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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9(华侨城A)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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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69 华侨城A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20:20 │华侨城A(000069):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 │2026-07-14 18:22 │华侨城A(000069):2026年6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 ├─────────┼──────────────────────────────────────────────┤ │2026-07-14 18:18 │华侨城A(00006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30 00:00 │华侨城A(00006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30 00:00 │华侨城A(00006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5 18:35 │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6-24 16:36 │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6-15 11:42 │华侨城A(000069):2026年5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 ├─────────┼──────────────────────────────────────────────┤ │2026-06-05 18:06 │华侨城A(000069):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5 18:04 │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2026-07-14 20:20│华侨城A(000069):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一、财务资助情况 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茂城公司”)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华 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侨城”)持股 33%的参股公司。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4%,北京兴茂置 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3%。上述其他两方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安排,首茂城公司采用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管 控体系、开发项目管理制度、相关信息系统及“金茂”系列产品和服务。为支持首茂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首茂城公司三方股东(或 股东之关联人)按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按持股比例向首茂城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华侨城对首 茂城公司尚未收回剩余本金106,094.90 万元,该部分本金已于 2026 年 7月 11 日到期,在到期日前不计息,到期日后按年化 6%计 算利息。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田 成立时间:2016 年 9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NEFB1R 注册地址:洪山区和谐路 1 号新建居住、商务、商业及公共绿地项目(杨春湖启动区 C04 地块)B-03 栋 4 层 1 号 注册资本:2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首茂城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56,828.72 万元、负债总额 351,257.25 万元、所有者权益 5,57 1.46万元、营业收入 61,241.61 万元、净利润-23,266.40 万元。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针对首茂城公司到期未还款事项,公司将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与首茂城公司做好还款事项沟通,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并保留采 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上述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将不再向首茂城 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被资助对象财务数据、经营情况。本次逾期未收回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 74%,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状况及财务产生重大影响。有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d1538a2-dc3c-4040-ac29-699762ee0994.PDF ─────────┬──────────────────────────────────────────────── 2026-07-14 18:22│华侨城A(000069):2026年6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 一、2026 年 6 月房地产销售情况 2026 年 6 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 7.3 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11.1 亿元。2026 年 1-6 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 积 40.5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54.3 亿元。 二、2026 年 6 月新增土地情况 2026 年 6月,公司无新增土地情况。 三、2026 年 6 月旅游综合业务情况 2026 年 6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532 万人次。2026年 1-6 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3616 万人次。 本月公司正式启动“华侨城旅游狂欢节”夏日系列活动,全国连锁玛雅海滩水公园全面对外开放、旗下各文旅商综合体上线“造浪派 对”特色主题活动,持续丰富夏日文旅产品供给,为游客打造多元休闲体验。 注:月度经营数据为阶段性信息,可能与后续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以公司正式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fddd11db-e463-4853-8e59-cafe916132b7.PDF ─────────┬──────────────────────────────────────────────── 2026-07-14 18:18│华侨城A(00006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 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40,000 万元–420,000 万元 亏损:286,773.4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342,000 万元–422,000 万元 亏损:291,531.0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43 元/股–0.53 元/股 亏损:0.3568 元/股 注:上表中的“元”均为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公司持续开展“强去化、促回款”经营策略,基于审慎性原则对 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内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二)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014e309-df84-409d-add1-ff945f5534a9.PDF ─────────┬──────────────────────────────────────────────── 2026-06-30 00:00│华侨城A(00006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二)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提案。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5:00,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嘉途酒店 3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吴秉琪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76 人,代表股份:4,192,236 ,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2.15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34 人,代表股份 3,970,879,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 49.402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442 人,代表股份 221,356,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7540%。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 4,156,070,06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1373%;反对 34,286,6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179%;弃权 1,879,4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2,202,86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1633%;反对 34,286,6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5 .0137%;弃权 1,879,4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23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 4,156,083,86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1376%;反对 34,139,9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144%;弃权 2,012,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2,216,66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1694%;反对 34,139,9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4 .9495%;弃权 2,012,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8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56,287,06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1425%;反对 34,242,1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168%;弃权 1,706,9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2,419,86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2584%;反对 34,242,1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4 .9942%;弃权 1,706,9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47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92,683,16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84.3736%;反对 33,635,7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4.7287%;弃权 2,050,0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9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2,683,16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3736%;反对 33,635,72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4 .7287%;弃权 2,050,0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977%。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3,963,867,203 股)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193,918,05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84.9144%;反对 32,831,02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4.3763%;弃权 1,619,8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0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918,05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9144%;反对 32,831,02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4 .3763%;弃权 1,619,8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093%。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3,963,867,203 股)回避表决。 (六)关于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20,436,97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2873%;反对 69,800,01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6650%;弃权 1,999,10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6,569,77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68.5600%;反对 69,800,01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30 .5646%;弃权 1,999,10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75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15,851,45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1779%;反对 74,441,33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7757%;弃权 1,943,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984,25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66.5521%;反对 74,441,33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32 .5970%;弃权 1,943,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8509%。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55,933,84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1341%;反对 33,194,34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918%;弃权 3,107,9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7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2,066,63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4.1037%;反对 33,194,34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4 .5354%;弃权 3,107,9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3609%。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49,908,62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9903%;反对 40,007,16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9543%;弃权 2,320,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5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041,42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1.4653%;反对 40,007,16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7 .5187%;弃权 2,320,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0160%。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十)关于制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117,569,97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2189%;反对 73,042,81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7423%;弃权 1,623,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3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702,77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67.3046%;反对 73,042,81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31 .9846%;弃权 1,623,3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7108%。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晓敏、王岩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纪要; (三)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391dd92f-c142-4397-b54e-edff53c12524.PDF ─────────┬──────────────────────────────────────────────── 2026-06-30 00:00│华侨城A(00006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 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嘉途酒店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吴秉琪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经查验, 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476人,代表股份4,192,236,09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56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同意4,156,070,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373%; 反对34,286,6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179%;弃权1,879,4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48%。 (二)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156,083,8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376%; 反对34,139,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144%;弃权2,012,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80%。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同意4,156,287,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425%; 反对34,242,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168%;弃权1,706,9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07%。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同意192,683,1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4.3736%; 反对33,635,7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7287%; 弃权2,050,0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977%。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的提案》 同意193,918,0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4.9144%; 反对32,831,0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3763%; 弃权1,619,8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093%。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提案》 同意4,120,436,9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2873%; 反对69,800,0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6650%;弃权1,999,1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77%。(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提案》 同意4,115,851,4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779%; 反对74,441,3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757%;弃权1,943,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4%。(八)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额度的提案》 同意4,155,93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341%; 反对33,194,3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918%;弃权3,107,9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41%。 (九)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4,149,908,6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9903%; 反对40,007,1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543%;弃权2,320,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53%。(十)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提案》 同意4,117,569,9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2189%; 反对73,042,8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423%;弃权1,623,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87%。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 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 露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至第十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bc11215-fe5d-4561-80da-cb843d617bf0.PDF ─────────┬──────────────────────────────────────────────── 2026-06-25 18:35│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2025-2026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5-2026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532.64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批预留担保额度的使用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策,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来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来仪”)使 用预留的担保额度 1.406 亿元。调整后,公司 2025-2026年度为淄博来仪提供担保的额度由 0 亿元调整为 1.406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淄博来仪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8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2 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山 大道以东、鲁泰大道以南、中润大道以北,法定代表人为张大磊,注册资本为 0.1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2026年 5月末资产总额11.09亿元,负债总额16.88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16.88 亿元),净资产-5.79 亿元; 2026 年 1-5 月实 现营业收入 0.11 亿元,净利润-0.19 亿元。截至 2026 年 5月末,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淄博来仪银行借款 3.51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除上述事项外,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为淄博来仪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展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 接续业务按实际贷款余额提供 80%担保,当前担保对应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6 亿元。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是对控股子公司淄博来仪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 次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5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57.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6.55%,无逾期担保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f446ad2-1239-465b-acff-f6ede9d497f6.PDF ─────────┬──────────────────────────────────────────────── 2026-06-24 16:36│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2025-2026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5-2026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532.64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批预留担保额度的使用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策,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 ”)使用预留的担保额度 2亿元。调整后,公司 2025-2026年度为武汉实业提供担保的额度由 0 亿元调整为 2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注册地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 186 号,法定代表 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 11.79 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业务、园区管理服务等。 2026 年 5 月末资产总额 228.19 亿元,负债总额 183.7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64.06 亿元),净资产 44.49 亿元; 2026 年 1 -5月实现营业收入 1 亿元,净利润-1.99 亿元。