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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3(丰原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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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153 丰原药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00:00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 │ │提示性公告 │ ├─────────┼──────────────────────────────────────────────┤ │2026-06-17 00:02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6-10 00:00 │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6 18:24 │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6 18:21 │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16:22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12 17:17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富马酸伏诺拉生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 │2026-05-07 16:32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 │2026-04-29 00:04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9 00:03 │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7-10 00:00│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 ─────────┴────────────────────────────────────────────────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71058fa-dc22-486c-8984-66f015c7a562.PDF ─────────┬──────────────────────────────────────────────── 2026-06-17 00:02│丰原药业(000153):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d5c13b7-c952-40ab-8865-4d00f836511f.PDF ─────────┬──────────────────────────────────────────────── 2026-06-10 00:00│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464,685,5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分配按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实施。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4,685,5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99 安徽省无为县印刷厂 2 08*****290 安徽省无为制药厂 3 08*****398 蚌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 08*****526 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月 5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及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军、张群山 咨询电话: 0551-64846153 传真电话: 0551-648460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7b42b57-fff5-441f-90ba-2a1fc66f466b.PDF ─────────┬──────────────────────────────────────────────── 2026-05-26 18:24│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26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05月 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05月 26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 05月 26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6号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阳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464,685,522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5人,所持(代表)股份 126,300,95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17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0人,所持(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人,所持(代表)股份 126,300,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1799%;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股东 150人,所持(代表)股份 2,145,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461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125,958,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88%;反对 312,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3% ;弃权 30,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2,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329%;反对 312,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13%;弃权30,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59%。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25,896,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7%;反对 311,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5 %;弃权 93,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0,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1428%;反对 311,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1 47%;弃权 93,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26%。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25,747,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17%;反对 530,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99 %;弃权 23,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1,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936%;反对 530,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1 85%;弃权 23,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0%。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 125,875,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1%;反对 331,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5 %;弃权 94,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19,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1639%;反对 331,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5 16%;弃权 9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45%。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125,872,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6610%;反对 33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40%;弃权 94,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7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17,1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427%;反对 333,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4 48%;弃权 94,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25%。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 125,824,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29%;反对 45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弃权 24,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987%;反对 452,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7 98%;弃权 24,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1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 125,826,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41%;反对 422,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49 %;弃权 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8686%;反对 422,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1 68%;弃权 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146%。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律师、洪锦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f8127264-f2e9-45bf-9217-c328e17dfae9.PDF ─────────┬──────────────────────────────────────────────── 2026-05-26 18:21│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专项委托,指 派常合兵、洪锦律师出席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仅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我国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经本所律师核对,这些文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均 与原件相符。公司向本所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电子材料)均真实、准确、完 整、有效,且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披露。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分别刊 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4:30 如期在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 号公司总 部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完成了会议议程。董事会秘书当场对本次股东会作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 事及记录员签名存档。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当场查验,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5 人,所持(代表)股份 126,300,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27.17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0人,所持(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 人,所持(代表)股份 126,300,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1799%;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150 人,所持(代表 )股份 2,145,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4617%。出席会议的股东均为 2026 年 5月 20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出席现场会议。 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均符合出席资格。 三、关于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共计七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统计结果。 (三)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七项议案均合法获得通过。 经合并统计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25,958,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88%;反对 312,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2473%;弃权 30,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02,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329%;反对 312,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613%;弃权 30,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59%。 2.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5,896,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7%;反对 311,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2465%;弃权 9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40,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1428%;反对 311,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147%;弃权 9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26%。 3.