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159 国际实业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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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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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5 │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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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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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55 │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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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30 │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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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29 │国际实业(000159):国际实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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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26 │国际实业(000159):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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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26 │国际实业(00015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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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6 │国际实业(00015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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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03 │国际实业(00015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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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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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45d3bdd-8210-414e-bd6f-9f0e8a2d24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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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5│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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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45,999.50万元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
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金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此担保
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年度担保进展情况
全资子公司鑫京沪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京沪”)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上海
分行”)借款 500万元,公司为上述鑫京沪授信业务与江苏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保证额 5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鑫京沪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授信额度:伍佰万元整
4、授信期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7年 6月 9日止
5、保证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额度保证:伍佰万元整
8、保证范围: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
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9、保证期间: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
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贵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鑫京沪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 7月 20日,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亭浦路 1240号,法定代表人:汤小
龙,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
属材料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节能管理服
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装卸搬运;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木材收购;木材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棉水泥制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照明器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设备销售;摩托车及
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自行车零配件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助动
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
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409.39万元,净资产 1,669.7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38,
660.62万元,实现净利润-151.44万元。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581.30万元,净资产1,521.16万元,2026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 3,346.28万元,实
现净利润-148.60万元(未经审计)。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42,181.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52%,占总资产的 11.57%,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此外,本年度子公司以资产和信用为本公司贷款担保合计 49,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df293e1-3497-4a8c-b86b-1b6cc5f45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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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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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证监
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6 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
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
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8937d32-517f-4cde-a8b0-c917a0df6d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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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55│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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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油化工”)增资人民币 40,000 万元。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公告》。
近日,中油化工已就本次增资事宜向相关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完毕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
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745234098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南渠路西一巷 2号
法定代表人:汤小龙
注册资本:9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01 月 03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原油仓
储;原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
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
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棉、麻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冶
金专用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
输代理;储能技术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热力生产和供应;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高性能有
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销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煤制品制造;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轮胎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棉花加工机械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汽
车装饰用品销售;谷物销售;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国际船舶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照明器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9aa55eb-fcab-422a-aa4e-fca8dd7a7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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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30│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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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公司与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融能”)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公司本次拟向新疆融能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新疆融能同意依据《附
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新疆融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
议案。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
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
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5年 9月 24日、2025年 10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与新疆融能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新疆融能签署《补充协议
》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签署时间:2026年 6月 5日
甲方: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对《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
甲、乙双方同意将《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第 2项修改为:“乙方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拟按
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条件,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
的 30%。”
2、《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 3、认购价格修改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认购
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
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乙方同意,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期由发行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认购人保护
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3、《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 4、认购数量修改为:“本次认购数量按照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认购人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
于不足 1股部分的对价赠予国际实业)。
双方确认,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
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 5、认购金额及支付方式修改为:“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
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61,904,608.23元(含本数)。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按照缴款通知书载明的期限将全部认购金额一次性转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金
额在依法验资完毕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由保荐机构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与《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关系
《补充协议》为《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与《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无约定的,按《附生效条件之
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执行。
(四)《补充协议》的生效
《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经甲、乙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附生效条
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若《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补充协议》同时终止。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
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
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
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954c6eb-6a3e-4fcd-a5b3-372cd0090b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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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29│国际实业(000159):国际实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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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国际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信息披露的暂缓和豁
免事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证券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具体事务。第十二条 需要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事项,事先履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证券部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负责,相关知情人应当书面承诺保密,知情人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二)公司证券部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根据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类
型填写《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表》(以下简称“登记事项
表”),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复核,并在《登记事项表》中签署意见;
(四)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并在《登记事项表》中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证券部应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新疆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者修订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5d4b281-2b01-43ff-82af-00fcb6689c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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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26│国际实业(000159):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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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由“4.5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 144,20
5,797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应不超过人民币661,904,608.23元(含本数)(与本次变更前保持不变),且发行数
量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 144,205,797股),因此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无需股东会审议,如
后续因市场环境或监管政策等原因需要增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数量等而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经公
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及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4日、2025年 10月 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期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保护上市公
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
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股部分的对价赠予国际实业)。若
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3411630e-2ddf-40e3-93f0-b2db4f5631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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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26│国际实业(00015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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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董事长孟志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分别是董事长孟志军先生,董事汤小龙先生、冯现啁
先生、冯宪志先生,独立董事汤先国先生、徐辉先生、杨玉青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期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保护上市公
