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68 华控赛格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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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7:22 │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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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27 │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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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27 │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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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4 │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
│2025-06-13 19:42 │华控赛格(00006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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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2 │华控赛格(000068):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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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1 │华控赛格(0000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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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0 │华控赛格(000068):关于收购三级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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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0 │华控赛格(000068):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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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华控赛格(000068):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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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7:22│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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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审理阶段;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金额: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 元,申请人已投资金额(暂计7,520,000 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因
本案所涉项目产生的税费以及合理范围内的预期收益损失等)及利息,按 LPR 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投资之日起至实际赔偿
之日止,以及本案仲裁费用、律师费;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子公司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奥原”)就与七台
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产生的纠纷问题,向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七台河仲裁委
”)申请仲裁,2025 年 6月 25日,黑龙江奥原收到七台河仲裁委下发的《受理仲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地:七台河市新兴区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秦军平。
被申请人: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地:七台河市桃山区东进街 186 号;
法定代表人:王世艳 职务:局长。
(一)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201917);
2.被申请人有偿收回申请人土地,并按照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00元支付申请人补偿,或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退回案涉土
地,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00 元;
3.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已投资金额(暂计:7,520,000 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因该项目产生的税费以及合理范
围内的预期收益损失等)及利息,按 LPR 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投资之日起至实际赔偿之日止);
4.本案仲裁费用、律师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仲裁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黑龙江奥原作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与被申请人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19 年 11月 25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917,约定被申请人将位于新兴区新材料产业园的 27.1616 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申请人
,用于工业用途,土地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48,890,900.00 元。申请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并期待能够顺利开发
利用该土地。
2019 年 12 月 24 日,申请人和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
投资合同》),该合同约定:(一)新兴区政府负责在七台河新材料产业园区内按“七通一平"的条件向申请人提供没有任何权属瑕
疵的土地 271,616 平方米,并按照土地挂牌程序出让给申请人;(二)新兴区政府负责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建设厂房,
建设费用先期由新兴区政府承担。
然而,合同签订后至今,被申请人及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未能全面履行上述合同等相关义务,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政府
方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代建厂房并先期承担建设费用的义务,导致申请人无法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等。又因为公共安全及其他不可抗
力,上述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
根据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 修订)》第八条、第十二条等规定以及上述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当有偿收回案涉土地,
依照土地出让金为标准补偿申请人损失,并且申请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鉴于上述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特向七台河仲裁委提起诉仲裁,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如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预 诉讼(仲 诉讼(仲裁)审 诉讼(仲裁)
(万元) 计负债 裁)进展 理结果及影响 判决执行情况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385.71 否 审理阶段 不会对公司造 审理阶段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作为原告)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2240.6 否 审理阶段 不会对公司造 审理阶段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作为被告)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4.13 否 已结案 不会对公司造 已履行终结生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效判决
作为被告)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仲裁通知书》;
2.《仲裁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621de623-5913-417f-8dcf-c48589302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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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27│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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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审理阶段;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金额: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 元,申请人已投资金额(暂计7,52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因
本案所涉项目产生的税费以及合理范围内的预期收益损失等)及利息,按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投资之日起至实际赔偿之
日止,以及本案仲裁费用、律师费;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子公司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奥原”)就与七台
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产生的纠纷问题,向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七台河仲裁委
”)申请仲裁,2025 年 6月 25日,黑龙江奥原收到七台河仲裁委下发的《受理仲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地:七台河市新兴区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秦军平。
被申请人: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地:七台河市桃山区东进街 186号;
法定代表人:王世艳 职务:局长。
(一)仲裁请求: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201917);
2.被申请人有偿收回申请人土地,并按照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00元支付申请人补偿,或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退回案涉土
地,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土地出让金人民币 48,890,900.00 元;
3.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已投资金额(暂计:7,520,000 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因该项目产生的税费以及合理范
围内的预期收益损失等)及利息,按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投资之日起至实际赔偿之日止);
4.本案仲裁费用、律师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仲裁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黑龙江奥原作为合法注册的企业,与被申请人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917,约定被申请人将位于新兴区新材料产业园的 27.1616 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申请
人,用于工业用途,土地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48,890,900.00元。申请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并期待能够顺利开
发利用该土地。
2019 年 12 月 24 日,申请人和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没面子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
称《投资合同》),该合同约定:(一)新兴区政府负责在七台河新材料产业园区内按“七通一平"的条件向申请人提供没有任何权
属瑕疵的土地 271,616 平方米,并按照土地挂牌程序出让给申请人;(二)新兴区政府负责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建设厂
房,建设费用先期由新兴区政府承担。
然而,合同签订后至今,被申请人及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未能全面履行上述合同等相关义务,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政府
方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代建厂房并先期承担建设费用的义务,导致申请人无法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等。又因为公共安全及其他不可抗
力,上述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
根据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 修订)》第八条、第十二条等规定以及上述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当有偿收回案涉土地,
依照土地出让金为标准补偿申请人损失,并且申请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鉴于上述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特向七台河仲裁委提起诉仲裁,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如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预 诉讼(仲 诉讼(仲裁)审 诉讼(仲裁)
(万元) 计负债 裁)进展 理结果及影响 判决执行情况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385.71 否 审理阶段 不会对公司造 审理阶段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作为原告)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2240.6 否 审理阶段 不会对公司造 审理阶段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作为被告)
未达到重大的诉讼、仲裁事 4.13 否 已结案 不会对公司造 已履行终结生
项汇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成重大影响 效判决
作为被告)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仲裁通知书》;
2.《仲裁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1c07725d-5004-47ea-89ba-99935717f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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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27│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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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审理阶段;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扶持资金 5000万元及本案仲裁费用;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就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黑龙江奥原”)签订的《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所产生的纠纷问题,向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七台
河仲裁委”)申请仲裁,2025年 6月 25日,公司收到七台河仲裁委下发的《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高帆,职务:区长;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城公路 3号。
被申请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卫炳章,职务:董事长;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竹东路 6 号。
被申请人:黑龙江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现已更换为秦军平),职务:执行董事(法人);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一)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 2019 年 12 月 24 日申请人与二被申请人共同签订的《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
2.请求裁决二被申请人共同返还申请人已经给付的 5000 万元扶持资金,并且由二被申请人共同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请求裁决二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
(二)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申请仲裁的事实与理由
2019 年 12 月 24 日,申请人和二被申请人共同签订了《七台河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
),申请人按照《投资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给付二申请人产业扶持资金 5000 万元,但二申请人却没有按照《投资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只是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便长期闲置,没有再进行任何的投资,申请人多次督促,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拖,最后明确表示不能再履行此
《投资合同》,现已经长达四年之久。
综上所述,《投资合同》现已经无法履行,本案完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申请人已经和二被申请人也达成了仲裁协议约定产生纠
纷由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因此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规定特向七台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依法裁
决。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已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1)中详细披露。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163c5f05-8182-4eef-85be-d1a33699d2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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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4│华控赛格(0000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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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5年 6 月 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6月 30日(星期一)下午 14:5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月 30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 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山西建投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议案 1.00涉及事项需关联股东华融泰回避表决。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欢迎广大股东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积极发表意见。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
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 2 -
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6月 24日(星期二)8:30-12:00,14:00-17:30 至 2025年6月 30日(星期一)8:30-12: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 29楼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
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8339057
传真:0755-8993878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太平金融大厦 29楼
邮编:518118
联系人:杨新年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ca67ffc3-d2bf-4c14-b021-97fe9e5b81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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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2│华控赛格(00006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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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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