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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6(广聚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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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96 广聚能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8:35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完成建设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4 20:08 │广聚能源(00009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23 18:31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1 15:39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1 15:39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1 15:39 │广聚能源(000096):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6年6月) │ ├─────────┼──────────────────────────────────────────────┤ │2026-06-21 15:36 │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7 18:59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27 18:59 │广聚能源(000096):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 ├─────────┼──────────────────────────────────────────────┤ │2026-05-27 18:57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 ─────────┬──────────────────────────────────────────────── 2026-07-16 18:35│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完成建设的进展公告 ─────────┴──────────────────────────────────────────────── 经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2025 年 8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以合计人民币 16,500 万元竞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出让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 地号:G10501-0440;宗地号:G10501-0441),并积极推进两座加油站的投资建设工作。有关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拟投资建设加油站的公告》《关于全资子 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039)。 近日,该两座加油站已顺利完成全部主体工程,通过防雷、消防、安全设施等各项专项验收,并于 2026 年 7月 15 日正式开业 。 该两座新站地处深圳外环高速横岭服务区南北核心节点,车流量密集,是深圳市外环高速规划的唯一一对服务区加油站,区位优 势显著。 新站投入运营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收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在成品油领域的专业运营优势,提升网络覆 盖密度和品牌影响力,但其实际运营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业务发展 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0e97dd9c-fb1e-4e58-a60c-ebdd36846ff6.PDF ─────────┬──────────────────────────────────────────────── 2026-07-14 20:08│广聚能源(00009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516.92 ~ 2,817.38 932.54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69.90% ~ 202.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362.15 ~ 2,662.61 191.23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135.24% ~ 1,292.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 0.05 0.02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就有关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为: 1. 公司本期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中东局势紧张推动国际原油价格中枢上移,传导至国内成 品油行业,公司采销价格随之上行,但行业供需格局显著改善,批零价差扩大,叠加公司稳定的供应渠道、优质客户资源及前期低价 库存逐步释放等有利因素,公司成品油业务量价齐升,带动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提升。 2.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同比减少。 (二)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主要为:本期证券投资业务实现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 少。因此,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而本期净利润同比增加,使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升。 四、风险提示 (一)风险事项概述 2026年3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欧华”)分别与上游供应商基线未来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线未来”)及下游客户航天联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联志”)签订重大贸易合同。其中,航天欧 华与基线未来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5,400,000元;航天欧华与航天联志签订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9,072,000 元。 截至目前,航天欧华已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基线未来支付95%采购款项,金额合计人民币109,630,000元。 (二)风险发现及进展情况 2026年7月14日,公司收到子公司航天欧华关于上游供应商基线未来涉嫌私刻公章合同欺诈的相关供述。目前公司已启动专项调 查程序,正就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核查,采取必要的措施应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鉴于本次事项时间紧迫、所涉环节复杂,公司暂无法精准判定预期损失金额。在调查结论明确前,公司暂未对相关往来款项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将全力推进专项调查工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后续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 ,审慎判断是否需对相关往来款项补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若触发补充计提,不排除将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及期后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7e28caf-963a-45ef-a095-e8c3ce24ffd0.PDF ─────────┬──────────────────────────────────────────────── 2026-06-23 18:31│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e45b35a-9e1d-432b-ad09-7ab012d2a71a.PDF ─────────┬──────────────────────────────────────────────── 2026-06-21 15:39│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4cc2975-4378-44aa-a39f-4dcaa18d7cbf.PDF ─────────┬──────────────────────────────────────────────── 2026-06-21 15:39│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 年 6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2:30(2)网络投票:2026 年 6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座 22 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伟斌先生 6. 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33 名,代表股份数 297,793,2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 400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股情况: 1.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4 2.股东代表股份数(股) 293,358,977 3.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5.560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股情况: 1.股东人数 229 2.股东代表股份数(股) 4,434,288 3.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8398% 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296,499,865 99.5657% 1,258,200 0.4225% 35,200 0.0118% 股东 其中: 3,229,488 71.4032% 1,258,200 27.8185% 35,200 0.7783% 中小股东 (2) 审议结果:通过。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296,444,065 99.5469% 1,305,900 0.4385% 43,300 0.0145% 股东 其中: 3,173,688 70.1695% 1,305,900 28.8731% 43,300 0.9574%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3.《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296,463,965 99.5536% 1,251,800 0.4204% 77,500 0.0260% 股东 其中: 3,193,588 70.6095% 1,251,800 27.6770% 77,500 1.7135%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4.《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296,332,765 99.5096% 1,382,400 0.4642 78,100 0.0262% 股东 其中: 3,062,388 67.7087% 1,382,400 30.5645% 78,100 1.7268%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5.《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296,419,365 99.5386% 1,334,700 0.4482% 39,200 0.0132% 股东 其中: 3,148,988 69.6234% 1,334,700 29.5099% 39,200 0.8667%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6.《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296,176,165 99.4570% 1,536,000 0.5158% 81,100 0.0272% 股东 其中: 2,905,788 64.2463% 1,536,000 33.9606% 81,100 1.7931%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7.《关于修订<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294,382,177 98.8545% 3,327,988 1.1175% 83,100 0.0279% 股东 其中: 1,111,800 24.5816% 3,327,988 73.5810% 83,100 1.8373%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8.《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296,273,665 99.4897% 1,463,800 0.4915% 55,800 0.0187% 股东 其中: 3,003,288 66.4020% 1,463,800 32.3643% 55,800 1.2337%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陈达律师、周婉怡律师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f0b43f2-604a-43eb-be93-5f13b5fdd39d.PDF ─────────┬──────────────────────────────────────────────── 2026-06-21 15:39│广聚能源(000096):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6年6月) ─────────┴──────────────────────────────────────────────── 广聚能源(000096):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1e84fdb-80c2-48c5-b5b1-cce584823e52.PDF ─────────┬──────────────────────────────────────────────── 2026-06-21 15:36│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9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 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伟斌先生主持,出 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11 人,实到 10 人,副董事长任玮先生因公务委托董事夏智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相应调整,调整后如下: 主任: 吴杨辉 委员: 李锡明 刘全胜 张 平 乔伟东 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职情况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bef5852-b21f-4b15-b788-55aaa446eb06.PDF ─────────┬──────────────────────────────────────────────── 2026-05-27 18:59│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 年 6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座 2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 5.00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8 日、 2026 年 5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 5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该事项不需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 2);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8 日(星期四)9:00—14:00。 (四)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座 22 楼公司合规与治理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 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若莎 电 话:0755—86000096 传 真:0755—86331111 邮 箱:gjnygf@126.com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座 22 楼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ee21563a-aa8c-4993-ace7-70b1975b40ef.PDF ─────────┬──────────────────────────────────────────────── 2026-05-27 18:59│广聚能源(000096):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 广聚能源(000096):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5966966b-a0de-426c-ae19-11ff09348fdc.PDF ─────────┬──────────────────────────────────────────────── 2026-05-27 18:57│广聚能源(000096):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 一、拟购买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 万元(包括人民币7,500 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包括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 ;确定被保险人员;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责任险 合同期满时或届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2ab267d7-6477-4ee5-8c5e-41a3ec27d767.PDF ─────────┬──────────────────────────────────────────────── 2026-05-27 18:57│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 8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5 年 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6月 1日(星期一)15:00-17:00举办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1日(星期一)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四)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林伟斌先生、董事总经理胡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夏智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颜 庆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涵女士、独立董事李锡明先生、独立董事刘全胜先生、独立董事张平先生、独立董事吴杨辉先生(如遇特殊 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6 月 1 日 ( 星 期 一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ymy7gfJpm0 或使用微信扫 描以下小程序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现就公司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 集问题,广泛征求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广大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6月 1 日(星期一)前,通过上述线上交流平台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1588ec09-e14d-489f-8426-947413e6da35.PDF ─────────┬──────────────────────────────────────────────── 2026-05-27 18:57│广聚能源(000096):关于修订《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公告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要求的通知》,上市公司应当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 、止付追索等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章 薪酬结构 第二章 薪酬结构 (新增) 第五条 薪酬总额 薪酬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 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 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 激励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公司管理层人员的薪酬总额,根据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薪酬策略、经营业绩情 况以及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公 司出现经营业绩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 大的情况时,公司管理层人员平均绩效薪 酬需要相应下降,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 露原因。 第六条 薪酬构成 第六条 薪酬构成 ...... ...... (三) 任期激励:是公司管理层人员与 (四) 任期激励:是公司管理层人员与 任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的薪酬,任期激励= 任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的薪酬,任期激励= 任期内年薪总水平之和×30%。其中,年薪 年薪总水平之和×30%。其中,年薪总水平 总水平=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 ...... 第五章 长效激励 第六章 长效激励 第十六条 长效激励内容 第十六条 长效激励内容 ...... ...... (五) 兑现时间 (五) 兑现时间 长效激励根据每年初考核结果进行兑 长效激励根据每年的考核结果进行兑 现。 现。 第六章 薪酬计算与发放 第六章 薪酬计算与发放 第十九条 薪酬核算及支付方式 第十九条 薪酬核算及支付方式 ...... ...... (二) 绩效年薪,采取按月预发、年度 (二) 绩效年薪,采取按月预发、年度 期末结算结合的方式发放,其中预发比例 期末结算结合的方式发放,其中预发比例 为标准绩效年薪的 60%。公司年度经营绩 为绩效年薪的 60%。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 效考核后,对绩效年薪进行结算发放。 后,对绩效年薪进行结算发放。 绩效年薪=标准绩效年薪额度×实际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额度×实际绩效 绩效考核总得分/100 考核总得分/100 ...... ...... (新增) 第二十条 止付追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 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管理层人员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管理层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 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 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新增) 第二十一条 公司管理层人员如有下 列情形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发 放或不再继续发放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 重大经济损失。 (四)公司监管机构、股东会、董事 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 形。 第七章 其他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特殊贡献奖 第二十二条 特殊贡献奖 特殊贡献奖:为鼓励公司员工开拓创 特殊贡献奖:为鼓励公司员工开拓创 新,追求卓越,对在公司经营管理、经济 新,追求卓越,对在公司经营管理、经济 效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董事、监事、 效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层人员, 高管、业务骨干及相关人员,在核定的年 在核定的年度薪酬之外给予奖励。具备下 度薪酬之外给予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即可申请: ...... ...... 第八章 附则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 审批后于 2022 年度起执行,原《公司高管 议通过后执行。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草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同名公告。 本次修订《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7803555a-b8e9-4770-b80b-d8b994204db5.PDF ─────────┬──────────────────────────────────────────────── 2026-05-27 18:56│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8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 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管理层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林伟斌、胡明、颜庆华、夏智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0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6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99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座22楼 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5145e5d0-4b2e-4855-8c13-ad69714c9447.PDF ─────────┬──────────────────────────────────────────────── 2026-04-28 18:16│广聚能源(00009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广聚能源(00009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ed29439-7513-4fb9-b2a0-13fc19507488.PDF ─────────┬──────────────────────────────────────────────── 2026-04-27 23:05│广聚能源(00009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2026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三)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 管理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现金管理额度。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结合自有资金状况、经营开展所需资金、未来投融资安排及现金管理产品市场情况等,审慎开展 现金管理业务,择机购买相关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 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同时,公司还将对拟购买的产品进 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风险较低、本金相对安全且收益稳定的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 (五)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六)授权安排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现金管 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协议签署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导致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亦存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现金管理产品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 准。