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赠予国际实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冯现啁、冯宪志回避表
决,由 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回避表决 2 票。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了相应调整,公司拟就前述事项与控股股东新疆融能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冯现啁、冯宪志回避表决,由 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回避表决 2 票。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2c1a88c-db4c-4430-b8c1-6caeb611f6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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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36│国际实业(00015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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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孟志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分别是董事孟志军先生、汤
小龙先生、冯现啁先生、冯宪志先生,独立董事汤先国先生、徐辉先生、杨玉青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孟志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孟志军先生未持有国际实业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进行
调整,
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孟志军、汤小龙、汤先国 孟志军
审计委员会 徐辉、汤先国、冯现啁 徐辉
提名委员会 徐辉、汤先国、汤小龙 汤先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徐辉、汤先国、冯现啁 汤先国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e24e267-1bef-4a41-bedd-6a328433b5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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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03│国际实业(00015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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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1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 189 号国际实业四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董事长冯建方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2,152,0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3317%,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9,708,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5人,代表股
份 2,443,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3%。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董事工作调整暨补选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冯现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11,465,905股。
1.02.候选人:选举孟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09,847,39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冯现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757,017股。
1.02.候选人:选举孟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38,503股。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
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04b805d0-bf7f-4c87-9261-d3053682b1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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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03│国际实业(00015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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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是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
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日在会议通知公告的
地点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冯建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上
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 9:15—15:0
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96人,代表股份112,152,08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17%。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董事工作调整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冯现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11,465,9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882%。
1.2选举孟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9,847,39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9450%。
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冯现啁、孟志军当选为非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2191f55-0e2c-4ca1-b229-63d305ff44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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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2│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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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4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杆塔”)的经
营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中大杆塔拟与国网雄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雄安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作。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网雄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3100MA0EK8AT1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崇文北路 157号智慧建造大厦 9层 903
法定代表人:车雪梅
注册资本:81,606.9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 1月 22日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
咨询服务等。
股东情况: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
经查询,国网雄安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作为销售方将与购买方订立商务合同所形成的应收账款,根据保理业务协议的约定,将相应的应收账款转让
给国网雄安保理,向其申请办理保理业务;
2、保理方式: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
4、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5、业务期限:提款有效期一年,单笔放款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三、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本次办理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858a034-badd-432a-a6fc-0b5cab2a49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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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1│国际实业(00015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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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董事长冯建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分别是董事长冯建方先生,董事汤小龙先生、冯宪
志先生、陈昱成先生,独立董事汤先国先生、徐辉先生、杨玉青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改善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中油化工增资人
民币4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油化工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9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中油化工 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19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b580dc6-174f-4de9-8b12-ad344eed6e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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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0│国际实业(000159):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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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工”)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中
油化工增资人民币 4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油化工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90,000 万元。增资
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中油化工 100%的股权,中油化工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745234098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南渠路西一巷 2 号
5、法定代表人:汤小龙
6、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3 年 3月 6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原
油仓储;原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
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
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棉、麻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冶
金专用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
输代理;储能技术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热力生产和供应;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高性能有
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销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煤制品制造;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轮胎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棉花加工机械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汽
车装饰用品销售;谷物销售;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国际船舶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照明器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407.92 111,614.48
负债总额 95,852.18 91,945.82
净资产 20,555.75 19,668.66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518.46 11,809.49
净利润 -1,417.42 -784.56
11、中油化工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中油化工增资,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能够进一步增强中油化工的资本实力,并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
,有利于促进中油化工实现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64d704d-473d-4ca1-8295-6b09ee80f2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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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6│国际实业(00015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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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董事长冯建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分别是董事长冯建方先生,董事汤小龙先生、冯宪
志先生、陈昱成先生,独立董事汤先国先生、徐辉先生、杨玉青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董事工作调整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调整,冯建方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昱成先生辞去
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拟选举冯现啁先生、孟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请股东会选举,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16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 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8d4c39a-9d88-4d13-a441-7155cc4b16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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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4│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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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1日(星期
一)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1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 189 号国际实业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长、董事工作调整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冯现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孟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
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
证、代理人身份证及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以不迟于 2026 年 5月 29 日 19:00 到达本公司为准。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9日 10:00-19: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 189 号国际实业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昱成、刘珂米
联系电话:0991-5854232
传真:0991-2861579
邮政编码:830000
5、参加会议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b4fbf27-4d55-40a7-a270-31802c144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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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2│国际实业(000159):关于董事长、董事工作调整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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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冯建方先生、董事陈昱成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冯建方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陈昱成先生因职务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二人的辞职将在公
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生效。
二、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董事工作调整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冯现啁先生、孟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4bfa132-6e85-4bc1-9920-5dc8e6adbd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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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02│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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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常务副总经理刘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涛先生因个人原
因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刘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涛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刘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
及董事会对刘涛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4990805-a1bb-4eaf-9514-48aa6d7565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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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20│国际实业(000159)::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际实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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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际实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17d3eb9-10c9-479e-9d9d-ba8698c61e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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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6│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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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
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
布的公告。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后,公司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6年 4月 11日、2026年 4月 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交