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747,3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17%;反对 530,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4199%;弃权 23,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1,6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936%;反对 530,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185%;弃权 23,3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0%。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875,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1%;反对 331,4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2625%;弃权 94,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1639%;反对 331,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516%;弃权 94,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845%。5.审议通过《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872,8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10%;反对 333,4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2640%;弃权 94,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17,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427%;反对 333,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448%;弃权 94,6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25%。6.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25,824,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29%;反对 452,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3580%;弃权 24,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6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7987%;反对 452,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798%;弃权 24,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15%。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826,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41%;反对 422,9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3349%;弃权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7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8686%;反对 422,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168%;弃权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146%。 四、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与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 东会无修改原有会议议程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254cadc-e844-46c0-a64a-7d4b91fa41fb.PDF ─────────┬──────────────────────────────────────────────── 2026-05-18 16:22│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30至16:30,在“约调研”小 程序上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汝添乐先生,独立董事张瑞稳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军先生,财务总监李俊先生 。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5846598-b496-45d4-ae02-3e582656ed63.PDF ─────────┬──────────────────────────────────────────────── 2026-05-12 17:17│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富马酸伏诺拉生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近日,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 发的富马酸伏诺拉生《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料药基本信息 化学原料药名称:富马酸伏诺拉生 通知书编号:2026YS00410 登记号:Y20240000812 受理号:CYHS2460690 化学原料药注册标准编号:YBY64962026 有效期:36个月 包装规格:5kg/瓶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质量标准、标 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 通知书有效期:至 2031年 5月 7日 二、其他的相关情况 富马酸伏诺拉生是一种钾离子竞争性酸阻滞剂(简称 P-CAB),可以抑制胃酸的生成和抑制胃肠道上部粘膜损伤,主要用于反流 性食管炎和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富马酸伏诺拉生《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获得,将丰富公司产品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 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由于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易受到医药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c1b6944-7d39-4bbf-822e-110cca6a86f8.PDF ─────────┬──────────────────────────────────────────────── 2026-05-07 16:32│丰原药业(000153):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1418)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的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 药品通用名称: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 英文名/拉丁名:Polyethylene Glycol(3350)and Electrolytes Powder 主要成分 聚乙二醇 3350;氯化钾;氯化钠;碳酸氢钠 剂型 散剂 申请事项 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规格 6.9g/袋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 3类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 YBH01752026 包装规格 100袋/盒。 药品有效期 12个月 处方药/非处方药 处方药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 2001号 生产企业 名称: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 2001号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264207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 至 2031年 04月 28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药品其他的相关情况 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适应症:用于治疗 1岁至 11 岁儿童慢性便秘;用于治疗 5岁至 11 岁儿童粪便嵌塞,即顽固性 便秘伴直肠和/或结肠粪块堆积。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药品注册证书》的获得,将丰富公司产品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由于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易受到医药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feeb9ee-d7ba-4b82-a333-124f0046a1ad.PDF ─────────┬──────────────────────────────────────────────── 2026-04-29 00:04│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详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6号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综合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额度的议案》 6.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30。(三)登记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6号安徽丰 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四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 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c3b404-505e-434d-bddb-464347118563.PDF ─────────┬──────────────────────────────────────────────── 2026-04-29 00:03│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4ba53b-188e-4db7-ac27-e2ee3dd39c88.PDF ─────────┬──────────────────────────────────────────────── 2026-04-29 00:03│丰原药业(00015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6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 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 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从税前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按规 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394b4f-bc0f-456d-9c23-6ac0804228d9.PDF ─────────┬──────────────────────────────────────────────── 2026-04-29 00:03│丰原药业(000153):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应收款、商誉和长期 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35,787,292.83 元,占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6.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应收款、商誉、长期 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 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5年末有迹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应收款、商誉和长期股权投资,经 减值测试,本年度应计提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转回或转销 核销 坏账准备 39,125,088.94 21,071,146.16 2,371,753.91 57,824,481.19 存货跌价准备 4,809,847.50 9,747,257.68 6,841,818.28 7,715,286.9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328,815.66 748,024.88 4,076,840.54 商誉减值准备 3,258,097.59 3,258,097.59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962,766.52 962,766.52 合计 47,263,752.10 35,787,292.83 9,213,572.19 73,837,472.74 3、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说明 项目 计提依据 计提方法说明 坏账准备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 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 计量。 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 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 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备。 商誉减值准备 包括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 公司于每年度终了对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 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 分别将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徽丰原铜陵医药有 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相应的 限公司认定为资产组,本年末商誉所在资产组与购买日、以 减值准备。 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认的资产组组合一致。各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公司采用 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公司 未来现金流量基于财务预算确定,以及未来估计增长率和折 现率为基准计算。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其他关键假 设还有:预算销售额及预算毛利率的现金流入、流出的估计, 这些估计基于各资产组产生现金的以往表现及对市场发展的 期望。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考虑了公司 的债务成本、行业平均报酬率等因素,已反映了有关分部的 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 备 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 。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本 次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35,787,292.83元。 