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7c09a4c-8277-4f45-8dc5-e5469a028bc4.PDF ─────────┬──────────────────────────────────────────────── 2026-04-27 23:05│广聚能源(000096):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的公告 ─────────┴────────────────────────────────────────────────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19ffc4b-744b-4f0e-a381-d79f5f9e0158.PDF ─────────┬──────────────────────────────────────────────── 2026-04-27 23:04│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平 ─────────┴──────────────────────────────────────────────── 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 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 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平,1980 年生,本科,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2011 年 7月至2014 年 11 月,历任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 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2014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深圳市富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3 月至2023 年 9月,任广 东天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2023 年 9月至2024 年 5 月,任广东卓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4 年 5 月至今, 任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 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法律、经济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出席并认真听取股东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历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 ,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期间,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 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6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沟通会。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前述委员会召开的历次会议,列 席 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按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仔细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深入了解下属子 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应收款项回款进度、相关诉讼进展、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情况,结合自身法律专业、诉讼实务以及公司治理方 面的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建言献策;研究公司拟收购航天欧华、增持妈湾电力以及竞拍油站用地等交易事项的可行性,提出建议。公 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本人通过多样化途径对公司经营管理 情况进行了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二)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合规与治理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合规与治理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年度、半年度内控自评测试、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 专项审计等,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探讨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现场工作情况、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本人全年现场工作天数为 15 日,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沟通会、前往子公司所属加油站及综合能源站开展现场调研 等形式,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情况,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重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沟通,在参与董事会运作的过程中,对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 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亦重视及配合、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积极关注媒体、互动易等平台上关于公司的重要信息,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交流,关注投资者疑问及意见建议 ,了解资本市场动向,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 2025 年度审计单位的事项,本人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听取公司就该事项的报告 。本人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正式报告。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系结合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等综合考 评结果确定的管理层绩效年薪,审议程序合法。同时,本人对《2025 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及管理层年薪额度方案》进行了审阅,认为 该方案是根据公司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任公司高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四、独立董事履行特别职权情况 (一)年内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二)年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年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年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 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平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c72ff1-d487-4836-a0c1-c02bf96183c4.PDF ─────────┬──────────────────────────────────────────────── 2026-04-27 23:04│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杨辉 ─────────┴──────────────────────────────────────────────── 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 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 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杨辉,1984 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曾在深圳市天诚华信税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等单位任职;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副所长;2024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本人在会计、经济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出席并认真听取股东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历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 ,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期间,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 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6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沟通会。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前述委员会召开的历次会议,列 席 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按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仔细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 材料。结合审计工作经验深入研究公司财务、内控相关事项,持续关注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对应收款项回款进度、相关诉讼进展、 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情况予以高度关注,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的密切沟通;研究公司拟收购航天欧华、增持妈湾电力以及竞 拍油站用地等交易事项的可行性,结合自身财务专业与审计工作经验积极参与研究讨论、建言献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 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本人通过多样化途径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解,为独立董事履 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二)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合规与治理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合规与治理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年度、半年度内控自评测试、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 专项审计等,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探讨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现场工作情况、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本人全年现场工作天数为 15 日,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沟通会、前往子公司所属加油站及综合能源站开展现场调研 等形式,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情况,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重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沟通,在参与董事会运作的过程中,对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 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亦重视及配合、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积极关注媒体、互动易等平台上关于公司的重要信息,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交流,关注投资者疑问及意见建议 ,了解资本市场动向,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 2025 年度审计单位的事项,本人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听取公司就该事项的报告 。本人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正式报告。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系结合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等综合考 评结果确定的管理层绩效年薪,审议程序合法。同时,本人对《2025 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及管理层年薪额度方案》进行了审阅,认为 该方案是根据公司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任公司高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四、独立董事履行特别职权情况 (一)年内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二)年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年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年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 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杨辉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3f61176-3592-4554-9b6c-def06847915e.PDF ─────────┬──────────────────────────────────────────────── 2026-04-27 23:04│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全胜 ─────────┴──────────────────────────────────────────────── 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 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 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全胜,1969 年生,硕士研究生,律师资格。2007 年至今,任广东德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21 年 4月至今,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法律、经济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出席并认真听取股东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历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 ,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期间,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 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6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沟通会。