年 3月 31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千元) 225,724,240 217,739,375 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千元) 76,814,128 75,425,601 1.84%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金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6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8,607
除同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 246,286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收入、个税手续费返还和增值税加计抵减外的其他收益 41,4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 (41,7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6,295
减:所得税影响额 66,1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69
合计 374,268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执行。其
中,将规定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如下:
项目 2026 年 1-3 月 原因
深圳市中兴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16,351) 中兴创投经营范围内业务“中兴创投”)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3 本集团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资产负债表
项目名称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化 原因分析
预付款项 1,970,699 1,443,440 36.53% 主要因本期预付采购款增加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2,431,943 1,792,620 35.66% 主要
因本期一年以上金融工具
产 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1,734,522 7,900,409 48.53% 主要因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动负债 借款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 63,061 107,910 (41.56%) 主要因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导致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利润表
项目名称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3 月 同比变化 原因分析
财务费用 340,974 (340,005) 200.28% 主要因本期汇率波动产生汇兑
损失而上年同期为收益及净
利息收入减少
其他收益 372,808 805,220 (53.70%) 主要因本期与日常经营活动相
关的其他收益下降
投资收益 405,786 3,750 10,720.96% 主要因本期联合营企业盈利而
上年同期为损失及衍生品合
约交割产生的收益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0,653) 152,214 (152.99%) 主要因本期衍生品合约期末进
行公允价值重估产生损失而
上年同期为收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153,227) (117,240) 30.70% 主要因本期应收账款减值计提
以负数列示) 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239,326) (80,064) 198.92% 主要因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以负数列示) 增加
主要因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产
资产处置收益 8,607 - /
生收益
营业外收入 5,758 16,642 (65.40%) 主要因本期非经营性收入减少
营业外支出 47,499 1,189 3,894.87% 主要因本期非经营性损失增加
所得税费用 184,003 464,274 (60.37%) 主要因本期盈利减少
套期工具的有效 4,295 (27) 16,007.41% 主要因本期套期工具期末公允
部分 价值重估产生收益而上年同
期为损失利润表(续)
项目名称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3 月 同比变化 原因分析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63,623 (35,708) 278.18% 主要因本期汇率
波动产生外币
差额及其他 报表折算收益而上年同期为
损失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74) (157) 52.87% 主要因本期附属公司因汇率波
其他综合收益的 动产生外币报表折算损失减
税后净额 少
现金流量表
项目名称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3 月 同比变化 原因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978,648) 1,851,253 (206.88%) 主要因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金流量净额 收到的现金减少及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5,689,949) (1,383,661) (311.22%) 主要因本期定期存款产品净支
金流量净额 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704,475 4,909,628 (44.91%) 主要因本期净借款减少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70,783) (11,252) (529.07%) 主要因本期汇率波动产生折算
现金等价物的影 损失增加
响
§3 股东信息
3.1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前10名股东与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一致,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总数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股东总数为 630,598 户(其中 A 股股东 630,314 户,H 股股东 284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 持股 持股数量 股份条件股份 冻结的股份数
性质 比例 种类
(股) 数量(股) 量(股)1、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简称“中 境内一般 20.09% 958,940,400 A 股 - 无
兴新”) 法人 2,038,000 注1 H 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注2 外资股东 15.73% 752,419,722 H 股 - 未知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注3 境外法人 1.