三、董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 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0c00ef-a8a3-4ed0-bfa0-c18e00e0f883.PDF ─────────┬──────────────────────────────────────────────── 2026-04-29 00:03│丰原药业(000153):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作为 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证 天通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4年01月0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 张先云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67人 2025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377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7人 2025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53,813.22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33,771.5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8,197.10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33家 (含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3,944.00万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4家 司审计客户家数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2025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组 姓名 何时成 何时开 何时开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成员 为注册 始从事 始在中 为本公司 报告情况 会计师 上市公 证天通 提供审计 司审计 执业 服务 项目合 陈少明 1998年 1997年 2004年 2024年 2025年签署四方股份2024年度审 伙人 计报告; 签字注 陈少明 1998年 1997年 2004年 2024年 2025年签署四方股份2024年度审 册会计 计报告; 师 王丹 2023年 2016年 2015年 2023年 2025年签署丰原药业2024年度 审计报告;2026年签署国投丰乐 2025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 朱来明 2021年 2017年 2016年 2022年 2025年复核安孚科技、丰原药业 量控制 、蓝盾光电、洪城环境2024年度 复核人 审计报告;2024年复核安孚科技 、丰原药业、蓝盾光电2023年度 审计报告;2023年复核安孚科技 、丰原药业、长城军工、蓝盾光 电2022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证天通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 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第二签注册会计师执行第二层次复核,由项目管理合伙人执 行第三层次复核。详细复核、第二层次复核和第三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 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证天通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证天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证天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证天通 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 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中证天通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证天通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证天通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证天通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证天通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证天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03. 4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证天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八、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6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证天通”)负责审计工作 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独立性、计划时间安排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商定。 (二)2026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同意将中证天通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年报审计期间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分别就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审计事项、重要会计及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进行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中 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同意上述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 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ed495f-f7dd-4dfe-b66b-41ed9e6c8b23.PDF ─────────┬──────────────────────────────────────────────── 2026-04-29 00:03│丰原药业(000153):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对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原药 业”)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强调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 一、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中证天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丰原药业 2025 年度存在为其控股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质 押担保以及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在规范对外担保、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要缺陷。截至 202 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质押担保尚未解除,相关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全部收回。丰原药业已于 2026 年 1 月解除了上述质押担保 ,并于本报告日之前收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利息。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中证天通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在自行开展的内部控制检查中发现。 1、经公司自查,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大药房”)于2025年12月在未报经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下,以1.30亿元保证金存款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认定该事项为违规担保。 2、经公司自查,(1)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维康原料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公司”)于2025年10月存在被公司控 股股东丰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泰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2,609.72万 元;(2)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于2025年10月、12月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 丰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国货”)、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国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1.23亿元;(3)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于2026年1月存在被关联方丰原国货、丰原国 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1.30亿元。 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公司对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高度重视,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及时向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通报相关情况 ,召开专题会议,立即要求相关子公司终止对外担保,追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确保上市公司经济利益无损 失。 (1)公司责令丰原大药房解除违规担保,截至2026年1月26日上述违规担保已经解除,该笔保证金存款已全部解除受限并转为活 期存款,未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自查后,公司责令维康公司、进出口公司追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1)维康公司于2025年12月追回 泰格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2,609.72万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43.06万元;2)进出口公司于2025年11月及12 月追回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1.23亿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26.26万元。3)进出口公司于202 6年3月追回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1.30亿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168.92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已全部收回,并取得了资金占用利息,未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内部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降职、调离岗位、罚没年度奖金 、内部通报批评等。 3、开展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规培训,要求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内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各环节规范运作意识,防范再次出现 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形。 4、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规则,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全面梳理、完善内部制 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相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强化对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5、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内部审计持续监督资金管控制度执行有效性。 6、加大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力度并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加强学习,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杜绝违规事项的发生。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系依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通过职业判断形成,审计依据和结论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中证天通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中证天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 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 ,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中证天通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dbd461f-8a20-4ec0-a691-0d786dc753aa.PDF ─────────┬──────────────────────────────────────────────── 2026-04-29 00:03│丰原药业(000153):董事薪酬方案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6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股东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 取相应的薪酬。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不单独领取董 事津贴。 3、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独立董事津贴外,其他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 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以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f06a30-57a5-401d-9acf-1cd11328db68.PDF ─────────┬──────────────────────────────────────────────── 2026-04-29 00:03│丰原药业(00015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证天通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中证天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鉴证机构,公司拟支付其 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报酬分别为 95 万元 和 30 万元,并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驻公司审计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二、拟聘请公司 2026 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 1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号 1号楼 13层 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7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7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7人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3,813.21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3,771.58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197.10万元 2025年度,中证天通为 3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3,944.00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家,审计收费总额 958.4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2025年)年末数:1,203.41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执业保 险并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 0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自律 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少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4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 于 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丹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 12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年,于 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复核控制人: 冯维先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 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进行了审核,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 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 天通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 3、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书面文件。