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前述委员会召开的历次会议,列 席 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按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仔细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的 管理层薪酬方案等事项提出建议;深入了解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应收款项回款进度、相关诉讼进展、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情 况,分享以往行业相同、情况相似的判例;研究公司拟收购航天欧华、增持妈湾电力以及竞拍油站用地等交易事项的可行性,结合自 身法律专业及油品、电力等能源行业的多年从业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建言献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 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本人通过多样化途径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 件和支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二)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合规与治理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合规与治理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年度、半年度内控自评测试、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 专项审计等,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探讨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现场工作情况、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本人全年现场工作天数为 15 日,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沟通会、前往子公司所属加油站及综合能源站开展现场调研 等形式,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情况,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重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沟通,在参与董事会运作的过程中,对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 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亦重视及配合、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积极关注媒体、互动易等平台上关于公司的重要信息,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交流,关注投资者疑问及意见建议 ,了解资本市场动向,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 2025 年度审计单位的事项,本人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听取公司就该事项的报告 。本人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正式报告。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系结合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等综合考 评结果确定的管理层绩效年薪,审议程序合法。同时,本人对《2025 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及管理层年薪额度方案》进行了审阅,认为 该方案是根据公司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任公司高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四、独立董事履行特别职权情况 (一)年内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二)年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年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年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 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全胜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4c42c5-681b-4de1-b88f-e114296e9366.PDF ─────────┬──────────────────────────────────────────────── 2026-04-27 23:04│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锡明 ─────────┴──────────────────────────────────────────────── 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 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 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锡明,1957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2004 年 4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中国 LNG 运输(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 1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会计、经济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出席并认真听取股东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历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 ,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期间,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 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6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沟通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前述委员会召开的历次会议,列席 1次战略决策 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仔细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深入了解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应收款项回款进度、相关诉讼 进展、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情况;结合自身财务专业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建言献策,提出风险防控、流程规范、权责明确等相关管控举 措的优化建议;研究公司拟收购航天欧华、增持妈湾电力以及竞拍油站用地等交易事项的可行性,提出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 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本人通过多样化途径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解,为独 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二)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合规与治理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合规与治理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年度、半年度内控自评测试、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 专项审计等,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探讨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现场工作情况、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本人全年现场工作天数为 15 日,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沟通会、前往子公司所属加油站及综合能源站开展现场调研 等形式,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情况,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重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沟通,在参与董事会运作的过程中,对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 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亦重视及配合、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积极关注媒体、互动易等平台上关于公司的重要信息,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交流,关注投资者疑问及意见建议 ,了解资本市场动向,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 2025 年度审计单位的事项,本人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听取公司就该事项的报告 。本人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正式报告。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系结合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等综合考 评结果确定的管理层绩效年薪,审议程序合法。同时,本人对《2025 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及管理层年薪额度方案》进行了审阅,认为 该方案是根据公司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任公司高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四、独立董事履行特别职权情况 (一)年内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二)年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年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年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 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锡明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c1775b8-1b32-4239-b833-cb947c4fdf3f.PDF ─────────┬──────────────────────────────────────────────── 2026-04-27 23:04│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层 2101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8291651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鹏盛A专审字[2026]00057号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聚能源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3bd775-bda5-4265-9e87-8fcb88ef5950.PDF ─────────┬──────────────────────────────────────────────── 2026-04-27 23:04│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0066a0-01fb-41d7-8c50-7925cd615fb5.PDF ─────────┬──────────────────────────────────────────────── 2026-04-27 23:02│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该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为人民币 114,791,143.74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308,188,120.82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238,692,014.13 元。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和发展的需要,拟按 2025 年母公司税后净利润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23,869,201.41 元和 10%的任意盈余公积 23 ,869,201.41 元,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90,953,611.31 元,加上前期未分配利润 344,718,579.74 元(扣除2024 年度分红款 3, 960 万元),本公司 2025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35,672,191.05 元。 3.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分红派息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52,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75 元人民币(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 39,600,000.00 元(含税)。 4.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9,600,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4,791,143.74 元的 34.50%。 (二)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9,600,000.00 39,600,000.00 29,04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4,791,143.74 96,956,971.85 88,145,803.4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308,188,120.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35,672,191.0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08,24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9,964,639.6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08,240,000.0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年盈利状况、未来 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 大差异。