14% 54,577,719 A 股 - 无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88% 42,171,534 A 股 - 无5、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 国有法人 0.87% 41,516,065 A 股 - 无6、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其他 0.81% 38,796,600 A 股 - 无能产品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其他 0.54% 25,925,685 A 股 - 无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其他 0.50% 23,853,373 A 股 - 无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山西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0% 19,073,940 A 股 - 无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38% 18,024,285
A 股 - 无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中兴新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
明 本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
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注 1:中兴新持有的本公司 2,038,000 股 H 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注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 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为避免重复计算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已经剔除了中兴新持有的本公司2,038,000 股 H 股。
注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通过深股通购买本公司 A 股股份的总和。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 本公司无优先股
§4 季度财务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e0cd925-0c69-4ed2-9897-1cf985b14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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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中兴通讯(00006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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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
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简称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榕女士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
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二六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f7f0f1e-6dee-48fc-ad9b-a0b7e505b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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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42│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董事会会议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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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董事会会议通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739d859-a6c3-4465-8dcd-bd80f3e802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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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32│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6年3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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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1a00173b-5319-4cec-9b15-5429792a7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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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31│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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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6e13f8e-be1a-42ce-b408-b7795bd51f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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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6:42│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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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ea11453-bdf9-442b-8bd8-604abdbe43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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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0│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参与认购的建兴湛卢基金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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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关于参与认购的建兴湛卢基金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81d7a210-8af9-45d6-beeb-eb2975c647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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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 00:30│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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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268fd430-45ef-46b7-a50c-fe7393561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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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50│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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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f45edb86-bf71-4e03-a4b1-0c673136f5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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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50│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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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b00852bc-cd39-43e7-9af5-61ac69c34e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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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50│中兴通讯(000063):关于2026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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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关于2026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5a421736-6ff5-496b-b5ed-9bcbb5c644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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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50│中兴通讯(000063):关于2026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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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关于2026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88b4a7cc-c3f8-4a0b-8942-482230d1eb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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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49│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徐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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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简称“独立董事”),本人徐奇鹏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我具备法律相关领域的专业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
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徐奇鹏先生,1990年及 1997年分别获得香港大学法学士及法学硕士学位,为香港注册律师。从事香港执业律师逾 30 年,1993
年至 2018 年期间任职于何耀棣律师事务所,2018年至今任职于萧一峰律师行,现为萧一峰律师行合伙人。目前担任中集安瑞科控股
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海南国际仲
裁院及惠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香港房地产协会及香港测检认证协会的义务法律顾问,及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的副主席。2024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
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二、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我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的核心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及股东会等。
对于需经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审议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提前统筹通知,并完整、充分地提供相关议案资料。会前,我对各项议案材料
进行深入研读分析,主动与公司沟通核实关键问题;会议期间,我认真聆听各项汇报,结合自身专业,提出务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日常履职中,我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保持紧密对接,确保信息传递高效、沟通渠道畅通。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22次董事会(其中,第九届董事会召开 4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召开 18次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规定。我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22 22 0 0
股东会 2 2 0 0
作为独立董事,我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
合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
的情形。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7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4次出口合规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会议,我出
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出口合规委员会 4 4 0 0
独立董事会议 2 2 0 0
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中,我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执行、衍生品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高
管绩效考核及出口合规管理等关键领域,并结合专业判断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此外,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我
高度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程序规范性、任职资格适配性,以及董事会多元化建设,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提供专业指导意
见。
在独立董事会议上,我重点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通过深入了解及审查交易的定价依据、核实交易金额在同类业务
中的占比情况等方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我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工作。通过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年度审计计划、内控检查结果、自我
评价报告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持续督导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与有效执行。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我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积极沟通,确定年度财务报告
及相关内控的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关键审计事项,关注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我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 26天,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对外投资事项等。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动态信息,并就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我始终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督促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在审议重大事项时,我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