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0f9c09-5e51-4cc7-b88d-fd4a79771337.PDF ─────────┬──────────────────────────────────────────────── 2026-04-29 00:03│丰原药业(000153):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下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安徽丰 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度(截止 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 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安徽丰原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营销 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徽丰原明胶有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9.4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4.6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重要的经营活动,即资金活动、投资、融资、担保、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内部监督、子公司管理状况等进行了检查。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本运营、资金运作、项目推进、降本增效、绩效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 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缺陷认定 可容忍错报比例 备注 重大缺陷 可能导致的错报≥利润总额的5%或资产总额的0.5%(按孰 低)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3%或资产总额的0.3%≤可能导致的错报<利 润总额的5%或资产总额的0.5%(按孰低) 一般缺陷 可能导致的错报<利润总额的3%或资产总额的0.3%(按 孰低)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缺陷认定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 备注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0.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存在2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要缺陷,具体情况如下: 1、经公司自查,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大药房”)于2025年12月在未报经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下,以1.30亿元保证金存款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认定该事项为违规担保。 自查后,公司责令丰原大药房解除违规担保,截至2026年1月26日上述违规担保已经解除,该笔保证金存款已全部解除受限并转 为活期存款,未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经公司自查,(1)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维康原料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公司”)于2025年10月存在被公司控 股股东丰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泰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2,609.72万 元;(2)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于2025年10月、12月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 丰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国货”)、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国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1.23亿元;(3)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于2026年1月存在被关联方丰原国货、丰原国 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1.30亿元。 自查后,公司责令维康公司、进出口公司追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1)维康公司于2025年12月追回泰 格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2,609.72万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43.06万元;(2)进出口公司于2025年11月及12 月追回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1.23亿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26.26万元。(3)进出口公司于2 026年3月追回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1.30亿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168.92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已全部收回,并取得了资金占用利息,未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整改的相关措施及后续安排 1、公司对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高度重视,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及时向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通报相关情况 ,召开专题会议,立即要求相关子公司终止对外担保,追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确保上市公司经济利益无损 失。 2、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内部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降职、调离岗位、罚没年度奖金 、内部通报批评等。 3、开展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规培训,要求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内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各环节规范运作意识,防范再次出现 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形。 4、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规则,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全面梳理、完善内部制 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相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强化对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5、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内部审计持续监督资金管控制度执行有效性。 6、加大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力度并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加强学习,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杜绝违规事项的发生。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5年度中证天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http://disc.static. ─────────┬──────────────────────────────────────────────── 2026-04-29 00:02│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30,555,345.58元,提取盈余公积 3,055 ,534.56元,分派股利 46,477,37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4,978,072.75元,2025年末公司新老股东可分配利润为 96,000,511 .57元(其中未分配利润 3,180,594.37元归上市前老股东享有)。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46 4,685,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如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46,46 8,552.20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46,468,552.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6.74%。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若在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6,468,552.20 46,477,372.20 49,803,934.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9,415,904.27 160,834,825.11 159,285,567.9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039,957,871.49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96,000,511.57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42,749,858.9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39,845,432.4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42,749,858.9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是?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42,749,858.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行业形势变化和公司经营 业绩、现金流和经营发展情况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62e6e3-84bf-4148-a254-634560aebc8e.PDF ─────────┬──────────────────────────────────────────────── 2026-04-29 00:02│丰原药业(000153):关于丰原药业2025年度及期后违规担保解除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 │专项报告 ─────────┴────────────────────────────────────────────────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丰原药业2025年度及期后违规担保解除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e6af4d5-c0a8-4dfd-a040-34145ab2364d.PDF ─────────┬──────────────────────────────────────────────── 2026-04-29 00:02│丰原药业(000153):公司自查发现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公告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原药业”)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 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经公司自查,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大药房”)于2025年12月在未报经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下,以1.30亿元保证金存款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认定该事项为违规担保。 自查后,公司责令丰原大药房解除违规担保,截至2026年1月26日上述违规担保已经解除,该笔保证金存款已全部解除受限并转 为活期存款,未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经公司自查,1)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维康原料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公司”)于2025年10月存在被公司控股 股东丰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泰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2,609.72万元 ;2)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于2025年10月、12月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丰原 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国货”)、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国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1.23亿元;3)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于2026年1月存在被关联方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1.30亿元。 