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66 中国长城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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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3 │中国长城(00006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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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6 │中国长城(000066):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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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4 │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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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4 │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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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4 │中国长城(000066):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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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4 │中国长城(00006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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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0 │中国长城(0000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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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18 │中国长城(00006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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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16 │中国长城(000066):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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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7 │中国长城(000066):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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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3│中国长城(00006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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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约 23,000万元—33,000万元 盈利:13,825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6.37%—138.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约 28,000万元—42,000万元 亏损:42,712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1.67%—34.4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071 元—0.102元 盈利:0.043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内,公司坚守主责主业发展战略,紧抓行业需求持续释放的市场契机,深耕核心业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与产品矩阵
,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攻坚核心关键技术,打造细分领域标杆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此外,
本期公司确认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房产收益,增加当期利润。预计公司 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同比
实现大幅度增长。
2.本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61,000万元-65,000万元,主要系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
房产收益确认及政府补助收入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a5eb0fc-e279-4958-b346-d2ca60cc4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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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6│中国长城(000066):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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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24日在深圳中电长城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戴湘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
w.cninfo.com.cn 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二、关于提议召开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
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c50a785-830e-41fa-86e2-4e8d657f78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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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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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 6月 24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 6月 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4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 3号中电长城大厦 A座24楼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戴湘桃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19号)《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20号)公告了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2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40,756,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 41.563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69,207,67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
份的 39.3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21 人,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1,549,23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总股份的 2.2180%。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部分董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 6和议案 7涉及关联交易。对于议案 6,作为薪酬发放对象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对于议案 7,公司股东中国
电子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关联法人股东”)回避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339,306,3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8%;反对 1,055,3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87%;弃权39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031,2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93%;反对 1,055,36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05%;弃权 3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2%。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同意 1,339,174,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0%;反对 1,196,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92%;弃权38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8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61%;反对 1,196,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735%;弃权38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
30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339,240,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9%;反对 1,201,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96%;弃权3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965,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370%;反对 1,201,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843%;弃权3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8
%。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 2026年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同意 1,337,706,2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 2,578,0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23%;弃权47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431,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370%;反对 2,578,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463%;弃权47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167%。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同意 1,339,190,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2%;反对 1,033,5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71%;弃权5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915,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305%;反对 1,033,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235%;弃权5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
46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作为薪酬发放对象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同意 1,339,060,04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4%;反对 1,115,76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弃权 58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784,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494%;反对 1,115,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004%;弃权58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502%。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关联法人股东所持股份需在该议案中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总体表决情况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98,8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248%;反对 944,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309%;弃权4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
442%。
该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律师姓名: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覃正伟律师、刘品律师。
2.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fac5cff-9260-4aa7-9519-4f50d8800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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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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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c24c68e8-1d1d-40d0-83ed-a1a4181a2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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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4│中国长城(000066):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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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6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 7月 24日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24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五)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7月 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 3号中电长城大厦 A座 2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二)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已经 2026年 6月 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以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
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
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
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1 日、2026 年 7月 2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 A座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季健雄 谢恬莹 申明华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调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
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e83b4bc-2c0d-4c3e-b853-ba21d1385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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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4│中国长城(00006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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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6d8fba2-d910-4701-9cec-2481342b1d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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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50│中国长城(0000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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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6ee2ba0f-83d3-4271-b1fe-82d3eedef4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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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18│中国长城(00006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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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 6月 24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24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