截至 2026 年 5月末,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武汉实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开展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对应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是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实业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 次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5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57.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6.55%,无逾期担保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fac249a3-851d-4f25-8f8f-18dc83a5d3fc.PDF ─────────┬──────────────────────────────────────────────── 2026-06-15 11:42│华侨城A(000069):2026年5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 一、2026 年 5 月房地产销售情况 2026 年 5 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 8.5 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10.5 亿元。2026 年 1-5 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 积 33.2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43.2 亿元。 二、2026 年 5 月新增土地情况 2026 年 5月,公司无新增土地情况。 三、2026 年 5 月旅游综合业务情况 2026 年 5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675 万人次;2026年 1-5 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3083 万人次。 围绕五一假期、护士节、5.19 中国旅游日等关键节点,推出了主题巡游等特色活动,不断丰富游客游玩体验。 注:月度经营数据为阶段性信息,可能与后续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以公司正式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11a52ca-6ea6-4952-b48b-302379a610b6.PDF ─────────┬──────────────────────────────────────────────── 2026-06-05 18:06│华侨城A(000069):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以书面、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4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4 人,实到 4 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b8aa168-ce05-4192-97b2-811155b6f73c.PDF ─────────┬──────────────────────────────────────────────── 2026-06-05 18:04│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推动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提升,进一步优化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业绩导向,激发人才活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参照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的其他人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第三条 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与公司目标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经营实际。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实行业绩与薪酬市场双对标。 (三)坚持依法合规、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内部管理制度,坚持贡献与收 入相匹配,并建立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一)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出建议; (三)对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提出建议;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实施主体。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薪酬决定机制 (一)非独立董事:在本公司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对应的本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不根据其董事职务领取薪酬;在本公司未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 立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依据股东会决议确定的金额执行发放。独立董事除独立董事津贴外不再领取其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本公司经营业绩及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综合因素领取薪酬。 第八条 薪酬结构 在本公司承担除董事职责以外的其他具体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 组成。 (一)基本年薪:指年度固定收入,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年度浮动收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等挂钩。绩效年薪体现当年度业绩和价值贡献差异。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任期激励收入、限制性股票等中长期激励等,具体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或方案执行。 上述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绩效评价与薪酬支付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上市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考核情况以及本公司有关薪酬管 理制度核算发放薪酬。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及各类社会保险、住房 公积金及企业年金等费用。 第五章 薪酬追索与扣减 第十三条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重新考核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返 还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 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及解释,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3878b35-9322-43bc-87d1-679526aa220c.PDF ─────────┬──────────────────────────────────────────────── 2026-06-05 18:03│华侨城A(000069):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9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 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嘉途酒店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 2.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 4.00 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 √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的提案 6.00 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 √ 融资授信额度的提案 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 √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8.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 √ 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提案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10.00 关于制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其中,提案 4.00、5.00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6月 6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至 2026 年 6 月26 日(星期五)9:00-12:00,14:00-18:00(非工作时间除外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 31 楼。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刘兴燕 联系电话:0755-26909069 传真号码:0755-26600936 电子信箱:000069IR@chinaoct.com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7a4097e3-881b-4993-a72e-6c1a1dae26ea.PDF ─────────┬──────────────────────────────────────────────── 2026-06-05 18:02│华侨城A(00006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 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立信 2025 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 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 年末, 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 50.6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48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7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 信承担 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依法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 判决立信承担 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部分案件 尚在一审中,部分案件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立信承担 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 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树业环保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 处罚,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立信承担 10%的比例连带责任,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从业人员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时间 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 振 2003 年 2007 年 2019 年 2025 年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恩丽 2023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冯海龙 2020 年 2018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5 年 2026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振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3 年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 年-2025 年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 年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3 年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 年-2023 年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李恩丽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 年 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海龙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冯海龙先生,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18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2020 年成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境内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 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 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 2026 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 为本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及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纪要; (三)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 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3c7d0121-8af3-4bca-ba48-50a7917264d8.PDF ─────────┬──────────────────────────────────────────────── 2026-05-30 00:00│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2025-2026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5-2026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532.64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批预留担保额度的使用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策,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城更”)使用预留的担保额度 1.53 亿元。