自查后,公司责令维康公司、进出口公司追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1)维康公司于2025年12月追回泰 格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2,609.72万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43.06万元;(2)进出口公司于2025年11月及12 月追回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1.23亿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26.26万元。(3)进出口公司于2 026年3月追回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1.30亿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168.92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已全部收回,并取得了资金占用利息,未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二、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整改措施 1、公司对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高度重视,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及时向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通报相关情况 ,召开专题会议,立即要求相关子公司终止对外担保,追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确保上市公司经济利益无损 失。 2、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内部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降职、调离岗位、罚没年度奖金 、内部通报批评等。 3、开展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规培训,要求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内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各环节规范运作意识,防范再次出现 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形。 4、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规则,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全面梳理、完善内部制 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相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强化对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5、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内部审计持续监督资金管控制度执行有效性。 6、加大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力度并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加强学习,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杜绝违规事项的发生。 三、其他事项 公司自查发现的上述问题,凸显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落实到位。为此,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 及公司管理层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以此为鉴,提升风险责任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62f325-f68b-4927-8f70-2e7e7c8337c6.PDF ─────────┬──────────────────────────────────────────────── 2026-04-29 00:01│丰原药业(00015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丰原药业(00015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96357b-fce2-46e5-acf6-f4bd666805fc.PDF ─────────┬──────────────────────────────────────────────── 2026-04-29 00:01│丰原药业(000153):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丰原药业(000153):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e0a2b33-22cf-4210-8cc6-20246cf912bf.PDF ─────────┬──────────────────────────────────────────────── 2026-04-29 00:01│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年度报告 ─────────┴──────────────────────────────────────────────── 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bb04f7-30cc-448a-b428-c2f2d917224b.PDF ─────────┬──────────────────────────────────────────────── 2026-04-29 00:01│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e951605-126e-4a99-a875-fb4cc7e3de81.PDF ─────────┬──────────────────────────────────────────────── 2026-04-29 00:00│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74f254-d178-4d0b-8dfc-2e44d61aff34.PDF ─────────┬──────────────────────────────────────────────── 2026-04-29 00:00│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b5752db-5bf7-4574-b5d5-218f61252f4a.PDF ─────────┬──────────────────────────────────────────────── 2026-04-29 00:00│丰原药业(000153):丰原药业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21120010 号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 药业)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丰原药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丰原药业 2025 年度存在为其控股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 担保以及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在规范对外担保、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要缺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质押担保尚未解除,相关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全部收回。丰原药业已于 2026 年 1 月解除了上述质押担保, 并于本报告日之前收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利息。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605893-d4ff-43e4-8623-ae92b9fa9511.PDF ─────────┬──────────────────────────────────────────────── 2026-04-29 00:00│丰原药业(00015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鉴于日常生产的实际需要,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 2026年度将与公司关联方安徽 丰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热电”)发生购买生产用蒸汽以及供用除盐水的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淮海药厂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34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3、公司子公司安徽丰原明胶有限公司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除盐水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3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4、公司子公司安徽丰原维康原料药有限公司与丰原热电发生购买蒸汽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89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阳先生、汝添乐先生、陆震虹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方 丰原热电 生产用蒸汽、除 市场 2,570万元 330.1万元 1,777.88万元 购买商品 盐水 公允价格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占同 实际发生额与预 类别 内容 金额 类业务比例(% 计金额差异(%) ) 向关联方 丰原热电 生产用蒸 1,777.88万 2,915万元 60.99% -39.01% 购买商品 汽、除盐水 元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因市场需求的变化及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导致对日 在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相关产品因市场需求的变化而 存 导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该差异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丰原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3MA2NJLBP72 成立时间:2017年 4月 24日 住所:安徽省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经四路西纬四路南 法定代表人:石新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力产品、热力产品生产、销售;供热、供电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技术服务;发电设备设施维修、调试;输变电 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销售;煤渣、灰渣销售;煤炭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安徽丰原热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丰原热电总资产为 34,263.16万元,净资产为 13,811万元。2025年度,丰原热电主营业务收入为 58, 443.8 万元,净利润为 111.0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联关系 丰原热电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丰原热电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上 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丰原热电系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的独立法人,资产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预计的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 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双方确定使用蒸汽及供用除盐水所发生的费用按月抄表据实结算,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供用蒸汽合同 》、《供用除盐水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遵循平等互利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需要而产生,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公正、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的实际 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 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32cd974-36a6-492f-801d-cbe3bdee87e2.PDF ─────────┬──────────────────────────────────────────────── 2026-04-29 00:00│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以 6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两年期限内(自公司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 日起)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办理的不超过 4,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 万元 2、企业住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 16 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82087392F 4、法定代表人:陈肖静 5、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化妆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 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 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5,374,738.27 159,216,097.28 负债总额 72,951,697.74 84,838,853.93 净资产 72,423,040.53 74,377,243.35 项目 2025年 1-12月(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6,650,169.90 53,821,289.73 利润总额 1,896,783.61 2,607,618.56 净利润 1,458,333.23 1,954,202.82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额度: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对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总额为 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安徽丰原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全资子公司生产和经 营,提高其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本次担保用于补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要求其提供反 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1、如本次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对子公司)为人民币43,000万元,占公司 2025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44% 。 