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上午9:15至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年 6月 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 3号中电长城大厦 A座 2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6年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间担保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二)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已经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应的专项公告。
2.上述提案 6和提案 7均涉及关联交易。对于提案 6,作为薪酬发放对象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对于提案 7,公司股东中国
电子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同时,上述关联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
3.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披露。
(三)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
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
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
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9 日、2026年 6月 2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 A座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季健雄 谢恬莹 申明华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调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
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年度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db72c595-3d30-4f14-be6c-9298b6abc4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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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16│中国长城(000066):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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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6年 5月 28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成立中国长城供应链管理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成立中国长城供应链管理部。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提议召开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
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3dfe3506-a14f-4690-94a0-85e7999053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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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7│中国长城(000066):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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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将于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15:00-16:00 举办 2025
年度暨 2026 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16: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戴湘桃先生,董事、总裁于吉永先生,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谭敬军
先生(代行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职责),董事会秘书季健雄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 ( 星 期 三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XI45DD5KM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9日前通过上述参会方式在活动页面“互动交
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634759
电子邮箱:stock@greatwall.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eee592c-6f82-4a97-b49a-9200980b7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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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3│中国长城(0000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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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066,证券简称:中国长城)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 4月 30日、5月 6日、5月 7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公司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
国电子”)和控股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中电有限”)核实,确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有关核实情况如下:
(一)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近期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除公司近期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和控股股东中电有限未筹划关于公司的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
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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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6│中国长城(000066):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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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1e9702-d9bc-43ce-8347-0f5944da1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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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6│中国长城(00006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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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14641b-0836-4b96-b4a9-4502f180ba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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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5│中国长城(000066):大信关于中国长城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1-02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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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审字[2026]第 1-02009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1-02009 号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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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玮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红伟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XXX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117fe8-330b-4e7b-8ded-71c194c674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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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5│中国长城(000066):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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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
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国长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 12月 1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78,454,615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实际发
行 285,603,1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7,019,987.9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1,529,082.6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75,
490,905.2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011号)。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年 11月 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 11月 27日 2020年度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各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根据 202
1年 8月 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同意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根据 2025年 7月 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2025年 7月 31日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暂缓实施,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1 自主安全整机设计仿真实验室及特种计算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805.82
2 国产整机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35,255.25
3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项目 30,000.00
4 海洋水下信息系统项目 10,000.00
5 三位一体中长波机动通信系统仿真实验室建设、设计、产品开 20,000.00
发项目
6 长城电源 AI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注) 20,000.00
7 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注) 23,8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118,549.09
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 126,138.93
合计 397,549.09
注:长城电源 AI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为新增募投项目,相关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情况已经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 15日、2025年 8月 1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暂缓
实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
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
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
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为长城电源 AI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和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支付人员费用,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后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后续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
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的款项,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 6个月内,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
,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
3、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
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
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不超六个月的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未置换款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8df524-90fc-4a1a-99d8-f5d29f2c7b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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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5│中国长城(000066):中电财务2025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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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0034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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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0034 号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核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财务公司”)编制的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风
险评估专项说明(以下简称“风险评估专项说明”)。我们认为,中国电子财务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中国电子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认定。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以下简称“其他鉴证业
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电子财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中国电子财务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如实编制风险评估专项说明,是中国电子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并
合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保证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并使其公允反映。
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风险评估专项说明的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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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按照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对后附的中国电子财务公司编制的风险评估专项说明进行审核,对其是否遵循了《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审核意见。在按照其他鉴证业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中国电子财务公司是否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制风险评估专项说明。
(二)了解与审核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
(三)实施审核程序获取相关的审核证据。