东利益出发,审慎分析议案对中小股东的潜在影响。同时,我注重学习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更好地代
表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
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
我参加了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董事会议。会前,我审阅了相关协议、定价依据及历史交易数据;会上,对关联交易
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以及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深入讨论。我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相应会计期间的财务、经营、内控情况,相关审议
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3、聘用审计机构
2025年度,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我认为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
2025年度,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过程中,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
查,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亦进行了详细审查。作为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我认真审核了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认为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关任职资格。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我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认为公司 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
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守独立董事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各项职
责。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从业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开展前置审核把关,
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环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2026年度,我将在任职期间继续秉持客观独立的履职准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徐奇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6e5fe98d-8303-4c4c-ba83-891ecc0079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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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49│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庄坚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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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简称“独立董事”),本人庄坚胜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我具备法律、合规等相关领域的专业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
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庄坚胜先生,198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于 1991年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
师资格。曾任职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集团公司、普华永道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自 2016年
1月至今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贸易合规与税务关税业务主管合伙人;2020年 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
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二、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我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的核心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及股东会等。
对于需经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审议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提前统筹通知,并完整、充分地提供相关议案资料。会前,我对各项议案材料
进行深入研读分析,主动与公司沟通核实关键问题;会议期间,我认真聆听各项汇报,结合自身专业,提出务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日常履职中,我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保持紧密对接,确保信息传递高效、沟通渠道畅通。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22次董事会(其中,第九届董事会召开 4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召开 18次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规定。我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22 22 0 0
股东会 2 2 0 0
作为独立董事,我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
合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
的情形。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7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4次出口合规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会议,我出
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出口合规委员会 4 4 0 0
独立董事会议 2 2 0 0
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中,我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执行、衍生品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高
管绩效考核及出口合规管理等关键领域,并结合专业判断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此外,作为出口合规委员会召集人
,我高度重视公司出口合规管理体系的搭建与落地情况,关注相关工作推进进度,并提供专业建议。
在独立董事会议上,我重点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通过深入了解及审查交易的定价依据、核实交易金额在同类业务
中的占比情况等方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我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工作。通过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年度审计计划、内控检查结果、自我
评价报告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持续督导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与有效执行。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我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积极沟通,确定年度财务报告
及相关内控的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关键审计事项,关注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我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 23天,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对外投资事项等。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动态信息,并就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我始终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督促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在审议重大事项时,我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
东利益出发,审慎分析议案对中小股东的潜在影响。同时,我注重学习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更好地代
表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
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
我参加了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董事会议。会前,我审阅了相关协议、定价依据及历史交易数据;会上,对关联交易
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以及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深入讨论。我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相应会计期间的财务、经营、内控情况,相关审议
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3、聘用审计机构
2025年度,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我认为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
2025年度,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过程中,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
查,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亦进行了详细审查。作为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我认真审核了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认为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关任职资格。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我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认为公司 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
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守独立董事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各项职责
。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从业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开展前置审核把关,在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环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2026年度,我将在任职期间继续秉持客观独立的履职准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庄坚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c051af1e-cf4a-4544-8792-6c6ed4e3a8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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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49│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王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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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简称“独立董事”),本人王清刚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我具备财务、内控等相关领域的专业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
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王清刚先生,1993 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6 年获中南财经大学(2000年更名为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04-2007年在厦门大学从事工商管理博士后研究工作,
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1996年至今,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师工作,现为该校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担
任武汉生之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武汉兴图新
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武汉敏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我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
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二、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我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的核心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及股东会等。
对于需经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审议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提前统筹通知,并完整、充分地提供相关议案资料。会前,我对各项议案材料
进行深入研读分析,主动与公司沟通核实关键问题;会议期间,我认真聆听各项汇报,结合自身专业,提出务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日常履职中,我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沟通、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保持紧密对接,确保信息传递高效、沟通渠道畅通。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22次董事会(其中,第九届董事会召开 4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召开 18次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规定。我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22 22 0 0
股东会 2 2 0 0
作为独立董事,我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
合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
的情形。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7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4次出口合规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会议,我出