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e6d600-9484-48af-b3a0-89c334ee405f.PDF ─────────┬──────────────────────────────────────────────── 2026-04-27 23:02│广聚能源(00009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29160G 成立日期:2005年 1月1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21层2101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人员信息: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4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5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178人。 业务信息(经审计):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47,298.02万元,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27,192.64万元,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2, 294.77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43.00万元,2025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475.40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10家,主要行业分布: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教育、建筑业。2025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4家,主要行业分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718.09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 、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取得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鹏盛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计 市 事 审计服务的时间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师资格时间 公司审计时 务所执业时 间 间 项目合伙人 方鹏翔 2016年 2015年 2021年 2025年 1份 签字注册会计 黄燕 2022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1份 师 质量控制复核 欧阳春竹 2003年 2009年 2018年 2023年 4份 人 2.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述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方鹏翔 - - - - 2 黄燕 - - - - 3 欧阳春竹 - - - - 3.独立性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方鹏翔、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阳春竹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根据市场行情、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2026 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比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2.50%,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7 万元。 费用较上年增加,主要系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2025年 3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审计服务范围与投入的工作量 相应增加,综合各项因素予以合理确定。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鹏盛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单位。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855d92b-cc55-481b-b812-e06870ba3320.PDF ─────────┬──────────────────────────────────────────────── 2026-04-27 23:02│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4c8bbe4-9421-47ae-9ea6-ee2f78ca6ebf.PDF ─────────┬──────────────────────────────────────────────── 2026-04-27 23:02│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14737b2-0400-422b-8f1f-d0b848841825.PDF ─────────┬──────────────────────────────────────────────── 2026-04-27 23:02│广聚能源(00009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锡明先生、刘全胜先生、张平先生、吴杨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锡明先生、刘全胜先生、张平先生、吴杨辉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向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fcddda2-b20b-4883-96b1-89418aefa5d6.PDF ─────────┬──────────────────────────────────────────────── 2026-04-27 23:02│广聚能源(000096):广聚能源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鹏盛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鹏盛所资 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11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层 2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步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合伙人数量为 14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5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 178 人。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鹏盛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鹏盛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鹏盛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工作中 的重大会计及审计问题、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公司认为鹏盛所在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7129f0-2f4e-4855-a816-e1e529a3c8c1.PDF ─────────┬──────────────────────────────────────────────── 2026-04-27 23:02│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 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 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及优化现有业务运营的流程,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更新维护,使之与实际业务、内部控制 制度相匹配。本年,公司对内部控制手册共 16 项控制活动描述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公司系统的内控手册包含公司层面、业务流程 及信息系统层面共 37 个流程,包括 182 个子流程,涉及风险点 436 个,控制活动 637 项,其中关键控制活动有 310 个,一般控 制活动 327 个。 公司合规与治理部分别于 2025 年 7-8 月、2026 年 1-3 月对测评范围的业务部门及子公司实施了现场测试,本着独立、客观 的原则,综合运用业务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测试等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评测试,按照评价的具体标准 ,如实填写测评工作底稿,分析并识别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对测试中发现的一般性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并认真做好 缺陷整改的跟踪工作。 综合本年内部控制自评测试情况,以此为依据形成本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 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实业”)、深圳广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置业”)、深圳市广聚亿 升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亿升”)、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石油”)及其下属油站,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70.7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6.46%;纳入评价范围 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内部信息沟通、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 形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与结账、合同管理、社会责任、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等业务流程;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社会责任、投资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本年度,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中的定性标准进行了完善。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位为重大缺陷:①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③控制环境无效; ④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⑤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⑥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⑦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位为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资产总额 合并错报<合并报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合并错报≥合并报 潜在错报 表 资 产 总 额 的 0.2%≤合并错报<合并报 表资产总额的 0.5% 0.2% 表资产总额的 0.5% 收入总额 合并错报<合并报 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 合并错报≥合并报 潜在错报 表 收 入 总 额 的 0.2%≤合并错报<合并报 表收入总额的 0.5% 0.2% 表收入总额的 0.5% 税前利润 合并错报<合并报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1% 合并错报≥合并报 潜在错报 表税前利润的 1% ≤合并错报<合并报表税 表税前利润的 3% 前利润的 3% 注: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及税前利润参考公司当年的会计报表。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①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②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公司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如公司财务部等部门 控制点全部不能执行; ④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⑤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⑥公司管理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⑦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①决策程序不够完善。 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并形成损失。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直接损失金额 直接损失金额≤合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0.2% 直接损失金额>合 并报表资产总额 <直接损失金额≤合并报 并报表资产总额 的 0.2% 表资产总额 0.5% 0.5%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经过测试,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公司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外部环境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林伟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30f068-9095-4263-9a8c-625e66efce50.PDF ─────────┬──────────────────────────────────────────────── 2026-04-27 23:02│广聚能源(00009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11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层 2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步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合伙人数量为 14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5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 178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单 位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鹏盛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鹏盛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鹏盛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工作中 的重大会计及审计问题、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日常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年度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财务审计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鹏盛所满足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单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月 5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作充分沟通交流,听取 会计师汇报《2025 年审计计划》,沟通年度审计提请注意的事项等。 (三)2026 年 4月 23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 报,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鹏盛所在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4d7b5e-adbb-4a96-b8e9-7bda26f030d7.PDF ─────────┬──────────────────────────────────────────────── 2026-04-27 23:02│广聚能源(000096):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c91e82-ca7b-4053-a124-64fa12be48c0.PDF ─────────┬──────────────────────────────────────────────── 2026-04-27 23:01│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年度报告 ─────────┴────────────────────────────────────────────────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42033d-f9c9-4f17-aff8-33d611a67e99.PDF ─────────┬──────────────────────────────────────────────── 2026-04-27 23:01│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3b300f-8d5e-46f3-971f-7eba43d0d577.PDF ─────────┬──────────────────────────────────────────────── 2026-04-27 23:01│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efcddd0-ea66-4452-8fcd-75c92134b9f5.PDF ─────────┬──────────────────────────────────────────────── 2026-03-20 20:18│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 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36,629.16 197,743.91 -30.91% 营业利润 14,056.91 12,771.04 10.07% 利润总额 13,992.58 12,822.14 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36.37 9,695.70 17.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10,237.73 8,460.39 21.01%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7 0.184 17.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3% 3.52% 增加 0.51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86,331.11 300,799.02 2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287,715.48 280,367.03 2.62% 权益 股本 52,800.00 52,8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 5.4492 5.3100 2.62% 产(元/股)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0.91%,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0.07%,利润总额同比增长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 增长17.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1.0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28.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报告期初增长2.62%。 (二)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公司坚持市场导向,聚焦主业升级与强链补链,致力提升经营效能,创新贸易业态,新增贸易品类;加强产权管理,巩 固电力投资基本盘,积极拓展利润增长点,投资收益实现同比增长。报告期内,参股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经营效益良好,年度 分红同比增长,加之公司年内增持其8%股权,本期分红收益增加;参股公司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计增长,公司根据其20 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深南电A 2026-003)核算投资收益相应增加。 (三)主要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0.91%,主要原因系:2025年,国际原油价格震荡下跌,国内成品油行业整体偏弱运行,批零销售 价格全年呈下行趋势,受原材料成本价格传导影响,公司成品油业务营收相应下降;同时受新能源替代及宏观经济影响,公司成品油 购销总量有所下滑,量价叠加导致营收下滑;化工品贸易方面,因上下游信用风险加大,公司主动收缩化工贸易规模,销量下滑导致 营收减少;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拓展贸易业务新品类,根据会计准则全资子公司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欧华 ”)新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虽未带来营收的大幅增长,但有效增厚公司主营业务利润。 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28.4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航天欧华100%股权,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 ,随着贸易业务逐步恢复,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同步增加,公司整体资产规模呈现上升。 三、 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未进行2025年度业绩预计披露。 四、 其他说明 公司近期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提供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公平对待全体投资者,现将公司20 25年度业绩快报予以公告。 五、 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702d5b36-8e4c-4e6e-b4eb-c69f3375e7a7.PDF ─────────┬──────────────────────────────────────────────── 2026-03-03 18:23│广聚能源(00009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广聚能源,股票代码:000096)股票于2026年3月2日、2026年3 月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函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预计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强制 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目前正在进行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年 度业绩信息。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近期中东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对国际原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引发国际油价短期内出现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4、《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 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6ce7497d-ccd2-4076-a9bf-edc79f430159.PDF ─────────┬──────────────────────────────────────────────── 2026-01-30 00:00│广聚能源(000096):产权管理规定(2026年1月) ─────────┴──────────────────────────────────────────────── (2026 年 1月 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产权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规范子公司和参资企业运 作,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并参照《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决策工作暂行 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子公司”指公司的全资、控股或实际管理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参资企业”指除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企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按照《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向子公司及参资企业委派产权代表。由公司指定子公司法人或总经理为首 席产权代表,对子公司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并依据子公司的章程约定依法履行其管理职责。若公司向参资企业仅委派一名产权代表, 其即为首席产权代表;若向参资企业委派超过一名产权代表,由公司指定其中一名作为首席产权代表,首席产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对 参资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并向公司负责。第五条 产权管理部是公司产权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产权管理规定》的修订与完善。 (二)不断完善公司产权管理信息库,敦促子公司、参资企业将有关其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重要信息的更新情况 及时报备产权管理部。 (三)对子公司及参资企业的特别事项进行专项研究。 (四)根据需要拟稿或审核公司发送子公司或参资企业的文件。 (五)对子公司或参资企业报送公司的报告及请示等提出意见或建议。第六条 上述文件及子公司与参资企业报送公司的与经营 管理有关的文件,应由产权管理部备案。 第七条 子公司或参资企业报送公司的报告、请示、函等需要公司审批或表达意见的文件,经首席产权代表签署意见,公司分管 领导、总经理核准,报董事长批准或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 第八条 首席产权代表应按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内幕信息登记制度》的要求,随时掌握子公司或参资企业发生的可能引 发公司信息披露的事项,及时通知合规与治理部。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也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股 票。 第三章 子公司 第九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规范经营。 第十条 全资子公司可不成立董事会,设立董事 1 名。 第十一条 子公司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提供有关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工作总结与计划。 (二)每月执行公司重大决议、决定等政策的报告。 (三)每月财务报表、定期财务分析报告。 (四)每月贷款、融资情况表。 (五)每月人员结构变动表。 第十三条 子公司机构设置须报公司批准。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 子公司首席产权代表须定期向公司汇报其所任职公司的经营和安全管理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 并提出解决思路。 第十六条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为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之外的任何法人、自然人提供担保、抵押、质押及借支资金。 第十七条 子公司对外投资及产权变动(包括产权转让或划转、增资扩股及资产转让、出资、置换等引起的国有产权权属变动或 比例增减)需提出申请,经首席产权代表签署后向公司报送,按公司相关规定批准后执行。子公司重要招采等事项按照公司“三重一 大”决策事项清单进行申报审批。 第十八条 公司按照《广聚能源下属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子公司首席产权代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 子公司首席产权代表为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并贯彻落实公司安委会要求,配合公司安委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第二十条 子公司年度审计由公司财务部、合规与 治理部协调安排,并由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二十一条 境外公司的境外注册、登记事务管理暂委托境外律师楼代为行使,财务相关事务由公司财务部统筹管理,其他日常 事务由产权管理部代管。 第四章 参资企业 第二十二条 为规范管理体制,加强对参资企业的监督管理,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并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与资产安全,公司按参资 企业章程或协议约定委派产权代表。 第二十三条 产权代表须对参资企业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委派到参资企业任职并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产权代表(以下简称“ 外派产权代表”)须定期汇报。