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68 华控赛格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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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21:21│华控赛格(000068):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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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卫炳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华融泰申请借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玉溪市华控环境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华控”)近期须向交通银行玉溪分行还本 1,513万元。
因公司及玉溪华控资金紧张,为了保证玉溪海绵城市 PPP项目正常运转,避免因借款逾期给公司征信带来不良影响,公司现向股东华
融泰借款 1000 万元,专项用于玉溪华控偿还本期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 5.02%。
本次议案中涉及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卫炳章、柴宏杰、郎永强、李青山、秦军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1票,弃权 0 票,回避 5票。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玉溪华控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1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
副董事长周杨女士对议案1、2均投出反对票,反对理由:鉴于玉溪华控资产负债率较高,且其他股东未能同比例借款,还款保障
较弱,因此投反对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68957cd0-0ee9-41eb-8f01-7f32ee48c1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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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21:20│华控赛格(00006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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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向控股子公司玉溪市华控环境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
溪华控”)提供财务资助,资助金额1,500万元,借款利率不超过5%,使用期限为一年,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相
关程序”。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本次提供财务资
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以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
,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玉溪华控近期须向交通银行玉溪分行还本 1,513万元,由于 PPP项目可用性服务费未按时收回,导致玉溪华控无法偿还银行本期
到期本金,为保证玉溪海绵城市 PPP项目正常运转,避免因借款逾期给公司信用带来不良影响。公司拟向玉溪华控提供 1,500万元财
务资助款,专项用于玉溪华控偿还本期银行借款。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以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影响。上述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玉溪华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溪市华控环境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国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2MA6K9JBC5E
营业期限:2016-12-27 至 2036-12-26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康溪路鸿源中心 1号楼 5 楼
成立时间:2016-12-27
注册资本:42,312 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海绵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建筑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施工及相关技术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3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107,443.74
负债总额 60,834.4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46,609.33
营业收入 2.14
净利润 2,152.24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51.0021%
2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38.9984%
3 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9995%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有玉溪华控 51.0021%股权,玉溪华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经查询,玉溪华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股东出资情况:
鉴于除公司外其他股东未参与被资助对象的实际运营,且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
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
。
6.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未对玉溪华控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被资助对象:玉溪市华控环境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00万元及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1000万元;
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
资助金额:1,500 万元;
资金占用费:不超过 5%;
财务资助期限:一年;
还款方式: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还款来源:PPP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玉溪华控提供财务资助,旨在防范其贷款逾期风险,确保财务稳健。同时,公司将积极推动玉溪华控尽快获取
PPP项目可用性服务费。本次财务资助行为不会对本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防范其贷款逾期风险,确保财务稳健,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现状。
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并表范围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
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20,776.6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29.71%。
序号 被资助对象 资助金额(万元)
1 内蒙古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 13,704.19
2 迁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72.50
3 北京中环世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100.00
4 遂宁市华控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5 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600.00
6 北京清控中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0.00
7 玉溪市华控环境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500.00
合计金额 20,776.69
2.上述 7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485a06d2-e526-4b69-bde5-8c4fec0cb6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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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01│华控赛格(000068):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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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11月 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卫炳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次议案中涉及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卫炳章、柴宏杰、郎永强、李青山、秦军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5票。
2、审议《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3、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次议案中涉及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卫炳章、柴宏杰、郎永强、李青山、秦军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5票。
4、审议《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 20
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69f5ca3d-d270-4a08-9c2a-94c1811be3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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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00│华控赛格(000068):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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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000068):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52c966c1-9dce-4720-89d5-b267677d4a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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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00│华控赛格(000068):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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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000068):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d9e2059a-c400-4d46-9d64-cee2ec4824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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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59│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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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1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2023 年 12月 11日至 2024年 12
月 11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已临近,为
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
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11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事项尚须交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abcb5bd7-eda9-419e-9f8a-3cef1a032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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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59│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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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771e3ecb-ef69-4c27-a1c0-12409b3324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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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57│华控赛格(000068):关于拟续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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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000068):关于拟续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12177447-39ef-4f76-80c5-9bb91327aa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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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9:40│华控赛格(000068):关于三级子公司清控中创向晋建租赁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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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000068):关于三级子公司清控中创向晋建租赁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93480e4c-4011-4065-8816-5931f288e4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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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9:31│华控赛格(000068):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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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卫炳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三级子公司清控中创向晋建租赁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三级子公司清控中创向晋建租赁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1票,弃权 0 票,回避 5票。
副董事长周杨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融资成本过高,建议不高于银行利率。
2、审议《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向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以信用方式申办人民币 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日常经营及归还
关联方借款。借款期限不超1年,年化利率预计最高不超 4.2%,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回避 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298798d9-54d8-4de8-a44c-1d468158da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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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华控赛格(00006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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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4日、10月 25日、10 月 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股票的行为。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相关财务数据在披露前未向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6b1570e3-9b3c-4147-bafa-a0550a237b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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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华控赛格(000068):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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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000068):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4ae76c01-bbf2-47a9-bd79-9fdbec290c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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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华控赛格(000068):华控赛格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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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
席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华控赛格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公司承
诺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
不存在重大隐瞒和遗漏。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
意见书中,本所律师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文件予以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并形
成决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公司董事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了《深圳
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
议日期、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登记等内容通知了各股东。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10月15日下午14:50,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
、地点一致。
(三)公司董事长卫炳章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就《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除现场会议外,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安排了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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