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96 广聚能源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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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18 │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业绩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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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3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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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广聚能源(000096):产权管理规定(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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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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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广聚能源(000096):内部审计规定(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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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45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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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5:41 │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增持参股公司妈湾电力8%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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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广聚能源(000096):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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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广聚能源(00009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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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广聚能源(000096):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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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18│广聚能源(000096):2025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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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
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36,629.16 197,743.91 -30.91%
营业利润 14,056.91 12,771.04 10.07%
利润总额 13,992.58 12,822.14 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36.37 9,695.70 17.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10,237.73 8,460.39 21.01%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7 0.184 17.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3% 3.52% 增加 0.51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86,331.11 300,799.02 2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287,715.48 280,367.03 2.62%
权益
股本 52,800.00 52,8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 5.4492 5.3100 2.62%
产(元/股)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0.91%,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0.07%,利润总额同比增长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
增长17.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1.0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28.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报告期初增长2.62%。
(二)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公司坚持市场导向,聚焦主业升级与强链补链,致力提升经营效能,创新贸易业态,新增贸易品类;加强产权管理,巩
固电力投资基本盘,积极拓展利润增长点,投资收益实现同比增长。报告期内,参股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经营效益良好,年度
分红同比增长,加之公司年内增持其8%股权,本期分红收益增加;参股公司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计增长,公司根据其20
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深南电A 2026-003)核算投资收益相应增加。
(三)主要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0.91%,主要原因系:2025年,国际原油价格震荡下跌,国内成品油行业整体偏弱运行,批零销售
价格全年呈下行趋势,受原材料成本价格传导影响,公司成品油业务营收相应下降;同时受新能源替代及宏观经济影响,公司成品油
购销总量有所下滑,量价叠加导致营收下滑;化工品贸易方面,因上下游信用风险加大,公司主动收缩化工贸易规模,销量下滑导致
营收减少;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拓展贸易业务新品类,根据会计准则全资子公司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欧华
”)新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虽未带来营收的大幅增长,但有效增厚公司主营业务利润。
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28.4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航天欧华100%股权,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
,随着贸易业务逐步恢复,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同步增加,公司整体资产规模呈现上升。
三、 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未进行2025年度业绩预计披露。
四、 其他说明
公司近期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提供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公平对待全体投资者,现将公司20
25年度业绩快报予以公告。
五、 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702d5b36-8e4c-4e6e-b4eb-c69f3375e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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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3│广聚能源(00009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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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广聚能源,股票代码:000096)股票于2026年3月2日、2026年3
月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函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预计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强制
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目前正在进行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年
度业绩信息。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近期中东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对国际原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引发国际油价短期内出现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4、《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
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6ce7497d-ccd2-4076-a9bf-edc79f4301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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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广聚能源(000096):产权管理规定(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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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月 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产权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规范子公司和参资企业运
作,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并参照《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决策工作暂行
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子公司”指公司的全资、控股或实际管理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参资企业”指除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企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按照《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向子公司及参资企业委派产权代表。由公司指定子公司法人或总经理为首
席产权代表,对子公司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并依据子公司的章程约定依法履行其管理职责。若公司向参资企业仅委派一名产权代表,
其即为首席产权代表;若向参资企业委派超过一名产权代表,由公司指定其中一名作为首席产权代表,首席产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对
参资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并向公司负责。第五条 产权管理部是公司产权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产权管理规定》的修订与完善。
(二)不断完善公司产权管理信息库,敦促子公司、参资企业将有关其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重要信息的更新情况
及时报备产权管理部。
(三)对子公司及参资企业的特别事项进行专项研究。
(四)根据需要拟稿或审核公司发送子公司或参资企业的文件。
(五)对子公司或参资企业报送公司的报告及请示等提出意见或建议。第六条 上述文件及子公司与参资企业报送公司的与经营
管理有关的文件,应由产权管理部备案。
第七条 子公司或参资企业报送公司的报告、请示、函等需要公司审批或表达意见的文件,经首席产权代表签署意见,公司分管
领导、总经理核准,报董事长批准或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
第八条 首席产权代表应按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内幕信息登记制度》的要求,随时掌握子公司或参资企业发生的可能引
