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099 中信海直 更新日期:2025-06-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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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6:27 │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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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56 │中信海直(00009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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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1:07 │中信海直(000099):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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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10 │中信海直(000099):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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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40 │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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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35 │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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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1:46 │中信海直(000099):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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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26 │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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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26 │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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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26 │中信海直(00009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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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6:27│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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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海直”、“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5,770,137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1.25元
现金红利(含税),预计分配红利96,971,267.13元。2024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5,770,1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1.1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
除权除息日:2025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5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
咨询联系人:欧阳铭志
咨询电话: 0755—26723146
传真: 0755—2672643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a8bec1ea-0abc-4072-9445-c7a0433f7a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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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56│中信海直(000099):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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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000099):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8ca0980-4499-4e74-b32c-b3ab822ca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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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1:07│中信海直(000099):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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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000099):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4e65dcb7-6c7f-49c5-b04c-36ebc3bddc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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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10│中信海直(000099):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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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000099):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627f08f0-d512-4a3f-83a2-f514dd692b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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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40│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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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80b4f335-dfe3-4b65-9349-6b0fbb1b99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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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35│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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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8cecf52b-b2b4-487a-bd59-56b1424f1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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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1:46│中信海直(000099):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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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为了进一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方便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4月 10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4月 10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
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 4月 7 日(星期一)。
(七)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 2025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
8.00 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
议案
10.00 关于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二)听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提案 7、8、1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人
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
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 4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欧阳铭志:(0755)26723146 ouyangmingzhi@cohc.citic
刘 蔚 然:(0755)26726431 liuweiran@cohc.citic
(五)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8/adfc7099-2fd3-4532-b8f5-8428859b8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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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26│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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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7/8149f4d3-5f9c-4925-b7db-5550fa9aa8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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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26│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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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7/6da23123-011f-43a4-8834-061b57cce8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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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26│中信海直(00009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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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000099):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6162c3b0-3cb1-41de-a941-563d0ffbcb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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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25│中信海直(00009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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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cb52e209-d4a3-44d9-b348-0172815e8d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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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25│中信海直(00009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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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00009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6e1719b3-7638-4f24-a32f-caaba84840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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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25│中信海直(00009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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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00009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fb624ac3-0803-40d8-b3f7-dbaaf2263b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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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25│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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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00009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f12e845f-6931-473f-b31a-3882ae2bbb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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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20:25│中信海直(000099):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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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并表子公司拟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
等金融服务。
2.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批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6名非
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是依法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 B座 2层
法定代表人:张云亭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3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635Q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为 661,16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83,870.29 42.94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173,387.79 26.23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83,491.26 12.63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25,047.38 3.79
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9,072.65 2.88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338.78 2.62
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604.90 2.36
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8,669.39 1.31
北京中信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669.39 1.31
中信兴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8,669.39 1.31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8,669.39 1.31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8,669.39 1.31
合计 661,160.00 100.00
2.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508.55亿元,负债总额 424.28亿元,净资产 84.26 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10.89亿元,净利润 7.61亿元。
3.关联关系说明
因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及主管机构批准的财务公司
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金融服务协议》,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2.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
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人民币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进行浮动,外币存款参考同期限伦敦银行同业拆
放利率(或双方另行同意之国际或国内认可的其他定价基准)进行浮动,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
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人民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外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国际市场同业拆借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原则
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
类服务费标准。财务公司承诺给予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
合相关规定,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2.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在符合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如适用)的基础上,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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