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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8(常山北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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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158 常山北明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8:54 │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 ├─────────┼──────────────────────────────────────────────┤ │2026-04-23 18:54 │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02 20:51 │常山北明(000158):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02 20:51 │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02 20:51 │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02 20:50 │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02 20:50 │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02 20:50 │常山北明(00015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02 20:50 │常山北明(000158):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与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6-04-02 20:49 │常山北明(000158):融资管理制度 │ └─────────┴──────────────────────────────────────────────┘ ─────────┬──────────────────────────────────────────────── 2026-04-23 18:54│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 致: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3 日 14:00 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 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 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石家庄 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二五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杭州·西安·海口·苏州·广州·合肥·昆明·南京·武汉·郑州·香港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日召开第十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及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 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3 日 14:00 在石家庄市长安区 广安大街 34 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玮扬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 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3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2,34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71,116,148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5.7256%,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53,786,9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4.641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3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17,329,1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84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2,33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7,329,1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84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69,565,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4%;反对 95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0%;弃权 591,7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69,575,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3%;反对 95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5%;弃权 589,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9,538,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7%;反对1,01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5%;弃权 563,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5,751,4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0.8954%;反对 1,01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8508%;弃权 563,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2537%。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9,577,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5%;反对 95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4%;弃权 582,8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5,790,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1.1193%;反对 956,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5173%;弃权 582,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3634%。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年公司与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8,375,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0%;反对2,048,8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7%;弃权 692,2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2%。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4,588,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4.1821%;反对 2,048,86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1.8232%;弃权 692,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9947%。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9,358,8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3%;反对1,102,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1%;弃权 654,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6%。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5,571,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9.8591%;反对 1,102,79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3638%;弃权 654,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7771%。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1,152,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53%;反对9,296,3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77%;弃权 667,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9%。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9,368,1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1,066,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7%;弃权 681,5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5,581,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9.9128%;反对 1,066,49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1543%;弃权 681,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932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 ─────────┬──────────────────────────────────────────────── 2026-04-23 18:54│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玮扬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数额553,786,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41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337人,代表股份17,329,18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0%。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2,342人,代表股份571,116,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5.7256%。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337人,代表股份17,329,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0%。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69,565,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4%;反对95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680%;弃权591,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69,575,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3%;反对9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665%;弃权589,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569,538,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37%;反对1,0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5%;弃权563,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751,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954%;反对1,013,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08%;弃权56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53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9,577,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05%;反对9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1674%;弃权582,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790,2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193%;反对9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3%;弃权582,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634%。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与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8,375,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00%;反对2,048,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7%;弃权692,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588,0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821%;反对2,048,866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232%;弃权692,2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4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9,358,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3%;反对1,102,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1%;弃权654,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571,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591%;反对1,102,79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638%;弃权654,5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71%。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1,15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53%;反对9,296,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77%;弃权667,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569,368,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9%;反对1,066,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7%;弃权681,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5,581,1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128%;反对1,066,49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543%;弃权681,5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2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王力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0974245-9a40-46bf-a9e1-92a17438f080.PDF ─────────┬──────────────────────────────────────────────── 2026-04-02 20:51│常山北明(000158):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于2026年 3月 1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4 月 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常山云数据中心二楼会议室。应到董事 11人,实到 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玮扬先 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 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6)。 五、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需要和 投资安排,2025 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598,616,72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7 元(含税),共计派发 43,162,651.4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决定继续聘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 等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年支付该事务所财务报告审计费 100万元、内控审计费 45万元,共计 14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玮扬、杨瑞刚、迟冬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8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 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与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 6年公司与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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