(四)评价风险评估专项说明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事项。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审计报告仅供中国电子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报监管机构审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玮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红伟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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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28 21:15│中国长城(000066)::大信关于中国长城2025年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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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179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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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1791 号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1-01860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
编制的《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与财务公司业务汇总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与财务公司业务汇总
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与财务公司业务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与财务公司业务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与财务公司业务汇总表应当与已
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玮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红伟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年收取或支付的利息
、手续费
一、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 3,085,341,1 29,854,959,5 30,416,665,3 2,523,635,4 10,505,711.70
59.80 61.78 08.00 13.58
二、向财务公司贷款 1,525,085,8 3,259,049,16 3,134,420,33 1,649,714,6 38,557,277.75
38.89 6.64 3.31 72.22
其中:短期借款 1,525,085,8 3,259,049,16 3,134,420,33 1,649,714,6 38,557,277.75
38.89 6.64 3.31 72.22
长期借款
三、向中国电子财务公司
的委托贷款
其中: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合计 4,610,426,9 33,114,008,7 33,551,085,6 4,173,350,0 49,062,989.45
98.69 28.42 41.31 85.80
法定代表人:戴湘桃 公司总裁:于吉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敬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8cb311d-309e-444f-a5b1-6dfdcc8516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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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5│中国长城(000066):大信关于中国长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35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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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533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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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533 号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1-01860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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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玮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红伟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况
营业收入金额 1,580,86 1,420,27
0.01 5.2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53,050.1 55,691.0
7 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36 3.92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53,050.1 材料销售, 55,691.0 材料销售,租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 7 租赁 9 赁收
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 收入,技术 入,技术服务
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服务 收入
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收入及其他 及其他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
、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
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53,050.1 55,691.0
7 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
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况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
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
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527,80 1,364,58
9.84 4.16
法定代表人: 戴湘桃 公司总裁:于吉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敬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f7da7ad-f21d-4b0c-b582-946485176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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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5│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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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d00caa-85ec-4239-a3d3-458230825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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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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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沛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e3067d1-093e-4d13-8a60-b301b67966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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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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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张帆,2025 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
事的权利,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帆,本科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信
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美国新墨西哥大学、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博士后。现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
博士生导师,深圳北斗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北斗位置服务技术工程实验室副主任,深圳高效能云计算工程实验室副
主任等。
任职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未召开任何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因此本
人未出席会议,亦无投票表决事项。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因无会议审议事项,故未涉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
)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因临近 2025 年末,且尚未进入年报审计的关键周期,在任职期内本人未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年审会计师召开正式的沟通会议
。本人已做好相关准备,若未来继续履职,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与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虽然任职期内无审议事项,但本人高度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有限的任职期间,本人通过持续关注互动易平台上的投资者
提问,了解市场及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热点和诉求。将中小股东反映的集中问题(如业务发展、经营规划等)作为履职中潜在的关注
重点,切实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做好准备。
(五)独立董事履职支撑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充分且必要的履职条件,展现了极大的支持与信任。董事会秘书和相关工
作人员与本人紧密配合,及时提供了《公司章程》、相关制度文件、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报告等,保障了本人在履职初期能够快速了解
公司治理架构以及生产经营情况。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因此不存在需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本人虽因当选时间晚且任期短暂,未能实际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表决,但在此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治理情况
,并通过公开渠道关注公司舆情及投资者动态。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5cd9d5-23db-463f-baed-38457f4e6e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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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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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洪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4bb39a-39ed-4552-ae57-da0bd441eb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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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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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国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a650f2-0da6-49bc-858e-18cbb2f578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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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4│中国长城(000066):中国长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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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充分调动履职积极性,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目标达成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下同)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总法律顾问等。独立董事的薪酬管理除本制度规定外,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的特别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引领原则: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战略目标紧密挂钩,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引导聚焦公司长
期价值创造与可持续发展。
(二)激励约束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收益与风险匹配,薪酬与岗位职责、风险承担、履职成效紧密挂钩,建立薪酬追索
扣回与问责机制,强化刚性约束。
(三)公平合理原则:综合对标同行业、同规模、同业绩水平企业薪酬水平,统筹兼顾历史薪酬、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合理
确定薪酬标准,结合价值贡献实行差异化分配。
(四)合规管控原则:严格执行国资监管、证券监管政策规定,规范薪酬决策、管理与信息披露流程,强化监督约束,坚决防范
内部人控制、违规自定薪酬。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考
核,监督薪酬管理相关事项执行。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构成
第七条 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订方案;除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外的
股东派出董事薪酬按派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上述事项— 2 —
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为保障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而发放的固定报酬。
(二)绩效薪酬为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报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三)中长期激励是与股东长期利益、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等挂钩的中长期激励性收入,包括任期激励、股权和分红激励等。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九条 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除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外的股东派出董事按派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管理:
(一)基本薪酬按月足额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并在考核结束后予以兑现。
(三)中长期激励按照中长期激励相关办法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发放。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中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基本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与对应标准分段计算、据
实发放。
第五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等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公司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一)停止发放尚未兑现的薪酬或独立董事津贴,并取消其依据中长期激励政策享有的相关权益。
(二)对已发放的薪酬或独立董事津贴、已获得的中长期激励收益,予以部分或全额追索扣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4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1927e7-e03a-4fbe-ac0d-c31af6d971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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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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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724,795.18 元。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997,646.31元,扣除本年度发放现金股利 0元后,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
为 2,309,383,708.30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121,753,630.55元。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5,724,795.18 -1,478,505,080.54 -977,252,427.6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09,383,708.3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21,753,630.5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37,160,767.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三、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当年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并结合公司 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5ede22-4182-4c0b-b430-efc9e5ca0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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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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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施行,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 15万元/年(税前),按半年计发。
