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158 常山北明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2 21:20│常山北明(000158):监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
出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2日,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 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侯光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二○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b33fb6f5-b4dd-405c-94e5-8380ed631f86.PDF
─────────┬────────────────────────────────────────────────
2024-11-12 21:19│常山北明(00015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 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秘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额585,724,2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394%。根据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804人,代表股份29,937,50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7%。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4,810人,代表股份数额615,661,720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38.512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4,806人,代表股份29,952,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6%。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156,295,1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
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26%;反对1,080,06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5%;弃权1,10
2,88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69,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7119%;反对1,080,06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059%;弃权1,10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82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156,240,8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
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3%;反对1,133,76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4%;弃权1,10
3,48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15,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5307%;反对1,133,76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7852%;弃权1,10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84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王力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c7372025-c8bf-45cf-95dd-28af7497808a.PDF
─────────┬────────────────────────────────────────────────
2024-11-12 21:19│常山北明(00015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网络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年 11月 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八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
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27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号天利商务大厦九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鹏韬
邮箱:lpt000158@126.com
电话:0311-86255070
传真:0311-86673856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三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a96f652e-e2ef-4d9a-814f-084a2dbf2e13.PDF
─────────┬────────────────────────────────────────────────
2024-11-12 21:19│常山北明(00015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常山北明(00015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2460f8be-a591-40c9-b67e-e79009548415.PDF
─────────┬────────────────────────────────────────────────
2024-11-12 21:17│常山北明(000158):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
,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5.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 2023 年末,北京兴华拥有合伙人 100 名、注册会计师 43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6
名。
2023 年度,北京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86,273.5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1,308.2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236.42 万元
。出具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21 家,审计收费 2,488.00 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 亿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2023 年 12 月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万元,赔偿款已全额支付,北京兴华投
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
分的情况。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会林,2002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晨,201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时彦禄,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是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为 160万元(含税)。2024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度减少 10 万元,减少
6.25%。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财光华,为公司连续多年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
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
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方
式、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选聘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根据邀请招标选聘中标结果,审计委员会
认为中标单位北京兴华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要求,一致同意聘任北京兴华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 北京兴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aa6c2ac3-ac0e-4169-ac55-d22c68b47738.PDF
─────────┬────────────────────────────────────────────────
2024-11-12 21:16│常山北明(000158):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常山北明(000158):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f04839e0-7262-4b5e-aae9-594a96e51c07.PDF
─────────┬────────────────────────────────────────────────
2024-11-07 17:08│常山北明(00015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常山北明,证券代码:000158)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
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
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11757c00-450d-45da-9411-05d0e9ce72b1.PDF
─────────┬────────────────────────────────────────────────
2024-10-31 00:00│常山北明(00015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常山北明,证券代码:000158)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
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