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70 特发信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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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6 │特发信息(000070):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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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4 │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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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4 │特发信息(000070):特发信息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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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2 │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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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2 │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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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2 │特发信息(00007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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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2 │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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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0 │特发信息(000070):关于控股子公司与特发服务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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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28 │特发信息(00007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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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特发信息(0000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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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6│特发信息(000070):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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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
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对以下议案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港分公司续签特发光网大厦物业
管理服务合同,该项关联交易参照了同类市场价格,并结合前期服务价格协商确定本次续签合同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关联董事李宝东先生、伍历文先生、洪文亚先生、黄斌先生、骆群锋先生、肖坚锋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 年度整体审计费用合计 1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120 万元、内控审计(
含信息系统审计)40 万元。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西安特发千喜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西安特发千喜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等需求,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西安特发千喜信息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提供 1,300.23 万元借款(含续借 904.98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在不超过 900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特发信息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特发信息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
法》。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一
年。
具体授信额度及用信品种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最终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5亿元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总用信额度不超过 5 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
期限1年。
具体授信额度及用信品种以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最终批复及与授信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c41fa819-484d-4771-b950-cb7979668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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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4│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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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8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月 10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 月 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 年 8 月 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栋 18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于 2026 年 7月 20 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10 日上午 8:30-11: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受托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信函登记请同时进行电话确认。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6.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致电 0755-66833901 查询)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
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荣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dd4a68dd-e2a3-4905-ac93-2017c6650f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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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4│特发信息(000070):特发信息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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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2025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以下简称公司)、事业部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经营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
程。
第四条 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着眼于风险,突出重点,关注影响控制目标的高风险领域、重要业务单
位、重大业务事项、关键控制环节和风险点。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承担最终责任,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来承担对内部控
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职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 公司有关机构、部门在内部控制评价中的职责和权限:
(一)董事会
1.审批内部控制评价相关管理制度;
2.审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3.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
1.审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管理制度;
2.审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3.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意见;
5.领导内部审计机构,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缺陷整改工作。
(三)经理层
1.审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检查报告与评价报告;
3.提交重大缺陷及整改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4.按照董事会内控缺陷整改意见,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或报告的缺陷进行整改。
(四)内部审计机构
1.拟定内部控制评价相关管理制度;
2.拟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3.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4.分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整体情况,编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对内部控制缺陷及时督促整改。
(五)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
1.由本部门/本单位对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进行有效性测试;
2.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出具年度内部控制检查报告;
3.组织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 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应根据有关规定,考虑自身的经营特点、业务模式以及风险管理要求、内部控制的目标,围绕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
面评价。
第八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应当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九条 公司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应当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条 公司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应当对相关控制措施与流程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应当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第十二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应当对内
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第十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
(一)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
(二)对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进行有效性测试;
(三)认定控制缺陷;
(四)汇总评价结果;
(五)编报评价报告。
第十四条 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首先,评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其次,识别和确定公司充分应对这些风险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即评价内部控
制的设计应对相关目标实现风险的有效性;第三,识别和确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评价现有的控制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运行;
最后,对控制缺陷进行评估,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缺陷,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第五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和整改
第十五条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定量标准即涉及金额大小,既可以根据造成直接损失绝对金额制定
,也可以根据直接损失占本公司净资产及利润总额等的比例确定;定性标准,即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
响的性质、范围、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按照性质划分为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缺陷标准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组织拟定、定期维
护和更新,报经理层审定后提交董事会批准,作为内部控制缺陷认定评价的依据。第十七条 对于认定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内控评
价工作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经董事会审批后,各相关责任单位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六章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等资料,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等资料,按
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九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二十条 公司以 12 月 31 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批准,于基准日后 4 个月内对外披露
。
内部审计机构应关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是否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
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一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等应当由内部审计机构妥善保管,保存时间不少于 10 年,年