发公司信息披露的事项,及时通知合规与治理部。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也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股
票。
第三章 子公司
第九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规范经营。
第十条 全资子公司可不成立董事会,设立董事 1 名。
第十一条 子公司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提供有关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工作总结与计划。
(二)每月执行公司重大决议、决定等政策的报告。
(三)每月财务报表、定期财务分析报告。
(四)每月贷款、融资情况表。
(五)每月人员结构变动表。
第十三条 子公司机构设置须报公司批准。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 子公司首席产权代表须定期向公司汇报其所任职公司的经营和安全管理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
并提出解决思路。
第十六条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为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之外的任何法人、自然人提供担保、抵押、质押及借支资金。
第十七条 子公司对外投资及产权变动(包括产权转让或划转、增资扩股及资产转让、出资、置换等引起的国有产权权属变动或
比例增减)需提出申请,经首席产权代表签署后向公司报送,按公司相关规定批准后执行。子公司重要招采等事项按照公司“三重一
大”决策事项清单进行申报审批。
第十八条 公司按照《广聚能源下属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子公司首席产权代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 子公司首席产权代表为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并贯彻落实公司安委会要求,配合公司安委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第二十条 子公司年度审计由公司财务部、合规与
治理部协调安排,并由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二十一条 境外公司的境外注册、登记事务管理暂委托境外律师楼代为行使,财务相关事务由公司财务部统筹管理,其他日常
事务由产权管理部代管。
第四章 参资企业
第二十二条 为规范管理体制,加强对参资企业的监督管理,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并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与资产安全,公司按参资
企业章程或协议约定委派产权代表。
第二十三条 产权代表须对参资企业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委派到参资企业任职并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产权代表(以下简称“
外派产权代表”)须定期汇报。由产权管理部负责与产权代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涉及参资产业基金(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等形式
)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产权代表须对涉及参资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和风险判断,并及时通过
书面报告等方式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涉及企业股权或资产收购、出售等变更事宜;
(二)涉及可能危及资产安全或导致资产受损的经营管理问题;
(三)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升级改造等生产情况;
(四)企业为其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的情况;
(五)企业对外投资、参资或控股的经营计划及具体实施;
(六)企业的增资扩股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按照规定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七)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制立、实施与修订;
(八)企业非讼案件、诉讼案件的进展、结果及风险判断;
(九)企业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影响。
第二十五条 外派产权代表原则上须在参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或审计委员会正式会议通知发出后 2个工作日内就会
议议案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汇报要提出明确的表决意见或建议(同意、反对、弃权三者选一)并说明理由,重大事项要有风险提示
,以供公司决策。
第二十六条 产权代表须按公司审批意见行使表决,不得随意发表有悖于公司审批意见的个人意见,否则予以追究,因此造成的
决策失误或不良后果,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予以更换。
第二十七条 产权代表应及时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决议向公司汇报,同时报产权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 产权代表须定期敦促参资企业定时提交财务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跟进红利结缴。
第二十九条 外派产权代表纳入参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按年向产权管理部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外派产权代表任期届满由公司对
其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本人提交的年度述职报告以及本章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描述
的内容;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续任。
外派产权代表一届任期届满后可交流,由公司产权管理部与党务人事部共同提出交流方案,提交公司审议。同一家参资企业外派
产权代表原则上不超过 2届 6 年任期(实际任职时间不满一年的不计任期);特殊原因可续任,但不超过 3届 9年。
第三十条 产权代表如对应报事项未及时报、对应备案事项未备案,不按照公司批复意见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的、不按正常程
序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缺席会议或离岗的,或出现有损于公司权益与形象行为的,视情节严重分别予以批评、警示、更换、追究相关
责任。
第三十一条 产权代表和其他委派人员的薪酬在参资企业领取的,若出现薪酬标准低于本公司定级的情况,公司将酌情给予补贴
。
第三十二条 产权代表在参资企业履行职责时的所有费用,由该企业负责。
第三十三条 公司委派的产权代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主动辞职并获批的、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更换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f08304b-c2f1-4eb0-b6bd-4c1aaca83a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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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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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0000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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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广聚能源(000096):内部审计规定(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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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000096):内部审计规定(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4006246-b7d3-4e1a-9cd8-aa8d17634c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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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45│广聚能源(000096):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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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意向性约定,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将在后续双方另行协商及签
订的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
实施情况而确定。
一、 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广
东公司”)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战
略合作关系,拟开展在新能源项目投资、售电、虚拟电厂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增长,
双方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协议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天国
注册资本:8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塘桥西路 22 号 C栋 3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风力发电
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广核广东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广核广东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基于,甲方在新能源技术、项目运营及装备研发领域的优势,以及乙方在本地资源整合、能源终端服务运营领域的基础,双方聚
焦以下领域开展协同合作:
1、海上风电项目及其他新能源项目合作
双方共同探索在海上风电、陆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展战略合作,联合参与广东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
,共同打造区域性清洁能源示范工程。
2、新能源产品与信创产品供应链合作
双方共同发挥各自优势,在新能源装备、信创服务器、智能终端及绿色能源系统集成等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协作机制。
3、虚拟电厂、售电、绿电、绿证业务合作
双方共同努力促进绿色能源消费,并择机开展虚拟电厂合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乙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
方开展售电、绿电、绿证、虚拟电厂等业务合作。
四、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整合双方资源与优势,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提供协同发展路径;有助于公司
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在综合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打造大湾区一流综合能源运营商功能定位及发展战略。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并未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亦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
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而确定。
五、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依据,除保密条款外,双方互不依据本协议追究对方的违约责
任。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将在后续双方另行协商及签订的正式协议中予以明确。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广核(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e7f10fc2-f94e-4ba0-9eb0-d73fba4e1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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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5:41│广聚能源(000096):关于增持参股公司妈湾电力8%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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