调整后,公司2025-2026年度为深圳城更提供担保的额度由5.3835 亿元调整为 6.9135 亿 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城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6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 河西路鼎新大厦西座 4 楼,法定代表人为刘路,注册资本为 10.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2026年 4月末资产总额78.35亿元,负债总额57.97亿元(流动负债总额52.07亿元),净资产20.38亿元,资产负债率73.99%;202 6 年 1-4 月实现营业收入 0.02 亿元,净利润-0.08 亿元。截至2026 年 4 月末,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深圳城更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房地产更新贷款提供 51%担保,担 保对应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3 亿元。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是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城更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 次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4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55.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5.91%,无逾期担保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9d8391e-1f88-4a68-a613-973dccc4c1a6.PDF ─────────┬──────────────────────────────────────────────── 2026-05-14 17:07│华侨城A(000069):2026年4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 一、2026 年 4 月房地产销售情况 2026 年 4 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 8.2 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10.9 亿元。2026 年 1-4 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 积 24.7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32.7 亿元。 二、2026 年 4 月新增土地情况 2026 年 4月,公司无新增土地情况。 三、2026 年 4 月旅游综合业务情况 2026 年 4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571 万人次;2026年 1-4 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2408 万人次。 公司紧扣中小学生春假出游热潮,推出专属优惠政策,联动知名 IP 升级国潮文化节活动,持续丰富春日游玩场景及文旅体验。 注:月度经营数据为阶段性信息,可能与后续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以公司正式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f533739-6ec9-4a54-8696-59f157af34c4.PDF ─────────┬──────────────────────────────────────────────── 2026-05-08 17:45│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2025-2026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5-2026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532.64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批预留担保额度的使用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策,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侨 城”)使用预留的担保额度1.68亿元。调整后,公司2025-2026年度为广州华侨城提供担保的额度由 0 亿元调整为 1.68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华侨城100%股份。广州华侨城成立于 2019 年 9 月,注册地为广州市增城 区荔湖街荔湖大道 99 号三楼 313,法定代表人为何臣,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2026年 4月末资产总额23.94亿元,负债总额27.08亿元(流动负债总额27.08亿元),净资产-3.14亿元,资产负债率113.12%;20 26年 1-4月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05亿元。截至2026年 4 月,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广州华侨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开展房地产固定资产贷款提 供全额担保,担保对应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8 亿元。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是对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提供担 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4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55.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5.91%,无逾期担保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795b6e7-f98e-4914-8873-22f93c6d170f.PDF ─────────┬──────────────────────────────────────────────── 2026-04-30 00:00│华侨城A(0000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侨城A(00006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6ff28f2-af50-4089-b2c9-64a58f77bbb4.PDF ─────────┬──────────────────────────────────────────────── 2026-04-30 00:00│华侨城A(000069):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以邮件 及书面方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会议于 4 月 28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4 人,实到 4 人。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54b2f9c-1e23-4415-a017-898519fa9616.PDF ─────────┬──────────────────────────────────────────────── 2026-04-17 16:40│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2025-2026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5-2026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32.64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批预留担保额度的 使用。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东部华 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与中国银行所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共计 30,422.50 万元,公司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保证担 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422.5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调剂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酒发公司持有东部华侨城 1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7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东部华侨城, 法定代表人为罗小龙,注册资本为 29.1 亿元,主营业务为生态旅游项目投资开发、酒店及娱乐业投资等。 2025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22.04 亿元,负债总额 15.85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14.85 亿元),净资产 6.19 亿元,资产负债率 71.91%;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3 亿元,净利润-0.03 亿元。截至 2025 年末,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酒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华侨城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所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共计 30,422.50 万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约定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是对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提供担 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2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63.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14%,无逾期担保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5c07911-066b-4e27-9b14-d225816b98fd.PDF ─────────┬──────────────────────────────────────────────── 2026-04-15 11:42│华侨城A(000069):2026年3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 一、2026 年 3 月房地产销售情况 2026 年 3 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 9.4 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12.0 亿元。2026 年 1-3 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 积 16.5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21.8 亿元。 二、2026 年 3 月新增土地情况 2026 年 3月,公司无新增土地情况。 三、2026 年 3 月旅游综合业务情况 2026 年 3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517 万人次;2026年 1-3 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1837 万人次。 公司紧扣春日踏青及妇女节消费热点,推出专属优惠活动,各连锁欢乐谷同步举办国潮文化节,持续丰富游客文旅体验,提升品牌吸 引力。 注:月度经营数据为阶段性信息,可能与后续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以公司正式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e651fb1-44ab-4bb7-890f-a52454456d81.PDF ─────────┬──────────────────────────────────────────────── 2026-04-02 16:44│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将于 2026年 4月 7日支付 2025年 4 月 7日至 2026年 4月 6日期间的利息人民币 3.95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月 3日,凡在 2026年 4月 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 息款的权利。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 21侨城 06,债券代码为 149439.SZ。 3、发行主体: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及存续规模:发行规模及存续规模为人民币 15亿元。 5、债券期限:7 年期品种,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95%,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1年 4月 7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年至 2028年每年的 4月 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自 2022年至 2026年间每年的 4月 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 11、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8年 4月 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6年 4 月 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2021年 4月 13日,本期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21侨城 06”。 14、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1侨城 06”的票面利率为 3.95%,每 10张“21 侨城 06”(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9.5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60元;自 2026年 1月 1 日起至 2027年12月 31日止, 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 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9.50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3日。 