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158 常山北明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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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17 │常山北明(000158):关于处置纺织设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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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16 │常山北明(000158):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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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15 │常山北明(000158):常山北明拟处置闲置报废纺织设备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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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7:25 │常山北明(000158):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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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9 │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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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9 │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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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29 │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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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54 │常山北明(00015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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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54 │常山北明(00015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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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54 │常山北明(000158):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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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17│常山北明(000158):关于处置纺织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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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000158):关于处置纺织设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c122ac7b-1c0f-4338-ac2f-7cc35b2039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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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16│常山北明(000158):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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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于2025 年 11 月 18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于 11 月 20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处置纺织设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处置纺织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北明兴云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委派和更换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须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因工作调整,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拟委派李小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北明兴云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明兴云”)董事;任期
与北明兴云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就任。
李瑞平先生不再担任北明兴云董事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1f47abc9-cff4-42ce-9af3-bab847287a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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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15│常山北明(000158):常山北明拟处置闲置报废纺织设备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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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000158):常山北明拟处置闲置报废纺织设备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4dcca6bf-8e06-4318-9fb1-86e1bcc21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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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7:25│常山北明(000158):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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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北明”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七次会议,于20
24年1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资产置换
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石家庄常山恒新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恒新”)100%的股权(以下简称“置出资产
”),置换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山集团”)下属的石家庄慧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发新
能源”)持有的石家庄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的 100%股权,以及常山集团下属的石家庄慧荣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荣科技”)持有的石家庄市智慧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产业”)的 80%的股权(合称“置入资产”
)。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额以现金形式补足。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使本次资产置换尽快得到执行,经常山北明与常山集团协商一致,双方对
本次资产置换对价差额及利息的支付方式、非经营性债务偿还方式进行调整。常山北明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九届
六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调整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签署<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调整方案>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对本次资产置换对价差额及利息的支付方式、非经营性债务偿还
方式进行调整,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额及预计利息合计约154,111.85 万元,由常山集团对河北瑞腾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瑞腾汽车”)的债权抵偿 51,393.74 万元,剩余部分约 102,718.11 万元由常山集团对常山北明的现金债权抵偿;常山恒新
对常山北明非经营性债务余额为36,568.73 万元,常山集团及关联方对智慧产业、能源投资的非经营性债务余额分别为 8,000 万元
、2,000 万元,上述欠款均由常山集团对常山北明的现金债权抵偿。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资产置换暨关
联交易调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进展及完成情况
1.2024 年 11 月,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出资产、置入资产包含的相关公司股权已完成交割,交割完成后,常山北明持有能源投资
100%股权、智慧产业 80%股权,常山集团持有常山恒新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资产置换暨关
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2025 年 10 月 23 日,常山北明与常山集团签署了《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以对瑞腾汽车债权抵偿部分资产置换差价)》,常
山北明与常山集团、智慧产业、能源投资签署了《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以持有的常山北明债权抵偿资产置换部分差价、利息及非经营
性债务余额)》,常山北明与常山集团、常山恒新签署了《债务代偿协议(常山恒新)》。上述协议已获得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3.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常山北明与常山集团已办理完成常山集团对瑞腾汽车之债权转让至常山北明的手续,以及常山集
团以其对常山北明的债权抵偿常山集团欠付常山北明的资产置换对价差额、利息及非经营性债务余额的手续。至此,公司本次资产置
换暨关联交易已完成。
三、备查文件
1.债权转让通知书
2.债权凭证及相关资料移交确认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ce88bc5d-28c8-4b97-8746-c35f79b4a6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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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9│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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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0日 14:00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北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石
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
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杭州·西安·海口·苏州·广州·合肥·昆明·
南京·武汉·郑州·香港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六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年 10 月 25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通知文件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0日 14:00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
安大街 34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玮扬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
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0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2,97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70,105,769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5.6624%,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53,786,9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4.641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96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16,318,8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0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2,96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6,318,8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0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
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调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111,742,2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
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51%;反对807,49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1%;弃权372,46
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8%。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5,138,84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7693%;反对807,4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9482%;弃权372,46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282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调整方案〉相关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111,743,5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
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2%;反对811,99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1%;弃权366,66
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5,140,14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7773%;反对811,99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9758%;弃权366,66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2469%。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8,924,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9%;反对807,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6%;弃权373,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5,137,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7638%;反对807,29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9470%;弃权373,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289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5da7fae8-98f9-4557-8432-71fbcabe42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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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9│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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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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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29│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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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00015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a389022-208f-4bfb-a68a-a71525350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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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54│常山北明(00015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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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二○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 2 ) 网 络 投 票 :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网络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 2025 年 11 月 03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 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调整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签署《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调整方案》相关协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特别提示与说明
议案 1 和议案 2 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1和议案 2需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
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07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 号天利商务大厦九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鹏韬
邮箱:lpt000158@126.com
电话:0311-86255070
传真:0311-86673856
4.本次临时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fe31265c-7dab-4f6f-ac90-f69c4b48ef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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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54│常山北明(00015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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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离职等情形。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任的,除出现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自公司收到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
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离任时间、离任的具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
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高级管理人员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
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除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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