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301 东方盛虹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7:14 │东方盛虹(00030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8 22:35 │东方盛虹(00030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4-28 22:32 │东方盛虹(00030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公告 │
├─────────┼──────────────────────────────────────────────┤
│2026-04-28 22:29 │东方盛虹(00030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袁建新) │
├─────────┼──────────────────────────────────────────────┤
│2026-04-28 22:29 │东方盛虹(00030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许金叶) │
├─────────┼──────────────────────────────────────────────┤
│2026-04-28 22:29 │东方盛虹(00030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任志刚) │
├─────────┼──────────────────────────────────────────────┤
│2026-04-28 22:27 │东方盛虹(00030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8 22:27 │东方盛虹(000301):关于拟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6-04-28 22:27 │东方盛虹(0003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
├─────────┼──────────────────────────────────────────────┤
│2026-04-28 22:27 │东方盛虹(00030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5-14 17:14│东方盛虹(00030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本次股东会采取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 289 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支付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
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
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盛泽镇登州路 289 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 8F,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会务常设联系人:李成浩,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
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 289 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1e74a25-1bfc-4b52-afe8-6998c0cb991a.PDF
─────────┬────────────────────────────────────────────────
2026-04-28 22:35│东方盛虹(00030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提醒投资
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
3、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内控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同时关注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资金适时开展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e40f76-cdb6-4441-a028-7b9bb3478dd1.PDF
─────────┬────────────────────────────────────────────────
2026-04-28 22:32│东方盛虹(00030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3,746,317.81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94,285,693.2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66,
679,486.8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1,812,686.27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661,121,44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33,746,317.81 -2,296,841,255.74 717,031,594.87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3,566,679,486.81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61,812,686.27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661,121,445.0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482,021,114.35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661,121,445.0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是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结合上述指标,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未触及该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
当前,全球化工产业格局加速重塑,供给格局进一步调整。公司将持续构建核心原料平台+多元化高新技术产业链条的“1+N”产
业格局,把握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的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2025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状况、股
东长远利益等因素,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发展需求,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进一步夯实“1+N”战略,坚持提质增效,强化自主创新,进一步推动产业高端化、生产
规模化、技术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丰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内在价值,从平衡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
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基于公司 2026 年一季度业绩及行业景气度提升的展望,为了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兼顾发展的同时积极响应中期分红政策
导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下述中期分红条件下制定和实施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分红方案以及实施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一)中期现金分红前置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和长期发展。
(二)中期现金分红上限
分红金额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期限
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五、风险提示
(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事宜不构成公司对2026年中期实施分红的实质承诺,后续是否实施中
期分红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当期经营情况、资金周转需求、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未分配
利润情况等因素,审慎作出是否分红及具体分红方案的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e74bdd1-96a5-4131-90fa-70907f026e5a.PDF
─────────┬────────────────────────────────────────────────
2026-04-28 22:29│东方盛虹(00030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袁建新)
─────────┴────────────────────────────────────────────────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袁建新,1985年至2024年12月,于苏州大学任教,曾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学院长、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商学院党委、学术
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成员;国际贸易硕士点、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点负责人;苏州大学高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21年1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
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加对会议议题的讨论,参
与投票,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11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缺席)出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数
袁建新 11 1 10 0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
期内,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实际出席会议6次,审议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聘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等事项。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实际出席会议3次,审议了2024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提出意见,得到及时
反馈。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独立董事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参加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沟通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过
程及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
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
|