由产权管理部负责与产权代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涉及参资产业基金(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等形式 )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产权代表须对涉及参资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和风险判断,并及时通过 书面报告等方式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涉及企业股权或资产收购、出售等变更事宜; (二)涉及可能危及资产安全或导致资产受损的经营管理问题; (三)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升级改造等生产情况; (四)企业为其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的情况; (五)企业对外投资、参资或控股的经营计划及具体实施; (六)企业的增资扩股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按照规定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七)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制立、实施与修订; (八)企业非讼案件、诉讼案件的进展、结果及风险判断; (九)企业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影响。 第二十五条 外派产权代表原则上须在参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或审计委员会正式会议通知发出后 2个工作日内就会 议议案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汇报要提出明确的表决意见或建议(同意、反对、弃权三者选一)并说明理由,重大事项要有风险提示 ,以供公司决策。 第二十六条 产权代表须按公司审批意见行使表决,不得随意发表有悖于公司审批意见的个人意见,否则予以追究,因此造成的 决策失误或不良后果,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予以更换。 第二十七条 产权代表应及时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决议向公司汇报,同时报产权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 产权代表须定期敦促参资企业定时提交财务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跟进红利结缴。 第二十九条 外派产权代表纳入参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按年向产权管理部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外派产权代表任期届满由公司对 其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本人提交的年度述职报告以及本章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描述 的内容;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续任。 外派产权代表一届任期届满后可交流,由公司产权管理部与党务人事部共同提出交流方案,提交公司审议。同一家参资企业外派 产权代表原则上不超过 2届 6 年任期(实际任职时间不满一年的不计任期);特殊原因可续任,但不超过 3届 9年。 第三十条 产权代表如对应报事项未及时报、对应备案事项未备案,不按照公司批复意见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的、不按正常程 序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缺席会议或离岗的,或出现有损于公司权益与形象行为的,视情节严重分别予以批评、警示、更换、追究相关 责任。 第三十一条 产权代表和其他委派人员的薪酬在参资企业领取的,若出现薪酬标准低于本公司定级的情况,公司将酌情给予补贴 。 第三十二条 产权代表在参资企业履行职责时的所有费用,由该企业负责。 第三十三条 公司委派的产权代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主动辞职并获批的、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更换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f08304b-c2f1-4eb0-b6bd-4c1aaca83a4e.PDF ─────────┬──────────────────────────────────────────────── 2026-01-30 00:00│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a56d6988-2de8-43e5-bd8f-3be20319f118.PDF ─────────┬──────────────────────────────────────────────── 2026-01-30 00:00│广聚能源(000096):内部审计规定(2026年1月) ─────────┴──────────────────────────────────────────────── 广聚能源(000096):内部审计规定(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4006246-b7d3-4e1a-9cd8-aa8d17634cb0.PDF ─────────┬──────────────────────────────────────────────── 2025-12-25 17:45│广聚能源(000096):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意向性约定,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将在后续双方另行协商及签 订的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 实施情况而确定。 一、 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广 东公司”)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战 略合作关系,拟开展在新能源项目投资、售电、虚拟电厂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增长, 双方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协议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天国 注册资本:8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塘桥西路 22 号 C栋 3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风力发电 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广核广东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广核广东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基于,甲方在新能源技术、项目运营及装备研发领域的优势,以及乙方在本地资源整合、能源终端服务运营领域的基础,双方聚 焦以下领域开展协同合作: 1、海上风电项目及其他新能源项目合作 双方共同探索在海上风电、陆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展战略合作,联合参与广东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 ,共同打造区域性清洁能源示范工程。 2、新能源产品与信创产品供应链合作 双方共同发挥各自优势,在新能源装备、信创服务器、智能终端及绿色能源系统集成等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协作机制。 3、虚拟电厂、售电、绿电、绿证业务合作 双方共同努力促进绿色能源消费,并择机开展虚拟电厂合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乙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 方开展售电、绿电、绿证、虚拟电厂等业务合作。 四、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整合双方资源与优势,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提供协同发展路径;有助于公司 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在综合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打造大湾区一流综合能源运营商功能定位及发展战略。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并未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亦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 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而确定。 五、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依据,除保密条款外,双方互不依据本协议追究对方的违约责 任。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将在后续双方另行协商及签订的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e7f10fc2-f94e-4ba0-9eb0-d73fba4e1903.PDF ─────────┬──────────────────────────────────────────────── 2025-12-25 15:41│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增持参股公司妈湾电力8%股权的进展公告 ─────────┴──────────────────────────────────────────────── 一、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打造大湾区一流综合能源运营商功能定位及发展战略,提升盈利水平、抗风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深圳市广聚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增持参股公司妈湾电力 8%股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能源开发”或“ 交易对方”)以 6.8 亿元底价(人民币,下同)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湾电力” 或“标的公司”)8%股权转让项目,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公开摘牌及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与交易对方磋商合同条款并签署产 权交易合同。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9日、2025 年 12 月 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 20 25-057、2025-058、2025-061 的相关公告。 二、 进展情况 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了《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2.04 亿 元;同日,公司取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经审核,公司成为该项目的合格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2025 年 12 月 24 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签约通知书》,确认公司成为该项目受让方,成交金额为 6.8 亿元;同日,公司与中广核能源开发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交易价款,取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 国有资产交易凭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参股公司妈湾电力的持股比例将由 6.42%增至14.42%。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甲方所持有的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8%股权。 (一)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 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披露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 6.8 亿元转让给乙方。 2. 支付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及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已支付的保证金 2.04 亿元,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外剩余转让价 款后,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除乙方已支付保证金外,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剩余转让价款4.76 亿元在本合同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京产 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甲方应协调北交所在乙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以及乙方应付服务费后 2个 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甲方应保证在乙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后 2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付清甲方应付服务费,以免影响前述交 易凭证的出具。 (二)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1. 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 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2. 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与标的企业共同完成变更股东名册以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 手续。 3.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标的企业现状进行交割,乙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对标的企业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地 审慎调查。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但因甲方存在故意隐瞒或违反法律法 规的情形导致乙方产生损失的,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自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甲方对转让标的(即标的企业 8%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也不再承担出资人任何义 务,相关权利义务自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转移至乙方。同时,自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由乙方享有标的企业 8%股权的 全部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含未分配利润)、投票权等股东权利。