除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外的股东派出董事薪酬按派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所任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六十,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结算发放。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0d5a92-bdc6-4cec-aea1-8f6b93d7be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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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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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为了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对公司及
下属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48,945.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合计 5,633.75 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659.95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19.63万元、应
收票据坏账准备 54.17万元。
1、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040.29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金额为4,664.01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金额为-1,623.72 万元
。
2、按单项计提法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按单项计提法计提坏账准备 2,515.45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金额为-33.1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金额为 2,548.60万元
。
3、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在合同规定的收款账期内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23.8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金额为 29.09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金额
为-5.25万元。
4、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本期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54.17万元。计提主要是由于 2025年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比 2024年
末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增加,对应计提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值有所下降,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成本低于存货可变现净
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0,080.57 万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343.86万元;转销存货跌
价准备 42,200.09 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按照《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规定,经测算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1,575.53万元;
因处置和报废转销减值准备608.53万元。
(四)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根据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对合同资产按照账龄组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合同
资产减值准备 65.38万元。
(五)预付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按照《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规定,计提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湖南长城部分预付账
款存在减值迹象,本期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 1,590.32万元。
(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2025年度利润总额 48,945.55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二、本次核销情况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确认无法收回
且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和存货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合计原值金额为1,659.36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1、核销部分应收款项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原值 92.53 万元,原因主要是由于对应客户诉讼案件已终审、公司经营异常,或已
处于注销状态,无法支付合同尾款或其他零星往来款,导致款项无法收回。
2、核销部分应付款项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128.09万元,均为历史遗留款,挂账时间久,供应商已注销或者吊销,经查相关款项
已无法支付,因此决定予以核销。
3、核销的预收账款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预收账款 8.83万元,前述款项均为货款,为历史遗留款,挂账时间久,或客户已处于注销状
态,经查款项已无法支付。
4、核销的存货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核销的存货原值 1,429.91万元,前述存货发生盘亏、毁损、报废及丢失等情形所致,其中部分存货丢失
事项已由法院出具裁定,相关存货无实物留存,其余为按规定程序申请处置的不良品报废及盘亏处理。
5、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核销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预收账款以及存货,本次合计原值金额为1,659.36万元,增加本期利润总额 50.87万元,该影响
已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c96c28-d982-4bed-8deb-54c016351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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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中国长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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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 500人。
2025年度业务收入 15.75亿元,为超过 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拥有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 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次。67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人次。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
经 2025年 12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担任公司 2025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与大信进行多次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了解。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就 2025年度审计总体策略、具体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根据既定的审计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审计程序,按时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3.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大信就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
行了现场交流,并就审计人员在 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同意大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 2025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章制
度,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的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的情况下,保证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切实执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责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作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性规定,具有
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公允、客观的工作原则执行审计工作计划,从实质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展现出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任务,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7e16f3-2849-486c-ae86-8af40c604a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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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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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董沛武先生、邱洪生先生、张帆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单位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afb2b6e-0831-48a2-8b70-1b5c0ecf39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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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中国长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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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国长
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电长城科
技有限公司、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中原长江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长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城国际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2 —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控建设与监督情况、“三重一
大”决策机制落实情况、投资并购、购销业务、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资产管理、重要境外子企业管理;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投资风险、债务风险、贸易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与内部控制
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以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为定量指标,分别针对资产负债表层面错报和损益表层面错报对缺陷等级进行划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5%;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1.5%;
或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或错报<利润总额的 3%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公司现状,通过直接财产净损失和负面影响两方面,制定非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净损失 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 或已经正式对外披露并
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 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
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1% 响
重要缺陷 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0.5%≤评价期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或
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 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公
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审计的 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净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
等因素导致直接财产净损失总额<最近一次经 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0.5% 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针对战略、经营及合规目标,采取定性指标来确定内控缺陷标准。由于战略、经营和合规目标实现往往受到不可控的诸多外部因
素影响,在认定针对这些控制目标的内控缺陷时,不仅考虑最终结果,还重点考虑公司制定战略、开展经营活动的机制和程序是否符
合内控要求。
(1)重大缺陷
①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重大失泄密案件、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
产损失;
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③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
— 4 —
①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较大失泄密案件、受到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
失;
②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重要制度失效;
③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为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c893a65-f0be-40bb-92d9-31302fad85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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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中国长城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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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大信承做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张玮女士,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现担任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伟先生,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谢文女士,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6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
三年签署复核的上市公司 4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 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
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对于与
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2.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及
专业技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了解决分歧应遵循 “质量优先、自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 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
重大事项分歧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需要对《审计业务项目
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 A、B、C 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必要时,可以对所有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由总审计师领导项目质量
复核工作。在项目组未将复核意见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签发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质量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
成员讨论了重大事项,对重点问题、报告及附注披露问题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组及时书面回复反馈意见,提供了落实情况的相关证
据。
4.监控与整改
