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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6(广聚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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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096 广聚能源 更新日期:2026-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8 18:16 │广聚能源(00009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7 23:05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4-27 23:05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的公告 │ ├─────────┼──────────────────────────────────────────────┤ │2026-04-27 23:04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平 │ ├─────────┼──────────────────────────────────────────────┤ │2026-04-27 23:04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杨辉 │ ├─────────┼──────────────────────────────────────────────┤ │2026-04-27 23:04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全胜 │ ├─────────┼──────────────────────────────────────────────┤ │2026-04-27 23:04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锡明 │ ├─────────┼──────────────────────────────────────────────┤ │2026-04-27 23:04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7 23:04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7 23:02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 2026-04-28 18:16│广聚能源(00009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广聚能源(00009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ed29439-7513-4fb9-b2a0-13fc19507488.PDF ─────────┬──────────────────────────────────────────────── 2026-04-27 23:05│广聚能源(00009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2026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三)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 管理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前述现金管理额度。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结合自有资金状况、经营开展所需资金、未来投融资安排及现金管理产品市场情况等,审慎开展 现金管理业务,择机购买相关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 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同时,公司还将对拟购买的产品进 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风险较低、本金相对安全且收益稳定的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 (五)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六)授权安排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现金管 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协议签署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导致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亦存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现金管理产品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 准。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7c09a4c-8277-4f45-8dc5-e5469a028bc4.PDF ─────────┬──────────────────────────────────────────────── 2026-04-27 23:05│广聚能源(000096):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的公告 ─────────┴────────────────────────────────────────────────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19ffc4b-744b-4f0e-a381-d79f5f9e0158.PDF ─────────┬──────────────────────────────────────────────── 2026-04-27 23:04│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平 ─────────┴──────────────────────────────────────────────── 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 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 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平,1980 年生,本科,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2011 年 7月至2014 年 11 月,历任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 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2014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深圳市富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3 月至2023 年 9月,任广 东天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2023 年 9月至2024 年 5 月,任广东卓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4 年 5 月至今, 任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 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法律、经济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出席并认真听取股东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历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 ,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期间,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 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6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沟通会。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前述委员会召开的历次会议,列 席 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按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仔细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深入了解下属子 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应收款项回款进度、相关诉讼进展、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情况,结合自身法律专业、诉讼实务以及公司治理方 面的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建言献策;研究公司拟收购航天欧华、增持妈湾电力以及竞拍油站用地等交易事项的可行性,提出建议。公 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本人通过多样化途径对公司经营管理 情况进行了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二)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合规与治理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合规与治理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年度、半年度内控自评测试、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 专项审计等,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探讨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现场工作情况、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本人全年现场工作天数为 15 日,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沟通会、前往子公司所属加油站及综合能源站开展现场调研 等形式,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情况,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重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沟通,在参与董事会运作的过程中,对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 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亦重视及配合、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积极关注媒体、互动易等平台上关于公司的重要信息,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交流,关注投资者疑问及意见建议 ,了解资本市场动向,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 2025 年度审计单位的事项,本人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听取公司就该事项的报告 。本人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正式报告。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系结合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等综合考 评结果确定的管理层绩效年薪,审议程序合法。同时,本人对《2025 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及管理层年薪额度方案》进行了审阅,认为 该方案是根据公司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任公司高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四、独立董事履行特别职权情况 (一)年内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二)年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年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年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 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平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c72ff1-d487-4836-a0c1-c02bf96183c4.PDF ─────────┬──────────────────────────────────────────────── 2026-04-27 23:04│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杨辉 ─────────┴──────────────────────────────────────────────── 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 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 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杨辉,1984 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曾在深圳市天诚华信税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等单位任职;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计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副所长;2024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本人在会计、经济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出席并认真听取股东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历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 ,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期间,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 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6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沟通会。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前述委员会召开的历次会议,列 席 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按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仔细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 材料。结合审计工作经验深入研究公司财务、内控相关事项,持续关注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对应收款项回款进度、相关诉讼进展、 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情况予以高度关注,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的密切沟通;研究公司拟收购航天欧华、增持妈湾电力以及竞 拍油站用地等交易事项的可行性,结合自身财务专业与审计工作经验积极参与研究讨论、建言献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 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本人通过多样化途径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解,为独立董事履 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二)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合规与治理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合规与治理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年度、半年度内控自评测试、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 专项审计等,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探讨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现场工作情况、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本人全年现场工作天数为 15 日,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历次沟通会、前往子公司所属加油站及综合能源站开展现场调研 等形式,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情况,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重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沟通,在参与董事会运作的过程中,对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 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亦重视及配合、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 ,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积极关注媒体、互动易等平台上关于公司的重要信息,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交流,关注投资者疑问及意见建议 ,了解资本市场动向,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续聘 2025 年度审计单位的事项,本人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听取公司就该事项的报告 。本人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正式报告。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系结合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等综合考 评结果确定的管理层绩效年薪,审议程序合法。同时,本人对《2025 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及管理层年薪额度方案》进行了审阅,认为 该方案是根据公司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任公司高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四、独立董事履行特别职权情况 (一)年内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二)年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年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年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 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杨辉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3f61176-3592-4554-9b6c-def06847915e.PDF ─────────┬──────────────────────────────────────────────── 2026-04-27 23:04│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全胜 ─────────┴──────────────────────────────────────────────── 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 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 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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