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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8(海王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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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78 海王生物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0 16:20 │海王生物(000078):关于对外担保进展暨解除对外担保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海王生物(000078):第十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00:00 │海王生物(00007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8 17:40 │海王生物(00007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5-10-24 20:56 │海王生物(000078):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4 20:56 │海王生物(000078):第十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4 20:54 │海王生物(000078):深圳市海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10-24 20:54 │海王生物(0000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24 20:54 │海王生物(00007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4 20:54 │海王生物(000078):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 2025-11-10 16:20│海王生物(000078):关于对外担保进展暨解除对外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 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海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星”,曾用名:广西海王银河医药有限 公司)原股权出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因信贷审批等原因,广西海星无法解除本公司为其提供的授信担保,故该事项构成公司的 对外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广西海星的担保义务均已完全解除,公司对其债务均已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3.04亿元(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 为186.5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f4e4910b-ee09-471a-a98e-6a1b18279ad3.PDF ─────────┬──────────────────────────────────────────────── 2025-10-30 00:00│海王生物(000078):第十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海王生物(000078):第十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d7a020aa-7dbb-4dd0-b703-20dd3e569a50.PDF ─────────┬──────────────────────────────────────────────── 2025-10-30 00:00│海王生物(00007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海王生物(00007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156092a-84b8-4008-879c-81b5287e1f04.PDF ─────────┬──────────────────────────────────────────────── 2025-10-28 17:40│海王生物(00007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 海王生物(00007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3fa45d2-0476-4687-8cd2-d722ba9fd5a4.PDF ─────────┬──────────────────────────────────────────────── 2025-10-24 20:56│海王生物(000078):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发出,并于2025年10月 24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王焕军先生、张巍松先生、吴野先生,董事张锋先生、刘德举先生、张翼飞 先生、金锐先生、王云雷先生以出席现场会议形式参与表决;董事车汉澍先生以视频会议形式参与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张晓鹏先生、金戈先生、史晓明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李爽女士,审计中心总监候选人吴泽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张锋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与表 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局主席及副主席的议案》 1、选举张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主席,任期与第十届董事局相同。 2、选举张翼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副主席,任期与第十届董事局相同。张锋先生、张翼飞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张锋先生、王焕军先生、吴野先生、车汉澍先生、张翼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局战略发展与研究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召集人)为张锋先生。 2、选举王焕军先生、车汉澍先生、张巍松先生、吴野先生、刘德举先生为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 为王焕军先生(独立董事),副主任委员为车汉澍先生。 3、选举吴野先生、王焕军先生、张巍松先生、张锋先生、张翼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 吴野先生(独立董事)。 4、选举张巍松先生、王焕军先生、吴野先生、张锋先生、车汉澍先生为第十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 人)为张巍松先生(独立董事)。 5、选举张锋先生、吴野先生、张翼飞先生、金锐先生、王云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局预算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张 锋先生。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17577119-db60-4ddf-bf23-8b9cc24c7213.PDF ─────────┬──────────────────────────────────────────────── 2025-10-24 20:56│海王生物(000078):第十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发出,并于2025年10月 24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王焕军先生、张巍松先生、吴野先生,董事张锋先生、刘德举先生、张翼飞 先生、金锐先生、王云雷先生以出席现场会议形式参与表决;董事车汉澍先生以视频会议形式参与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局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张晓鹏先生、金戈先生、史晓明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李爽女士,审计中心总监候选人吴泽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张锋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提名,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 定聘任张锋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十届董事局相同。 张锋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 表决情况: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局主席张锋先生推荐,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 议,决定聘任李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届董事局相同。 李爽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局主席张锋先生提名,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 议,决定聘任王云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秘书,任期与第十届董事局相同。 王云雷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 告。 王云雷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26980336 传真号码:0755-26968995 电子邮箱:sz000078@vip.sina.com 邮政编码:51805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 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24楼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 1、聘任张翼飞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与第十届董事局相同。 2、聘任张晓鹏先生、金锐先生、金戈先生、王云雷先生、史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十届董事局相同。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提名,第十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聘任林健怡女士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局相同。 林健怡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26980336 传真号码:0755-26968995 电子邮箱:sz000078@vip.sina.com 邮政编码:51805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 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24楼 林健怡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锋先生、张翼飞先生、金锐先生、王云雷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aced6b9c-837d-4b6a-9204-d19dad802d8a.PDF ─────────┬──────────────────────────────────────────────── 2025-10-24 20:54│海王生物(000078):深圳市海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海王生物(000078):深圳市海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5c35b661-f14f-4fa9-bc4d-66a1f2de7e7f.PDF ─────────┬──────────────────────────────────────────────── 2025-10-24 20:54│海王生物(0000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海王生物(0000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13f0d43a-6a47-4088-89f0-72ef9e8632b4.PDF ─────────┬──────────────────────────────────────────────── 2025-10-24 20:54│海王生物(00007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 第 1条 为规范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续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程序,披露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 2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经董事局、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局及股东会审议 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业务。 第 3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局、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 4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3、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5、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 5条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法律法规及《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机 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局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 6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 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 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 公司应当依法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 聘材料。 公司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师事务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选聘结果应当及 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按照公司有关招标制度初步确定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向董事局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 7条 审计委员会应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 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必要时应要求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陈述。 第 8条 在调查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应对是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请相关会计师事 务所的,应将调查资料和审核意见作为提案附件,提交董事局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公司选聘要求的,应说 明原因,董事局不再对有关提案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直接向董事局提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向董事局提案时,同时提交上 述调查资料和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的调查资料和审核意见应与董事局决议等资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 9条 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本制度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的,审计委员会应当否定该提案。 第 10条 存在多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案的,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分别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有一个以上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选聘要求的,审计委员会应形成比较意见,提交董事局审议决定。 第 11条 董事局对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董事局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按照《公 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 12条 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对董事局提交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进行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公司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相关审 计业务。 第 13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会计师审计工作完成后,及时对会计师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评价,评价意见应当提交公司年度 股东会,并与公司年度股东会决议一并披露。 公司在当年年度股东会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委员会可以以评价意见替代调查意见,不再另外执行调查和审核程序。 第四章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特别规定 第 14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约见前任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 量情况认真调查,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审核同 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在发出董事局会议通知十个工作日前,向深圳证监局书面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 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及相关资料,以及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和调查记录等。 第 15 条 董事局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时,独立董事应当明确发表意见。 第 16 条 董事局审议通过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并书面通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参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董事局应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提供便利条 件。 第 17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要求 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等情况外,公司不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 18条 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将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被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如有)、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公司是否与会计师事务 所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及具体内容、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调查情况及审核意见、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费情况等。 第 19条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审计委员会应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详细了解原因,并向董事局作出书 面报告。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改聘程序。 第五章 附则 第 20条 公司选聘执行重大资产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本制度履行有关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 21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 21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e8f13057-555c-44a9-8319-8027d0bc8aa8.PDF ─────────┬──────────────────────────────────────────────── 2025-10-24 20:54│海王生物(000078):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 1条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深圳市海王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章 现金分红政策第 2条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 3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 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 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 4条 公司董事局应当在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并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局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 5条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在弥补完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具有可分配利润的,应该进行利润分配。公 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若公司当年盈利,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以现金分红为主,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公司当 年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上述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经公司董事局批准实施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且交易金额超过 6,000万元 以上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项目。 3、公司可以在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局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 定。 4、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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