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与财务数据更新,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
据等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
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f6909a1-7a87-44e4-bffd-5d31e0e8c3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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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6│国际实业(000159):公司及保荐人关于国际实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财务数据更
│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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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公司及保荐人关于国际实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财务数据更新版)。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8f62bdc-427c-49f7-9a45-b00e453f6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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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6│国际实业(000159):国际实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2025年度财务数据更新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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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国际实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2025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14e023d-528b-4bf1-8702-1985152f0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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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5│国际实业(000159):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国际实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财务数据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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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国际实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财务数据更新版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1186acf-5333-4197-9a61-1566c6e2e2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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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5│国际实业(000159):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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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e4165b6-56c8-4c33-b4d7-633d72ce8a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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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5│国际实业(000159)::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际实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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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际实业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4bcfb7c-f179-4469-a9b8-6c267a4d70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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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5│国际实业(000159):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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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1896fdf-799d-4e84-be82-98a5e8f0d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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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43│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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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 189号国际实业四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董事长冯建方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3 人,代表股份 114,017,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1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9,708,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2人,代表股份 4,308,90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64%。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49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73%;反对 1,500,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159%;弃权 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361%;反对 1,500,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206%;弃权 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43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488,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90%;反对 1,509,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243%;弃权 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9,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156%;反对 1,509,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411%;弃权 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43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845,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20%;反对 1,151,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97%;弃权 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36,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985%;反对 1,151,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165%;弃权 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85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48,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14%;反对 1,448,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705%;弃权 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012%;反对 1,448,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184%;弃权 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986,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57%;反对 1,00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856%;弃权 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7,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708%;反对 1,009,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326%;弃权 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460,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37%;反对 1,531,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435%;弃权 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1,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473%;反对 1,531,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493%;弃权 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3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
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0d39f1e-ac69-431d-834d-ccfcaa7e9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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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39│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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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是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为“
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7日在会议通知公告的
地点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冯建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上
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15:0
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反
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43人,代表股份114,017,79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19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12,498,3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673%;
反对1,500,3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159%;弃权1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8%。
2.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2,488,8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590%;
反对1,509,8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243%;弃权 1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68%。
3.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12,845,7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9720%;
反对1,151,1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97%;弃权 2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83%。4.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12,548,5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114%;
反对1,448,5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705%;弃权 2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82%。5.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12,986,
7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957%;
反对1,009,6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856%;弃权 2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88%。6.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12,460,0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337%;
反对1,531,7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435%;弃权 2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28%。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
表决结果。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2c02314-c610-432d-86b7-2d5f5d59e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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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7│国际实业(0001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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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3e7370-251a-48b4-93a4-6510973c6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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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6│国际实业(000159):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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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董事长冯建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分别是董事长冯建方先生,董事汤小龙先生、陈昱成先生
、冯宪志先生,独立董事汤先国先生、徐辉先生、杨玉青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e368502-caf5-421c-8cba-1256f0e1a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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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6│国际实业(00015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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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新疆国际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 12月 1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号办公楼一座 9层 910单元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名国成合伙人 95 人,注册会计师5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23
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 50,162.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7,502.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964.51万元。审计 2025年上市公司
年报客户家数 4家,审计 2025年挂牌公司客户家数 23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015.12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2次。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3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名国成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
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名国成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名国成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名国成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说
明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名国成在 2025 年度认真履行审计义务,尽职尽责,并顺利完成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
作,对其工作予以肯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12月 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 1月5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名国成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名国成年审会计师召开年审第一次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情况、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解和沟通。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
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3、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名国成年审会计师召开年审第二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审计报告初稿的财
务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审计报告初稿如实反映了公司资产、收益、现金流状况。同时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进
行了审议。
4、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等
议案,听取中名国成对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的汇报与总结,对公司的审计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名国成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cc55947-07ec-4461-89b4-d7600a855b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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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6│国际实业(00015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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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名国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 12月 1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号办公楼一座 9层 910单元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名国成合伙人 95 人,注册会计师5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23
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 50,162.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7,502.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964.51万元。审计 2025年上市公司
年报客户家数 4家,审计 2025年挂牌公司客户家数 23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015.12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2次。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3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
