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156 华数传媒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4 16:43 │华数传媒(000156):202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
├─────────┼──────────────────────────────────────────────┤
│2025-07-23 17:32 │华数传媒(00015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7-01 00:00 │华数传媒(000156):华数传媒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01 00:00 │华数传媒(00015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7 15:48 │华数传媒(000156):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
│2025-06-10 00:00 │华数传媒(00015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0 00:00 │华数传媒(00015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6-04 16:28 │华数传媒(000156):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
│2025-05-15 18:39 │华数传媒(000156):华数传媒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5 18:39 │华数传媒(0001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07-24 16:43│华数传媒(000156):202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
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43,520.54 434,514.18 2.07%
营业利润 25,751.10 27,429.08 -6.12%
利润总额 25,904.44 28,441.74 -8.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398.68 24,274.50 4.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21,566.67 18,180.61 18.62%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7 0.131 4.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9% 1.63% 0.06%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971,841.12 2,903,488.34 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1,519,215.27 1,493,816.59 1.70%
权益
股本 196,151.03 196,151.03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8.20 8.06 1.70%
资产(元)
注:表内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上半年,公司围绕华数集团“基层基础年”总体部署,贯彻落实三年发展行动计划,按照“布新局、稳效益、优结构、提效能”
的发展思路,坚持党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抓实提质增效,提升管理效能,夯实发展根基。同时,秉持广电文旅、文化科技融合的
发展理念,积极拥抱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探索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积极培育智慧广电新质生产力,推动上市
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广电5G、数字文旅等业务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文化改制
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影响。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未对2025年半年度业绩进行过预计披露。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6a5fb8c5-15e1-4815-b02b-011cda140b1e.PDF
─────────┬────────────────────────────────────────────────
2025-07-23 17:32│华数传媒(00015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 号文核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
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 286,671,000 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3,609.88万元,扣除发行费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0,659.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 年 4 月 28 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便于公司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日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天目山路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传媒网络在华夏银行新设账号为 10465000000532902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传媒网络将存
储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 631113622 账户中的 1,000,000 元募集资金转存至该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智慧广电
融合业务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传媒网络、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已与华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目山路支行
丙方: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均限于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
资金不得用于担保,否则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在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为满足使用需求,甲方在乙方开设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须开通网银,每笔网银需落地审核处理。乙方可配合办理网银开通
。丙方有权对网银资金往来明细等进行调查,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如乙方、丙方任一方发现甲方使用资金不符合募集资金
用途,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同等金额的资金并暂停使用网银;如甲方及时整改、消除相关影响,出具整改方案,并经乙、丙双方同意后
可继续使用网银;如乙方、丙方任一方不同意,均有权关闭网银。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
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
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
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
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596b3262-0ef3-4fe1-83ad-9ccd9f72b90d.PDF
─────────┬────────────────────────────────────────────────
2025-07-01 00:00│华数传媒(000156):华数传媒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华数传媒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华数传媒本次股东大会所
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4 点整;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
市滨江区长江路 179号华数产业园 A 座 209。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
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7、《关于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持股数共计 675,328,84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465%。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9
名,代表股份共计 320,083,06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744%。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94,606,9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1%,表决结果为通过。
2、《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94,604,9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9%,表决结果为通过。
3、《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994,810,8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表决结果为通过。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94,609,3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94,803,2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994,181,8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4%,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子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94,175,9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8%,表决结果为通过。
8、《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94,545,0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9%,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第3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fdc6a8d6-f054-491b-a49e-cb7d442d2b4b.PDF
─────────┬────────────────────────────────────────────────
2025-07-01 00:00│华数传媒(00015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华数传媒(00015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b277d3b1-9b1f-49aa-859f-a8b4e420ce85.PDF
─────────┬────────────────────────────────────────────────
2025-06-17 15:48│华数传媒(000156):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
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15亿元的超短
期融资券,累计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25亿元。2024年4月2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
4〕SCP148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额度自该《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
有效。
近日,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债券名称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 债券简称 25华数传媒SCP002
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
期超短期融资券
债券代码 012581375 期限 269日
起息日 2025年6月16日 兑付日 2026年3月12日
计划发行总额 50,000.00 实际发行总额(万元) 50,000.00
(万元)
发行利率 1.60% 发行价格(百元面值) 100.00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9 合规申购金额(万元) 65,000.00
最高申购价位 1.79 最低申购价位 1.60
有效申购家数 6 有效申购金额(万元) 50,000.00
簿记管理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cn)。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34f307bc-3e2a-48c6-b83b-3918f22ac434.PDF
─────────┬────────────────────────────────────────────────
2025-06-10 00:00│华数传媒(00015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或邮
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2名,实际出席 12 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 100%。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 179 号华数产业园 A座 209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59840191-bfef-4488-a64b-3d6527b3464c.PDF
─────────┬────────────────────────────────────────────────
2025-06-10 00:00│华数传媒(00015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 2025 年6 月 30 日
(星期一)9:15~15:00;
5、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 179 号华数产业园 A 座 209;
6、参加会议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