2、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财务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feccf5-6dfa-46cf-a6ed-97c22a860f95.PDF ─────────┬──────────────────────────────────────────────── 2026-04-28 23:59│丰原药业(000153):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 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判断并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 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九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该信息是否属于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对于不 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照本制度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相关业务具体负责人应将项目资料、拟申 请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有关内幕知情人签署的保密承诺及时提交公司证券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事项进行登记入档,并经 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由证券部归档管理。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安徽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二条 公司对已作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处理的事项,公司相关部门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持续追踪事项进展,密切关注 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 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不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本制度规定办理 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 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 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按照前述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2ddc8d-1fd8-455a-92af-8676dedad7a5.PDF ─────────┬──────────────────────────────────────────────── 2026-04-28 23:59│丰原药业(000153):总经理工作细则 ─────────┴──────────────────────────────────────────────── 丰原药业(000153):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ecfe20-72e5-4350-8a8f-24a3eb0ab01c.PDF ─────────┬──────────────────────────────────────────────── 2026-04-28 23:59│丰原药业(00015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吴慈生先生、张瑞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慈生先生、张瑞稳先生的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d55bcc6-e822-4286-8de2-5abc1a1f1d71.PDF ─────────┬──────────────────────────────────────────────── 2026-04-28 23:59│丰原药业(0001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 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 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 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四)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组织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考评,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薪 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 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从税前薪酬中扣除个人所 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通货膨胀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进行调整。第十三条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 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 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f417d0c-7266-43dd-8f6f-bfcef3885e5b.PDF ─────────┬──────────────────────────────────────────────── 2026-04-28 23:59│丰原药业(00015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瑞稳) ─────────┴──────────────────────────────────────────────── 本人自2025年5月担任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为宗旨,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事项,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系会计专业领域专家,在会计领域拥有丰富的知识及经验,并在多家上市公司担任过独立董事,上述工作经验有助于帮助公 司改善或提升财务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关于个人工作履历等情况具体如下: 本人张瑞稳,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就职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同时兼任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世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质,长期在高校从事会计与财务领域内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并在国 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本人先后在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欧普康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大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过独立董事 ,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治理经验;2025年5月起,担任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1、2025年度,本人均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两次股东会。 2、2025年度,本人均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 5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在审慎决策的基础上行使投票权,履 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3、2025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张瑞稳 5 5 0 0 0 出席股东会次数 2 4、2025年度,本人均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发生。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 3次,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从个人财务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次,本人参加会议并对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明确的意见,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应有的职责。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 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按时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有关公司事项的提问和回复,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交流沟通,并就中小股 东关注的事项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通过电话 、邮件、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针对公司新药研发、投资项目进展、内控审计等相关事项, 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结合监管要求,对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提出建议。年内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要求。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未有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重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不定期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 之间进行交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营状态,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积极加强学习交流,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本人一直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同时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了相关培训证明。其次,本人始终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保持交流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3、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及 监督方面,提出了包括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实施的具体要求,并关注了公司相关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瑞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5003d8-1aa2-4b09-b132-436a46398a91.PDF ─────────┬──────────────────────────────────────────────── 2026-04-28 23:59│丰原药业(00015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慈生) ─────────┴──────────────────────────────────────────────── 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 宗旨,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事项,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吴慈生,管理学博士。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系中国管理研 究国际学会(IACMR)会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COSHA)高级会员。历任安徽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经信厅民营经济发 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咨询委员会委员等。主要从事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及创新 管理方面的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及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大中型企业委托项目 50余项。在国 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 130余篇,出版著作 12部。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与 自然科学奖等。本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独立董事任职规定,同时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 3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 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本人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积极参与公司独立董事各项事务,具体包括审议董事会、股东会、董事调研 、公司专题研讨会等,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组织的培训,其中本人于2025年9月25日-26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45期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培训(后续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履职期间,本人未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秉持勤勉尽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支持,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作出 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工作,严 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1、2025年度,本人均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三次股东会,并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向本次股东会做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 报告。 2、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在审慎决策的基础上行使投票权,履行了独 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3、2025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吴慈生 7 7 0 0 0 出席股东会次数 3 4、2025年度,本人均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发生。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2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均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分别对公司高管 2024 年度报酬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明确的审 核意见,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有的职责。审核意见如下: ①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薪 酬体系相关规定。 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 限售条件已达成,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 审议的议案 备注 2025.4.8 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并作出决议提请董事会审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的实际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开展工作。