度报告应永久保存。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特发信息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4317da32-5460-412e-b671-75f08d72f4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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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2│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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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发
信息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纤)的海外业务在其 2026 年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海外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
。为有效规避外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深圳光纤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场所为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900 万美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有效
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3.风险提示:深圳光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过
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深圳光纤生产经营的影响,深圳光纤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
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2.交易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900 万美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该额度,该额
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品种和交易对方: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交易对方为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
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此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深圳光纤经营收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额度已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深圳光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公司合规管理、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该
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深圳光纤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
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履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订单实际执行不及预期、贸易规则限制等导致回款迟延,可能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针对以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汇兑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
地降低汇兑损失;
2.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要求,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
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防范操作风险;
3.高度重视国际客户的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确保美元款项及时足额回笼,降低到期交割风险;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在真实收入范围内,在真实回款基础上开展,将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四、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深圳光纤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基于其实际外汇收支需求,以锁定汇率、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根本目的,服务于深
圳光纤稳健经营的整体要求。通过合理运用该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汇兑损失,从而增强其财务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处理。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九次会议纪要;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3587666c-0461-4cdc-ad75-54e691b244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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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2│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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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20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591,165.17
元。截至 2025 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39,597,879.52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900,344,76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
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同时,公司 2023 年及 2024 年末未弥补亏损金额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
审慎性原则,公司于 2025 年审计时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耕主业赛道,主动谋变求进,抢抓市场先机,提升公司自身造血功能;二是在科研方面加速创新突破,以科技赋能产
品,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三是做好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管控,深耕精益运营,努力降低运营成本。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九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a134f03-4a6e-4d4b-8f58-365622e424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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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2│特发信息(00007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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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20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
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2025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
779.21万元。
2026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3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建筑业(2);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6,712.26 万
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
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共 17 人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安霞,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2000 年 5月 10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 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
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 20
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5 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祥帮,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2016 年 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4月 9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了 2 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富彪,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
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的年度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罚日 处罚类 实施单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期 型 位
1 安霞 2025年9 自 律 监 深 圳 证 因广州致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月 3日 管措施 券 交 易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项目,
所 被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收取服务费用合计 16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费用为120 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 40 万元(含信息系统审计),与上年度持平。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
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 2026 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能力与经验;同时结合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情况,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
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 年度整体审计费
用合计 1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120 万元、内控审计(含信息系统审计)40万元。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九次会议纪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a669605-41f4-4644-ab20-e669ed454c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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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2│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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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纤)的海外业务在其 2
026 年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海外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为有效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深圳光纤
生产经营的影响,深圳光纤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需求。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业务规模及期限:深圳光纤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900 万美元,有效期内
任一时点不超过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
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资金来源:此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深圳光纤经营收入。
4.交易对方: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资金来自经营收入,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将会对深圳光纤海外业务带来影响。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深圳光
纤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外汇波动风险,增强其财务稳健性。
深圳光纤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其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外汇收支情况,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降低汇率波动对其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深圳光纤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制度对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
权限、内部责任部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和内控措施进行了规定,可以切实地管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深圳光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公司合规管理、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该
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深圳光纤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
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履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订单实际执行不及预期、贸易规则限制等导致回款迟延,可能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针对以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汇兑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
地降低汇兑损失;
2.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要求,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
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防范操作风险;
3.高度重视国际客户的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确保美元款项及时足额回笼,降低到期交割风险;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在真实收入范围内,在真实回款基础上开展,将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深圳光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基于其实际外汇收支需求,以锁定汇率、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根本目的,服务于公
司稳健经营的整体要求。通过合理运用该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汇兑损失,从而增强其财务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同时,针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深圳光纤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采用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制定了合理的核算原则,采