2、除息交易日:2026年 4月 7日。 3、债券付息日:2026年 4月 7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4月 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21侨城 06”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 6年第 5号)等规定,自 2026年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 联系人:张玉莹 电话:0755-26600248 2、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号 SK大厦 32层 联系人:张慧芳 联系电话:021-3856545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aeda299f-b776-4f41-a5cd-c27d155c161f.PDF ─────────┬──────────────────────────────────────────────── 2026-04-02 16:44│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关于“21侨城06”回售结果暨摘牌公告 ─────────┴──────────────────────────────────────────────── 特别提示: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4月 7日支付 2025年 4月 7日至 2026年 4月 6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回售本金。因本期债券已全额回售,付息及支付回售款 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1、债券简称:21侨城 06。 2、债券代码:149439.SZ。 3、债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3日。 4、本息兑付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 4月 7日。 5、最后交易日:2026年 4月 3日。 6、债券摘牌日:2026年 4月 7日。 7、债券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8、债券回售数量:15,000,000.00 张。 9、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侨城 06”的债 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6年 2月 25日至 2026年 3月 3日,仅限交易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1侨城 06”全部回售给深圳华 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 2026年 4月 7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 的数据,“21侨城 06”本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 15,000,000.00 张,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 0张。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有关回售结果及摘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 21侨城 06,债券代码为 149439.SZ。 3、发行主体: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及存续规模:发行规模及存续规模为人民币 15亿元。 5、债券期限:7年期品种,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95%,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1年 4月 7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年至 2028年每年的 4月 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自 2022年至 2026年间每年的 4月 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 11、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8年 4月 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6年 4 月 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2021年 4月 13日,本期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21侨城 06”。 14、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回售及摘牌有关事项 1、回售登记期:2026年 2月 25日至 2026年 3月 3日,仅限交易日。 2、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1侨城 06”本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 15,000,000.00 张,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 0张。 因本期债券全额回售,“21侨城 06”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回售数量:15,000,000.00 张。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总金额:人民币 1,500,000,000.00元(不含利息)。 6、本次“21侨城 06”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发行人已足额支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7、债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3日。 8、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 4月 7日。 9、债券摘牌日:2026年 4月 7日。 三、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95%。每 10张“21侨城 06”面值人民币 1,000元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9.50元(含税),其中本 金人民币 1,000.00元,利息人民币 39.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兑付兑息金额为人 民币 1,031.6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9.50元。 四、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兑付兑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3日。 2、本息兑付日:2026年 4月 7日。 3、最后交易日:2026年 4月 3日。 4、债券摘牌日:2026年 4月 7日。 五、债券付息及本金支付对象 本次付息及回售资金支付对象为截止 2026年 4月 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侨城 06”持有人。 六、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兑付兑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 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 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 退出登记手续。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 6年第 5号)等规定,自 2026年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 联系人:张玉莹 电话:0755-26600248 2.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号世界财富大厦 32层 联系人:张慧芳 电话:021-3856545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5b27df85-545a-4885-bef4-5bd7f5313539.PDF ─────────┬──────────────────────────────────────────────── 2026-04-02 11:42│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f08c68c0-a937-4d50-90d9-52e5d83ca42b.PDF ─────────┬──────────────────────────────────────────────── 2026-03-31 00:32│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 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126c425-3a22-4b8a-b452-7d5c4cc96ce2.PDF ─────────┬──────────────────────────────────────────────── 2026-03-30 21:31│华侨城A(000069):2025年年度报告 ─────────┴──────────────────────────────────────────────── 华侨城A(00006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5791fb2-6c70-4475-a063-f5166b3f4647.PDF ─────────┬──────────────────────────────────────────────── 2026-03-30 21:31│华侨城A(000069):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以书面、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9:30 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 5317 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 应到 4人,实到 4 人。会议由吴秉琪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向公司股东会汇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496,107,715.32 元(单位:人 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2,263,094,979.24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 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吴秉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 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 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的 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吴秉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400 亿元(包括银行、银行间和交易所融资 产品、保债计划等融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93ee0bf-25bc-4887-a738-3a2d0b88be5d.PDF ─────────┬──────────────────────────────────────────────── 2026-03-30 21:29│华侨城A(0000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茂惠,已离任) ─────────┴──────────────────────────────────────────────── 华侨城A(0000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茂惠,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72b9761-f2bf-43d0-a0d5-fa18d937199b.PDF ─────────┬──────────────────────────────────────────────── 2026-03-30 21:29│华侨城A(0000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丁) ─────────┴──────────────────────────────────────────────── 华侨城A(0000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2d3460b-0759-4486-a62e-7ad5288ca512.PDF ─────────┬──────────────────────────────────────────────── 2026-03-30 21:27│华侨城A(00006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3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496,107,715.32 元(单位:人 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2,263,094,979.24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1,041,515,155.83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496,107,715.3 -8,662,299,644.2 -6,492,441,996.5 2 5 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0,122,921,715.6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0,793,694,250.0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1,041,515,155.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883,616,452.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041,515,155.83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 □是 ?否 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 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四、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1cf404a-79ca-41c5-a380-8b72aea113da.PDF ─────────┬──────────────────────────────────────────────── 2026-03-30 21:27│华侨城A(00006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 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计提原因 存货跌价准备 808,493.22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2,054.84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估计其可收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74.67 回金额。