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89 深圳机场 更新日期:2025-12-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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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6 │深圳机场(000089):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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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5 │深圳机场(000089):关于收购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1%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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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 │深圳机场(000089):深圳机场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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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 │深圳机场(0000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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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 │深圳机场(000089):深圳机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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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 │深圳机场(000089):深圳机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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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 │深圳机场(000089):深圳机场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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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 │深圳机场(000089):深圳机场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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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 │深圳机场(000089):深圳机场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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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 │深圳机场(000089):深圳机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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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6│深圳机场(000089):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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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 12月 26日 14: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座 802 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提前五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7人,其中独立董事 2人。董事陈繁华、
林小龙、徐燕、张岩、陈进泉,独立董事贺云、曾迪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刘锋先生因故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徐
燕女士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敦力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贺云先生代为出
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管 4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
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优化调整公司部分机构职能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及管理实际,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办公室,相关职能由审计法务部承接。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予以修订。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6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7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8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9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0 关于修订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1 关于修订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2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
通过。
2.13 关于修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4 关于修订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制度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12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
三、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制度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全文。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加强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投资管理流程,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公司投资管理规定。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关于修订公司资源性资产租赁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资源性资产租赁管理,规范资源性资产租赁行为,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公司资源性资产租
赁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关于签订深圳机场广告媒体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12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深圳机场广告媒体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收购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 2025 年 12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
管中心有限公司 1%股权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时间定于 2026 年 1月 12 日(星期一)14:3
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 座 802 会议室,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
参见2025 年 12 月 27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七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dedfc6be-f420-4635-9f88-7c64ea6ec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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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5│深圳机场(000089):关于收购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1%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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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000089):关于收购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1%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2a32d1c2-ad59-43c2-b95a-2fc1d3c6a2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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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深圳机场(000089):深圳机场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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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推进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保证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的时效性,使董事
会更及时全面地掌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监督作用,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监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百分之五十以上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决议是指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决议。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与证券事务相关负责部门(以下简称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定期上报公司董事会。根据决议内容及性质,董事
会办公室可采取连续跟踪和专项跟踪方式进行检查。第五条 连续跟踪检查的重点是关注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运作,若出现异常情况,
可要求决议承办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做出解释,并将检查、督办结果以专项报告形式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需连续跟踪检查的内
容包括:
(一)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及完成情况;
(二)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执行情况;
(三)公司长期对外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
(四)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及奖惩执行情况;
(六)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事项。
第六条 专项跟踪检查的重点是关注决议是否按计划执行,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差异。发现有异常情况,可要求决议承办部门负
责人及相关人员做出解释,并于执行阶段或相关事项完成后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汇报。专项跟踪检查内容包括:
(一)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运营收益情况、财务检查;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的完成情况;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执行情况;
(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的执行情况;(五)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兼并;回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的执行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管人员决议的执行情况;
(七)聘请或更换为公司服务的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事务的执行情况。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事项。
第七条 决议执行情况的内容主要为决议事项的实际执行进度。决议执行情况应求真务实,以具体数据和详细进度为主,客观、
真实反映进展情况,内容应简明扼要。对于执行情况与计划进度偏离度较大的项目,需一并提交相关说明。第八条 决议由董事会办
公室于股东会或董事会召开后两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提案责任部门。相关提案责任部门在收到决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
交执行本次会议决议的计划。
第九条 提案责任部门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决议执行计划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需通过 OA 平台《董事会
会议提案流程》填报决议进展情况:
(一)决议执行过程中有重大进展时;
(二)决议执行过程无重大进展且大于一个月时。
第十条 前次决议执行情况并触发信息披露条件时,由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汇报,并完成相关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在《董事会会议提案流程》运作后,决议执行情况由原提案责任部门通过公司OA平台《董事会会议提案流程》填报;
如需提交附件材料进行说明,可通过《董事会会议提案流程》中“补充材料”环节或OA邮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二条 决议执行情况经OA流程提交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规范性审核,并向董事会秘书和提案部门领导报备。
第十三条 所有跟踪决议执行情况所形成的文件(含电子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至少十年。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执行跟踪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版)(深
机股发〔2020〕215号)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618afede-b052-4a32-8c61-3dbb214c37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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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深圳机场(0000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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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6 年 1月 12 日(星期一)在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座 802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月 12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月 12 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2 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月 12 日 09:15 至 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
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1月 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座 8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订深圳机场广告媒体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
(二)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三)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
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1月 8日(8:30-12:00,14:00-17:30)、2026 年 1月 9日(8:30-12:00,14:00-17:30
)
(三)登记地点:公司经营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 T3 商务办公楼 A座 1004 室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林俊、郝宇明
(五)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会股 东 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398267e0-12f5-4c37-96f6-6337f3871b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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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深圳机场(000089):深圳机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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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000089):深圳机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706b3d0b-2296-43bb-ba56-9b8ea61c8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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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54│深圳机场(000089):深圳机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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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或持有本公司股份适用本管理制度。第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股票的,视作其本人行为,也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凡开设个人股票账户的,要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股票账户,不得将股票账户转交他人炒作买卖本
公司的股票。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职业操守,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等信息严格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公
司内幕信息炒作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其所持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
(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下列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
的;
(四)本人因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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