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深圳光纤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dd99e7b4-c46b-43aa-acc8-c13e933023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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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0│特发信息(000070):关于控股子公司与特发服务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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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港分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
)前期签署的《特发光网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将于 2026 年 7月 31 日到期。按照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四条“项目服务
期限为叁年,服务期满,如叁年平均客户满意度评价分 93 分以上,且无人员编制等变化,参照市场情况,以服务费涨幅不超过 3%
进行双方协商,若达成一致,可延期两年服务合同。”经协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拟在2025 至 2026 年服务周期费用下浮 2%的基础
上进行续约,新的服务期为两年,预计两年期合计合同总费用约 548.64 万元。
由于光网科技是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特发信息与特发服务的直接控股股东
均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特发服务为公司关联
法人。光网科技拟与特发服务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续签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事项所涉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特发服务。
该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 1010 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
(2)法定代表人:陈宝杰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6,900 万元
(4)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1993 年 5月 31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285356
(7)一般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水电工程;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汽车零配件及汽车
饰品的购销;自有物业租赁;园林绿化服务;绿化养护服务;花卉租摆;清洁服务;从事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业
务;建筑工程;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医院管理;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
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项目:游泳池经营;停车场经营;劳务派遣;餐饮服务;人力资源输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人才资源培训服务
;企业人才的交流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垃圾清运;道路清扫;园林设计;市政工程管理;“四害”防治;
白蚁防治;环境消杀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主要股东:特发集团持股 47.78%;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75%;嘉兴创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2.58%;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98%;万能持股 0.77%;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 0
.68%。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是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特发服务成立于 1993 年,注册资本 16,900 万元,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特发服务作为国内第一批获得国家一级物
业管理企业资质的企业之一,深耕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多年,于 2020 年 12 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特发服务主要从事的业务为:综合
物业管理服务、政务服务、增值服务,从事的服务内容为综合设施管理、公共物业、商业物业、文旅物业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特发服务总资产为 218,503.47 万元,净资产为 119,552.58 万元;2025 年度,特发服务营业收
入为297,234.33 万元,净利润为 12,387.33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日,特发服务总资产为 219,485.12 万元,净资产为 122
,830.19 万元;2026 年 1—3 月,特发服务营业收入为 73,119.81 万元,净利润为3,281.11 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特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8.6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特发服务 48.7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发服务是公司的关联方。
4.经查询,特发服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项目名称:特发光网大厦
(2)物业项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科杰二路 395 号
2.主要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承重结构、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
、门厅、设备机房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道、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
明、天线、空调系统(含设备房、电梯空调及光网大厦空调系统主机及全部附属设施)、加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
央监控设备、红外报警系统、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设施。
(3)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4)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公共区域的绿化摆设及装饰服务。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消杀、垃圾(不含建筑及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
(7)道路交通、车辆行驶、停泊秩序,停车场的管理。
(8)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负责对所委托区域的各物业使用人大门外的安保、秩序维护及消防管理
、公共安全管理。
(9)物业管理服务档案、资料,包括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客户二次装修资料等的管理。
(10)组织开展园区文化娱乐活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光网科技于2023 年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对各投标方所做承诺和报价,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确定了为本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供应商。本次是根据前期公开招标文件
的约定进行的续签安排,相关续签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精神。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特发光网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港分公司
(1)有效期限:2026 年 8月 1日—2028 年 7 月 31 日(2)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特发光网大厦管理费:228,601.60 元/月(含税),年总费用为2,743,219.20 元(含税);两年合同期总费用 5,486,438.40
元(含税)。
(3)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原主合同执行):
(3.1)对公转账
(3.2)乙方每月 5 日前提交上月的自评总结报告;甲方每月 10日前完成对乙方上月的工作考核,每月 15 日前依据上月考核
结果向乙方支付上月管理费(考核达标全额支付,考核不达标则依据上月考核结果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
(3.3)甲方应在每月 2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4)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及赔偿规定
(4.1)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 1 个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后解除合同。
(4.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或履行义务的,须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5)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依法裁决。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物业管理规范、高效运营的要求不断提高,使用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一体化、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有利于提高
公司整体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管理整体效果,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本次续签相关协议符合原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构成损害。该关联
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各类关联交易(不含本
次交易)合计 1,547.83 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出于光网科技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
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光网科技与特发服
务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十、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6404be6b-d4c0-4f9a-9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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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28│特发信息(00007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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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 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500 万元–7,100 万元 盈利:560.41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81.42%-1,166.9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500 万元–5,700 万元 盈利:385.4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067.56%-1,378.9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15 元/股–0.0794 元/股 盈利:0.0062 元/股
注:上述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股份总数 868,392,949 为基础计算,上年同期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股份
总数 900,344,760 为基础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公司初步测算结果。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智慧服务板块新型计算机建设项目完成验收所致。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决策。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
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0a77e5c7-72d4-4cca-80dd-8503c01d6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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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特发信息(0000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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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 14:5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9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栋 18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4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宝东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681 人,代表股份337,848,6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0
5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人,代表 2名股东,代表股份 335,624,9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90%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9 人,代表股份 2,223,6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陈曦律师出席了
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本公告如出现总项与分项百分比例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数原因造成,下同。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提案。
1.提案名称: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 1 关于为成都傅立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序号 决
结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果
提案 1 336,809,809.00 99.6925% 903,280.00 0.2674% 135,600.00 0.0401% 通