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出口合规委员会 4 4 0 0
独立董事会议 2 2 0 0
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中,我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执行、衍生品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高
管绩效考核及出口合规管理等关键领域,并结合专业判断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此外,作为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集人,我高度关注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及薪酬激励机制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供专业指导。
在独立董事会议上,我重点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通过深入了解及审查交易的定价依据、核实交易金额在同类业务
中的占比情况等方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我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工作。通过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年度审计计划、内控检查结果、自我
评价报告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持续督导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与有效执行。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我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积极沟通,确定年度财务报告
及相关内控的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关键审计事项,关注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我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 26天,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对外投资事项等。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动态信息,并就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我始终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督促公司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在审议重大事项时,我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
东利益出发,审慎分析议案对中小股东的潜在影响。同时,我注重学习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更好地代
表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
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
我参加了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董事会议。会前,我审阅了相关协议、定价依据及历史交易数据;会上,对关联交易
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以及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深入讨论。我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相应会计期间的财务、经营、内控情况,相关审议
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3、聘用审计机构
2025年度,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我认为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
2025年度,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过程中,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
查,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亦进行了详细审查。作为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我认真审核了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认为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关任职资格。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我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认为公司 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
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守独立董事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各项职责
。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从业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开展前置审核把关,在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环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2026年度,我将在任职期间继续秉持客观独立的履职准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清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23adfa3c-7ee0-4b7d-8c99-8115f049f5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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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47│中兴通讯(000063):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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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并结合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庄坚胜先生、王清刚先生、徐奇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2dc14d86-19a0-436a-9397-9797bab634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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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47│中兴通讯(00006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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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于 19
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
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截至 2025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末拥有
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550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57.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4.57亿元人民币(含证券业务收入 23.69亿
元人民币)。
安永华明 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 11.89亿元人民币,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属于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计
8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30 万元人民币(含相关税费,不含餐费)
;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126万元人民币(含相关税费,不含餐费)。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准则,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 2025年
12月 31日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向审计委员会依次汇报了关于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初步审计结果及最终
审计结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安
永华明具备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
2、2026年 1月 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年年报第一次会议,与安永华明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
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年 2月 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年年报第二次会议,审阅了 2025年度财务报告初步审计结果,了解审计进度,进一
步督促安永华明按约定时间做好年报审计工作。
4、2026 年 3月 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年报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情况的汇报,认可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法规执业,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完成了 2025年度公司的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b1e675e2-7e14-4a08-a279-1e34f199cd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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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47│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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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4.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 3月 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母公司(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约 3,446,149千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约 28,870,706千元人民币,向股东分配 2024年度股利约 2,951,441千元人民币,提取盈余公积约 0千元人民币后,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即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约 29,365,414千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6日,公司股本总数均为4,783,5
34,887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作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
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4.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
总数发生变动,以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
总数进行分配。
公司2025年度股息派发的具体时间将根据股东会审议时间以及股息派发工作情况确定,预计最晚于2026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派发
。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千元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1,966,033 2,951,441 3,266,961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5,617,745 8,424,792 9,325,753
利润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2,538,94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9,365,41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8,184,43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7,789,430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8,184,435
销总额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以 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股本总数 4,783,534,887 股为基数计算,公司 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约 1,966,033千元人民
币,占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35.0%。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184,435 千
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 7,789,430千元人民币的 105.1%。因此,不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
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违反《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0fcfb341-ee15-4175-84cb-3c2f704048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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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4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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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bc3e6b2e-2293-40cb-b11e-014f8cbf4c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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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47│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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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兴通
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
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持续优化公司
的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兴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及投资、运营管理、财务、人力资源、营销、工程服务、系统产品、终端、供应链、公共事务、行政物业、法律合
规、内控审计等,以及部分重要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大于 9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大于 95%;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架构流程、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