若任何一方就交易事项存在故意隐瞒或违反法律法规,应当对该 等事项各自承担责任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向相对方补偿就此带来的直接损失。 (三)产权交易所产生的费用的承担 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所涉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2.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各自承 担。 (四)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且甲方具有实施本次产权交易的主体资格及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 2. 甲方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故意隐瞒的情形 。 3. 甲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表的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审批、甲方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等在内的一切 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4. 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 5. 甲方保证已就转让标的已向标的企业实缴全部出资款。 6. 甲方保证对转让标的合法、完整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分红权以及法律法规、《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7. 甲方将积极签署一切必要文件,并协同标的企业办理一切与股权交割有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与备案,以促使股权交割顺利完成。 (五)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 乙方具有实施本次产权交易的主体资格及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 2. 乙方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北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故意隐瞒的情形 。 3. 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表的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审批、乙方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等在内的一切批准 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4. 乙方用于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非法集资、洗钱、贪污、贿赂、侵占等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方 式取得的情形。 5. 乙方将积极签署一切必要文件,并协同甲方及标的企业办理一切与股权交割有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进行变更登记与备案,以促使股权交割顺利完成。 (六)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5%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价款的每日万分 之二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18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 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3.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包括配合标的企业办理变更股东名 册以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期间乙方已支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二计算。逾 期超过 18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 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赔偿。 4. 因甲方原因,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乙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 甲方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除双方另行协商一致达成新的赔偿方案外,赔偿金额应包括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 债务等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需承担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对应该部分价值的资金占用成本(按年化 4%计算)。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1999 年起持有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 10%股权,2007 年将其置换为妈湾电力 6.42%股权。多年来,妈湾电力持续为 公司贡献可观收益,其利润分配是公司稳定的利润来源之一。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自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由公司享有本次增持的妈湾电力 8%股 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含未分配利润)、投票权等股东权利。 本次增持后,公司对妈湾电力的持股比例提升至 14.42%。公司将根据妈湾电力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等公司治理, 持续跟进妈湾电力的经营管理及转型优化举措,以期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本次增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力领域的投资布局,符合公司打造大湾区一流综合能源运营商功能定位及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 公司盈利水平、抗风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本次增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目前公司资金充裕,资产负债率低,财务结构稳健,在支付交易对价后,公司仍将保有 充足的运营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待办理。 本次交易事项虽经过公司充分的分析、论证,但妈湾电力未来的经营情况不排除受其他市场变化、行业变化、经营管理、法规政 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对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 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交易签约通知书》《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 2. 公司与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999f7fd4-d007-401a-94b7-03977fcd08f1.PDF ─────────┬──────────────────────────────────────────────── 2025-12-20 00:00│广聚能源(000096):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广聚能源(000096):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21770fa3-3dea-4144-be0a-f511a03c9f65.PDF ─────────┬──────────────────────────────────────────────── 2025-12-20 00:00│广聚能源(00009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广聚能源(00009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8382cd79-47de-47a5-8ded-8274f64dd060.PDF ─────────┬──────────────────────────────────────────────── 2025-12-20 00:00│广聚能源(000096):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广聚能源(000096):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45ae6c73-dd86-4891-93b2-bf8436a5a469.PDF ─────────┬──────────────────────────────────────────────── 2025-12-20 00:00│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0bdee148-1970-45f3-a0d0-bb1c3a8f8491.PDF ─────────┬──────────────────────────────────────────────── 2025-12-20 00:00│广聚能源(000096):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广聚能源(000096):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1bbdbc72-5ff3-47d0-965c-cbb6433dc202.PDF ─────────┬──────────────────────────────────────────────── 2025-12-20 00:00│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9503537c-3d58-470b-b1ce-74cec90a5cbe.PDF ─────────┬──────────────────────────────────────────────── 2025-12-20 00:00│广聚能源(00009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公司总经理胡明先生提名王峰女士为副总经理。提名委员会对王峰女士的个人履历进行认真审查,没有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提名委员会认为,王峰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聘任王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245240b1-ce65-4918-a827-71e8de3ddfb4.PDF ─────────┬──────────────────────────────────────────────── 2025-12-20 00:00│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6b5846c1-e5fe-4f2b-8a2f-f3da5ce4d170.PDF ─────────┬──────────────────────────────────────────────── 2025-12-16 18:08│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3日、2025 年 12 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座 2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增持参股公司妈湾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电力8%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5年12月3日、2025年 12 月 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7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 2);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9:00—14:00。 (四)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座 22 楼公司合规与治理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 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若莎 电 话:0755—86000096 传 真:0755—86331111 邮 箱:gjnygf@126.com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座 22楼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 的函》;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8bb1c684-e1f6-4aed-a6ee-43ffa1030d1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广聚能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1018.PDF ─────────┬──────────────────────────────────────────────── 2026-04-28│广聚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9952.PDF ─────────┬──────────────────────────────────────────────── 2025-10-31│广聚能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4905.PDF ─────────┬──────────────────────────────────────────────── 2025-08-27│广聚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1284.PDF ─────────┬──────────────────────────────────────────────── 2025-04-30│广聚能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9810.PDF ─────────┬──────────────────────────────────────────────── 2025-04-29│广聚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6370.PDF ─────────┬──────────────────────────────────────────────── 2024-10-30│广聚能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60160.PDF ─────────┬──────────────────────────────────────────────── 2024-08-27│广聚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3518.PDF ─────────┬──────────────────────────────────────────────── 2024-04-30│广聚能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577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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