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提案 1 1,184,816 53.2814% 903,280 40.6207% 135,600 6.0980%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业经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陈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472338f-af39-4ccc-8175-fa79959832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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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特发信息(0000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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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www.dachenglaw.com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A栋 12 层、20 层、21 层、26 层(邮编:518026)12F&20F&21F&26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Boulevar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26, P.R.ChinaTel
: +86 755 2622 4888/4999 Fax: +86 755 2622 4100/4000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03.28 实施)(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谢烨蔓律师、陈曦律师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 年 6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进行
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 6月 29 日 14∶50,本次股东会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栋 18 楼公司 3号会议室召
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宝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截至2026年6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上述该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该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81】人,代表股份合计【337,848,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6
8,392,949】的【38.9050】%。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2】名股东,所代表
股份共计【335,624,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90】%。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9】人,代表股份【2,223,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561】%。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679】人,代表股份【2,223,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其
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通过网络投票【679】人,代表股份【2,223,696】股。注:本法律意见书如出现总项与分项
百分比例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数原因造成。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
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
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
议案,具体:
1.00 关于为成都傅立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6-33)。该对外担保公告记载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为38,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8.19%。”根
据公司说明,如本次担保通过,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说明:现场参会的唯二股东委派的代理人为同一自然人,现场推举该名股
东代理人作为股东代表,和律师一起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结果。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和网络
投票的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一】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为成都傅立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1.00 《关于为成都傅 现场投票情况 335,624,993 0 0
立叶申请银行授信提 网络投票情况 1,184,816 903,280 135,600
供担保的议案》 合计 336,809,809 903,280 135,6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1,184,816 903,280 135,600
票情况
该项议案,同意总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5%;反对总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4%;弃
权总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86deec2-c989-499c-9f0a-69cdb7a04e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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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58│特发信息(00007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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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70,证券简称:特发信息,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至 6 月
2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函询控股股东,对相关方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本次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09dcb11-fac0-4dc6-92ec-46b163c4e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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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9│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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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 年 6 月 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栋 18 楼公司 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为成都傅立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于 2026 年 6月 11 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上午 8:30-11: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受托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信函登记请同时进行电话确认。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6.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致电 0755-66833901 查询)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
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荣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12c3463-686e-4d12-a185-f181e631d4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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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6│特发信息(000070):董事会第九届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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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三十三次会议。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
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
案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特发信息 2026 年经营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成都傅立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
币 6,000 万元整。担保期为自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人民币 5,000 万元整。担保期为自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公告》
。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特发信息对全资子公司特发东智内部借款计息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4db75e1-8fbd-43df-9bb6-54d129ddfa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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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45│特发信息(000070):对外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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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 年 6月 11 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傅立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傅立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 6,000 万元整,向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 5,000 万元整,以上合计 11,000 万元整。担保期限均为主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鉴于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且成都傅立叶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5月 15 日
住 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兴二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雷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5380 万元整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手机、测控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和技术服务;电缆、
光缆、光纤、光配线产品、仪器仪表、通用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工具量具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
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傅立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成都傅立叶资产总额为 29,239.34 万元、负债总额 27,681.67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7,25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674.59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净资产1,557.67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2,936.44 万元、
利润总额-10,606.33 万元、净利润-11,704.21 万元。
截至2026年 3月31日,成都傅立叶资产总额为27,052.26万元、负债总额 26,314.76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6,950.00 万元、流
动负债总额 16,704.91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万元,净资产 737.50万元,2026 年 1-3 月份营业收入 400.69 万元、利
润总额-820.16 万元、净利润-820.16 万元。
成都傅立叶无诉讼事项。
3.经查询,成都傅立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11,000 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成都傅立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成都傅立叶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成都傅立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是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筹措资金,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成都傅立叶申请授信额度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38,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8.19%,其
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8,700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审议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董事会决议;
2.成都傅立叶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34e9cbe0-d241-427b-9333-92aa90a532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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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7│特发信息(00007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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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
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出售及后续安排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八届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
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2 年 5月 1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将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的方式变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月 27日、2022 年 5 月 13日及 2022 年 5 月 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2 年 5月 27 日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6,491,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5%
,成交均价为 5.73 元/股,成交金额合计 37,199,691.84 元。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公司于 202