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7,814.80 时,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 2,310.82 坏账准备 133,958.53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及应收款项 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准备 合计 997,706.87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公司对存货共计提减值准备808,493.22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025年公司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共为55,255.13万元,其中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2,054.84万元,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3,074.67万元,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37,814.80万元,其他计提2,310.82万元。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及应收款项等,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 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 2025年公司对应收款项共计提坏账准备133,958.53万元。 本次计提的主要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净利润997,706.87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1,655.33万 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e854a58-fe4c-4049-880a-03e8381e2006.PDF ─────────┬──────────────────────────────────────────────── 2026-03-30 21:27│华侨城A(000069):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月 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K10018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华侨城股份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华侨城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华侨城股份公 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华侨城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 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华侨城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华侨城股份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华侨城股份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 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侨城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华侨城股份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a3ae2d1-d4b1-4fbe-903c-bce958dfb031.PDF ─────────┬──────────────────────────────────────────────── 2026-03-30 21:27│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2025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 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2025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0d59956-d0e4-4922-b8de-e6880289a526.PDF ─────────┬──────────────────────────────────────────────── 2026-03-30 21:27│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年,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积极发挥董事会“定 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推动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现将2025年董事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度董事会总体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4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贯彻执行 17 项决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全票审议通过 51 个事项,所有董事均出席或委托出席了全部会议;召开 14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听取议案 22 项。历次 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均审慎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 况”部分。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建设情况 公司董事会紧扣经营决策主体的核心定位,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机制、规范科学决策、积极建言献策 等多方面着手,持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一)完善董事会制度体系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持续完善董事会运行的制度体系。2025年,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制度,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的作用,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优化董事会工作机制 完善“董事会—管理层—执行层”闭环管理机制,逐层分解、落实董事会决议和要求,发挥董事会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作 用。健全“专门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会前沟通会”多层次沟通机制,保障议题得到充分沟通、董事意见得到充分采纳;健全常态 化沟通机制,通过现场、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探讨发展战略、经营情况、投融资、信息披露等企业经营事项,保障沟通的及时性 和有效性。 (三)规范科学行使决策权 董事会审慎行使《公司法》赋予的权利,从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和企业长远利益角度出发,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前,充分 研究会议资料,加强同管理层、职能部门沟通,从各自专业角度对关系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事项提出意见与建议,并规范、科学的做 出会议决策。 (四)积极围绕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为更全面的发挥董事会作用,公司董事会成员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工作。报告期内,走访海南、云南、广东等三地,共 调研 10 个项目。通过深入基层,董事会成员全面了解项目公司经营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并为项目运营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和解 决方案。 三、2025 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稳住生产经营基本盘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3.81 亿元,同比减少42.32%,实现归母净利润-144.96 亿元,同比减少 67.35%,增亏的主要原 因是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策略,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通过资产转让等方式全力推动存量业务销售去化与现金流改善,相关交易形成 亏损,项目结转收入金额和毛利率较同比下降等。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降本增效,加强全面预算过程管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合计同比下降 27%;公司统筹资金收支,持续加强现金流管控,2025 年实现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125.01 亿元,较 2024 年增加 71.3 9 亿元,连续三年为正,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稳步增长;公司秉承稳健的财务策略,在合理控制有息负债规模的同时,充分把握融资环 境改善的窗口期和政策优势,拓宽融资渠道,持续推进债务结构优化,截至 2025 年末,有息负债总额 1,185 亿元,其中中长期借 款占比 69%,平均融资成本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注并评估公司经营、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 方面的情况,持续推进制度体系的优化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进一步筑牢合规防线。 1、完善公司制度体系。按照《公司法》和证券监管部门系列新规要求,制定制度修订与完善专项计划,完成包括《公司章程》 在内的十六项基本制度与配套细则修订工作,确保公司制度体系的合法性、时效性与可操作性,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 障。 2、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强化制度执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状况良 好。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内控自评价,系统梳理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并结合内外部监督检查揭示的问题,不断完善重要业务领域管理 制度,确保内部管控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和有效执行。 3、筑牢规范运作防线。面对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合规风险,一方面强化工作机制保障,以信披与投关工作小组、重大事项报 告报备工作小组为抓手,强化合规责任与合规监督,坚决把牢合规的每个节点;另一方面深入贯彻规范运作理念,组织董高及全体员 工参加规范运作专项培训,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例,强化全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 (三)提升信披与投关工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与投资关系管理工作,在合规的基础上,推动两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1、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坚持以价值传递为核心、以投资者为导向、以对标提升为 抓手,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2025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内提质、对外增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123份 公告,继续维持零差错标准。 2、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建立多层次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股东(大)会、年度业绩说明会、路演与反路演、股东检阅日 等多种渠道,积极、耐心、全面的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意见与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 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提升主营业务运营效率 1、文旅业务。公司以市场需求为指引,积极锤炼专业化发展能力,为游客带来多元化、高品质的消费体验。一是聚焦产品升级 与体验焕新,多业态并举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圳欢乐谷、襄阳奇趣童年等完成更新改造,深圳锦绣中华、北京欢乐谷文化演艺焕新上 演,酒店板块推出“酒店+创意园”融合型旅宿产品,商业板块坚持内容驱动与场景创新,持续推动产品供给提档升级。二是深化IP 融合创新,强化沉浸式游玩体验。秉持“常看常新、常玩常新”理念,持续深化IP引进与内容共创,释放文旅融合乘数效应,全面激 发市场消费活力。三是稳步推进项目拓展及建设。持续拓展轻资产运营服务,欢乐谷公司轻资产代建乐清水公园、酒店公司首个有限 服务酒店样板创意园嘉途于年内顺利开业运营,旅发公司签约市场化项目7个。报告期内,旗下文旅项目共计接待游客7,970万人次。 2、房地产业务。围绕产品打造、营销去化、服务提升,积极提升专业化水平。一是持续提升房地产产品竞争力,加大销售去化 力度,持续提升重庆小龙坎、成都国宾熙成里、武汉云囍公馆等项目的产品品质与居住体验;积极把握市场政策机遇,丰富营销去化 手段,动态优化营销策略、价格机制等,持续推动项目销售去化。二是完善服务与品牌体系建设,提升物管业务市场竞争力。物业管 理板块近年来紧扣专业化与市场化发展主线,聚焦三大维度持续锻造综合竞争力,华侨城服务荣膺“2025中国物业服务力百强企业( 第28名)”等多项荣誉,品牌影响力和行业认可度稳步增强。报告期内,累计实现签约销售面积120.6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177.3 亿元。 四、2026 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恪守对全体股东负责的使命担当 ,切实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功能,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将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推进业务布局调整和资产结构改善;优 化公司管理机制,提升经营发展效能;健全人才队伍培养体系,深入推进组织变革,打造高效敏捷型组织;加强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发展。公司将以真抓实干的决心全力完成好年度工作任务,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是加强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严格遵照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 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公司稳健经营提供 坚实保障。 三是保护投资者权益,增进投资者信任。