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外包、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
递、信息系统等。公司重点关注的单位包括战略及投资、运营管理、财务、营销、工程服务、系统产品、终端、供应链等;重点关注
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工程服务等;重点关注的事项为资产的全流程管控,从资产的申请、获取、清查及处置等方
面进行评价。我们认为:公司在会计、内部审核、财务汇报职能以及环境、社会及管治(ESG)表现和汇报等方面的资源、预算是充
足的,员工具备相应的资历及经验,并接受足够的培训课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程序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论和编报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
缺陷分类 资产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利润潜在错报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
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表营业收入的 1% 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
的 0.5%≤潜在错报金额 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 的 2.5%≤潜在错报金额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 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 1% <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
额的 1% 额的 5%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
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报表营业收入的 0.5% 计 报 表 利 润 总 额 的
2.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公司以
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违规事件,导致重要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职
能未有效发挥;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影响的严重程度
重大缺陷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总
额的 1%
一般缺陷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持续经营影响较大;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
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要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b5e19ecd-f22c-4f6d-b4a3-8a2a0a50a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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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47│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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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9aead6b1-6d97-4eec-ae7e-3dc4b1f9da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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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47│中兴通讯(00006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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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并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中
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分别于2024年2月8日及
2025年3月29日发布《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及《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现将行动方
案的2025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连接+算力”新战略初见成效,收入重返增长轨道
2025年,面对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公司坚持创新引领,“连接+算力”新战略迈出坚实步伐,收入重返增长轨
道。与此同时,行业周期切换叠加业务结构调整,公司归母净利润承压。
2025年,在运营商网络,国内市场5G网络建设处于成熟期,运营商投资延续下降态势,公司国内运营商网络收入承压,公司一方
面在无线、有线产品深耕细作,稳固“压舱石”地位,并积极拓展运营商智算数据中心项目,另一方面,前瞻布局空天地一体化、自
智网络、万兆光网等演进技术,为下一阶段网络建设打好基础;国际市场坚持大国大T(大T指主流运营商)战略,持续深耕与创新,
存量市场强化经营,同时把握5G和光纤化建设市场机会,做大规模,推动国际运营商网络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在政企业务,国内市场
把握国内头部互联网企业及行业客户加大智算投资市场机会,服务器等算力产品持续突破头部客户;国际市场深化与中资企业出海业
务合作,把握海外服务器、数据中心、新能源等算力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规模化布局,推动政企业务收入同
比增长100.5%。在消费者业务,国内市场家庭终端积极应对市场竞争、保持份额稳定,云电脑终端销量突破200万台;国际市场,聚
焦重点大国,强化努比亚手机品牌建设,积极拓展东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及拉美等地区公开渠道市场,加强零售阵地建设,手机
产品收入实现双位数增长。
二、坚持研发投入,构筑端到端全栈竞争力
公司坚持高强度研发投入,2025年研发费用227.6亿元,占收入比例约17%。2019年至2025年,七年累计研发费用近1,400亿元。
专利领域,截至2025年底,公司拥有约9.5万件全球专利申请、累计全球授权专利超5万件。其中,在芯片领域,拥有约5,900件
专利申请、累计授权专利超3,700件;在AI领域,拥有近5,500件专利申请,有近一半已获授权;向ETSI披露5G标准必要专利有效家族
数量稳居全球前五。
芯片领域,公司自研领域定制处理器芯片、DPU定海芯片、交换芯片、全模融合架构智能网关芯片、光接入处理器芯片(支持50G
PON)、800G相干DSP芯片等,已在运营商或互联网等多个行业发货,支撑竞争力持续引领;数据库领域,自主研发的金篆数据库Gol
denDB持续进行产品创新,覆盖分布式数据库、集中式数据库、数据备份一体机、向量数据库等产品形态;操作系统领域,自主研发
的操作系统的实时性、可靠性、安全性与智能化处于业界领先水平,形成涵盖嵌入式、服务器、桌面、终端等设备类型的操作系统全
系列解决方案。
连接领域,公司持续巩固无线、有线产品核心竞争力。其中5G基站、5G核心网、固网产品均保持全球第二,5G RAN、5G核心网、
光接入和光传输产品保持行业领导者评级。公司携手运营商加速超双万兆网络、通感一体、空天地一体等系列5G-A创新技术应用落地
及产业成熟,同时布局6G技术预研;发布业界最高密度对称50G-PONCombo方案,满足规模部署需求;全球首发C+L全频一体化光模块
,联合运营商完成全球首个C+L一体化80x800G现网试点。
算力领域,公司强化智算相关的产品研发,通过自研芯片、AI服务器等硬件与AI工具链、软硬协同优化等软件能力,结合智能体
工厂,提供端到端、全栈全场景智算解决方案,满足多样化AI场景需求。在算力基础设施,公司服务器适配业界主流CPU和GPU,并通
过算、存、网全域协同提升智算资源的性能、稳定性,交换机推出最高密度576口800GE框式交换机及最紧凑32口400GE盒式交换机,
实现国产领先端到端解耦400GE/800GE RoCE无损智算网络;在训推平台,AI Booster智算训推平台将工程能力和经验工具化,为客户
简化AI创新工作量、降低大模型迁移成本;在大模型方面,公司自研中兴星云大模型,含基础大模型和研发大模型、通信大模型、行
业大模型等领域大模型,在算法创新、数据工程、高效算力平台等关键方面持续强化能力,并以自研大模型为核心开展各领域的智能
体研发创新,解决场景复杂问题。
终端领域,公司布局全场景AI终端矩阵。2025年,家庭终端年发货量再次突破一亿台;云电脑终端销量突破200万台;5G FWA &M
BB市场份额连续五年全球第一,5G FWA CPE竞争力全球第一;公司联手推出业界首款智能体手机,实现跨应用的任务处理,开启全新
智能交互体验;红魔手机持续领跑全球电竞手机市场。
三、夯实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防范风险,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架构体系,夯实规范运作基础。2025年,公司顺应监管要求,推进治理架构调整。一是,修订《公司章程》,
取消监事会,明确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监督职权,保障监督职权平稳过渡与高效衔接,同时,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细化职责权限,确保制度体系匹配公司治理需求;二是,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增设一名职工董事,代表职工参与决策、维护职工合
法权益。
董事会秉持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积极履职尽责,科学决策。各专业委员会深入研讨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充分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与行业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独立董事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日常经
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提升信披质量,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公司以
客观事实为依据,拓展信息披露广度和深度,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一是持续提升定期报告可读性,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
展示公司技术创新情况,结合公司财务数据分析公司主业经营情况;二是持续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履行情况,公
司已连续18年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已连续三年蝉联CDP气候变化最高等级领导力A类评级。
公司重视自身投资价值,贯彻执行《市值管理制度》,关注自身资本市场表现,保持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一是,通过投资者
热线电话、电子邮箱、深圳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加证券公司组织的投资策略会等多元化方式与投资者保持日常沟通;二是
,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会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解答投资者及分析师的问题。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重视股东回报,通过实施现金分红回馈广大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6年3月6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总额约19.7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的
35%。如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2亿元,三年平均分红占归母净利润比
例为35%。
公司将积极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让广大股东有实
实在在的投资获得感。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聚焦“连接+算力”主航道
,坚持高强度研发投入,构筑端到端全栈竞争力,夯实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并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回报股东,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4e2ba111-2801-40b6-9a67-cf3119e154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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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20:47│中兴通讯(000063):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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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000063):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b599d736-2e57-4896-8e6e-f369a96a1ac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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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中兴通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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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中兴通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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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中兴通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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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3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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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中兴通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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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21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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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中兴通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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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2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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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中兴通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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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中兴通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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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中兴通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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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中兴通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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