3 年 5月 31 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四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
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止。经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8 个月,
并已于 2023 年 11 月29 日届满。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公告》及《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的议
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延长期届满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出售完毕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6,491,200 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出售股票数量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75%,后续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完成清算及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
行分配等事宜。公司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
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d090d09-850f-49c8-b42d-0e9a7fbcc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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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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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4:5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5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栋 18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2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宝东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894 人,代表股份338,375,1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6
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人,代表 2名股东,代表股份 335,624,9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90%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2 人,代表股份 2,750,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7%。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余洁律师、张傲律师出席了会
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提案。
1.提案名称: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 1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 2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 3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提案 4 特发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提案 5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 6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注: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号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结果
提案 1 337,427,581 99.7200% 870,736 0.2573% 76,800 0.0227% 通过
提案 2 337,409,481 99.7146% 898,436 0.2655% 67,200 0.0199% 通过
提案 3 337,421,681 99.7182% 879,136 0.2598% 74,300 0.0220% 通过
提案 4 337,267,181 99.6726% 1,023,936 0.3026% 84,000 0.0248% 通过
提案 5 337,263,581 99.6715% 1,024,436 0.3028% 87,100 0.0257% 通过
提案 6 337,425,981 99.7195% 868,036 0.2565% 81,100 0.0240% 通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提案 1 1,802,588 65.5457% 870,736 31.6617% 76,800 2.7926%
提案 2 1,784,488 64.8875% 898,436 32.6689% 67,200 2.4435%
提案 3 1,796,688 65.3312% 879,136 31.9671% 74,300 2.7017%
提案 4 1,642,188 59.7132% 1,023,936 37.2324% 84,000 3.0544%
提案 5 1,638,588 59.5823% 1,024,436 37.2505% 87,100 3.1671%
提案 6 1,800,988 65.4875% 868,036 31.5635% 81,100 2.9490%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余洁律师、张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5074a7a-fa4c-48b3-ab65-541460ec2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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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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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398d76a-6d2c-43c2-a66c-05bd6a108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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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6│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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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ceda9619-e7a5-4daa-9103-a1d865ef64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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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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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
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的海外业务在其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海外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
元。为有效规避外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光网科技拟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该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有效期
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
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3.风险提示:光网科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
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光网科技的海外业务在其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海外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为有效规避外汇波动
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其生产经营的影响,光网科技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
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2.交易金额: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该额度,
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品种和交易对方:本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为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交易对方为经国家相关部门批
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
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光网科技经营收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额度已达到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光网科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公司合规管理、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该业
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光网科技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
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履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订单实际执行不及预期、贸易规则限制等导致回款迟延,可能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针对以上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汇兑损失,光网科技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
限度地降低汇兑损失;
2.严格按照公司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要求,明确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
、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规定,防范操作风险;
3.高度重视国际客户的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确保美元款项及时足额回笼,降低到期交割风险;
4.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控制在真实收入范围内,在真实回款基础上开展,将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光网科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基于其实际外汇收支需求,以锁定汇率、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根本目的,服务于
光网科技稳健经营的整体要求。通过合理运用该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汇兑损失,从而增强其财务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
算和处理。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八次会议纪要;
3.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c60f59d-0b76-4e8a-aa9e-bb4aab92ba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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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特发信息(000070):董事会第九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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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三十二次会议。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
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不超过 1,500 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远期
结售汇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a117af1-8d25-474c-b256-ea27cf24ae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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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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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网科技)的海外
业务在其经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海外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为有效规避外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变动对其生产经营
的影响,光网科技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本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为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业务规模及期限:光网科技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有效
期内任一时点不超过该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
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资金来源: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光网科技经营收入。
4.交易对方: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资金来自经营收入,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光网科技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光网科技有
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有效规避外汇波动风险,增强其财务稳健性。
光网科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其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其外汇收支情况,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降低汇率波动对其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交易管理制度》,制度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审批权限、
内部责任部门、具体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和内控措施进行了规定,可以切实地管控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
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光网科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公司合规管理、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该业
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光网科技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