大信为促进项目组不断提高业务质量,形成持续改进质量的组织文化,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第 5102 号
的规定建立了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业务项目质量进行日常评价和定期检查,确定监控检查发现的情
况并识别的缺陷,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广泛性,针对已识别出的缺陷,调查缺陷根本原因,设计、实施并评价针对性的整
改措施。根据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没有识别出质量管
理缺陷,项目组成员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问责。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包括存货现状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营
业收入确认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情况、在建工程的成本归集及推迟转固的情况、各类资产减值
准备计提、转回等情况、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工资总额情况、公司诉讼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等。分别
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 2025 年度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
间安排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
涉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中国长城项目组由大信合伙人张玮总负责、审计三部执行高级经理朱
红伟为项目负责人,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赵杰、王霜、焦江涛、李卓燃、肖博元等 28 人。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玮、朱红伟
。项目组主要成员均具有多年央企、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大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金融工具及可
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审计服务提供支持。大信投入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用于审计工作,从进度、质量、资源等方面
提供保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
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大信的信息系统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
密规定。2022 年,大信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八、工作建议
公司针对本次审计服务对大信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是建议大信加强现场项目经理的专业能力与沟通表达能力建设,提升现场问
题响应与专业答复水平;二是建议强化现场审计工作的细致度与深入度,督促现场项目经理全面掌握公司业务与财务实际情况,切实
履行现场管理与核查职责,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
综合以上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性
规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824ffdc-1898-4b6d-86b1-88e5f6fa4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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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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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不影响长城电源 AI 服务器
电源研发项目和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超六个月的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未
置换款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 12月 1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78,454,615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实际发
行 285,603,15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7,019,987.9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1,529,082.6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7
5,490,905.2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011 号)。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年 11月 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27日 2020年度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各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根据
2021年 8月 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根据 2025年 7月 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5年 7月31 日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暂缓实施,并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1 自主安全整机设计仿真实验室及特种计算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805.82
2 国产整机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35,255.25
3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项目 30,000.00
4 海洋水下信息系统项目 10,000.00
5 三位一体中长波机动通信系统仿真实验室建设、设计、产品开发项目 20,000.00
6 长城电源 AI 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注) 20,000.00
7 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注) 23,8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118,549.09
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 126,138.93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合计 397,549.09
注:长城电源 AI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为新增募投项目,相关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情况已经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5 日、2025 年 8 月 1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暂缓实施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
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
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
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为长城电源 AI 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和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支付人员费用,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后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后续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 6个月内,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
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
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
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abb41ec-381e-4657-b501-34c68b1eee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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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中国长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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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中国长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22461d-8243-41c2-85fe-2f05943c8b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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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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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f0c9d0-a214-4b49-b342-87fbbd5f3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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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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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d9388d-c247-4f02-b697-e29ed540a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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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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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 证券 证券 最初投 会计计 期初账 本期公 计入 本 本期出 报告 期末 会计核 资金
品种 代码 简称 资 量模式 面价值 允价值 权益 期 售金 期损 账面 算科目 来源
成本 变动损 的 购 额 益 价
益 累计 买 值
公允 金
价 额
值变
动
境内 6009 东方 5,695, 公允价 32,658, -2,721, -- -- 29,936, 992,1 -- 交易性 自有
外股 58 证券 722.17 值计量 447.36 537.28 910.08 58.01 金融资 资金
票 产
合计 5,695, -- 32,658, -2,721, 29,936, 992,1 - -- --
722.17 447.36 537.28 910.08 58.01
二、证券投资审议程序
经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择机出售持有的东方证券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经过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要求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未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20ce2b-e906-459e-a9f2-518aab0567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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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大信关于中国长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
│第1-017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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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大信关于中国长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1790号)。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7c1e27-31b8-4a7f-8cc0-bc3352bf79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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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中信建投关于中国长城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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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中信建投关于中国长城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11d315-a19a-4a9b-8455-941dfaa884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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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中国长城(000066)::大信关于中国长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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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大信关于中国长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c3f7e1-ab0c-4e01-87fb-131eab5377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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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1│中国长城(00006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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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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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1│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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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b94eaf-2301-450a-81a9-b35ea4b51e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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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1│中国长城(00006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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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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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1│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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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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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34│中国长城(000066):中国长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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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中国长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20c82558-7335-4f89-ad1a-3e7b6af3d5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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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34│中国长城(000066):中国长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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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中国长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18d3b297-b835-4929-85be-58170c778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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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32│中国长城(00006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暨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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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26日在深圳中电长城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戴湘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容。
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容。
三、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
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