报告 期内,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等,对报告中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分析,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能够按照要求,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阅,积极与年 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工作事项,关注年报审计进度和工作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交易核查报告及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规范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关注,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 独立意见和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议。 (二)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按时参加股东会,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关注投资者互动平台的提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沟通交流,并就中小股东关注的事 项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现场工作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日常运营和风险管控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及 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针对公司新药研发、在建项目进展、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并结合监管要求, 对公司经营风险、投资风险的防范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未有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之间进行交流沟通,探讨公司业务发 展和风险防范相关事项,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 执行及监督方面,提出了包括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的要求,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等建 议,并继续关注公司相关整改落实情况。 3、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进一步学习证券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 是国家加强上市公司管理相关政策的新变化,重点聚焦独立董事履职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点、公司治理的关键要素以及独立 董事在财务监督和决策方面所承担的重要职能等内容;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提升自己对医药行业的认识,为更好 地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夯实知识基础,为公司稳健发展贡献自己的专业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吴慈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e00409-3cdb-48a7-98b8-e1864822f263.PDF ─────────┬──────────────────────────────────────────────── 2026-04-28 23:59│丰原药业(000153):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接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关联交易所产 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严格防止 公司资金被占用。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等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 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 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 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 “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八条 公司应加强规范关联担保行为,严格控制风险。未经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三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措施和具体规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等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时 ,必须签订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由于市场原因,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 合同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作为已预付货款退回的依据。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职责和程序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高度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 问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勤勉尽责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 在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情形时,经公司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 审议批准后,公司可立即采取司法手段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冻结。 第十四条 公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方式清偿。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不能以现金清偿违规占用的资金,公司可以依法要求控股股东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或者“以资抵债”等方式偿 还侵占资产。在对前述事项的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方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 第十五条 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用于抵偿的资产必须属于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并有利于增强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不得是尚未投入使 用的资产或者没有客观明确账面净值的资产。 (二)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对符合以资抵债条件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资产评估值或者经审计的账面净值 作为以资抵债的定价基础,但最终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并充分考虑所占用资金的现值予以折扣。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向社会 公告。 (三)独立董事应当就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或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四)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应当回避投票。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须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责任人,公司董事长为第一 责任人。 第十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是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实施部门,应定期自查、 上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 况的发生。 第十九条 公司审计室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就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以及防范机制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情况上报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罚 第二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反本办法规定利用关联关系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并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 对负有重大责任的董事提议股东会予以罢免,对负有重大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 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59a294-5576-4ac2-8430-e6d0f1442b17.PDF ─────────┬──────────────────────────────────────────────── 2026-04-22 17:34│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延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一 季度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复核工作,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一季度报告》延期至 2026 年 4 月 29日披露。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cfd5f1d-533a-4098-83ec-e43c6dba9e16.PDF ─────────┬──────────────────────────────────────────────── 2026-03-03 17:22│丰原药业(000153):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250ml)《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0519 )及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051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的主要内容 1、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250ml) 药品名称 药品通用名称: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 英文名/拉丁名:Compound Sodium Acetate Ringer’s Injection 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组分包括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镁、葡萄糖酸 钙、枸橼酸钠、醋酸钠与无水葡萄糖。 剂型 注射剂 申请事项 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规格 250ml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 3类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 YBH32252025 包装规格 40袋/箱 药品有效期 12个月 处方药/非处方药 处方药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通江大道 188号 生产企业 名称: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通江大道 188 号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263431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 至 2031年 02月 24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 2、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 药品名称 药品通用名称: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 英文名/拉丁名:Compound Sodium Acetate Ringer’s Injection 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组分包括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镁、葡萄糖酸钙、 枸橼酸钠、醋酸钠与无水葡萄糖。 剂型 注射剂 申请事项 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规格 500ml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 3类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 YBH32252025 包装规格 20袋/箱 药品有效期 12个月 处方药/非处方药 处方药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通江大道 188号 生产企业 名称: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通江大道 188 号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263430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 至 2031年 02月 24 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 二、药品其他的相关情况 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适用于循环血量及组织间液减少时的细胞外液的补充,代谢性酸中毒的纠正。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的获得,将丰富公司产品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由于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易受到医药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a0fd2d38-5ea6-4ca6-b385-91edf58d8e02.PDF ─────────┬──────────────────────────────────────────────── 2026-01-30 00:00│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af3601d2-7bdf-42b2-90a4-4fd5ece4cefb.PDF ─────────┬──────────────────────────────────────────────── 2026-01-10 00:00│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人数 3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合计 88,2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90%。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67 元/股。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项合计 246,091.23元。 