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履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订单实际执行不及预期、贸易规则限制等导致回款迟延,可能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针对以上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汇兑损失,光网科技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
限度地降低汇兑损失;
2.严格按照公司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要求,明确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
、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规定,防范操作风险;
3.高度重视国际客户的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确保美元款项及时足额回笼,降低到期交割风险;
4.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控制在真实收入范围内,在真实回款基础上开展,将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光网科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基于其实际外汇收支需求,以锁定汇率、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根本目的,服务于
光网科技稳健经营的整体要求。通过合理运用该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汇兑损失,从而增强其财务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同
时,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采用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制定了合理的核算原则,采
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网科技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d1386ef-e9bd-4ee7-8726-3778255216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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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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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9),定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2026 年 4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提交的书面函件,为提高决策效
率,特发集团提议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
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特发
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5,721,489 股,持股比例 36.18%,其提案资格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提案
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同意将其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
决。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 年 5 月 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栋 18 楼公司 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特发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和董事会第九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
日、2026 年 4 月 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3.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将向股东会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情况。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上午 8:30-11: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受托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信函登记请同时进行电话确认。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6.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致电 0755-66833901 查询)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
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荣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第九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026fb5a-5f9f-4461-9bac-d178edd3a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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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特发信息(0000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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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6707d91-f101-4fcb-a277-022a29999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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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3│特发信息(000070):特发信息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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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特发信息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d98442e-d989-4a6d-ac70-86de40126f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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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特发信息(00007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报告-特发信息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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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4afa517-bae9-4608-a36c-37b506f8d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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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特发信息(00007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特发信息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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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特发信息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85a27ed-055f-4fc1-b28e-684af6fcbb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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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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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6801aa3-19db-46f4-acff-7995d7118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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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特发信息(000070):特发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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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业绩不增,薪酬不涨:充分考虑国有企业属性特点和政策要求,在现有薪酬水平基础上,通过业绩奖励逐步实现薪酬水平
的市场化。
(二)因岗定薪,体现差异:基于岗位价值评估与任职资格评价合理设计薪酬水平,拉开不同岗位薪酬水平差距、充分体现岗位
匹配度对薪酬水平的影响。
(三)丰富手段,导向长期:坚持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丰富激励手段,并通过延期支付、中长期激励等多种手段体现对长期
业绩增长的关注。
第三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坚持效益导向与公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公司经济效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实行“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联动机制。在公司整体工资
总额预算框架内,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及增长幅度。公司依法依规规范内部分配秩序,调节不合理过高收入,实
现薪酬与责任、风险、贡献相匹配,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指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权责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管理制度及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
露。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负责制订、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第七条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设立其他激励方式的,不在本制度管理范围之内,公司将另行制订相关管理办法。
第三章 薪酬结构及标准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
定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 10万元(含税)。
(四)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具体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及中长期激励。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
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绩效考评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
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二)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依据公司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其中绩效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须经审计,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与中长期业绩和市值表现挂钩的薪酬部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得高级管理人员的利
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结合。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激励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第四章 薪酬核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
(一)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之日起执行,按季度发放。
(二)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支付采用月度发放与年度结算相结合的形式发放。其中,基本薪
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依据当年度公司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结算,中长期激励依据专项激励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约定的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公司按规定从
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四条 薪酬收入一律直接汇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人员工资账户内。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退休、组织调动、辞职等工作原因而不再任职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
续履职的,其当年度绩效薪酬、任期内延期支付部分薪酬结合在职时间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中对于因个人原因(业绩不达标、被证明不胜任等)被解聘等而不再任职的,原则上
其任期内延期支付部分薪酬不予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
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本制度中的薪酬不包含员工福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根据薪酬管理权限,未经批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领取制度规定之外的任何货币或非货币的奖励和补贴。
第二十条 如发生国家重大政策变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因素对本制度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对本制度进
行动态调整及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1286125-aefb-44d3-a177-b87240888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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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简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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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简基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7e9fb25-ea59-4ef0-a7bf-54aae7cb63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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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聂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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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聂曼曼)。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5d7ace2-220f-4122-a76d-d686f2277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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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特发信息(000070):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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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及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591,165.17
