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70 ST特信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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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7:26 │ST特信(000070):董事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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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7:25 │ST特信(000070):对外担保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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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7:07 │ST特信(000070):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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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7:06 │ST特信(000070):董事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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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7:05 │ST特信(000070):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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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37 │ST特信(00007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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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05 │ST特信(00007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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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8:12 │ST特信(000070):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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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7:33 │ST特信(00007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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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ST特信(000070):监事会第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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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7:26│ST特信(000070):董事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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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4 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四次会议。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
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
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 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办理新增授信额度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
,额度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授信期限 1年。具体授信额度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最终批复为准。
公司前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并存续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6亿元,本次申请后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
6亿元。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 5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办理新增授信额度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
额度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期限 1年。具体授信额度及用信品种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最终批复为准。
公司前期已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并存续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9亿元,本次申请后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
4亿元。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 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额度用
于公司日常经营等,授信期限 3年。具体授信额度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最终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成都傅立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民币 8,000万元整,担保期为自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六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公
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4d8330a1-6ea1-4c66-b8d1-73236f758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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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7:25│ST特信(000070):对外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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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12 月 4 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四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傅立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傅立叶”)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六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 8,000 万元
整,担保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1 年 5月 15日
住 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兴二路 17号
法定代表人:雷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5,380万元整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手机、测控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和技术服务;电缆、
光缆、光纤、光配线产品、仪器仪表、通用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工具量具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
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傅立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成都傅立叶资产总额为 57,420.11 万元、负债总额 37,554.62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4,5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7,068.3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 19,865.49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6,083.65万元、
利润总额-4,313.64万元、净利润-4,089.75万元。
截止 2024年 9 月 30日,成都傅立叶资产总额为 53,769.55万元、负债总额35,238.7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9,800.00万元、流
动负债总额 34,865.0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万元,净资产 18,530.79 万元,2024 年 1-9 月份营业收入 3,416.83万元
、利润总额-1,334.70万元、净利润-1,334.70 万元。
成都傅立叶无诉讼事项。
(三)经查询,成都傅立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成都傅立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成都傅立叶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成都傅立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是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筹措资金,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成都傅立叶申请授信额度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六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25,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3.51%,
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3,750 万元,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审议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董事会决议;
(二)成都傅立叶 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4年 9月底财务报表;
(三)成都傅立叶营业执照复印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a5630d96-4d46-47cb-b750-1a0b1ae1c6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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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7:07│ST特信(000070):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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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
“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10 号)(以下简
称《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公司对《责令改正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及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
召集相关部门对《责令改正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认真检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
改措施,以强化公司内控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三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报告公告如下:
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及整改情况
(一)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关键参数披露不完整
《责令改正决定书》指出公司 2021年、2022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未充分考虑业绩下滑、订单完成率、毛利率变动等因素影响。
2021 年、2022 年财务报告中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披露不完整。
整改措施:公司已在 2023 年年报中,全面考虑涉商誉减值子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环境、市场趋势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充分且
谨慎地评估这些因素对其收入和利润的影响,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更加审慎地分析判断所采用的关键参数合理性,严格按照资产
减值测试流程的规定预测数据。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前期并购的两家子公司商誉合计计提了 14,587.65 万元的减值准备。202
3 年12 月 22 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对商
誉附注披露要求再次作出详细修订。公司 2023 年年报按照最新格式要求填报,并公开披露了“预测期关键参数、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及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确认依据”等信息。
截至 2023年年报披露日,上述事项已经完成整改,公司认为 2023年度的商誉减值相关预测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
况。同时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也按照最新规定对商誉减值测试相关参数进行了公开完整披露,后续公司将持续做好关键参数完整的
信披工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整改部门:财务管理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贸易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
《责令改正决定书》指出公司未及时就贸易业务建立内部控制规范,未充分核实贸易业务供应商、客户经营和履约能力情况,采
购付款的过程控制和跟踪管理不审慎,公司采购、销售和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不到位。
整改措施:针对贸易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公司已经成立工作专班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经营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加
强采购、销售环节等重点领域管理,修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办法》,建立了《贸易类业务规范指引》,进一步完善了贸易业务内部控
制。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
整改部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深圳证监局的整改要求及公司持续整改计划
(一)深圳证监局整改要求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信息
披露水平。
2.公司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3.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相关财务会计核算、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
梳理和改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启动内部追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员及责任高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二)公司持续整改计划
根据要求,公司已经制定整改计划,在完成主要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持续完善,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范,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
法律法规的理解,持续提高公司治理层的规范治理和内控管理能力。
整改责任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整改期限:长期持续规范
2.针对“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整改要求
,公司将持续完善和修订公司财会制度,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并定期组织会计准则应用培训,以规范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和会计核算
水平。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整改部门:财务管理部
整改期限:长期持续规范
3.公司将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一方面是加强内控建设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动态学习,及时改进和优化财务会计核算薄弱环
节,保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和披露规范;另一方面是结合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内控检查情况,通过加强审计监督,不断改善内部控制薄
弱环节,切实提升内控管理质量。公司已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追责问责程序,按照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视情节对相关人
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岗位调整等措施。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部门: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董事会秘书处、审计部
整改期限:长期持续规范
三、公司整改情况总结
本次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对于公司改进相关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
高风险合规经营意识、提升内部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规范、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be97e350-f269-4312-af5d-d85d0b332f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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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7:06│ST特信(000070):董事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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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 28 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三次会议。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
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
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证
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19ea6543-b763-4196-bdcb-457a75468a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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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7:05│ST特信(000070):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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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 28 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二次会议。会议通知
于 2024年 11月 22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如下议案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推动公司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信息披露管理质量以及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证
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30/dc7e39a1-575b-4678-86fa-5a1589462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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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37│ST特信(00007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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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八届五次
会议,于 2022年 5 月 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2 年 5 月 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
议及监事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
行管理的方式变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7日、2022 年 5月 13日及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公司于 202
3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四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止。经
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8 个月,并已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届满。详见公司于2023年 6月 1日与 2023年 11月 29日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锁定期的公告》及《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5月 2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个月的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2年 5 月 27日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6,491,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2%,
成交均价为 5.73 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 37,199,691.84 元。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 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内持有公司股份 4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的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即存续期为 2022年 5月 27 日至 20
25年 5月 27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一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
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5年 5月 27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
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延长存续期或其他处置安排等。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9e2e791e-c53f-438e-bdb8-9f2272ed3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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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05│ST特信(00007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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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产业发展,寻找外延发展的机会,寻求更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战略合作机会。经深圳市特发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00 万元与特发富海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产业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西安迈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
公司、芜湖莱兴投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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