3、公司于 2026年 1 月 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64,773,722股减少至 464,685,522 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2022年 8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 2022年 8月 1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公告。 2、2022 年 8月 15 日至 2022 年 8月 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工作平台和内部张榜的方式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记录和反馈。公司于 2022 年 8月 2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2-033)。 3、2022年 8月 31日,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 9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4、2022年 9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均同意以 202 2 年 9月 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23名激励对象授予 199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13元/股。 5、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1), 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毕,新增股份19,970,000股,于 2022年 10月 12日上市。 6、2023年 10月 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十三次董事会、第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公司第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 023-038)、《公司第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 7、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3)验字 211200 1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23年 12月 27日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32,111,230股减少至 332,026,230股。 8、2024年 10月 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公司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 024-030)、《公司第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9、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4)验字 211200 18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24年 12月 25日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64,837,722股减少至 464,773,722股。 10、2025年 10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三次董事会、第十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公司第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9)、《公司第十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30)。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及股份数量 根据《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由于公司 1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该离职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3,600 股 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该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54,6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回购注销 88,200 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190%。 2、回购价格及金额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第 九条的规定,及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向激励对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 2.77 元/股调整为2.67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88,200股,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回购款项为:2.67*88,200+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46,091. 23 元,上述回购款项全部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5)验字 21120006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1月9日完成。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64,773,722股减少至 464,685,522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数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5,905,225 1.27 88,200 5,817,025 1.25 1、高管锁定股 5,587,425 1.20 5,587,425 1.20 2、股权激励限售股 88,200 0.02 88,200 0 0 3、首发前限售股 229,600 0.05 229,600 0.05 二、无限售流通股 458,868,497 98.73 458,868,497 98.75 三、总股本 464,773,722 100 88,200 464,685,522 1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2a06c77b-5316-42b5-9e12-94724b0d0bb3.PDF ─────────┬──────────────────────────────────────────────── 2025-12-30 00:00│丰原药业(000153):丰原药业第十届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四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5年 12月 29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24日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 6 人,实到 6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通过《关于向合肥弘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增资的议案》 因基金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合肥弘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增资 5,300万元人民币。 同意票 6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具体事项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合肥弘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增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951592e0-7c28-4f3f-a984-641faced62bf.PDF ─────────┬──────────────────────────────────────────────── 2025-12-30 00:00│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向合肥弘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增资的公告 ─────────┴────────────────────────────────────────────────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向合肥弘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5446326b-091b-4a77-b4db-1e9e29c85501.PDF ─────────┬──────────────────────────────────────────────── 2025-12-10 00:00│丰原药业(000153):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f571708a-eb06-459c-87d2-913089fe4ea3.PDF ─────────┬──────────────────────────────────────────────── 2025-11-26 16:58│丰原药业(000153):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安徽丰原药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股 数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东或第一大 量(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押 股 (%) 比例 东及其一致 (% 行 动人 安徽省无 是 31,620,00 63.01 6.80 否 否 2025.11.2 2027.12.2 山东省国 融资 为 0 5 4 际 制药厂 信托股份 有 限公司 马鞍山丰 是 14,120,00 99.95 3.04 否 否 2025.11.2 2027.12.2 山东省国 融资 原 0 5 4 际 企业管理 信托股份 有 有 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 45,740,00 - 9.84 - - - - - - 0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押前质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数量 (%) (%)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冻结、标记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数量(股 (%) 结数量 (%) (股) 安徽省无为 50,178,992 10.79 0 31,620,000 63.01 6.80 0 0 0 0 制药厂 马鞍山丰原 14,127,469 3.04 0 14,120,000 99.95 3.04 0 0 0 0 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 蚌埠涂山企 35,730,660 7.69 0 0 0 0 0 0 0 0 业管理有限 公司 合计 100,037,121 21.52 0 45,740,000 45.72 9.84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1、蚌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及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属于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8f42efcd-c098-4d31-a775-57bfccfba973.PDF ─────────┬──────────────────────────────────────────────── 2025-11-11 19:16│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f67f229e-2921-42cf-9ac8-0bb4ce689ea4.PDF ─────────┬──────────────────────────────────────────────── 2025-11-11 19:14│丰原药业(000153):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丰原药业(000153):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2101d391-06ea-4a7a-bd8e-4a289b47a1d9.PDF ─────────┬──────────────────────────────────────────────── 2025-11-11 19:14│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丰原药业(00015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3b8eaf9b-f380-4951-91e3-c2385efe3fff.PDF ─────────┬──────────────────────────────────────────────── 2025-11-11 19:14│丰原药业(000153):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 丰原药业(000153):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3afc2363-c8a8-407f-b960-03fdeb5be6b1.PDF ─────────┬──────────────────────────────────────────────── 2025-11-01 00:00│丰原药业(000153):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0f47a5b7-fee5-4058-8bf7-ad3959603940.PDF ─────────┬──────────────────────────────────────────────── 2025-10-28 17:07│丰原药业(00015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丰原药业(00015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363b359-50a8-4f5f-923f-23a760b476e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丰原药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433.PDF ─────────┬──────────────────────────────────────────────── 2026-04-29│丰原药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440.PDF ─────────┬──────────────────────────────────────────────── 2025-10-24│丰原药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9003.PDF ─────────┬──────────────────────────────────────────────── 2025-08-22│丰原药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2140.PDF ─────────┬──────────────────────────────────────────────── 2025-04-25│丰原药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502.PDF ─────────┬──────────────────────────────────────────────── 2025-04-11│丰原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1/1223056025.PDF ─────────┬──────────────────────────────────────────────── 2024-10-31│丰原药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837.PDF ─────────┬──────────────────────────────────────────────── 2024-08-29│丰原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4497.PDF ─────────┬──────────────────────────────────────────────── 2024-04-26│丰原药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528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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