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158 常山北明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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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51 │常山北明(0001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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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21 │常山北明(00015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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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12 │常山北明(00015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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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12 │常山北明(00015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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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11 │常山北明(000158):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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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09 │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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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09 │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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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09 │常山北明(000158):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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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09 │常山北明(00015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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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09 │常山北明(00015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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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51│常山北明(0001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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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00015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97e5cd9a-ff00-4755-9779-88b99f6875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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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21│常山北明(00015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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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7,049,3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4%)的副董事长李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13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762,3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0.11%);
2.持有本公司股份 7,081,2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4%)的董事兼总经理应华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月 13日至 2025年 11月 1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1,770,30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李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应华江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1 李锋 7,049,354 0.44%
2 应华江 7,081,254 0.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为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李锋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6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应华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70,3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公司本次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 202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六)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承诺及履行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其中李锋先生、应
华江先生承诺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时,其认购的对价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
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之前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
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不存在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在减持期限内是否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应华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bc6b8345-8041-4781-ac34-b300114358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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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12│常山北明(00015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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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二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夏琳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
见附件)。夏琳琳先生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任期一致。
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夏琳琳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d0436432-53e2-4243-a587-523de94993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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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12│常山北明(00015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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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4名。
(1)非独立董事:张玮扬(董事长)、李锋(副董事长)、杨瑞刚、应华江、迟冬梅、夏琳琳、曹金霞,其中夏琳琳为职工代
表董事;
(2)独立董事:陈爱珍、翟建强、周霖、张永泽。其中,翟建强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八届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
2、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审计委员会:翟建强(主任委员)、张玮扬、张永泽,其中独立董事翟建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2)战略委员会:张玮扬(主任委员)、李锋、杨瑞刚、应华江、翟建强;
(3)提名委员会:陈爱珍(主任委员)、张玮扬、李锋、周霖、张永泽;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永泽(主任委员)、张玮扬、李锋、陈爱珍、周霖。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应华江
副总经理:池俊平、袁立峰、李猛、董佳、李小胜、牛志远
总会计师:曹金霞
董事会秘书:李鹏韬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
025-046)。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聘任总会计师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李鹏韬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 号天利商务大厦九层
电话:0311-86255070
传真:0311-86673856
邮箱:lpt000158@126.com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娇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上述人员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李娇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号天利商务大厦九层
电话:0311-86255070
传真:0311-86673856
邮箱:lj000158@126.com
五、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峻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童庆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庆明先生
持有公司股票 82,600 股。换届离任后,童庆明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杨峻先生、童庆明先生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ade2d320-62ba-4b77-9389-0767002ec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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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11│常山北明(000158):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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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同日公司以现场加
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四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人,实到 11人。与会全体董事共同推选
张玮扬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玮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翟建强,委员:张玮扬、张永泽。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组长:曹金霞,副组长:侯光华、王
哲。
2、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玮扬,委员:李锋、杨瑞刚、应华江、翟建强。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工作小组,组长:李锋
,副组长:曹金霞、李鹏韬。
3、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爱珍,委员:张玮扬、李锋、周霖、张永泽。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组长:张玮扬,副组长
:应华江、夏琳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永泽,委员:张玮扬、李锋、陈爱珍、周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组长:应
华江,副组长:夏琳琳、曹金霞。
各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应华江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池俊平、袁立峰、李猛、董佳、李小胜、牛志远为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曹金霞女士为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李鹏韬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李娇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7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8.1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3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4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5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关于智慧产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d7eaf077-bb85-41ac-84c1-e16658729d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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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20:09│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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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玮扬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数额585,742,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40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785人,代表股份15,152,01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8%。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2,790人,代表股份600,894,18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88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785人,代表股份15,152,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8%。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四、议案五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为:同意594,12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35%;反对6,535,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1.0876%;弃权2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为:同意600,306,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2%;反对35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596%;弃权2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为:同意600,315,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8%;反对36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600%;弃权2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1、张玮扬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592,84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66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100,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6.8641%。
2、李锋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592,878,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66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136,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7.0986%。
3、杨瑞刚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592,916,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6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174,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7.3490%。
4、应华江先生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592,869,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6645%;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127,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7.0372%。
5、迟冬梅女士获得有效表决权数为592,864,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6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数为7,122,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7.0055%。
6、曹金霞女士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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