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张帆先生、才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结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张帆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高级副总裁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近日,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宋金娣女士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宋金娣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总会
计师)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宋金娣女士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
作的平稳、有序运行,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在董事会聘任新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之前,由公司高级
副总裁谭敬军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职责。
审议结果:表决票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金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后,在本公司的其他职务将根据
相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宋金娣女士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
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1f147cb-059f-4486-bfa6-37d00b10a7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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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中国长城(00006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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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约 3,500万元—7,000万元 亏损:147,851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95.27%—97.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约 63,000万元—74,000万元 亏损:148,027 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50.01%—57.44%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 0.011元—0.022元 亏损:0.459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公司初步测算结果,但公司已就有关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
通,公司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内,公司锚定主责主业战略方向,精准把握市场机遇窗口,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与产品矩阵,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带动毛利同比提升,推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同时,公司进一步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剥离非核心资产
取得较高的投资处置收益。预计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实现大幅度减亏。
2.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3.本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59,500万元-67,000万元,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和
政府补助收入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b297b74f-a6a3-4fbe-8e87-4e3069f4bc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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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55│中国长城(000066):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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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
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9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78,454,615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实际发行 285,603,151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7,019,987.9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1,529,082.6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75,490,905.29元。前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月 1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国
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011号)。公司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0年 11月 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 11月 27日 2020年度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各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根据 202
1年 8月 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同意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根据 2025年 7月 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2025年 7月 31日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暂缓实施,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2025年 9月 30日已投
(万元) 入募集资金(万元)
1 自主安全整机设计仿真实验室及特 13,805.82 13,805.82
种计算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国产整机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35,255.25 35,255.25
3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项目 30,000.00 20,811.74
(注)
4 海洋水下信息系统项目(注) 10,000.00 7,957.90
5 三位一体中长波机动通信系统仿真 20,000.00 13,293.95
实验室建设、设计、产品开发项目
(注)
6 长城电源 AI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 20,000.00
7 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 23,8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118,549.09 118,549.09
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 126,138.93
合计 397,549.09 209,673.75
注:暂缓实施并重新论证
预计未来 12个月内,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进度。
三、上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5年 1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截止 2026年 1月 8日,公司已将上述 18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
公司在将上述 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在前次到期后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业布局的逐步实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营运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同时,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和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通过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3,400万元。
(三)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
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无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对控股子公司以外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1月 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df4591ce-7b59-4606-91cc-b03c03e91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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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55│中国长城(000066):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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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2c949907-a1ac-4a0b-bf5f-61b6587ffe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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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52│中国长城(000066):关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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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前次到
期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9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78,454,615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实际发行 285,603,151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7,019,987.96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1,529,082.6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75,490,905.29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月 1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0011号)。公司按《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0年 11月 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27日 2020年度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各项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根据
2021年 8月 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根据 2025年 7月 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5年 7月31 日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暂缓实施,并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2025年 9月 30 日已投
(万元) 入募集资金(万元)
1 自主安全整机设计仿真实验室及特种计算 13,805.82 13,805.82
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国产整机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35,255.25 35,255.25
3 特种装备新能源及应用建设项目(注) 30,000.00 20,811.74
4 海洋水下信息系统项目(注) 10,000.00 7,957.90
5 三位一体中长波机动通信系统仿真实验室 20,000.00 13,293.95
建设、设计、产品开发项目(注)
6 长城电源 AI服务器电源研发项目 20,000.00
7 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 23,8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118,549.09 118,549.09
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 126,138.93
合计 397,549.09 209,673.75
注:暂缓实施并重新论证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
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而定,可随时取用。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
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签订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
合同,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
,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事项,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考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中国长城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相关保荐机构意见
4.协定存款有关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5a0bc9b0-1533-4641-b9bc-4c383cb4291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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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中国长城: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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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0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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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中国长城: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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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0995.PDF
─────────┬────────────────────────────────────────────────
2025-10-30│中国长城: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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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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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中国长城: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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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9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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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中国长城: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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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42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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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中国长城: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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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4171.PDF
─────────┬────────────────────────────────────────────────
2024-10-31│中国长城: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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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644.PDF
─────────┬────────────────────────────────────────────────
2024-08-31│中国长城: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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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2509.PDF
─────────┬────────────────────────────────────────────────
2024-04-30│中国长城: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92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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