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88 盐 田 港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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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 │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应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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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 │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伟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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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 │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天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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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 │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冯天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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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 │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伟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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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 │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应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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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6 │盐 田 港(000088):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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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4 │盐 田 港(000088):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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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52 │盐 田 港(00008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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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6:17 │盐 田 港(000088):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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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应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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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应华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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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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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伟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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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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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天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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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冯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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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冯天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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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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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伟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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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7│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应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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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田 港(0000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应华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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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6│盐 田 港(000088):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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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16 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议案文件。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 9 名。公
司董事长李雨田女士召集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乔宏伟、向东、李雨田、李安民、钟玉滨、徐宏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2.议案表决情况:
(1)同意提名乔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乔宏伟先生作为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同意提名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向东先生作为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
(3)同意提名李雨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李雨田女士作为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4)同意提名李安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李安民先生作为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5)同意提名钟玉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钟玉滨先生作为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6)同意提名徐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伟东、应华东、冯天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议案表决情况:
(1)同意提名李伟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李伟东先生作为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同意提名应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应华东先生作为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同意提名冯天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冯天俊先生作为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占比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选举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
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周高波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公司董事会对周高波先生在担任董
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会议决定将上述两个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29)
》。
三、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其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纪要及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fa11f961-700d-4666-870f-cc4119f25a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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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4│盐 田 港(000088):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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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8日(星期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 提案 1、2 均为等额选举
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乔宏伟 √
1.02 向 东 √
1.03 李雨田 √
1.04 李安民 √
1.05 钟玉滨 √
1.06 徐宏伟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李伟东 √
2.02 应华东 √
2.03 冯天俊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
告编号2025-28的公告。
上述提案 1、2 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人,需逐项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每个提案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登记。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 1812。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茜
电话:(0755)25290352 传真:(0755)25290932邮箱:caoq@ytport.com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 1812(邮编:518081)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8d52580a-b6c5-44af-bf73-f103ea73a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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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52│盐 田 港(00008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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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3]2725号)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13,758,995 股,每股发行价
为 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2,264,398.1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8,317,908.4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3,946,489.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4]518Z0119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监督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1 深圳市盐田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1079078076 本次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东部支行
2 深圳市盐田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0900002566 本次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沙头角支行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均用于支付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盐港港
口运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将节余资金 99,341.29 元(全
部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三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
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其使用
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
需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
四、本次注销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状态
1 深圳市盐田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000020919200582895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2ee53629-907f-42a2-a984-bad0c41a51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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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6:17│盐 田 港(000088):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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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99,483,3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本次分配 675,932,834.98
元。按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3,387,694.15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 2024 年度拟不送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99,483,3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 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6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3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 1812 室
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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