12月 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 2026年 1月 5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名国成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审计团队专业
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2、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度,中名国成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服务方案,配备专属审计
工作团队,充分了解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明确服务计划、流程及方法,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审计工作围绕
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坏账计提、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等。
3、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包括审计意见类型
中名国成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4、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中名国成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
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名国成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
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c311ef5-a94a-4bbe-b2a5-e74d8fe01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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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6│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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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88dbbf7-3833-4dc5-81ce-916aae076a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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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6│国际实业(00015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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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名国成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该所 2025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
,保持独立性原则,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名国成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 12月 1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号办公楼一座 9层 910单元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名国成合伙人 95 人,注册会计师5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23
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 50,162.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7,502.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964.51万元。审计 2025年上市公司
年报客户家数 4家,审计 2025年挂牌公司客户家数 23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015.12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2次。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陈剑帮,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20
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家、新三板审计 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晓亮,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 年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2
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复核人员:李气大,200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22年 8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执
业。曾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3 份、IPO审计报告 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多份,具备证券服
务业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拟定 2026年度的审计费为 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
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诚实守信的原则,对中中名国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议,认为:中名国成在公
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议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9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续聘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dcf9c8d-2ed6-4934-a871-0afe1d74a4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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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6│国际实业(000159):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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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
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
相应的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当月开始执行。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
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四、其他规定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津贴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aeb9cb8-ac2d-4925-8c82-7a9cdc207e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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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6│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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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fe09a98a-0706-4d0c-9457-0374387ba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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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6│国际实业(000159):国际实业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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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国际实业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eafcc6e-078d-4b4d-857e-7b553c6a5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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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6│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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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1d4a868-0b79-46f1-817b-7e2ffd7d1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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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4│国际实业(0001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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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7日(星期四)召
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
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8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 189 号国际实业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本次会议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
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
证、代理人身份证及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以不迟于 2026 年 5月 6 日 19:00 到达本公司为准。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6日 10:00-19: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 189 号国际实业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昱成、刘珂米
联系电话:0991-5854232
传真:0991-2861579
邮政编码:830000
5、参加会议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3c9e0f4-7dd5-4daf-afc6-d8b3fdcc1f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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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4│国际实业(00015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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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辉先生、汤先国先生、杨玉青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辉先生、汤先国先生、杨玉青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e42b93d-1fe8-4183-bbb9-0d703c7f1e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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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4│国际实业(000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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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监督
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徐辉,男,汉族,1971 年 6月 22 日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报告期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审
议议案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会议时独立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所参加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应 出 席 董 亲自出席次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2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次 未 亲 自
出席会议
徐辉 10 10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次临时股东会及 1次年度股东会,本人列席了 5次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等事
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
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聘任高管等事项进行监督和审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进行表决,谨慎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尽职责。
本人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审计委员会 出席薪酬与考核 出席提名委员会 出席独立董事专
会议次数 委员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门会议次数
徐辉 8 1 1 4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线上会议和现场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
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跟踪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情况,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
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出席公司董
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本人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积极对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改进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认真学习监管部门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
5、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作出独立明确的判
断,未发现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董事、高管、关联交易、担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内控真实有
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
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后续履职期间本人将始终注重学
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a98e7a1-ff12-45d1-ab5f-eb150c6b26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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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4│国际实业(000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运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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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实业”“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董运彦,男,汉族,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8 年参加工作,1988 年至 1995 年
任枣庄煤矿职工子弟第一小学教师,1995 年至 2004 年任枣庄煤矿工会组织部长,2004 年至 2005 年任新中兴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
,2005 年至 2010 年任山能集团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科长,2010 年至 2016 年任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 年至今
任山东隆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报告期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 6次,实际出席 6次,应出席的股东会共 4次,实际出席 4次,没有委托
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本人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结合专业所长,提出合理建议。本
人所参加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
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次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2 次未
会次数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运彦 6 6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列席了 4次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所有相关会议,严
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本人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审计委员会 出席薪酬与考核 出席提名委员会 出席独立董事专
会议次数 委员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门会议次数
董运彦 6 1 1 2
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5 年,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相关资料事先认真审核,及时与公司相关部
门和人员沟通探讨,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2025 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不偏听偏信,独立地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了解,以密切关注公司的真实经营治理情况
。
(3)2025 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4、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利用参加会议以及其他实地考察的机会,对公司对外投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就公司管理情
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探讨,并通过电话、邮件、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议和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5、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作出独立明确的判
断,未发现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董事、高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内控真
实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同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以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独立董事:董运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f4a6b4a9-b523-49e0-bdf4-593d85ea6f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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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4│国际实业(000159):国际实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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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规范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与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含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与公司业绩和股东回报相结合的原则;
2、与岗位职责、绩效和贡献相适应的原则;
3、与公司市值和市场表现相挂钩的原则;
4、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联的原则。
四、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本制度制定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