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净利润为-1,546,319,154.87 元。截至 2025 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39,597,879.52 元,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36,710,422.91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 2025 年度
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拟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5,591,165.17 -402,566,084.98 -272,482,091.07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339,597,879.52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436,710,422.91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90,213,113.7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
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因素、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
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纪要
2.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c4c80e0-1f71-4590-9fcd-0a5b83c46c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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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特发信息(00007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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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该事务所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
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73人。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
万元。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公司分别于2025年8
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新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
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
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新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2026年1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审计范围、审计对象、总体审计策略与重点审计领
域、主要审计程序、重要的时间节点以及审计团队配备及人员等内容的汇报,并对年报审计计划和程序安排提出了建议。
3.2026年3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年报审计第二次见面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截至会议日的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和采取的措施
、初步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年4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年报审计第三次见面会,会议听取了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129d14e-7076-44eb-852b-282678df70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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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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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25e2c70-6941-4330-bfa9-4998193688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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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特发信息(00007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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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简基松先生、聂曼曼女士、
周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简基松先生、聂曼曼女士、周俊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相关规范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简基松先生、聂曼曼女士、周俊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21dce40-ce0b-4428-a324-30e75c83b8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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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特发信息(000070):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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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05 月 07
日(星期四)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07 日(星期四)15:00-16:00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宝东先生,董事、总经理伍历文先生,独立董事聂曼曼女士,董事、财务总监肖坚锋先
生,董事会秘书田园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07 日(星期四)15:00-16: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wukz7PkOZ2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07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
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2ad127c-f7b7-4494-b99c-54b8321ea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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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特发信息(00007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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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0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
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届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标准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执
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
4.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具
体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及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薪酬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 50%。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依据公司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其中绩效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须经审计,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激励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发放;独立董
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年内换届、改选、退休、组织调动、辞职等原因而不再任职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职的
,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在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等应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313b56b-9aa4-469a-8974-9007cf5e40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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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特发信息(000070):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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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0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经公司对2025 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对截至2025 年 12月 31日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
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合并报表计提金额 母公司报表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准备 17,965,734.76 1,156,474,930.77
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 23,701,777.37 15,200,636.46
备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 -5,516,861.83 1,141,380,174.46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备 -112,970.57 -111,886.65
预付款项坏账准备 -76,427.29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 -29,782.92 6,006.50
二、资产减值准备 420,648,674.14 403,333,378.45
其中:存货跌价减值准备 121,730,464.55 -289,372.2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5,935,462.99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945,463.58 2,945,463.58
商誉减值准备 186,577,110.75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460,172.27 677,287.07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00,000,000.00
合计 438,614,408.90 1,559,808,309.22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
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单项计提: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
款项按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准备、当
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合并报表中对2025 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7,
965,734.76 元。
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156,474,930.77元,包含对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
东智)内部借款计提的减值准备1,148,000,000.00 元,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特发东智内部借款计提的该项减值损失应予以冲回抵
消,只影响母公司利润表,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损益。
2.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
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1,730,464.55元。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合计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89,372.20 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因智慧城市创展基地项目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特发信息智慧城市创展基地建设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及其他固
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105,935,462.99 元。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对测控地面站数据链系统这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945,463.58元。
(4)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
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
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准备。再对包含商誉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
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
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因并购子公司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公司聘请评估机构以2025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收购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形
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186,577,110.75 元。
(5)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期末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预期信用损