高度重视并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便于 投资者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的经营信息。积极传递公司与投资者携手共进、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 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秉持“优质生活创想家”的 初心,坚定改革创新的决心,以实干破解难题,以改革闯出新路,在新征程中开启华侨城的崭新篇章!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1164dca-900b-45a0-b986-00ac0ef2ad37.PDF ─────────┬──────────────────────────────────────────────── 2026-03-30 21:27│华侨城A(000069):关于华侨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报告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K10024号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股份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K1001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侨城股份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侨城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华侨城股份公司2025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侨城股份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侨城股份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侨城股份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华侨城股份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振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恩丽 中国·上海 2026 年 3 月 27 日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138,120.39 5,440,729.9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471.78 3,599.2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08% — 0.07%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 2,471.78 3,599.24 销售材料、包装物 装 以及水电等收入 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等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 之 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 — 度 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 保 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 品 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471.78 — 3,599.24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1页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 除 况 情况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 交易或事 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 实现的虚 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 假收入 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 并的子公 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135,648.6 — 5,437,130.7 — 1 2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吴秉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志华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c3a79ab-b4ae-4773-b41f-a0909d9e722c.PDF ─────────┬──────────────────────────────────────────────── 2026-03-30 21:27│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6f2ef99-055f-463d-bf67-1fdfee994f4a.PDF ─────────┬──────────────────────────────────────────────── 2026-03-30 21:27│华侨城A(000069):关于华侨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房地产、 旅游板块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 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信息系统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 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 润 总 额 小于或等于利 大于利润总额的3%且小 大于利润总 潜在错报 润总额的3% 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5% 额的5% 营 业 收 入 小于或等于营 大于营业收入的1%且小 大于营业收 潜在错报 业收入的1% 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3% 入的3% 资 产 总 额 小于或等于资 大于资产总额的1%且小 大于资产总 潜在错报 产总额的1% 于或等于资产总额3% 额的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存在可能导致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重 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 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偏离控制目标的一 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潜 小于或等于利 大于利润总额的3%且小 大于利润总 在影响 润总额的3% 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5% 额的5% 营业收入潜 小于或等于营 大于营业收入的1%且 大于营业收 在影响 业收入的1% 小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入的3% 3% 资产总额潜 小于或等于资 大于资产总额的1%且 大于资产总 在影响 产总额的1% 小于或等于资产总额3% 额的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内部监督无效; ③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 ④直接导致投资决策的失误; ⑤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⑥负面消息在全国范围内流转,引起政府部门或监管 机构关注并展开调查,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在较长时间 内无法消除; 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 件等,导致中央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 款或罚金,同时被限令退出市场、吊销营业执照、强 制关闭等; ⑧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起诉或应诉,因违反诉讼 (仲裁)时效规定、遗失关键证据、诉讼(仲裁)策 略不当、未采取或未及时采取诉讼(仲裁)保全措施 等,导致公司无法持续经营。 重要缺陷 ①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 ②间接导致投资决策的失误; ③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④重要制度或流程指引的缺失; ⑤全国性媒体对负面消息进行报道,企业声誉受到严 重损害; 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 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 款或罚金,同时被责令停业整顿等; ⑦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起诉或应诉,因违反诉讼 (仲裁)时效规定、遗失关键证据、诉讼(仲裁)策 略不当、未采取或未及时采取诉讼(仲裁)保全措施 等,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5484b43-fac6-44a4-98d6-b1f6f54ac108.PDF ─────────┬──────────────────────────────────────────────── 2026-03-30 21:27│华侨城A(00006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侨城A(00006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bb843e6-be7d-4cb1-a38a-9f94c37008c1.PDF ─────────┬──────────────────────────────────────────────── 2026-03-30 21:27│华侨城A(00006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华侨城A(00006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7636cda-0645-4217-9e9a-c7526dfb6d5a.PDF ─────────┬──────────────────────────────────────────────── 2026-03-30 21:26│华侨城A(0000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侨城A(0000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778b4fa-c5d1-4187-b1af-b784ce006ab7.PDF ─────────┬──────────────────────────────────────────────── 2026-03-30 21:25│华侨城A(000069):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华侨城A(000069):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6aa548b-e6cf-4374-b229-2c243a2ee950.PDF ─────────┬──────────────────────────────────────────────── 2026-03-30 21:25│华侨城A(00006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 一、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177.50 亿元融 资担保发生额度。具体分类如下: 1.向特定对象提供的融资担保发生额度不超过 97.50 亿元(详见附表),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参股公司提供融资 担保发生额度 12.88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发生额度 84.62 亿元。 2.在上述融资担保清单额度外,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计划外融资担保需求,拟预留不超过 80 亿元融资担保发生额度。 上述融资担保发生额度对应的借款均包含在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内。 (二)授权管理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达到降本增效、提升经营效率的目的,特向股东会申请以下授权: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预留额度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清单额度的调剂进行决策;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融资担保业务,并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协议及转授权文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本次公告正文所涉及金额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融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2026-2027年度预计新增融资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详见附表。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融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融资担 保事宜,融资担保的具体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融资担保合同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融资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 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是基于控参股公司中部分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股东提供融资担保 有利于此类公司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认为,上述融资担保事项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用,为控参 股公司获取银行借款提供增信,用于其建设及运营。董事会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 行了全面评估,上述融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上述融资担保事项仍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融资担保事项的 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四、累计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及逾期融资担保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担保余额为 268.9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4 4%,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2025 年度公司无逾期的融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融资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fee27b7-9313-4fd3-9127-f955259d990a.PDF ─────────┬──────────────────────────────────────────────── 2026-03-30 21:25│华侨城A(00006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2027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202. 