准生效;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方案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与公司盈利规模、市场价值和行业排名相当的耐材公司向其董事、高管支付的
薪酬待遇水平等。
五、薪酬构成: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按照公司管理人员工
资标准及考核办法执行。
1、基本年薪:标准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公司实际情况、依据个人职务及责任差异确定。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考核应重点关注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市值表现等关键指标,其中,绩效薪酬占总薪酬的比例不低于5
0%。具体比例可根据岗位职责、风险程度及考核难度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核定薪酬时确定。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绩效评价,并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绩效薪酬以年度为周期进行兑现,具体比例由薪酬方案另行确定。如公司当年度业绩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
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六、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薪酬方案应载明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标准。薪酬发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
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七、薪酬调整: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
要。公司每年根据市场调研数据公司盈利状况对基本年薪及绩效年薪标准进行审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具体薪酬调整依据
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
调整的参考依据;
2、公司盈利状况;
3、组织结构调整;
4、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八、薪酬的止付追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职被立案调查或内部调查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
权提议并经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暂停支付其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
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1、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2、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3、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 全责任事故、重大财务舞弊、重大经营风险事件等,给
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的;
5.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6.未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同意,擅自在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中 兼职或领取报酬的;
7、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发生前条规定情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薪酬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及具体追索
扣回的金额及比例,并经相应程序审批通过后执行。
十、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十一、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修订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十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十三、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改时亦同。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b07baad-2943-4120-ba38-92976ccedf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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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4│国际实业(000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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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实业”“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杨玉青,1975 年 7 月出生,汉族,大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人民数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
农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中国供销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财经稽核部负责人
兼农产品集团财务总监、北京亿路通行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报告期内自
2025 年 9月 23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 3次,实际出席 3次,应出席的股东会共 1次,实际出席 1次,没有委托
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本人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结合专业所长,提出合理建议。本
人所参加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
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次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2 次未
会次数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杨玉青 3 3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列席了 1次股东会。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向控股股东发行 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拟改聘
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暨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2024 年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资金拆借暨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拟改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与拟聘任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就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风险防控、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督促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5 年任期内,本人独立客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相关资料事先认真审核,及时与公
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沟通探讨,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2025 年任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不偏听偏信,独立地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经营管理状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了解,以密切关注公司的真实经营治
理情况。
(3)2025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5、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会议以及其他实地考察的机会,对公司对外投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就公司管
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探讨,并通过电话、邮件、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议和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6、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作出独立明
确的判断,未发现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本人对公司应当披
露的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担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内控真实有
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审议公司各项
议案,独立审慎参与公司决策,同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以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独立董事:杨玉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d2f79a8-8d68-4f12-a47c-a0cebee76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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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4│国际实业(000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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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先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352345c9-ac21-462e-8211-975ea32db8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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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2│国际实业(000159):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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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
事长冯建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分别是董事长冯建方先生,董事汤小龙先生、陈昱成先生、
冯宪志先生,独立董事汤先国先生、徐辉先生、杨玉青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徐辉、董运彦、杨玉青、汤先国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上述职。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 480,685,9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9,613,719.8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拟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鉴于本议案涉及徐辉、杨玉青、汤先国 3名现任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核查评估,出于谨慎原则,上述 3 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3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
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4月 28 日,审议上述议案一、议案三、议案五、议案六、议案十、议案十一。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cca137e-3b8a-49a9-82f3-d8d844988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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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2│国际实业(00015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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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1323 号《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59,713,204.93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期初未分配利润 888,349,172.75
元,2025 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28,635,967.82 元。
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480,685,9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0.2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9,613,719.8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
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2025 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的情况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9,613,719.86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5.29%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613,719.86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017,209.31 -438,782,036.33 80,805,213.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185,779,335.80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828,635,967.82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9,613,719.86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06,653,204.4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9,613,719.8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
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6ac53e8-247d-438c-a6dd-2b8d302d69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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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1│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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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24f048e-c0f2-41ae-bc47-354e37dbef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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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1│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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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08290106-fa92-4152-a5dd-f403f14a9e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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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20│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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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084b4a4-02e9-44f5-bdd0-7211a15feaf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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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国际实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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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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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国际实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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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1/12250924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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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国际实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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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1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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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国际实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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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25/12242821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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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国际实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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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5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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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国际实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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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67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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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国际实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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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5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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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国际实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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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6/12207961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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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国际实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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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9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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