失率对减值准备余额进行计算,合并报表2025 年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460,172.27元。母公司报表2025年度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77,287.07元。
(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持有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科技)92.20%股权,投资成本461,000,000.00 元。公司持有北京神
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飞航)70%股权,投资成本347,000,000.00 元。由于数据科技和神州飞航经营业绩不及预
期,全部股东权益相关的可收回价值发生变化,母公司对数据科技和神州飞航股东权益价值进行减值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对母公司
报表中持有的数据科技和神州飞航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00,000,000.00元。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该项减值损失应予以冲
回抵消,只影响母公司利润表,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母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559,808,309.22 元,对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为1,559,808,309.22元
。
合并报表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38,614,408.90 元,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为438,614,408.90 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6e160be-1e5e-4834-8f25-bfab1f21ca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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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特发信息(00007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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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09a07df-4e93-4ccc-aef8-220e41aad7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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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6│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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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8197ebd-5e14-4cc1-aa22-0b62c6c549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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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6│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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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6af6b7c-08c8-4897-9260-a1aed6562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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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6│特发信息(000070):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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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董事会第九届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a259ec4-b884-45ac-bb26-16e62e4f59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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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5│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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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ade8aac-8ec5-47d0-8724-82752d11a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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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5│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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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990048 号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
于 2026年 4月 20日出具了司农审字[2026]25008990019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特发信息管理层编
制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是特发信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特发信息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17beaf1-a1a7-4a41-9323-f0f66f0a3b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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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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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f6fa037-2337-4df6-9c40-715c1e63d4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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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特发信息(000070):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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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作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该事务所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
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73人。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
万元。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公司分别于2025年8
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新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三、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
告工作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
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c3c56e0-76ae-4399-b637-3e7e0f7fab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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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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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4647eda-1f99-4ecd-a416-0120323369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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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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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00007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26977ff-572c-40db-9928-724e9cadc3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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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18│特发信息(00007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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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70,证券简称:特发信息,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3 月 31日至 4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函询控股股东,对相关方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本次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
况。
3.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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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8:46│特发信息(000070):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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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2月26日及2026年3月16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
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3 元/股,回购期限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
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44)。
截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暨回购期限届满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31,951,811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6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7.13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90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93,7
66,869.0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1,951,811 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
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900,344,760 元减少至 868,392,949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900,344,760 股减少至 868,392,949 股。详
见公司于 2026年 2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10)。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1.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6 年 3月 17日至 2026 年 5月 1 日(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吕荣
(4)电话号码:0755-66833901
(5)电子邮箱:sdgi_dmc@sdgi.com.cn
3.其他: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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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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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特发信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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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特发信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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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特发信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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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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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特发信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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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ST特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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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ST特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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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ST特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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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ST特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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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特发信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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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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