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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9(华侨城A)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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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69 华侨城A 更新日期:2026-06-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5 11:42 │华侨城A(000069):2026年5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 ├─────────┼──────────────────────────────────────────────┤ │2026-06-05 18:06 │华侨城A(000069):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5 18:04 │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6-05 18:03 │华侨城A(000069):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 │2026-06-05 18:02 │华侨城A(00006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5-30 00:00 │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5-14 17:07 │华侨城A(000069):2026年4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 ├─────────┼──────────────────────────────────────────────┤ │2026-05-08 17:45 │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4-30 00:00 │华侨城A(0000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30 00:00 │华侨城A(000069):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6-15 11:42│华侨城A(000069):2026年5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 一、2026 年 5 月房地产销售情况 2026 年 5 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 8.5 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10.5 亿元。2026 年 1-5 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 积 33.2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43.2 亿元。 二、2026 年 5 月新增土地情况 2026 年 5月,公司无新增土地情况。 三、2026 年 5 月旅游综合业务情况 2026 年 5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675 万人次;2026年 1-5 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3083 万人次。 围绕五一假期、护士节、5.19 中国旅游日等关键节点,推出了主题巡游等特色活动,不断丰富游客游玩体验。 注:月度经营数据为阶段性信息,可能与后续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以公司正式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11a52ca-6ea6-4952-b48b-302379a610b6.PDF ─────────┬──────────────────────────────────────────────── 2026-06-05 18:06│华侨城A(000069):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以书面、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4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4 人,实到 4 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b8aa168-ce05-4192-97b2-811155b6f73c.PDF ─────────┬──────────────────────────────────────────────── 2026-06-05 18:04│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推动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提升,进一步优化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业绩导向,激发人才活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参照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的其他人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第三条 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与公司目标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经营实际。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实行业绩与薪酬市场双对标。 (三)坚持依法合规、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内部管理制度,坚持贡献与收 入相匹配,并建立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一)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出建议; (三)对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提出建议;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实施主体。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薪酬决定机制 (一)非独立董事:在本公司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对应的本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不根据其董事职务领取薪酬;在本公司未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 立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依据股东会决议确定的金额执行发放。独立董事除独立董事津贴外不再领取其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本公司经营业绩及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综合因素领取薪酬。 第八条 薪酬结构 在本公司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 组成。 (一)基本年薪:指年度固定收入,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年度浮动收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等挂钩。绩效年薪体现当年度业绩和价值贡献差异。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任期激励收入、限制性股票等中长期激励等,具体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或方案执行。 上述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绩效评价与薪酬支付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上市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考核情况以及本公司有关薪酬管 理制度核算发放薪酬。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及各类社会保险、住房 公积金及企业年金等费用。 第五章 薪酬追索与扣减 第十三条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重新考核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返 还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 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及解释,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3878b35-9322-43bc-87d1-679526aa220c.PDF ─────────┬──────────────────────────────────────────────── 2026-06-05 18:03│华侨城A(000069):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9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 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嘉途酒店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 2.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 4.00 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 √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的提案 6.00 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 √ 融资授信额度的提案 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 √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8.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 √ 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10.00 关于制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其中,提案 4.00、5.00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6月 6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至 2026 年 6 月26 日(星期五)9:00-12:00,14:00-18:00(非工作时间除外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 31 楼。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刘兴燕 联系电话:0755-26909069 传真号码:0755-26600936 电子信箱:000069IR@chinaoct.com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7a4097e3-881b-4993-a72e-6c1a1dae26ea.PDF ─────────┬──────────────────────────────────────────────── 2026-06-05 18:02│华侨城A(00006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 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立信 2025 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 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 年末, 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 50.6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48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7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 信承担 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依法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 判决立信承担 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部分案件 尚在一审中,部分案件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立信承担 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 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树业环保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 处罚,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立信承担 10%的比例连带责任,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从业人员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时间 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 振 2003 年 2007 年 2019 年 2025 年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恩丽 2023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冯海龙 2020 年 2018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5 年 2026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振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3 年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 年-2025 年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 年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3 年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2023 年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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