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96 广聚能源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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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10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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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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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9 │广聚能源(000096):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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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9 │广聚能源(00009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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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09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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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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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9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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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9 │广聚能源(00009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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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9 │广聚能源(00009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杨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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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 │广聚能源(00009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 │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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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10│广聚能源(00009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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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为
保障公司主营业务及投资项目的资金周转需求,2025年度,公司向华润银行等 6家金融机构以免担保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
金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欧华”)等使
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本公司使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该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
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权有效
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5-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全资子公司航天欧华业务情况的资金需求,近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航天欧华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是否关联担保
股比例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注 1)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 航天欧华信息 100% 0 15,000 否
份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司
注 1: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是假设按照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最高额度测算,非担保业务实际发生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被担保对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
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
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债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5,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担保,占
公司近一期(2024 年 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35%。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为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担保金额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3b7c629b-4cfd-4b3f-a3dc-3097af73e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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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广聚能源(00009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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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广聚能源,股票代码:000096)股票于2025年5月28日、2025年5
月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函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况。
2、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长、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稳定,正常履职。公司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信市场谣言,理性辨别网传信息。个别网络言论涉嫌编造虚假信息,公
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除公司近期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
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注意投资风险。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
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29651c60-3f7a-43f2-9814-884ce3a067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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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9│广聚能源(000096):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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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000096):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808ea5a9-f2af-4004-9835-8f0838b04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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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9│广聚能源(00009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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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 5月 20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2025年 5月 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20 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座22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伟斌先生
6. 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8 名,代表股份数 309,666,4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
.648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股情况:
1.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1
2.股东代表股份数(股) 293,270,377
3.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5.543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股情况:
1.股东人数 97
2.股东代表股份数(股) 16,396,060
3.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1053%
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309,623,737 99.9862% 37,800 0.0122% 4,900 0.0016%
股东
其中: 16,353,360 99.7396% 37,800 0.2305% 4,900 0.0299%
中小股东
(2) 审议结果: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309,623,737 99.9862% 37,800 0.0122% 4,900 0.0016%
股东
其中: 16,353,360 99.7396% 37,800 0.2305% 4,900 0.0299%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309,623,737 99.9862% 37,800 0.0122% 4,900 0.0016%
股东
其中: 16,353,360 99.7396% 37,800 0.2305% 4,900 0.0299%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4.《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309,623,737 99.9862% 37,800 0.0122% 4,900 0.0016%
股东
其中: 16,353,360 99.7396% 37,800 0.2305% 4,900 0.0299%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309,623,737 99.9862% 37,800 0.0122% 4,900 0.0016%
股东
其中: 16,353,360 99.7396% 37,800 0.2305% 4,900 0.0299%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309,623,737 99.9862% 38,000 0.0123% 4,700 0.0015%
股东
其中: 16,353,360 99.7396% 38,000 0.2318% 4,700 0.0287%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309,623,737 99.9862% 38,000 0.0123% 4,700 0.0015%
股东
其中: 16,353,360 99.7396% 38,000 0.2318% 4,700 0.0287%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与会表决 309,623,737 99.9862% 38,000 0.0123% 4,700 0.0015%
股东
其中: 16,353,360 99.7396% 38,000 0.2318% 4,700 0.0287%
中小股东
(2)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陈达律师、周婉怡律师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922dbb5c-474c-49db-9eba-44baa10b96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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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09│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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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 5月 20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5月 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座 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
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
5.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贷款综合授信 √
额度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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