71 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 138.0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35.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月 27 日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6-2027 年度新增财务资助发生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8.6 6 亿元,其中,对特定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19 亿元,预留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47 亿元,此额度为循环额 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此外,为减少资金占压,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二)授权管理 为满足项目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运营效率,在 2026-2027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留额度 18.47 亿元范围内,拟提请股 东会在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预留额度的具体使用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1.被资助项目公司从事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业务或旅游综合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项目公司不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股比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 等; 4.当期对单个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净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即人民币 38.72 亿元。 (三)其他 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与被资助对象及其股东等协商并确定财务资助事宜,并与被 资助对象签署相关协议,约定财务资助的条件、金额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授权时效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 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2027 年度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公司对被资助对象进行日常监管,财务风 险可控,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4bc3d9c-aa2f-457a-b890-9f0feb3b30e5.PDF ─────────┬──────────────────────────────────────────────── 2026-03-30 21:25│华侨城A(000069):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 华侨城A(000069):关于公司2026-202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及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bb2945a-b437-418e-8c99-33d2d67a4d5a.PDF ─────────┬──────────────────────────────────────────────── 2026-03-30 21:24│华侨城A(000069):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华侨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李茂惠、沙振权、宋丁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茂惠、沙振权、宋丁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2a6b106-3530-4494-a2fe-e1be33876b8c.PDF ─────────┬──────────────────────────────────────────────── 2026-03-30 21:24│华侨城A(0000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沙振权) ─────────┴──────────────────────────────────────────────── 华侨城A(00006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沙振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e8b9b98-c0ee-4f19-af2e-261ba54d6c8f.PDF ─────────┬──────────────────────────────────────────────── 2026-03-30 21:24│华侨城A(0000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侨城A(0000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531e561-2293-4b05-ab4c-240079585780.PDF ─────────┬──────────────────────────────────────────────── 2026-03-30 21:24│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58f1b05-875e-45c2-bea8-74a188f401fa.PDF ─────────┬──────────────────────────────────────────────── 2026-03-26 17:42│华侨城A(000069):关于召开2025年年报线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6年 3 月 31 日披露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 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通过全景路演举行 2025 年年报线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15: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视频方式 (三)召 开 网 址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全 景 路 演(http://rs.p5w.net/)参与 (四)现场出席人员:公司管理层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公司 2025年年报线上 业绩说明会相关问题。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12:00 前,将相关 问 题 发 送 至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000069IR@china oct.com),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e7c93685-a8db-40ee-8d57-bff12d33bf3c.PDF ─────────┬──────────────────────────────────────────────── 2026-03-13 18:27│华侨城A(000069):2026年2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 一、2026 年 2 月房地产销售情况 2026 年 2 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 2.6 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3.9 亿元。2026 年 1-2 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 7.2 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9.8 亿元。 二、2026 年 2 月新增土地情况 2026 年 2月,公司无新增土地情况。 三、2026 年 2 月旅游综合业务情况 2026 年 2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766 万人次;2026年 1-2 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 1320 万人次。 公司紧抓春节市场趋势,聚焦“反向过年”消费需求,整合多元业态资源,融合非遗民俗、AI 体验与休闲娱乐,打造新春节庆活动 ,丰富游客文化体验。 注:月度经营数据为阶段性信息,可能与后续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以公司正式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5234db84-08e4-4c4d-8f85-1ec733e3dde6.PDF ─────────┬──────────────────────────────────────────────── 2026-03-10 00:00│华侨城A(00006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2025-2026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5-2026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532.64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批预留担保额度的使用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东部华 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向平安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1.15 亿元,公司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 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保证期间为自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调剂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酒发公司持有东部华侨城 100%股份。东部华侨城成立于 2003 年 7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东部华侨 城,法定代表人为罗小龙,注册资本为 29.1 亿元,主营业务为生态旅游项目投资开发、酒店及娱乐业投资等。 2025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22.04 亿元,负债总额 15.85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14.85 亿元),净资产 6.19 亿元,资产负债率 71.91%;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3 亿元,净利润-0.03 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末,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酒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华侨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所签订的 1.15 亿元授信融资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约定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是对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提供担 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2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63.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60%,无逾期担保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c7e7128d-1101-4ecb-9d5c-4077f898e812.PDF ─────────┬──────────────────────────────────────────────── 2026-02-24 16:32│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关于“21侨城06”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华侨城A(000069):华侨城关于“21侨城06”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e437c2dc-0a03-4cf9-b37a-dc87bc430df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华侨城A: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4807.PDF ─────────┬──────────────────────────────────────────────── 2026-03-31│华侨城A: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2638.PDF ─────────┬──────────────────────────────────────────────── 2025-10-31│华侨城A: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4506.PDF ─────────┬──────────────────────────────────────────────── 2025-08-30│华侨城A: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5431.PDF ─────────┬──────────────────────────────────────────────── 2025-04-29│华侨城A: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2729.PDF ─────────┬──────────────────────────────────────────────── 2025-03-29│华侨城A: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9848.PDF ─────────┬──────────────────────────────────────────────── 2024-10-31│华侨城A: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777.PDF ─────────┬──────────────────────────────────────────────── 2024-08-31│华侨城A: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7687.PDF ─────────┬──────────────────────────────────────────────── 2024-04-30│华侨城A: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662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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